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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柏兴路同知英叔李公墓志铭》:古碑刻与传统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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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柏兴路同知英叔李公墓志铭》:古碑刻与传统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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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调查时,笔者在江西省泰和县螺溪镇普田村李氏宗祠仙李堂发现了一通刊刻于明成化三年(1467年)五月的《柏兴路同知英叔李公墓志铭》,为长方形青石质,长177、宽84、厚3厘米(图一)。该碑刻做工考究,铭文编排工整,周边饰缠枝纹,通体正楷,虽有少部分字剥蚀,但保存基本完好。碑刻内容分上下两部分,上部分字大一寸见方,为墓志铭,竖排24行,一行30字,共计622字;下部分字体较小,约1.0 厘米,为8篇题跋,计1885字。碑文如下:

柏兴路同知英叔李公墓志铭

元从仕郎、辽阳等处儒学副提举、庐陵刘岳申 撰

予闻西昌李英叔,其乡槎滩、碉石二陂,每岁屡筑,筑已辄坏,殆不可筑。英叔以钱二万缗募千夫,凿石堤水,陂成,灌螺溪良田三十万,乡人称之曰“李公陂”。又闻每岁俭月,英叔发廪数千先籴,市谷一石,而因其直为损十一,其妻助之,又益家量十一,籴者石得谷百二十升以为常,今五十年矣。嗟夫,以若所闻,英叔又何恶居谔煊肴嗽眨坑⑹逡灾猎丙子八月三日卒,得年七十有八。其乡人求余铭者,皆称英叔蚤【早】孤,母周年垂九十而终。孝慕不衰,教子孙循循谨饬,善遇族姻乡邻宾友。凶年,劝分常过万石。得官承事郎、同知柏兴路事,当上,以母老辞行。好施与,如桥庵航渡、观坛塔寺,皆不靳。英叔美须髯,长拂地,黑白分敷可数,见者伟视。所居佳花美木、法书名画、异时宝玩,往往归之,远近名园不能致也。别治台池亭馆,奉过使客大人,至为促席。移日,家付子皆春,皆春又能远怨其家乡,使其亲享优游之福者二十年。予感昔人积善累功几世几年,仅仅不过中人数十家之产,终身曾无一日之乐。英叔起家至巨万,比封君,倾其乡里,子孙宾客日奉觞上寿,歌呼、鼓吹、弹击为欢娱,以寿考终,虽乘时,亦盛福,岂非天哉!英叔,讳一蜚,世家泰和南岗,娶胡氏。子男一:皆春。孙男一:如春,为翼义府万户、南安路推官。以至元丁丑九月三日葬其乡吴墓塘。予又闻英叔尝为书生尽还其乡舟人所颠越于货者,书生感泣,请以为谢,英叔大笑:“书生奈何教人受御耶?”铭曰:

富国有经,小者丰家;生财有道,大者无涯;王侯将相,何如素封;

为大夫种,熟与朱公。贪夫黩货,宁非巧官,墨以败官,始惭负贩。

史传货殖,皆寿考终;历选其人,亦垂无穷;呜呼英叔,身致千金;

倾其乡里,岂怨是任;没而可思,不系其富;没而不传,孰铭其墓;

斯人斯志,尚克永世。

正统间,泰和李公桓圭通判常州,有惠政。时仲氏信圭历知清河县,守处州,亦诚心爱民,民戴之不能忘。处州之子遇,今为南京工部员外郎。余暇日过之,见其季父承事郎介圭所寓四世祖同知柏兴路英叔府君铭葬,盖元儒刘高仲所为,余于是知庆泽所钟,其敛而施于乡者如此,其推而及于民者,固宜其仁且溥也。《元史》称高仲尝用荐,为辽阳儒学副提举,不就,岂其出处有同于英叔,故能知其所以贤而铭之,使传欤?

成化三年丁亥春三月丙子

南京翰林院学士、晋陵王c 题

南京水部员外郎李君遇,西昌人也,以其季父承事郎介圭所寓刘岳申先生为四世祖同知柏兴路英叔府君墓铭一通,乞余题。昔在翰林,尝接员外君于其舅氏内阁芳洲陈先生所,知君文学优赡,为守处州信圭公之子,雅相契爱,今观岳申所述,又知其文献足征,而积之所由者远矣。岳申在元与其乡刘桂翁、龙仁夫皆以文学齐名,有足重当时而信后世者,子孙其慎藏之,而昭德绳武于无穷,盖见仁者之有后也欤。

成化三年丁亥夏四月望

翰林侍读学士、奉直大夫、直【值】文华殿、赐一品服、奉诏归闲、东吴钱溥 跋

承事郎泰和南冈李君介圭顷持墓志铭一通示余,曰:“此元儒刘岳申先生为吾四世祖柏兴同知英叔公撰也。”余受而阅之,所以称公享富寿安逸之福者,不一而足,而募千夫堰水以溉田,发千石平籴以济匮,归颠越之货而却书生之谢,与夫桥庵航渡、观坛塔寺之施皆不靳,乃其积善行义之大者。其平生如此。其子孙相继而仕郡邑,官朝署,或职教于时,或擢作于乡,或毓秀庠序以待用,如蝉联、如珠贯,有以哉!传曰:“仁者必有后”。欧阳公云:“为善,无不报验。”于公盖信然矣。矧今介圭与其子侄若沙县训导、武水部员外郎遇辈,不惟克济其美,而又知宝此铭,是又心乃祖之心,而事其事也。李氏之泽有既乎?

资善大夫、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前都察院左都御史、庐陵萧维祯 跋

南京工部员外郎西昌李君遇咸章,间以四世祖柏兴路同知英叔甫葬铭示予,盖前元大儒岳申刘先生所撰也。先生文章简古,于人少许可,独于英叔甫,称其家致千金与封君,埒筑陂以灌乡田,平籴以厚乡民,好施予,济凶荒,享优游之福,以寿考终。呜呼!岂非所谓积善者欤?咸章伯父桓圭,父信圭,季父介圭,皆学优而仕,善政在民,今咸章慎守家法,又将有以光大之,李氏之盛,讵有涯哉!传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予于是尤信。

丁亥四月吉日

资善大夫、南京刑部尚书、万安刘孜 拜撰

小惠不足取,虚文不足信,此有识者之所讥也。今观元儒刘岳申先生铭当时柏兴路同知西昌李英叔甫墓,特详其筑陂平籴之事,其利益乡人,盖不可以数计,可谓大德而非小惠,直笔而非虚文矣!噫!德之大者,庆必远;文之核者,传必久。宜李氏子孙接武云霄刘先生之文,光昭简编而同一无穷也欤。

成化三年岁在丁亥夏五月吉日

赐进士、中顺大夫、南京太常寺少卿、前翰林院侍读、经筵讲官、同修国史、蜀人李本书于晚节轩

积而能散,施不求报,此仁人君子之善用其心者也。余观元儒刘高仲所为柏兴路同知李公英叔墓铭,称其起家至巨万,可比封君,又不私。其筑陂立以灌乡田,平籴以济凶荒,可谓积而后散者矣。当时嘉其义,报施以官,又以母老辞行,可谓施不求报者矣,非仁人君子之用心,其能若是乎?吁!文以人而传,人以文而重,使公有如是之行,向微高仲之文,足以昭远信后,安知后人不以谀墓视之邪? 赐进士、中顺大夫、南京太常寺少卿、莆田陈俊 书

元柏兴路贰守李公墓志铭,申斋刘先生所撰也。公之六世孙咸章,官南京工部员外郎,间持其季父承事郎介圭书以示余,俾识其本末。余惟先生以当时巨儒,四方学者□□其文章传之天下后世,顾予可□安敢妄□□于其后哉?然辞不获,观先生书公之□□及于人也,传以亲老力,辞利禄,而克尽其孝义之行,诚足以传世而励俗矣。李氏世以诗礼相传,缨组相袭,愈远而愈昌矣,良四公种德累仁之所致也,岂□□哉?《易》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宁有艾乎!则先生是文,亦以宝惜于无穷矣。

成化三年丁亥春正月□□吉日 庐陵铜□刘□□□

世故有可传之事,而或未必得执可信之言;亦有可信之言,而或未必得纪可传之事,君子憾焉。今观元儒刘岳申先生铭柏兴路同知李英叔公墓,公之事可传,先生之言可信,不皆无憾欤?李氏子孙尚世世谨藏此铭,以昭先德,绳祖武,斯幸矣!

□□□月甲子 国子助教、修职佐郎、前翰林待诏、同修国史、里姻家生萧士高 拜手

四世祖柏兴路同知菊隐府君墓铭一通,殆元儒刘高仲先生所作。第元季兵燹,吾李氏□□□□荡然无存,此所得之先生刻本行于世。□□□□□□当代大手笔跋□石□陵□□□□□知□献府□□六世孙。

□□□□谨识

墓志铭除记载了墓主李英叔的生平外,重点赞扬了他无偿投资于筑陂、修桥、建庵、设航渡等公益事业,并平籴以济凶荒的事迹。如:出资二万缗募千夫凿石修筑槎滩陂,乡人称之为“李公陂”。遇有歉收的年份,“英叔发廪数千先籴,市谷一石,而因其直为损十一,其妻助之,又益家量十一,籴者石得谷百二十升以为常,今五十年矣,……凶年,劝分常过万石。好施与,如桥庵航渡、观坛塔寺,皆不靳”。

其中所载槎滩陂水利系统,为南唐金陵监察御使周矩于937年所创筑,《江西通志》:“槎滩、碉石陂在禾溪上流,灌高行、信实两乡,后唐天成进士御史周距创筑,其子羡仕宋仆射赡修。”,它是江西最早的水利工程,历经千年,至今仍发挥灌溉效益,被称为“江南都江堰”,“千年不败的水利工程”,2013年5月,国务院核定公布其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此碑记录了元朝李氏筑陂的史实,详细说明了此次筑陂所投入的物力、人力及用条石替换竹木的情况,不仅丰富了史料,而且还填补了这一重要水利工程后期记录的空白,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槎滩、碉石二陂座落于赣中吉泰盆地的江西省泰和县禾市镇附近的牛吼江上,该河因槎滩陂落差大,水流急,声如牛吼,称牛吼江(古代曾称禾溪)。槎滩陂为堰水坝,将牛吼江水提升后开渠分流,陂水自西向东依次流经禾市镇、螺溪镇及石山乡,灌溉沿途农田,在三派村汇入禾水而注入赣江。槎滩陂水流经禾市镇上蒋村时又分为南北两条支流,分别称为“南干渠”和“北干渠”。为预防水灾,在槎滩陂下约七里处,又修筑有一段减水的小陂――碉石陂。因此该水利系统称为槎滩、碉石陂。槎滩陂渠迂回三十余里,灌溉粮田5万余亩。

槎滩陂在建筑材料上经历了三次大的改变:初筑时是用木桩、竹筱、土石,即陂坝两边打木桩,用竹片沿木桩编织好后中间填土石并夯实,“以木椿、竹筱压为大陂,横遏江水……。”第二次即是元至正年间李英叔改用条石,由此乡人称之曰:“李公陂”。如今,在主坝上的基脚处,暴露出众多的条石则是明证。这些红石条分四五层垒叠筑起,长3.4米,宽0.34米,约0.34米厚(图二)。第三次是民国二十七年开始将混凝土用作维修材料,《重修槎陂志・民国二十七年》:付水泥法币五百八十七元九角(计三十桶,每桶价十七元二角,自吉安运至槎陂运费在内)。之后水泥量增大:“1952年,加高加固滚水坝,维修延伸渠道,在坝身条石层上加铺一层0.6米厚的混凝土,相应延长和加高坝身。”(《泰和县志・水利》)“1983年冬,加固加高大坝,用钢筋混凝土加固包裹,坝顶加铺0.5米混凝土,筏道、排沙闸、干渠也进行了维修。”

槎滩陂在管理形式上也进行了变革:两宋时期,槎滩陂一直是由周姓家族单独负责组织维修与管理,是一种“家族式民办”水利工程。进入元朝以后,随着区域内地方社会结构和宗族力量的发展,尤其是李英叔个人出资凿石修陂后,槎滩陂的组织管理形式发生了变化,改变了过去那种由周姓独管的状况,开始由周、蒋、胡、李、萧五姓轮流管理,成为一种“乡族式民办”水利工程。成立了由陂长负责,各有业大户轮流执政的管理机构。据至正元年(1341年)五月二十五日所立的《吐纳文约》记载:“陂长周云从,有业者蒋逸仙、李如春、李如山、肖草庭,见证胡济川、罗存伏、僧人悟轩,立约为:轮流陂长,至正三年肖草庭兄弟,四年李如春、五年李如山、六年周云从、七年蒋逸仙。”从而变成为“共有共管”的情形。槎滩陂之所以千年不败,可以说得益于这种有效的管理模式。

李英叔生前是当时仁义道德的楷模,做了许多好事、善事,但不求回报: “得官承事郎、同知柏兴路事,当上,以母老辞行。”(本碑刻)“予又闻英叔尝为书生尽还其乡舟人所颠越于货者,书生感泣,请以为谢,英叔大笑:‘书生奈何教人受御耶?’”(同上),死后,他乐善好施的行为得到社会的充分认可,当时名儒在碑刻的下部分所题写的八篇跋对此进行了颂扬,并引用《周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恶之家必有余殃。”等认识进行阐述,认为人的善行和恶性,都会因为因果的轮回而得到相应的果报。这就是我们中国古老的一种思想:那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如该碑所记录的南京兵部尚书、庐陵萧维祯题跋云:“其平生如此。其子孙相继而仕郡邑,官朝署,或职教于时,或擢作于乡,或毓秀庠序以待用,如蝉联、如珠贯,有以哉!传曰:‘仁者必有后’。欧阳公云:‘为善,无不报验。’于公盖信然矣。矧今介圭与其子侄若沙县训导、武水部员外郎遇辈,不惟克济其美,而又知宝此铭,是又心乃祖之心,而事其事也。李氏之泽有既乎?”。南京刑部尚书、万安刘孜所撰的题跋称:“咸章伯父桓圭,父信圭,季父介圭,皆学优而仕,善政在民,今咸章慎守家法,又将有以光大之,李氏之盛,讵有涯哉!传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予于是尤信。”中顺大夫、南京太常寺少卿、莆田陈俊书云:“当时嘉其义,报施以官,又以母老辞行,可谓施不求报者矣,非仁人君子之用心,其能若是乎?”

仁爱与正义是儒家的重要伦理范畴。早在《礼记・曲礼上》:“道德仁义,非礼不成。”而战国时的孟子(孟轲)对此更是推重此概念;此后汉儒董仲舒继承其说,将“仁义”作为传统道德的最高准则。宋代以后,由于理学家的阐发、推崇,“仁义”成为传统道德的别名,而且常与“道德”并称为“仁义道德”,与“礼、智、信”合称为“五常”。蕴含在“五常”中的中国传统道德准则贯穿于中华民族悠久历史文化的始终,历代圣贤推崇之,无数士大夫践行之。尤其是那些生前的“道德楷模”,死后因种种原因更是得到后人不吝词藻的赞美,在具体表现形式上尤以“墓志铭”为盛。该碑的保存对于弘扬正气,宣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具有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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