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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民事诉讼法的宪法渊源及其成因与启示(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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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民事诉讼法的宪法渊源及其成因与启示(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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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宪法理论和实践中,一般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应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这些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包括国家的性质、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的结构形式、国家的基本国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

至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则通常由其他法律加以规定。即宪法不规定涉及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具体制度。

就民事诉讼领域而言,民事诉讼中的管辖、审判程序和审判方式,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及其他各个方面等均由民事诉讼法加以规定。宪法对民事诉讼的程序和制度基本上没有做出规定。

无论是当事人还是人民法院都无须在民事诉讼中援引或适用宪法。但是在美国,情形却很不相同。

美国法院(无论是联邦法院还是州法院)对民事诉讼案件都根据三种法律渊源即宪法、制定法和普通法进行判决。其中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制定法其次,而普通法则在宪法和制定法缺乏相应规定时具有法律效力。

作为美国民事诉讼法的一个重要渊源,宪法规定了民事诉讼中应遵守的一些原则和制度,从而对美国民事诉讼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和十分重要的影响,而这些原则和制度之所以通过宪法这种最高法律规范表现出来,其中包含着深刻的社会、历史、政治和法律文化等方面的原因和背景。分析和研究美国民事诉讼法中的宪法渊源及成因,有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和解决中国宪法中所存在的不可适用性的问题,促进宪法的司法适用研究与进程。

一、美国民事诉讼法中的宪法渊源 美国民事诉讼法中的宪法渊源最突出地表现在以成文法和判例法形式所表现出来的美国宪法(主要指联邦宪法)对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的范围、民事案件的审判方式和审判程序等方面的规定。这些规定对美国民事诉讼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和十分重要的影响。

首先,美国联邦宪法规定了美国民事诉讼中联邦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的范围,从而确定了联邦法院的事物管辖权,划分了联邦法院与州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权限范围。 美国联邦宪法第3条规定联邦司法权属于联邦最高法院及其由国会命令设立的下级法院,联邦司法权应适用于:所有基于联邦宪法、法律和条约而产生的普通法和衡平法上的案件;所有涉及大使、公使和领事的案件;所有关于海事法和海事管辖权的案件;合众国为一方当事人的诉讼;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州之间的诉讼;一州与他州公民之间的诉讼;不同州的公民之间的诉讼;同州公民之间主张不同州的土地所有权的诉讼;一州或其公民与外国或外国公民或臣民之间的诉讼。

有关联邦司法权的这一规定最直接最具体地表现在联邦地区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上。 根据宪法的规定,《美国法典》第28篇第4部分“管辖权和审判地” 规 定 联 邦 地 区 法 院 受 理 以 下 三 类 案 件 :当事人州籍不同且争议金额超过7万美元的案件3;基 于 美 国 联 邦 宪 法 、 法 律 和 条 约 所 产 生 的 案 件 ;一 州 居 民 与 外 国 公 民 之 间 的 争 议 案 件 . 这 三 类 案 件 属 于 联邦法院事物管辖权(Subject Matter Jurisdiction)的范围。

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时,必须选择具有事物管辖权的法院。事物管辖权不能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改变,即当事人不能将本来不属于联邦法院管辖的案件通过合意提交联邦法院审理。

同时,对于没有事物管辖权的案件,联邦法院不能立案受理。即使受理,当事人也可在诉讼的任何阶段提出事物管辖权异议,要求法院撤销诉讼。

此外,法院也可依职权对事物管辖权进行审查,对事物管辖权不能成立的,无论诉讼进行到哪个阶段均应裁定撤销诉讼。即使终局判决已经作出,当事人亦有权以缺乏事物管辖权为由请求确认判决无效。

美国联邦宪法除了对联邦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的范围进行列举外,还通过一系列判例确立了民事诉讼中对人管辖权的各种宪法性规定。如通过著名的Pennoyer 诉Neff一案确定了这样的规则:除非被告在诉讼所在州有住所或居所,或当其出现在该州时被合法传唤,或者被告自愿接受管辖,该诉讼所在州的法院不能对被告行使对人管辖权。

又如通过“国际鞋业”一案确立了“最起码的联系”(minimum contacts)的标准等。4 这一系列判例所确定的对人管辖权的宪法性规定主要包括:对个人而言,法院只能对在本州有居所或住所,或在本州被合法传唤的个人行使对人管辖权;对法人而言,法院只能对在本州登记或经营业务的法人、或虽未登记又不经营业务但与本州有某种联系而诉讼的起因正是产生于该联系的法人行使对人管辖权;对自愿接受管辖或对管辖权无异议的被告行使管辖权。

5法院在受理案件时,除必须对案件享有事物管辖权之外,还必须对案件的当事人享有对人管辖权(如果是对人诉)或对或案件的诉讼标的享有对物管辖权(如果是对物诉讼)。当事人如果对对人管辖权不服, 时以正确的方式提出管辖权异议,否则,异议无效。

其次,美国联邦宪法第五修正案和第十四修正案规定了正当法律程序条款,从而赋予美国公民正当法律程序的权利。第五修正案规定:“任何人 ,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

”该规定适用于联邦政府。为了使州政府也受到约束,第十四修正案的第一款规定:“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实施限制合众国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法律;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

”正当法律程序权利是美国公民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这一权利不仅体现在美国民事诉讼中,而且也是其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制度的精髓所在,此外它还贯穿和渗透于美国其他许多法律制度之中。

至于究竟什么是正当法律程序,则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正如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法兰克福特所言,正当程序的管辖作用是根据逐个案件,取决于查问清楚政府所采用的特定程序是不是“违反那些表达了英语民族正义观念的公正和公平的信条”。

6 当政府剥夺一个人已经获得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利益时,第五修正案和第十四修正案的正当法律程序条款要求程序上的公正性。具体对民事诉讼而言,在诉讼过程中,正当法律程序要求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应享有事物管辖权,同时对案件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财产享有对人或对物管辖权;在受理案件之后,法院必须给予当事人有关该诉讼的足够的通知以及接受听审、行使各项诉讼权利的机会。

如果受理案件的法院无管辖权,或虽然有管辖权,但没有及时给予当事人有关通知,没有提供当事人接受听审、行使各项诉讼权利的机会,则法院就违反了正当法律程序的要求,侵犯了当事人的正当法律程序权利。对于违反正当法律程序所作出的裁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要求给予纠正。

再次,美国联邦宪法和州宪法赋予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受陪审团审理的权利。联邦宪法修正案第7条规定:“在普通法诉讼中,如争议金额超过20 美元,由陪审团审判的权利应受到保护。

由陪审团裁决的事实,除非依照普通法的规则,合众国的任何法院不得重新审查。”各州宪法中均有类似的规定(路易斯安那州除外)。

陪审制是美国联邦法院和州法院民事诉讼程序中最有特色的一项制度。其他国家基本上没有在民事诉讼中作为常规使用陪审团的例子。

大陆法系国家从来就不存在普通法意义上的陪审制度。即使在普通法系国家,美国民事诉讼中的陪审制也是独一无二。

因为在大多数普通法 系国家或地区的民事诉讼中,陪审制只适用于极少数民事纠纷案件如名誉毁损之类的案件。而在美国,陪审制适用于刑事案件和大多数涉及较大争议金额的普通法诉讼案件的审理。

普通法诉讼与衡平诉讼以及海事、破产、遗嘱检验和离婚诉讼不同,后几类诉讼不适用陪审制。严格意义上的普通法诉讼,是指一种通过普通法令状制度提供权利与救济的诉讼,这种诉讼制度对诸如非法侵害及违约之类的不法行为进行纠正。

在1938年之前,美国最高法院把受陪审团审理的权利解释为仅仅适用于这种以传统的普通法为依据的损害赔偿诉讼,但是根据1940年以来最高法院通过一系列判例对上述宪法规定所做的解释,受陪审团审理的权利广泛地适用于各种损害赔偿诉讼,不论其所保护的权利是源于古老的普通法抑或现代的普通法,还是源于制定法。在属于受陪审团审理范围之内的案件中,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要求由陪审团审理。

只有在双方当事人都放弃此项权利时,案件才交由法官不经陪审团而加以审理。即使在这种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都由法官决定的案件中下,法官也被看成是陪审团的替身。

陪审制对美国民事诉讼的方式和程序有着重要的影响。在适用陪审团审理的案件中,陪审团的选任是案件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审理过程中,一切有关案件事实和证据的问题都呈现给陪审团,然后由其作出裁决。经过陪审团裁决的事实,不应受到其他任何法院的重新审查。

正因为如此,在上诉案件中,上诉法院通常只对审理法院所决定的法律问题予以考虑。在不经陪审团审理的案件中,由于法官被看成是陪审团的替身,因此经审理法官认定的事实,在上诉审中也不再受到审理。

除此之外,陪审制对美国整个法律制度的形成也有着惊人的影响,它一直在塑造并将继续塑造美国司法制度的特点以及程序法与实体法的特点。如,美国证据法被塑造成保护不懂法律的陪审员免受律师试图施加于他们的不利影响的法律;侵权行为法被塑造成法官在合同以外的案件中向陪审团给予指导的指南;过失行为法把陪审团的作用定义为用社区的道德标准来衡量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尽管在1870年到1940年之间,陪审制曾遭到许多法律界专业人士的指责,被认为违反理性法律科学,但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中,陪审制又得到了强有力的重新肯定。 最后,在美国联邦宪法通过赋予当事人受陪审团审理的权利从而决定民事诉讼案件的一种重要审理方式的同时,宪法第6条第2款即最高法律效力条款决定了民事诉讼中适用联邦法律的问题。

该条款规定,联邦宪法和依照该宪法所制定的法律,以及根据合众国的权力已缔结或将要缔结的一切条约,都是全国的最高法律;每个州的法官都应受其约束,即使州的宪法和法律中有与之相抵触的内容。这一规定表明,联邦法律对于它所涉及的问题具有优于州法的效力,这是包括民事诉讼制度在内的美国法律制度的基石。

在联邦法院和州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应优先适用联邦法律。另外,宪法第4条第1款即充分诚信条款要求,各州应完全承认他州的法律和判决。

一州的民事诉讼的判决中所确认的权利,一般应在他州产生效力,而无须重新审查争议的实质。这一规定曾极大地缓和了美国各州不同法律体系所带来的矛盾和冲突,促进了国家的团结和统一。

二、美国民事诉讼法中的宪法渊源的成因 美国宪法之所以对民事诉讼作出上述规定,其原因是多层面的,但最重要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美国法律的自然法的法律文化基础使其必须高度重视程序保障;另一方面,上述规定是美国分权宪法构架分权宪政体制之必须。

关于美国法律的自然法的法律文化基础,我们都知道(美国人也承认)美国法律是继承的,正如他们的语言和他们的政治制度是继承的一样。在私法方面美国人完全接受了习惯法,而在公法方面,则接受了自然法。

7移植到美国的自然法学说就是那些整个17世纪和18世纪在英国和欧洲大陆居于统治地位并由杰出的法学家布来克斯东赋予权威形式的学说。该学说既引证了亚里士多德的定义,即“法是不受欲望影响的理性”,也引证了西塞罗的结论,即“法是孕育于自然中的最高理性,它支配应当发生的一切事物,禁止相反的一切事物”。

认为“一切法律均依自然法和天演法而定,这就是说,任何人类的法律均不应和这些法则相抵触。”8 18世纪的美国人继承了这些概念,发现它们在反对国会自作主张的斗争中有意想不到的功效,于是理所当然地把它们作为经纬来编织成自己的宪法体系。

这个现成法学体系的那些整齐划一的准则,具有匀称的形式和机械式的功能,非常适合18世纪的社会的简单需要,并为有关立宪的所有问题中的似乎最紧迫的问题-确立对统治权的有效限制提供了方便的解决办法。 自然法的普遍性在英国普通法中演变为“法官的理性”和“法的统治原则”,而这又构成美国法的基础。

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在美国宪法中的确立其实也可视为英国普通法的胜利之一。英国有着注重程序法的传统,其法律被“程序的思考”主宰着,实体法规则的形成晚于程序法规则,实体法“隐蔽于程序法的缝隙之中。

”9 早期的普通法主要是程序法的规定。形成这一特征的原因主要有: 其一,英国普通法的形成与令状制(writ system)或民事诉讼形式 (forms of action)有着紧密的联系。

令状制度起源于盎格鲁-撒克逊的习惯法或法兰克人的法院,古罗马法中也有类似的形式。在英国普通法院中,曾出现任何一个民事诉讼的“合格手段”是“开始诉讼令”的情况。

随着普通法的发展,开始诉讼令逐渐形成固定的若干类令状,而每一类令状都和一定的诉讼程序相对应。不论是原告还是法院都十分重视诉讼形式和诉讼程序,因为错误的令状选择会使原告的正当主张败诉,而在数量和种类上无限制地发出令状则会带来英王与领主、主教之间的矛盾。

用英国著名的法制史学家梅特兰的话讲,令状的统治就是法的统治(The rule of writs is the rule of law)。民事诉讼中的令状制度或诉讼形式虽然在19世纪中叶由1873年的《司法法》完全废除,但其影响深远。

当代的契约法、侵权行为法、不当得利法和财产法常常根据传统的诉讼形式划分内容,诉讼程序所具有的整理和发展实体法的功能被保留下来,以至于梅特兰深刻指出:“我们已埋葬了诉讼形式,但它们仍从坟墓中统治着我们。”10普通法就是在这种“程序的缝隙”中逐步发展起来的,可见英国的重视程序法的传统是多么久远。

其二,普通法在审判过程中实行陪审制度和辩论制度也促进了程序的重视。英国的陪审制度和辩论制度构成美国宪法关于陪审制度规定的直接法律渊源,而且美国人将其上升为反对司法专横、捍卫自由政体的重要保证。

陪审制作为美国民事诉讼中最具特色的制度其产生和存在的重要性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和理论根源。在批准联邦宪法的辩论中(特别是在纽约和宾夕法尼亚),建立全国性的法院(尽管其管辖权受到限制)的思想遭到了激烈的反对。

因此有必要以作为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权利法案》的形式作妥协。而当时《权利法案》的条文所最迫切要求的是在民事诉讼中获得陪审团审判的权利。

而补充规定到宪法中的这一机构的作用在当时是,现在也仍然是保护各州人民的权利不受联邦法院的侵犯。这其实是司法权在专业法官和业余法官之间的一种分配。

在理论上,美国人认为,公民是法律的最终制定者,法官对于法 律或法律的深层含义的渊源并无优先接近的权利,法律能够为当事人及陪审团成员所理解,只要法官给予他们有关法律技术方面的指导。因此在诉讼中,法官的职能是参与性的,而并非法律实施的中心,主要部分由陪审团及当事人进行。

在证据方面,美国法的理论认为,证据评判不涉及任何特殊专长,因此证据可以由未经法律训练的陪审团成员来加以评判。此外,陪审制已不仅仅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它也是一种受人喜爱的参政的重要形式。

大多数美国人信任陪审员超过信任法官,这既是因为他们之中很多人自己曾担任过陪审员,且大多数担任过这一角色的人发现这是一段令人振奋的经历;也是因为陪审员几乎不可能被收买或被胁迫,因为他们人多,而且在审判结束后陪审团就解散了。正如威廉道格拉斯所说,陪审团是“一个没有野心的政府机构。

” 其三,英国传统的法学教育方式培育出了“程序先于权利”的观念。由于判例法是历史的总结,强调实际审判活动的务实性,这就造成了英国法学教育是法律实务教育,尤其重视“案例教学法”,在研习案例中学习法律。

这就逐渐形成英国学生独有的法律思维。司法是实现正义的重要途径,正当的程序和法官的公平观念比任何严格的实体权利和义务规范都重要得多,程序就是法律,离开程序规则,法律寸步难行。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法官的目标与其说是实现法律,勿宁说是实现正义。

11 秉承自然法的法律传统和传承英国普通法历史的美国宪法,之所以在其文本中重点和详尽地规定民事诉讼制度,强调诉讼程序方面的权利是一种宪法权利,这既表明美国宪法独特的历史底蕴,同时也酿造了一种特有的美国宪政文化思维。较诸其他国家的成文宪法,美国宪法在控制国家权利的专横、捍卫民众的权利和自由方面的运作,无疑成功了许多。

美国宪法关于民事诉讼程序问题的规定的另一重要原因乃是因应构建分权宪政体制的需要。联邦宪法所确立了分权原则,分权原则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指联邦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权分立,分别由国会(包括参议院和众议院)、总统、最高法院及其下级法院(包括巡回上诉法院和联邦地区法院)行使。

另一方面是指联邦和州的权力划分。美国的建国之父们创造性地把孟德斯鸠、洛克的学说投入到建立一个强大的、新式的美利坚合众共和国的实验之中。

他们认为联邦政府的权力应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种权力,并由三个不同的部门来分别行使。而在该项政府设计中,通过宪法直接赋予司法部门必要的权限,保证法官任职独立和待遇优厚,是限制代议机关越权及施加压力的最好保证,也是保证司法稳定性及公正不阿的最好措施。

更是对公民自由的最好屏障。因为“司法机关为分立的三权中最弱的一个,与其他二者不可比拟”,12“司法部门的任务性质决定该部门对宪法授予的政治权力危害最寡,因其具备的干扰与危害能力最小。

行政部门不仅具有荣誉地位的分配权,而且执掌社会的武力。立法机关不仅掌握财权,且制定公民权利义务的准则。

与此相反,司法部门既无军权,又无财权,不能支配社会力量与财富,不能采取任何主动的行动。故可正确断言,司法部门既无强制,又无意志,而只有判断,而且为实施其判断亦需借助于行政部门的力量”。

13法院的完全独立在限权宪法中尤为重要。而所谓限权宪法系指为立法机关规定一定限制的宪法,法院必须有宣布违反宪法明文规定的立法为无效之权,而这一原则并不寓有司法权高于立法权的含意。

因为“代议机关的立法如违反委任行使代议权的根本法自当归于无效乃是十分明确的一条原则。因此违宪的立法自然不能使之生效,如否认此理,则无异于说:代表的地位反高于所代表的主体,仆役反高于主人,人民的代表反高于人民本身。

如是,则行使授予的权利的人不仅越出其被授予的权力,而且可以违反授权时明确规定禁止的事。”14 尊重宪法所授之权与人权,乃司法所必具的品质,这也必须有法官的完全独立和法官享有必备的权限。

只有这样,法院才有非凡的勇气可防止立法机关在社会多数派的舆论怂恿下侵犯宪法,才可防止人民代表在某些玩弄阴谋诡计之人的煽动与影响下贸然采取违宪行动,才可防止某一不公正或带偏见的法案对个别阶层人民权利的伤害,并牵制立法机关对此类法案的通过。15 由于法院担任着分权原则的最终法律公断人的角色,对立法是否合宪以及对政府官员的行为是否越权与合法的判断均由法院作出,而有关这些问题的诉讼又都属于普通法诉讼,由普通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对案件进行审判。

因此,美国的民事诉讼法除了适用于我们一般所理解的民事案件如财产、合同、侵权等案件外,还适用于对成文法和行政法规进行解释的案件以及在成文法和行政法规的名义下所采取的政府行为合法性的诉讼。这一点与许多国家采用特别的行政诉讼程序不同。

其原因也是美国的宪法理论使法院及诉讼在政府的普通职能中居于主要地位,其民事诉讼法控制着宪法的分权原则的法律效力的发挥。16 美国宪法所确立的分权体制的另外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联邦和州的权力划分。

17 在联邦和州的权力划分上,联邦法院和州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权限范围的划分无疑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这种联邦法院与州法院司法权限的划分乃是确保这种分权体制赖以存在并得以巩固的必备因素。

为此,美国联邦宪法确立了准确断定联邦司法权限的若干原则,了解这些原则对于进一步理解美国宪法关于联邦司法权的划分将不无裨益。确立联邦司法权限的原则主要有:第一,宪法的生效必须有宪法保障。

如若干事项是禁止各州从事的,这些事项或因与联邦利益相抵触,或因不符合理想的施政原则,不宜由各州进行,如对进口货物课以关税和发行纸币。如果联邦政府并无有效的权力机构及时限制纠正,无人相信这些禁令能被自动遵守,因此,为寻求对各州政府权力的限制,须授权联邦法院可对明显违反宪法规定的决定宣布其无效。

第二,联邦司法权应与联邦立法权同格,为保证国家法律解释的统一,应授予联邦最高法院对案件拥有最后审判权。第三,国家与其成员或公民间产生的纠纷只能诉诸国家法庭即联邦法院的法庭。

第四,为了维护联邦整体和平和维护联邦全体公民所享有的特权与豁免权,各州居民之间的纠纷的审判必须交由联邦法院,否则因审判不公而导致危害和平,州政府难有制止这种危害发生之能力。第五,基于公共安全的考虑,海运案件的裁判权应划归联邦法院。

三、启示 宪法作为美国民事诉讼法的重要渊源一方面决定和影响着民事诉讼程序与方式,另一方面也使其宪法本身具有极大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由于宪法不仅与国家生活且与人们的个人生活密切相关,人们能够通过宪法来捍卫和保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利,因此,宪政思想和宪政意识得以深入人心。

这与中国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宪法意识普遍淡薄形成鲜明的对比。 中国的宪法意识之所以薄弱,其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我国宪法缺乏可操作性的规定,它基本上不规定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的程序和方式。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中国有着与美国不同的立宪背景和法律传统。在中国,宪法是不可适用的和没有直接法律效力的。

关于这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曾在《关于在刑事判决中不宜援引宪法作为论罪科刑的依据的复函》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国家的根本法,也是一切法律的‘母法’,它在我国国家生活的最重要的问题上,规定了什 么样的事是合法的,或者是法定必须执行的,又规定了什么样的事是非法的,必须禁止的。而对刑事方面,它并不规定如何定罪科刑的问题,所以,在刑事判决中,宪法不宜引为论罪科刑的依据。

”此后,宪法被认为在一切法院审判案件中不能适用。上述主张再加上所谓宪法规范具有原则性,无法直接作为判断行为正确的标准,以及对违宪行为不能直接追究法律责任等理由,于是宪法被认为没有直接法律效力。

另外,大陆法系的法律教育方式形成了特有的法律思维。它认为“法律教育不在于提供解决问题的技术,而在于对基本概念和原理的教导。

法律教育所要求的内容并不是对实际情况的分析而是对法律组成部分的分析”,并认为法律程序不是作为自主和独立的实体而存在,它没有可以在其内在品质中找到合理性和正当性的因素,其本身不是目的,而是可以实现某种外在目的的工具或手段。这种对法律程序内在独立价值的漠视导致了“重实体轻程序”乃至程序虚无主义观念的盛行。

因而,诉讼程序在宪法中的地位不高,而对待程序法的这一态度反过来又影响了宪法的地位。此外,宪政体制的不尽完善也损害着宪法的权威。

在美国,联邦法院是美国宪政体制的中枢。美国宪法的制定者在进行政府设计时,其中心目的是建立一个合理而稳定的三权分立体制,其中重要的一条是“使司法机关成为限制代议机关越权及施加压力的最好保证”。

而中国宪法则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集中行使国家权力。国家的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要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因此,根据宪法第126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仅表现为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而并不能超越立法机关即人民代表大会的控制。至于人民代表大会应如何对法院进行监督和控制以及立法权和司法权的合理界限在哪里等问题,则无必要和适当的操作性规范以作指引。

上述理论认识的模糊和具体操作制度的缺陷正是导致中国宪法权威不能树立,宪法的贯彻实施屡屡被打折扣的一部分重要原因。比如在中国当前为克服司法腐败,纠正司法不公而大力提倡的所谓“人大对司法机关的重大违法案件进行监督的制度”就可能是一项需要进一步深思熟虑的制度。

首先,这种监督制度导致立法机关对具体案件的介入,那么长此以往,宪法所规定的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的精神势必受到损害。其次,这种监督制度导致法院的终审判决的效力可受到质疑,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在判决之后也会处于长期不确定状态,因而法院判决的既判力遭受破坏。

当事人因无法依据法律对法院的裁判作出适当预期,故法律的权威性无法合理“外化”。再者,人大介入法院审判工作,与司法权须由专业化人士行使的原则不符,也会导致在法院之上出现另外一个“法院”。

因而,中国宪法所规定的国家机关之间权限和职能的合理分工原则就无法得到实现。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要想改变中国宪法的不可适用性,促进宪法的司法适用,就必须合理地借鉴其他国家宪政制度中的优良成分,加强宪法的可操作性和可适用性规定。这有利于积极地促进中国宪政制度和司法制度的完善,促进依法治国宏伟方略的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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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政理论的渊源与范围(下)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8
四、 审查标准的类比——如何对待陪审团判决? 我积累了这些判例,并从头娓娓道来,目的是澄清有关规则并不只是一种文字形式,或一种礼节和尊敬的表达。它意味着远比这些更多。法院或多或少地清楚认识到,如此行使的司法职能确实......
试论美国宪法的稳定性及对我启示(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17
论文论文摘要:美国宪法的稳定性为大家公认。宪法稳定性既是维持宪政秩序有效运行的基础,也是宪法作为根本法的原则性和作为法律的规范性的具体要求。该丈旨在通过探索美国宪法稳定性的原因,结合我国的特殊国情,对我国未来宪政实践提供......
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及其对我国的启示(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16
【论文摘要】从苏联时期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审查制,到当代的宪法法院审查制,俄罗斯联邦实现了违宪审查制度的彻底转型。上述彻底转型的进程表明,一个国家采取何种违宪审查制度,归根结底,取决于一国的历史传统、政治体制和法律结构。从......
略论民事诉讼法的修订(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04
1991年颁行的中国民事诉讼法已经伴随我们进入新世纪第四个年头,在世界各国相继掀起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浪潮之际,已历经13个春秋的中国民事诉讼法在日新月异、瞬息万变的现代中国何去何从就成为当前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和立法机关所面对的最......
美国法上的行政协议及其启示(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23
【论文摘要】行政协议是现代行政领域解决跨部门与跨地区行政合作问题而出现的新形式,为世界各国所采用;但其法律性质是什么,各国理论界与实务界的观点并不太一致。美国对行政协议的关注旨在探究行政协议的本质及其制定如何能够合法,而......
建立宪法诉讼制度构想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15
八二年宪法较以前三部宪法规定了更为详细的宪法保障实施制度,这是勿庸置疑的。然而,新宪法实施八周年以来,违宪事件绝非罕见。宪法的保障机制不仅要有一系列社会的、组织的和法律的设施来维护宪法的最高性和根本大法的地位,更重要和更......
论民事诉讼调解制度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民事诉讼调解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根据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原则,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协商解决的制度。它不是对抗性的,也不是权威压制或者违背法律意识的"和稀泥"式,而应当是当事人......
论民事诉讼执行程序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26
【论文摘要】: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其解决民事争议可以分为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两个阶段。虽然在立法、理论研究和实践中都把民事诉讼审判阶段作为重点,但是执行程序对于保证解决民事争议,保证当事人民事......
民事诉讼法的发展趋势(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内容提要】建构我国完善的民事诉讼制度体系,需考量的因素众多,其中不可忽视的是当今世界民事诉讼法领域出现的新趋势和新情况,比如民事诉讼法的宪法化、国际化、程序的专门化或多元化,以及民事诉讼法越来越多地包含新科技因素等等。......
论行政诉讼法的宪法基础(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23
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行为的诉讼程序法。它既是司法机关通过行使审判权审查行政行为的依据,也是行政相对人行使诉权,追究行政机关法律责任的依据。然而,行政诉讼法本身,也应有依据。它的依据无疑应是它的上位法,即宪法。这就产生......
体制转型与我国民事诉讼理论的发展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5
摘 要: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理论从整体上看,是以原苏联民事诉讼理论为基础的,在国家干预和职权主义观念指导下形成的,因此,该理论从整体上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现实的需要,也不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事纠纷解决的客观规律。需要对其理论体系......
论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7-02
论文摘要 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制度。同时,财产保全是诉讼保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必要时也可依职权对一定财产采取特殊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生效判决有得以实现......
论民事诉讼中的再审程序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0
再审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审判程序中争议最大的一个程序,本文拟对其基本制度及缺陷加以阐述并提出一些改进设想。一、 再审程序的概念1. 再审程序的概念再审程序,是指判决确定后,因有法定事由而提出重新审判以及人民法院径行新审判的程......
论我国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31
论文论文摘要: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公民权利意识和宪法观念的增强,建立宪法诉讼制度的问题目益引起人们的关注。本文对宪法诉讼的概念进行理论上的梳理和澄清,并在借鉴国外宪法诉讼制度的基础......
《民法通则》“诉讼时效”章之条文要旨与例示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2
写作说明:为深入注释作为民法基本法之《民法通则》“诉讼时效”一章之七个条文,全面反映、检讨我国民法在诉讼时效问题上之主流观点及成就,特作本文。全文凡要旨36个、例示131个(其中含推论26个、例外3个、另一方案6个、立法建议1个)......
德国法律的宪法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2-12-29
查字典范文网为您提供“德国法律的宪法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解决您在写宪法论文中的难题 德国法律的宪法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引言 国内宪法学界对于宪法适用的实践途径,持续进行探讨。最近几年来的一个热门话题,是所谓的合宪解释,......
“弹性”宪法及其形成的内在机理-以美国宪法为例(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9-18
“弹性”宪法及其宪政意义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 是国家法治体系的基础和价值的核心体现。宪法的稳定是一国社会变革有序性和文化连续性的象征,宪法的频频修改不仅有损宪法的权威, 还危及整个法治体系的基础。 1787年制......
民事诉讼法内容的增删改(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涉及的问题颇多,从内容来讲,应当确定哪些需要增加(增设新制度),哪些需要删除(废弃老制度),哪些需要改变(改革现制度)。当然这种增删改的区分是相对的,其间并无明显界限,经常是相互交错的,......
民事诉讼规则在行政诉讼中的运用及其限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15
关键词: 民事诉讼规则;行政诉讼;适用;限度 内容提要: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行政诉讼可以参照民事诉讼规则。只有部分民事诉讼规则在行政诉讼中可以适用,而且其适用有一定的限度,必须经过改造。典型的有管辖异议、财产保全、......
略论民事诉讼中的辩论原则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5
前言:辩论原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所有民事诉讼中不可或缺的原则和程序。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经使人们的法制观念或法制意识发生了变化,新的法制观念或法制意识正在形成,并且不断得到强化。作为法制观念的一个重要组......
民事诉讼证据立法与诚实信用原则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04
[内容提要] 伴随着对诚实信用原则被确立为民事实体法基本原则的演进过程的总结,本文就在民事证据法中确立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基本原则的可行性进行论证,进而简要地分析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未来民事证据法的基本原则,对整个民事证据法立法......
论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关键词】宪法 宪法诉讼 制度构建 论文论文摘要:宪法诉讼是宪法自身的要求,是法治的需要,是审判实践的需要,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需要,我国具有构建宪法诉讼制度的可能性。应当在吸取外国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建立......
《民事诉讼法》修订与民事检察监督之回应(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22
段厚省 郭宗才 王延祥 关键词: 《民事诉讼法》修订;检察监督;回应 内容提要: 对于这次《民事诉讼法》的修订,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应当在六个方面作出回应:一是有关民事检察监督与审判独立的争论应当告一段落,检察机关应当谨慎认真地......
试论民事诉讼模式之转型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本文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出台为契机,讨论了理想民事诉讼模式的构建与证据规则之间的关系,并分析了我国超职权主义的传统民诉模式的形成背景及在诉讼实践中的困境,指出理想的民诉模式是以当事......
中国近代民事诉讼法学的诞生与成长
发布时间:2023-02-06
中国近代民事诉讼法学的诞生与成长 中国近代民事诉讼法学的诞生与成长 中国近代民事诉讼法学的诞生与成长 摘要:中国近代民事诉讼法学,萌芽于19世纪下半叶,诞生于20世纪初叶的清末修律,成长于......
人大民事诉讼法学的特色与贡献(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一、人大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历程 人大民事诉讼法学科与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制的诞生、成长过程同步。 作为大陆法系的一个传统基础学科,民事诉讼法学在人大法律系成立后就备受重视, 1950-1955年依托民法教研室开展教学和科研活动, 1956年......
美国民事诉讼中的反诉、交叉诉讼与引入诉讼介评
发布时间:2013-12-19
美国民事诉讼中的反诉、交叉诉讼与引入诉讼介评 美国民事诉讼中的反诉、交叉诉讼与引入诉讼介评 美国民事诉讼中的反诉、交叉诉讼与引入诉讼介评 内容提要:反诉、交叉诉讼和引入诉讼是美国民事诉......
以民事诉讼为视角浅析当事人不良诉讼心理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摘要】 任何人的任何活动,都有着心理上的成因。在具有高度社会性的诉讼活动中,当事人的一举一动,无不是其心理的反映。随着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不断增加,把握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心理状态和变化过程,对于正确适用法律,解决纠纷......
美国刑事诉讼一审程序_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18
众所周知,美国实行的是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这种模式的基本特点是对抗式,法官和陪审团作为案件的裁决者,不主动调查证据,传唤证人及对证人询问,而处于一种消极、超然的地位,负责听取控辩双方提出的证据和所作的陈述,控辩双方向法庭......
试论民事诉讼中的诉因
发布时间:2013-12-19
试论民事诉讼中的诉因 试论民事诉讼中的诉因 试论民事诉讼中的诉因 诉讼标的理论是大陆法系民事诉讼法学的核心问题之一,它关系到法院的审理对象、当事人争执点的确定,同时也是判定重复起诉、诉......
诚实信用与民事诉讼秩序的保障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19
摘要:当前,由于立法规范与司法做法的欠缺,我国在诉讼秩序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问题;即审判权与诉讼权的滥用;虚假与规避法律等妨害诉讼的行为;瑕疵诉讼行为与审判行为。由此它危害了司法权威,影响诉讼的公正与效率。如何......
浅析民事诉讼视野中的宪法规范
发布时间:2016-04-14
民事诉讼视野中的宪法规范,宪法私法化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对于解决新型民事纠纷、创制具体的民事权利有着重要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相当一部分长期处于睡眠或半睡眠状态,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就是这样一种......
简析民事诉讼法之法院职员回避(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依大法官釋字第601號解釋,國家任何公權力之行使,均應避免執行職務人員因私人利害,影響任務之正確性及中立性,因此設有迴避機制;行政程序法第32條、第33條、公務員服務法第17條可供參照。惟迴避制度對法院及法官尤其重要,故......
浅探民事诉讼的共同诉讼(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17
论文摘要:共同诉讼是与一对一的原告和被告进行单独诉讼相对应的复数诉讼形式。在对某一法律关系的争议中,如果所争议的权利属于若干主体,就可能有若干个人同时处于原告的地位,如多个原告对同一财产主张共同共有。 论文关键词:民......
论民事诉讼中的检察监督制度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9
内容提要: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从诉讼监督的价值上看,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且目前我国司法现状也要求有相应的监督和约束。但由于立法上的不明确,造成了我国司法实务中的检法冲突问题,因此在肯定检察监督这一制度的同时,应对其进行完善......
加强对债权人的保护与民事诉讼法(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内容提要]:信用危机使经济发展受阻,于是加强对债权人保护提上了议事日程。民法已对此做出了积极的行动,而民诉法作为程序的保障则未有大的进展。本文从建立债的保全程序、改善极端不利于债权人的证据制度、纠正执行中对债务人的过分偏......
论代位权诉讼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27
内容提要:新合同法确立了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并规定了代位权的行使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进行,由此引发一系列的诉讼法问题亟待解决和论证。本文以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平衡和程序保障为基点,探讨了代位权诉讼中的当事人问......
民事诉讼法断想
发布时间:2023-02-16
民事诉讼法断想 民事诉讼法断想 民事诉讼法断想 在初识民事诉讼法的基础上 ,加以之前对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学习,略略谈一下自己的一些不成体的理解和感想,是为断想。兼谈民事检察制度,则是有感于千百年来中国......
民事诉讼中的调解与地方保护主义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经济的市场化、一体化、现代化势必以法治的现代化为前提。当前,随着司法改革足音的不断切近和《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颁布,人们的目光已越来越多地投注于对司法公正的追求。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地方保护主义及其恶果也越来越凸显,成......
论我国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制度的反思与重构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2
—兼谈法院裁判方法论问题论文摘要:本文通过阐述我国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层理论,结合实践,阐明了现代证明责任概念的本质,指出了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区别;在分析了我国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制度的错误与缺憾之后,从裁判方法论的角度出发......
人性假设与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引论 “在每一个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背后,都有某些关于人性及其本质的基本看法,这称为人性假设。”民事诉讼法的制定、修改与完善背后也蕴藏有关于人性的诸多假设。从1982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下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关问题探讨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8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在解决被告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的同时一并解决民事责任的问题,即两种责任同时予以解决。其立法本意是能够更有效地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减轻被害人的诉讼负担,促使被告人积极赔偿,同时简化审判机关的诉讼程序。近年来......
略论民事诉讼法的修订
发布时间:2023-05-13
略论民事诉讼法的修订 略论民事诉讼法的修订 略论民事诉讼法的修订 1991年颁行的中国民事诉讼法已经伴随我们进入新世纪第四个年头,在世界各国相继掀起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浪潮之际,已历经13个春秋......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律制度探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09
内容概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被害人或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因被告人犯罪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而进行的诉讼活动。修订前后的刑事诉讼法都确立了刑事附带民事诉......
法律本科生毕业论文民事诉讼法
发布时间:2022-12-30
能力与知识的关系,相信大家都很清楚。知识不是能力,但却是获得能力的前提与基础。而要将知识转化为能力,需要个体的社会实践。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法律本科生毕业论文。 举证责任是民事诉讼制度的核心问题,而举证时限问题则......
公民诉讼权:宪法与司法保障研究
发布时间:2013-12-19
公民诉讼权:宪法与司法保障研究 公民诉讼权:宪法与司法保障研究 公民诉讼权:宪法与司法保障研究 【内容提要】本文在对法治国家公民诉讼权宪法化和国际化考察的基础上,指出了公民诉讼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公......
浅谈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立法与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这标志着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已经初步体系化。文章对现行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体系作了一个简明的阐述,从宏观上表达了对民事诉讼证据规......
民事诉讼法的国际协调:在努力与浪漫之间(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17
论文摘要: 跨国民事诉讼规则项目,旨在制订国际民事诉讼规则的示范法典。本文从民事诉讼统一化运动的历史考察入手,通过对《规则》的比较法基础、原则及特点评述,在承认诉讼法国际协调运动理论和现实意义的基础上,提出民事诉讼法国际......
论刑事诉讼主体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01
内容论文摘要:我国的刑事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在案件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处理刑事案件的活动.无论是司法机关还是其他参与者,都与一定的诉讼职能相联系,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并尽相应的诉讼义务.在诉讼中,它们之间形成了复杂的......
司法解释与民事诉讼法的修订
发布时间:2023-05-10
司法解释与民事诉讼法的修订 司法解释与民事诉讼法的修订 司法解释与民事诉讼法的修订 一、民诉法修订与司法解释的关系 尽管从宽泛的意义上说,司法解释包括法官处理具体案件时在裁判文书中......
现代的新财产分类及其启示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7
[内容提要]通过介绍现代世界各国形成的7种新财产分类:1. 人格财产与可替代财产;2. 使用财产和权力财产;3. 生存财产和奢侈财产;4. 普通财产、身体财产、私生活利益;5、动物与无生命财产;6. 实际财产与虚拟财产;7. 公域(Public do......
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基本课题(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一、民事诉讼的基本模式 虽然近几年关于民事诉讼的基本模式的研究已经有了一定的深度和广度,人们对民事诉讼的基本模式的概念、基本模式类型、模式与其它诉讼制度的相互关系等有了一些认识,但是关于基本模式的问题并没有真正完全解疑,......
古代中国判例法传统的形成原因及启示(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31
[摘 要]我国有着悠久的判例法传统,其产生原因有三,即经验哲学、贵族精神以及实用主义。由于我国盲目地引进大陆法系的成文法制度,造成了法律与道德的双重失落。其解决方法就是实现法律形式与时代哲学的重新统一,引进判例法。[关键词]......
法国民事保全立法的制度功能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3-07-20
摘 要:法国民事保全立法较传统德、日等典型大陆法系国家而言,规定了不同的类型划分方式,也因此具备了独特的制度功能。文章从法国民事保全特殊分类规定出发,探究其特有程序制度和多元化价值功能,并结合我国立法及司法实践,提出了......
论民事诉讼法、检关系的合理平衡(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一九九一年《民事诉讼法》上有四条是有关检察机关介入民事审判活动的规定。从那时起,检察机关作为宪法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的范围从刑事审判领域扩展到了民事审判领域。 但是从一九九一年到现在,各方对这一监督是否应该......
民事诉讼中法官释明权运用之我见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2009年4月1日起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次以司法解释的方式赋予了法官行使释明权的一种法律制度。法官的释明权是法官应尽的一项义务,是诉讼当事人享有的一项权利,但由于现行的法律规范对于法官在民事诉讼......
关于民事诉讼伪证泛滥的调查与思考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诉讼证据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审判效率、确保司法公正等方面都起着决定性作用,随着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和完善,诉讼证据的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但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原因致使民事诉讼中频频出现伪证,干扰了民事诉讼程序,影响......
谈美国行政法的演化及其对我国行政法完善之启示(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08
[论文关键词]美国行政法 成本—利益分析 司法审查 分权 [论文摘要]美国行政法历经近两百年的发展,从最初的传送带模式演变为专家知识模式,发展到近代的成本——利益分析,尽管每一次模式转变的背景、原理不同,但目的都是为行政权......
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浅析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7-21
内容论文摘要:近来证券市场中的违法违纪行为频见报端,不少受到损失的投资者纷纷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尝试通过法律算什么讨回自己的经济损失。现笔者就证券民事赔偿诉讼中的诉讼主体、适用的诉讼......
2002年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07
一、研究概况 江泽民在16大报告中指出:“完善诉讼程序,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可以说,力求在现行民事诉讼法的框架内,不断完善民事诉讼程序,强化程序公正的兑现程度,以最大限度地确保民事实体法在市场经......
美国国家审计现状及其启示(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9
赴美国学习培训期间,我就美国的国家审计情况进行了专题考察,从中得到了一些启示。 一、美国国家审计的基本情况 美国国家审计体制由立法型审计机关和行政型审计机关两部分构成。立法型审计机关包括美国国会所属的审计总署和各州议会、......
宪法论文:浅谈宪法作为行政法直接渊源
发布时间:2023-05-22
希望查字典范文网整理的宪法论文:浅谈宪法作为行政法直接渊源能够给您带来一些灵感。 宪法作为行政法直接渊源是在技术层面所作的分析,对于宪法的实施与实现以及解决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有深层次意义。它具有体现宪法规制力、弥补行政......
论美国宪法的民主反思(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16
论文摘要:美国人崇敬他们的宪法,监督制衡、联邦主义、个人主义、个人权利和司法审查作为美国宪政体系的四个基石,为全球所钦佩和仿效。在危机时刻,宪政体系帮助美国免受暴政、失序与压迫之苦;平静时期,宪法性文件毋需再去应对那么多......
再论民事诉讼法典体例结构的调整(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13
关键词: 民事诉讼法/法典结构/调整 内容提要: 法的内容变化和发展,最直接的体现应该是法典结构上的变化,法典体例结构变化又可以渗透出法的内容是否科学合理之信息。因而一部法典体例结构的科学设计,不仅是法典内容完善的切实体现,......
论行政诉讼与法治国家(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15
行政诉讼通常是法治国家保护公民免受强大国家机器压迫而建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同时又是法治国家得以实现的前提条件。本文试图就行政诉讼与法治国家的关系,以及如何加强和完善我国行政诉讼法展开讨论,以期为行政诉讼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略关于建立宪法诉讼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24
宪法诉讼,一般认为,是指公民认为宪法赋予其的基本权利受到国家机构及其公职人员侵害时,该公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求得最终救济,法院依据宪法受理案件并作出判决或裁定的制度。 在中国,还未建立起宪法诉讼制度,至今也没有一起真......
关于修订《民事诉讼法》的几个基本问题[下]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三、《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立法体例应作哪些调整 要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进行全面修订,必然涉及到是否对其基本立法体例进行调整以及在多大范围内进行调整的问题。对于这一问题,我们认为总体上的思路应当是:除了应......
关于修订《民事诉讼法》的几个基本问题[上]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存在诸多缺陷,其已难以满足诉讼实践的客观需要,加之立法解释的严重萎缩、司法解释的不当扩张以及违法改革的持续泛滥,更使其在实践中几近名存实亡,因此必须尽快对其予以全面修订,且从理论准备、实务总结等......
浅议我国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问题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9
内容提要: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与普通程序并列而存的独立的一种一审程序,体现了诉讼程序的经济原则和我国民事诉讼的两便精神,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简易程序适用标准不明确,以及简易程序本身疏漏颇多的问题,以致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中......
浅议宪法诉讼
发布时间:2023-03-19
【摘要】我国目前建立了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制度,对宪法诉讼这种特殊的制度的构建尚缺乏投入与研究。而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因为缺少了宪法诉讼制度使得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宪法的保障与救济,也使得违宪行为时有发生。笔者认为解决......
《隐藏的宪法》:林肯与美国民主(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18
1787年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只用了4543个词,200多年来很少变动,国会为了应对现实情况的变化只是附加了27条修正案。但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乔治·P·弗莱切教授认为,这并不能说明美国宪法就是稳定的。在2001年出......
论民事诉讼法律文书的写作中心
发布时间:2015-08-19
【摘 要】写好民事诉讼法律文书的写作中心具有重要意义,没能把握写作中心的民事诉讼法律文书如无矢之的,无法发挥其诉讼作用。无论对于民事起诉状而言,还是答辩状或者是一审民事判决书来讲,诉讼请求都是其写作中心,写作诉讼请求时......
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与实践的脱离
发布时间:2023-03-25
对从事学术研究的学者而言,进行任何的研究,都要求规范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如果研究的理论脱离实践,这是学者自己一时的凭空想象,这样的话,研究的理论就会出现空洞乏味没有根据等。在现实生活中, 这样的例子还是蛮多的。民事诉讼......
论美国次贷危机的成因及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与启示(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02
论文摘要:2007年,美国发生的次贷危机引发了世界性的金融震荡,虽然我国受其直接影响较小,但间接影响不可忽视。本文论述了次贷危机的成因及对我国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进行了相应的思考 。论文关键词:次贷危机;成因;......
诉讼制度改革与诉讼法的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总述:诉讼制度与诉讼法的改革(三个审判关系主体的改革)。 一、明确法官概念及职权,实现法官精英化,树立法官权威。 二、明确检察官的地位。 三、改革诉讼代理制度,加强律师调查取证权。 进入九十年代后,我国逐步形成了以大陆法......
新公司法框架下股东知情权及其诉讼救济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09
公司法上的股东知情权是一个权利体系,其分别由财务会计报告查阅权、账簿查阅权和检查人选任请求权三项权利所组成。上述三项权利的内容虽然各异,但中心是股东对公司事务知晓的权利,都是为了能使股东获得充分的信息。而股东知情权的行使......
论我国民事抗诉权的立法缺陷与对策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论文摘要: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民事抗诉权的规定过于原则,也缺乏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存在着许多重大缺陷。笔者在对立法缺陷一一进行剖析后,提出了自己关于完善我国民事抗诉权的思考与对策,希望对我国的现代化法治建设能有所裨益。......
民法学与宪法学对话之前因后果_宪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8-30
论文关键词: 民法学/宪法学/对话 内容提要: 民法学与宪法学是基于双方研究对象的不同而形成的相对独立的法学学科。双方展开对话一是因民法学与宪法学作为对话主体对自身不自足性认识而产生的内在需求,二是“民法与宪法关系”的理论研......
民事诉讼标的新说在中国的适用及相关制度保障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08
关于如何确定诉讼标的的范围,历史上存在着新、旧诉讼标的学说。旧说以实体法律关系作为诉讼标的,诉讼中含有多少个不同的实体法律关系,就有多少个不同的诉讼标的;新说则以当事人在诉讼上的主张作为诉讼标的,具体的实体法律关系只是作......
小议民事诉权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5
传统民诉理论在其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始终充斥着各种诉权学说的争议,理论的争议往往导致实践的困惑。我国司法实践中对民事诉权(以下简称“诉权”)的理解和保护在相当大的范围内存在一些模糊概念,加之我国诉权立法上的瑕疵,使广大法......
英国民事上诉制度改革及其借鉴意义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2
一、引言 上诉制度是司法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担负着多样化的司法功能,并且需要在不同的价值目标之间进行平衡与取舍。由于现代社会的急剧变迁,许多国家的民事上诉制度无论是在制度设计还是实际运作上均面临着种种问题,并进而影响着整......
国家立法权的限制的宪法渊源
发布时间:2023-05-27
【摘 要】国家立法权作为国家的立法权体系中最重要的一种权力,也是宪法的重要内容,具有深厚的宪法渊源。文章着眼于中国与美国对于国家立法权的限制的不同,旨在透过中国与美国宪法对国家立法权的不同规定,探寻造成这种不同的背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