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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的困境与对策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16-08-15 11:17:22
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的困境与对策
时间:2016-08-15 11:17:22     小编:陈长清

文物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具体的物质遗存(主要包括遗物、遗迹),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复制、再生的。改革开发三十余年来,我国各项事业发展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文物事业的地位也日渐提高。然而在取得进步的同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本文就此展开论述,主要是研究了当前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的困境以及应采取的对策。

一、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的困境

1.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

我国目前正在逐步进入法制社会,各项法律法规都在不断地健全、完善中。在文物工作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于1982年颁布,十年后又对其作了补充与修改;二十年后的2002年颁布新一部《文物保护法》:可以这么说,国家、政府对文物保护工作是相当重视的。然而对此法细研之后就会发现,这部法律只是在宏观上对工作人员的一些工作原则给予规定,可操作性并不强。这就使得文物部门执法量相对薄弱,只能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安部门或工商管理部门,但是这些部门由于非直接管辖所以只能起到协助的作用。因为《文物保护法》只是在宏观对文物保护工作做了一些规定,并未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这也导致另一个后果,人们严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这些都导致了目前中国基层文物流失严重,文物事件频发;更有甚者,竟出现了文物工作人员监守自盗的想象。

2008年5月5日《燕赵都市报》刊登了一则题为《208件字画文保所不翼而飞》的报道,邯郸市为县文保所原所长崔爱民监守自盗,将魏县院堡乡西薛村薛氏先租自明代遗留下的208件字画通过骗、赖等方式据为己有;虽然后来薛氏后人曾将此事反映给当地政法机关,而且魏县公安局、检察院都曾介入此事,然而数年过后事情仍没有多大进展(2004年,崔某因贪污公款被免职)。2008年6月22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对此事以明朝那些画儿为题进行了报道(崔某嚣张的气焰、自相矛盾的说法以及丑恶的嘴脸暴露得实在令人作呕)才引起了魏县县领导重视。两天后的6月24日,崔某被拘留,本以为可以让这位原所长面壁几年自思己过的,没想到7月份就被放出来了。其中详情如何,有意者可自行寻找。

2.文物保护体制不健全

体制不健全,指的是机构的设置问题与人员的配置问题。在县、市等的基层文物保护部门,管理权与决定权均不在己,这种懂行的无权,有权的不懂行的局面普遍存在。人员配置上,往往会出现有人没事做,有事没人做的现象更是比比皆是。此外,在经费上基层文物保护单位在对文物进行保护的时候往往有一种捉襟见肘的尴尬;就是遇到了需要保护的文物,也无能为力;向上反映,人微言轻,无人理睬。

3.文物保护意识缺乏

文物保护意识的缺乏不仅仅指基层文物保护单位的某些工作人员,更重要的是大多数的人都缺乏这种意识。有历史才有今天,有传承才会有明天。数千年的文明都集中在这些遗留的文物上,所以应该对其加以保护。然而由于许多人的知识水平有限,再加上官方、民间机构宣传不到位,长期以来人们普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尤其是在广大农村,有些不经意间挖出的文物价值颇高,但并未引起注意。

4.开发与保护失衡

近年来,某些地方政府为吸引外地资金或盲目建设形象工程,大面积征地、建楼;更有甚者,牺牲文物、古迹来建形象工程,就为了好个面子。一些旧居、古宅被拆,许多数百高龄的古木、老桥被毁,这些人真是可怜、可悲又可恨。

二、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的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一一采取与之相应的对策,使基层文物保护工作有序、良性地发展。

1.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工作地位

一定要完善现行的文物法律法规,将文物基本法细化、具体化,使得文物保护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能依;使得崔爱民一干跳梁之辈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要想提高文物保护工作的地位,就应该将其纳入到本地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为其正名、为其扬名。

2.健全管理体制,加大经费投入

改革当前文物管理体制,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上都要健全,建立起一支有知识、有水平更有能力的文物保护队伍。加大经费投入,在保证基层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薪水的基础上才能确保文物保护工作顺利地进行。

3.增加宣传力度,提高保护意识

基层政府、基层文物保护单位要定期开展宣传工作,深入到农村中去。可以通过各种媒体(如电视、网络、报纸等)进行,也可以举办各类展览、讲座、演出等人们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方式进行。

4.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

对文物进行纯粹的保护是没有太大意义的,但若过度开发也是不应该的。要想处理好基层文武的保护与开发,就一定要坚持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加强管理的工作原则,在工作过程中严格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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