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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生态文明与环境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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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生态文明与环境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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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年份】2009年【正文】人类进入新世纪以来,生态危机日趋严重,人们越来越意识到,生态问题已经不仅是大自然的问题,而且是人类自身的问题,是涉及到人类现在与未来的大问题。生态文明的兴起和发展,促使人们从更为广泛的意义上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善待自然,探索解决生态问题、保障生态环境的法治化途径。

一、和谐社会的价值诉求——生态文明

(一)和谐社会是人类的不懈追求和谐的意思是各种事物有条不紊、井然有序和相互协调。追求社会和谐、崇尚和谐理念,是人类的共同理想和奋斗目标。

千百年来,古今中外的仁人志士不懈地探寻和谐社会思想、尝试和谐社会实践。在国外,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的“整个天是一个和谐”、柏拉图的“理想国”、莫尔的“乌托邦”、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傅立叶的“全世界和谐”、欧文的“新和谐公社”,反映了西方不同时代的思想家对和谐美好社会的描绘、设计与憧憬。

在我国,大思想家、大教育家孔子提倡“和为贵”、董仲舒等人的 “天人合一”、洪秀全的“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陶渊明的“桃花源”、 孙中山提倡的“天下为公”,康有为的“世界大同”,这些思想和主张,无不表达了人们对和谐社会的美好向往。当今,和谐有着更为普遍、更高层次的价值意义。

十七大报告中全面阐述了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及其基本特征,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胡锦涛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

”人类正是在不断追求和谐、克服不和谐的过程中获得进步和发展的。

(二)生态文明体现和谐社会的价值理念文明是是人类改造世界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标志。人类社会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正在向生态文明转变,生态文明是一种高级文明形式,是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新的人类文明,是和谐社会理念在生态与经济方面的升华。

与工业文明相比,生态文明所体现的是一种更广泛更具有深远意义的平等,即人与自然的平等、当代人之间的平等、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平等。和谐问题作为全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说到底是一个关系问题。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关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与人(社会)的关系,一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所以,和谐既包括人与人(社会)的和谐(人际和谐),也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生态和谐)。

传统观念中的和谐,一般指的是人际关系的和谐,但自然界毕竟是人类社会的基础,如果人与自然的关系失调,连人类的生存都会出现危机,更遑论人际关系的和谐。从这个方面来说,人与自然的关系应该是第一性的。

早在一百多年前恩格斯就提出了忠告:“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无情地报复了我们。

” 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极大提高,人口剧增、资源过度消耗、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日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一个大问题,资源的几近衰竭、荒漠化地区面积的成倍扩大、物种多样性的减少、江河湖海等水域的污染、臭氧空洞的增大等等,直接威胁着人类在地球上的生存和发展。这一切都表明:自然界向人类亮起了红灯。

倘若人类失去了生存的空间,那么何以实现人际和谐?何以构建和谐社会?生态环境的恶化不仅会破坏人们的生存条件,甚至会导致人类文明的消亡。人和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生存发展必须要首先解决好的一个基本关系。

任何社会和谐的建构都不能离开人与自然的和谐,只有建立在人与自然和谐基础上的社会,才有可能建立真正而长久的社会和谐。生态文明所要求的尊重自然、利用自然、保护自然与和谐社会所强调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一脉相承,从这个意义上说,生态文明体现了和谐社会的价值理念。

二、生态文明的价值指向——生态和谐

(一)生态文明要求重视人与自然的关系生态文明是指人们在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同时,不断克服改造过程中的负面效应,积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建设有序的生态运行机制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所取得的物质、精神、制度方面成果的总和。它反映的是人类处理自身活动与自然界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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