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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外派监事必要性和有效性的思考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6-30 00:04:08
企业外派监事必要性和有效性的思考
时间:2023-06-30 00:04:08     小编:

当前,我国不少国有企业频频发生各种经营和廉政风险,仅靠企业现有的治理架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已经难以防范多种风险,必须加大外部监督的力度。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了多种外部监督的形式,其中最常见的是外派监事,与企业内部的监督力量形成合力,很大程度上增强了企业的风险防控能力。但对于外派监事,现阶段企业干部和员工接受程度不高,缺乏亲和力,有的甚至把外派监事当作纸老虎。要发挥外派监事的作用,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之真正成为外部监督的有效力量。

一、外派监事的必要性

目前主要有国资委向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和国有大企业集团向分、子公司派出监事两种形式。外派监事的产生,既有西方管理思想对我国企业管理的影响,又有我国国有企业内生性的需求刺激,它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目前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内设监事会作用发挥有限

目前国有企业已基本完成了现代企业制度改造,初步实现了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形成了以董事会为公司治理核心,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但是,从实际情况看,多数企业监事会都存在信息不对称、监督不到位、发现问题难以纠正的问题。企业内设监事会作用发挥的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有企业改制趋于形式化。

(二)实践探索证明了外派监事的形式可以有效弥补内设监事会的不足

最近几年,各地对外派监事工作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实践。上海市监事会工作“外派”与“内设”相结合的形式,取得了良好成效;浙江省外派监事会常驻企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的监督形式,通过开展专项调查,着力于企业经营风险的防范,也取得了省委、省政府和国有企业的高度认可。实践证明,外派监事可以有效弥补了企业内设监事的不足,是目前企业外部监督的重要力量。

(三)外派监事工作既有独立性又有合法性

外派监事作为一项制度创新,既有独立性,又有合法性。首先外派监事受出资人委托,不参与、不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与企业没有人事与经济上的关联,不受被监督者利益的驱使,因此与企业内设监事不同,具有明显的独立性。其次,《公司法》七十一条规定了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使外派监事工作有了法律依据。因此,外派监事工作有其合法性。

二、当前外派监事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外派监事制度作为引进西方管理理念而演化的制度,在我国的探索和实践也就十年左右时间,目前还不具有普遍性。笔者重点就国有大企业集团向分子公司外派监事工作存在的问题作以下分析:

(一)在外派监事的人员配备上,还难以承担风险防控的重大责任

根据《浙江省省属企业外派监事会工作指引》,外派监事的主要任务是监督董事会和经营班子运作,日常的监督检查主要围绕企业财务情况和重大事项两方面开展。因此,监事工作既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又需要很强的专业性,特别是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但实际上,目前有的企业领导对监事工作的认识还没到位,人员配备上还难以达到高素质。监事地位不高、待遇不高,导致一些高素质的干部也不愿意担任监事。

(二)在外派监事的职能定位上,还不够清晰准确

当前,下派监事工作刚刚开始探索,对监事的职能定位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而且与企业内设监事的关系和企业其他监督组织如纪委监察室的关系界定难以清晰。实践中有的企业提出了职能定位,但很多方面存在过高、过宽的问题,期望过高,有的甚至把监事当作全能,需要在实践中逐步调整定位。

(三)在外派监事的工作成效上,还没有得到干部员工的充分认可

在外派监事工作的探索初期,由于考核运作体系有待完善,监事工作的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事本人的工作态度和派驻企业的配合度,两者中有一方存在问题,外派监事都可能成为纸老虎。此外,监事的激励、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还未建立,监事监督手段落后、信息化程度低等问题都影响了监事工作的成效。

三、增强外派监事工作有效性的思考

要更好地发挥外派监事的作用,增强监事工作有效性,防止监事成为纸老虎,在企业内控组织架构、监事人员配备、企业领导认识程度、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都非常重要。本文仅从企业外派监事角度,侧重于增强监事的监督力、亲和力和威慑力方面谈点认识。

(一)配强监事,整合力量,增强外派监事的监督力

(1)有条件的企业集团,外派监事应配高、配强。既要选择经验较丰富、阅历较深、资格较老、素质较高的人员担任外派监事,在职位安排上又要高配。只有这样,履职过程中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2)整合企业内外的监督力量。外派监事一般一个人监管几个单位,力量有限。而集团下派的财务人员、内业内部的纪检监察组织人员以及企业内设监事会成员都从不同角度承担监督职能,如果把外派监事和企业内部的各种监督力量整合一起,明确信息共享、人员配合,一定会大大增强外派监事的战斗力。

(3)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一套比较科学、规范、适用于监督检查业务的企业数据监控和预警系统。很多企业目前都已实施了ERP系统,建议对外派监事开放。在企业内部的信息化管理体系中,也要给外派监事留有窗口,授予监督权限,实现监督实体之间的成果共享。

(二)坚持原则,不放疑点,增强下派监事的威慑力

(1)必须及时提醒。下派监事的信息来源之一就是参会。在各种决策会上,对不符合派出机构规章制度的事项及程序,或者存在的风险点,监事一定要发出自己的声音,及时的提醒,否则等到走完程序后再纠正难度会很大。

(2)增强问题的敏感性。风险、问题的线索往往来源于一些看似不重要的表象。作为监事,日常工作中经常会发现不符常规的事项,对这些事项监事一定要保持好奇心,多问几个为什么,发现疑点更要不怕麻烦,查清真相。

(3)进行有效的沟通。沟通是监督反馈机制的主要形式。沟通的形式很多,可以口头沟通也可书面沟通。对一般性的问题,可以和派驻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直接谈话。在口头沟通效果不理想或不足以引起派驻单位领导重视的情况下,需要进行书面沟通。可使用提醒函,摆出问题,提出建议,并明确整改期限。

(三)融入企业,服务难点,提升外派监事的亲和力

(1)及时反映派驻企业遇到的难题。实际工作中,各企业都会存在经过自身努力解决不了、需要上级组织协调解决但还未引起重视的问题。对此,外派监事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确需及时解决的问题,可以向派出机构提出“专题建议书”,或通过“联系函”的方式,督促上级和有关职能部门协调,促进问题的解决。

(2)多渠道为企业解决难题服务。外派监事可以利用多种资源,为派驻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多数监事经历丰富,有多个企业或职能部门工作的经历,有的还是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要充分利用多种资源,积极主动帮助派驻企业解决问题。

(3)帮助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在开展监事工作中,外派监事会发现派驻单位都有各自的管理特色,也存在很多的疑惑和管理上的问题。对此,外派监事要及时地介绍相关单位的做法,推广管理经验,提升派驻企业的管理水平。

外派监事是国有企业外部监督的重要形式,当前还处在探索实践阶段。对在实际工作出现的问题,必须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在整合企业内外部监督资源的前提下,更好地履行出资人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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