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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走廊风电产业融资模式研究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15-08-12 16:59:09
河西走廊风电产业融资模式研究
时间:2015-08-12 16:59:09     小编:

[摘要]河西走廊风能资源丰富,随着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丝绸之路”新经济带设想的提出,河西走廊风电开发及风电装备制造业在利好政策下正在迈入快速发展的阶段。但是,资金缺口却制约着其进一步发展。为此,本文在分析了河西走廊风电开发及风电装备制造业的现状及其融资困难的原因,创新融资模式,旨在为新时期河西走廊风电能源企业的又好又快发展略尽绵薄之力。

[关键词]河西走廊;风电;融资模式

一、河西走廊风能资源分布和风电开发及装备制造业的现状

二、河西走廊风电开发及风电装备制造业融资困难的原因分析

目前,河西走廊风电开发及风电装备制造业发展已度过起步阶段,正在迈入快速发展阶段,急需大量的资金支持。但是,融资难问题一直是制约风电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投融资矛盾更为突出。针对河西风电开发及风电装备制造业的融资问题,需要结合理论,深入分析,找到破解此难题的方法。经过调查分析,河西风电及风电装备制造业融资难的原因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风电产业资金壁垒高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资金的壁垒显得格外重要。与传统产业相比,风电产业前期投入大,回收周期长,研究内容大多涉及高科技领域,另一方面,风电的开发周期一般需要8~1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投资额往往过亿。对于河西走廊的当地投资者而言,无论是风电产业前期的研发,还是后期的生产、销售,这么高的资金壁垒都很难逾越。

2.政府保护影响了市场机制的形成

政府是新能源发展的第一推动力。由于风险投资在我国起步较晚,众多企业只能通过政府的直接拨款取得初始的发展资金,应该说政府的保驾护航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会。也正是由于政府的介入,产业发展缺乏市场元素,从而很难形成一个不断创新、公平竞争、监管有效的市场机制,阻碍了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历史实践证明,风险投资是解决产业发展中资金困难的有效途径。风险投资主要针对非上市的中小企业,通常是10年以上的长期投资,投资对象为高风险、高成长和高收益的创新事业或风险投资计划。鉴于高投入、高风险的特点,新能源产业很难从一般融资渠道获得资金,而是新能源产业的不确定性与风险投资的投资理念一致,融资企业更易于从风险投资中获得稳定的资金支持。遗憾的是,河西地区风险资本在新能源领域的投资非常少,很多新能源项目尚处于技术含量低,缺乏创新,而鲜见的优秀项目亦缺乏行之有效的资本运作,从而影响了风电产业的发展。

3.缺乏明确的盈利模式

盈利模式决定企业的命运,缺乏明确的盈利模式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作为战略性产业的风电产业目前也面临这样的发展困境,这也导致风电产业难融资。目前,河西民间资本更多的是作为新能源设备的制造商进入新能源领域,而非作为新能源的投资方。但是,民间资本是目前最直接、最清晰的获利方式。一方面他们看好新能源巨大的潜在发展市场,想从中分得一杯羹;另一方面,究竟该如何进入新能源产业,探索一种较为合理的盈利模式,这仍然是困扰他们的问题。当前,河西资本市场尚不成熟,风险投资的赢利模式比较单一。全国而言,通常是先申请上市,然后在二级市场转让股票以获取利益。此外,还可以依靠公司回购、兼并等方式盈利。但是,河西由于新能源项目投资额度少,发展时间短,多数达不到上市的条件。

三、河西走廊风电开发及风电装备制造业融资模式创新

根据上述分析以及融资模式自身所具有的优点和局限性,风电企业融资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根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对资金的需求特点,制定出融资成本低、效率高、风险低的最佳方案,在成本、效率、风险决策中寻找最佳平衡点。由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河西走廊风电开发及风电装备制造业进行融资模式创新:

1.尝试采用BOT融资模式

BOT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事先与投资方签订契约,授予投资方(私营企业或外国企业)一定时期内的特别经营权,允许投资方先垫支资金用于建设及经营特许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允许其以向用户出售产品或收取服务费的形式回收垫支的资金并获取一定的利润,等到特许权到期后,基础设施项目收归政府所有。采用BOT融资模式应用于风电项目,具体为“开发风电场一带动整机销售一转让再次获得溢价”,其融资不需要政府为项目承担任何责任,BOT风电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完全由投资方负责,与其他融资模式相比,BOT模式具有明显优势:一是可以快速筹集到大量资金,满足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要;二是BOT项目通常是由发达国家或地区颇具实力的私营风险投资机构承担,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三是由于建设速度快、效率高,具有稳定的收益性,能够吸引投资方持续投资;四是BOT风电项目主要是发电站、污水处理厂等环保性较强的公共设施项目,使用时间长,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所以,BOT融资模式是符合风电项目特点的有效融资方式。

2.推行PPP融资模式

PPP即“公共―私营―合伙”,是政府、企业和非营利性机构共同投资某个项目而结成的一种合作关系。它是基于“共赢”的原则,使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更广泛地合作和交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目标。通常情况下,PPP模式包括特许经营、合伙经营、合伙投资、私营部门投资、合伙公司等几种组织形式。在风电项目中引入PPP模式的主要作用有以下几点:一是借助于私人部门在风电项目管理方面的独特优势,使项目的设计更具有创新性,建设、运营更具有时效性;二是利用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之间的新型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的长处,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彰显风电项目的社会公共产品属性;三是PPP模式下,政府并不是旁观者,而是要与合作各方共担融资风险,以政府的特殊身份为项目勘查、设计、建设打开方便之门,确保项目的成功运营;四是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政府先以政府采购的形式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合同,然后再以该合同的副本为依据与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协议,该协议不是用于给项目提供担保,而是向这些金融机构展示政府与项目公司之间的特殊关系,使项目公司能够顺利地获得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

3.采用项目租赁融资模式

项目租赁是融资租赁在风电项目融资中的应用,它是以杠杆租赁方式代替商业银行贷款的一种新型融资模式。在这一模式下,项目公司以项目自身财产和预期的投资效益为保证与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公司只能对签约项目的财产或收益行使追索权,收取的租金也只能从签约项目的经营净现金流量或预期收益中支付。具体实施时,风电项目公司以承租人的身份将投资项目从实力雄厚的租赁公司手中承租过来,把支付的租金及相关经营费用从项目的经营收入中扣除,其余部分就是项目公司的利润。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较,项目租赁模式具有以下优点:一是租赁公司只是资金的提供者,不具体参与项目的管理工作,而项目公司虽然不需要为项目投入原始资本,却能够完全拥有项目的控制权;二是项目公司借助租赁公司的实力实现风电项目的全部融资需求,解决了项目发起人自身资金不足的难题;三是按照现行会计制度及税法的规定,在这种融资方式下,项目公司支付的租金可以直接计入项目的经营成本,从项目公司的税前利润中扣除,可以充分享受税前偿租的好处,减少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提升项目的开发价值。

4.引入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

资产证券化是指企业将那些流动性较差但在未来能够产生稳定的现金流量的资产通过一定方式集中起来,按照风险、收益相匹配的原则对其进行分类、重组,然后转化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并流通的证券的过程。在风电能源项目的开发中也可以引入这种融资模式,具体思路是以风电能源项目的资产为基础,以项目资产未来的预期现金流量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其具体做法是,项目公司先将各项目的资产集中成一个大的“资产池”,然后再将该资产池转让给一个特设的信托中介。信托中介根据风电项目的预期收益率、运营期限和风险程度等要素,设计不同利率、期限及风险等级的证券,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这些证券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价确认,然后通过金融市场出售给投资者。待证券出售完毕,信托中介将募集到的资金扣除约定的佣金后转交给新能源项目公司,从而实现以投资项目预期未来收益提前变现的形式达到为风电项目筹集资金的目的。风电项目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的主要优势在于通过对原有项目资产进行分类、重组,提升了项目公司的信用等级,同时借助资本市场的影响力提高了项目资产的流动性,降低了项目的融资风险。

5.创建风电能源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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