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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音乐听觉教学中实际音乐作品的使用(一)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2-03 01:29:25
论音乐听觉教学中实际音乐作品的使用(一)
时间:2023-02-03 01:29:25     小编:

摘要:音乐是听觉的艺术。在音乐的所有技能中,音乐听觉是最基本的能力,发展音乐听觉也是音乐教育的基础。在传统的音乐听觉教学中,教师们更侧重于发展学生对独立音乐元素的认知能力。然而,在真实的音乐实践活动中,对音乐的理解与把握更多地依赖对音乐作品整体音响的听觉感受。因此,音乐听觉教学中,对实际音乐作品的听觉训练形式是非常有必要的。对音乐作品整体音响的听觉体验与分析能力是基于元素认知基础之上,又独立于元素认知之外的音乐听觉能力。音乐听觉能力的全面发展,不仅来源于对各音乐元素的感受、认知,更需要在大量的音乐作品的真实音响中锻炼和发展。

在欧美国家的音乐听觉教学中,使用实际音乐作品已经是非常普遍的形式并发展成为相当成熟的体系。在国内,对于这种教学形式的意义、目的、方法和系统性等问题却尚处于研究实验的阶段,还没有形成一套目的明确、脉络清晰、内容丰富的体系。从总体上看,这种训练形式是音乐听觉教学发展的必然趋势,是音乐听觉教学与音乐实践相结合的必由之路。本文将从使用实际音乐作品进行听觉训练的意义、原则与实例分析等几个角度来阐述笔者对于此种教学形式的研究和思考,以期引起更多音乐教师对此问题的关注,并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共同促进音乐听觉教育的发展。

一、背 景

1.写作初衷

使用实际音乐作品进行听觉训练,在国际上是比较普遍的一种音乐听觉教学形式,但在国内还处于探索性的起步阶段。虽然国内关于这一问题的探讨与论述已不属于新课题,有关此问题的论文也屡见不鲜,但真正将这一形式运用于实际教学中的还比较少,形成规模与体系的就更加凤毛麟角了。笔者接触这种教学形式是在2001年10月,来自德国的音乐听觉训练专家玛兹教授为中国的同行们带来有关在听觉训练中使用实际音乐作品的系列讲座。玛兹教授详细介绍了这种教学方式在德国产生的背景、体系构架与具体内容,并且亲自进行了教学示范。在此后十多年中,来自法国、意大利、俄罗斯的音乐听觉教育专家陆续来到中国做了一系列讲座并进行了交流活动。这些国家在音乐听觉教学上的共同特点都是音响感受在先,理论学习在后,尤其注重对实际作品的音响体验。通过近年来的频繁交流,笔者对欧美国家音乐听觉教育观念及教学形式与内容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与体验,故撰写文章对此进行深入探讨和论述,试从运用实际音乐作品进行听觉训练的意义、原则与实例分析等几个角度进行阐述,希望能够引起同行们更多深入的思考,共同促进基础音乐教育学科的发展。

2.音乐听觉教育在国际上的发展变化

这些国家的音乐听觉教学已发展为与音乐实践紧密结合、发展学生全面音乐能力的综合性课程,不仅内容来源于实际的音乐作品,而且形式上也更加多样化。如学生们读谱练习的材料不仅可以是单声部的音乐作品,也可以是乐队的总谱,以提高对不同类型乐谱的读谱能力。练习的方式也不拘泥于“唱”一种形式,学生们还可以用“读”的方式读出乐谱上的唱名、节奏,或使用自己的乐器演奏等方式来进行读谱练习,教学的目的也不仅仅是把音听出来、唱准了。即使对于同一首作品,教师也可以针对不同专业的需要设计出不同的练习要点,从各种角度进行训练。同时,教学中对实际作品的选材范围很宽,从巴洛克时期之前的早期作品一直到当代作品都有所涉及。在音乐元素训练的同时,与音乐的整体形态特征、历史背景、时代特征、作曲家个人风格等相关内容结合起来,使学生的音乐修养得到全面的提高。

3.国内的音乐听觉教学现状与发展趋势

相比国外的发展,我国的音乐听觉教育在整体上呈现保守化的特点。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几点:其一,进行听觉训练的主要课程―视唱练耳课程的内容主要集中在音高(调式、旋律、音程、和弦)和音长(节奏、节拍)两个元素上,对于音色、力度等两个元素涉及较少。虽然部分学校或教师开始在教学中使用多媒体教学,但大部分学校的教学主要还是使用钢琴作为教学工具与音响载体,学生在听觉训练的过程中对其他音色接触的机会较少。其二,训练的内容较多地集中在西方古典与浪漫主义时期的作品上,对于其他时期的音乐风格形态涉及较少。其三,这些音乐元素被分成音程、和弦、节奏、节拍,以及调式、旋律等几项独立的内容,并且大都以从实际音乐中提炼、概括的形式出现,与实际音乐的音响环境有较大的差异,不能满足音乐实践的需求。其四,教学的目的还停留在把音“听出来、唱准了”等基础性要求上,不能完全满足学生专业实践的需求。

随着与国外交流的增多,我国音乐听觉教学的观念也在逐步发生着改变,近年来出版的教材越来越多地体现出贴近实际音乐的特征。如武汉音乐学院张燕教授主编的《多声部视唱―根据经典名作改编》、沈阳音乐学院视唱练耳教研室编写的《视唱练耳实训―西方音乐经典作品听唱训练》等。虽然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到使用实际作品训练音乐听力的方法,但纵观全国范围内大多数视唱练耳实际教学与教材,整个教学体系并没有发生根本上的变化,原有的教学观念还没有发生质的改变,音乐作品仅是作为原先教学内容体系的点缀而存在,实际音乐作品在听觉训练中起到的作用和意义还没有得到足够的认识。对于为什么要用实际作品进行训练、用什么样的作品进行训练以及如何根据学生的专业需求,运用这些作品进行训练等问题还处于探索性的阶段。“在听觉教学中使用实际音乐作品”表面上看是一种教学形式的改变,但从更加深刻的意义和目的来看,则是为了音乐实践的需要而发展真正的乐感,也是未来音乐听觉教学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运用实际音乐作品进行听觉训练的意义

1.发展音乐听觉是音乐教育的基本任务

音乐作为声音的艺术,通过听觉被人们所感知。音乐,通过音响诉诸听觉并引起人的联想来塑造艺术形象、传达思想感情。美国符号学家、音乐美学家苏珊・朗格(Susanne K. Langer)指出:“音乐能够通过自己动态的结构特长,来表现生命经验的形式,而这点是极难用语言传达的情感、生命、运动和情绪,组成了音乐的意义。”①对于苏珊・朗格所说的动态的结构,笔者的理解是,音乐在进行的过程中各类音响元素的动态变化结合在一起,形成具有表现意义的结构形式。这些音响元素的结合,形成对发生在实际生活中的人类情感体验过程、事物运动方式甚至是某些抽象概念的模仿。它们诉诸于听觉使人产生联想,从而达到表现情感、塑造形象和描述事件的目的。

例如,音乐中音频变化可以使人产生视觉上的联想。人们会把振动频率的快慢与空间方位中的高低、物体质量与体积轻重大小联系在一起。如圣-桑的 《动物狂欢节》、普罗科菲耶夫的《彼得与狼》中都使用了长笛的高音区来描绘小鸟小巧伶俐、轻盈飞舞的形象。音乐中声音的振动幅度大小,即力度的变化则可能使人产生对物体物理距离远近的感受。如俄国作曲家穆索尔斯基在其作品《图画展览会》中的第四首“牛车”中,运用了音量由弱到强,再由强到弱的变化,描述了牛车从远处走来,再走向远方的过程。

在浩瀚如烟的音乐作品中,各种音响的组合产生千变万化的效果,给人带来极其丰富的音响体验与情感体验。人的听觉是产生这些体验的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与心理基础。 (待续)

注 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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