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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诊所式法律教育与财经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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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诊所式法律教育与财经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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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诊所式法律教育以培养学生法律实践能力为目标,通过推进诊所式法学教育,可以弥补传统法律教学的不足,强化学生的社会责任心、公益心,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提升其职业道德水准。在财经院校法学专业教育课程改革过程中,应当大力发展诊所式法律教育。

[论文关键词]诊所式 法律教育 财经院校 人才培养

一、财经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培养目标是指根据一定的教育目的和约束条件,对教育活动的预期结果,即学生的预期发展状态所作的“规定”。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基准和依据,是高等教育功能和属性的决定因素。只有对财经院校法学教育培养目标进行科学定位,才能把握财经院校法学教育发展方向,才能保证财经院校法学教育健康持续地发展。为此,各财经院校法学专业分别设立了自己的人才培养目标。例如吉林财经大学将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明确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职业道德好,法学专业基础扎实,政治水平高,善于调查研究,具有较高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能够在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从事法律工作和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西南财经大学法律人才培养目标为“本专业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理论为指导思想,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需要的,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具备较高的分析能力、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具有忠实法律、维护正义、刚正不阿、清廉正直,对法律有较高认知的复合性、高层次的法律理论和实践人才。”

综观各校培养目标,虽然表述不同,但普遍要求其具备以下要素:第一要系统掌握法学专业知识,第二要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第三要有扎实的法律基本技能,第四要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会计、金融等财经专业知识背景,第五要具有较好的执业能力。财经院校旨在培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经济法律复合应用型人才。为完成这一历史使命,在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上要做到素质性与职业性并重。“在当代中国,由于社会需求,法学教育已经成为比较特殊的教育,它必须同时兼顾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否则,它的产品就会与其他相对传统的学科没有区别,就不能满足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但法学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之间一直存在矛盾,素质教育的目的是教授学生一般法律知识与做人的一般道理,而法律职业教育的目的是对未来的法律人进行职业伦理与职业技巧的训练。由于受传统教育体制的影响,我国法律人才培养着重于素质教育,对职业教育则重视不够。而且在教学过程中法律教学方式单一化,重知识轻能力;法律教学实践形式化,缺乏职业培训平台。因此,素质性与职业性这两个目标如何能够在有限的时空条件下同时完成,一直是困扰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难题。

从2009年开始,国家允许法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司法考试。作为我国最重要的法律职业考试,司法考试能否通过将直接关系到法学专业学生未来能否从事法律职业。而司法考试比较注重考察考生对与司法实务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或司法解释的理解力,这就需要在法学教学过程中注重学生的职业性培养。为此,大多数法学院都在进行“以完善和创新实践教学形式”为主题的教学改革活动。在此背景下,诊所式法律教育在中国逐渐兴起,成为财经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方式之

二、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内涵与特点

诊所式法律教育源于美国。20世纪60年代,美国民权运动盛行,这一运动使人们意识到将书本上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的重要性,同时促使法学院的学生重视法律规则在实践中的应用,美国法律界和法学院校也开始更多地考虑为平民服务,尤其是为贫穷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为此,法学院设立了诊所法律课程,在院校教师及持证律师的指导下,学生为处于不利地位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并将其工作成绩计入学分。诊所式法律教育在于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实习培养医生的形式,通过教师指导参与法律的实际应用,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促进对法律的深入理解,缩小学院素质教育与职业技能的距离,养成良好的职业意识和理念。诊所式法律教育作为全新的法律教育模式,尽管产生时间较晚,但在法学院、律师事务所等多方支持下得到稳步发展。由于该教育模式具有较强的互动性和即时性,逐渐被不同法系国家如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等国所采用,不仅对所在国法学教育和法律援助产生了巨大影响,而且正逐步成为当今世界法学教育的重要模式之一。诊所式法学教育在发展中类型也逐渐多样化,包括刑事法诊所、家庭法诊所、劳动法诊所、民商法诊所、公共利益法诊所等等。作为一项从国外引进的、全新的法律教学模式,诊所式法律教育对我国传统法律教育模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从2000年9月引进诊所式法律教育起,目前已有120多个法学院系开设诊所课程。

与传统法学教育相比,诊所式法律教育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教学目标上更加注重能力性。法学是一个应用性非常强的学科,为此,法学教育不仅仅要进行知识传授,更重要的是要进行能力的训练。“法律既是治国之学、权利之学,也是职业之学、经验之学。经验的积累在于不断地实践,法律诊所式教学把教育目标定位于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通过解决具体、实际的法律问题,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第二,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教学内容上更加突出实践性。法律人才培养中除了对学生进行法规和法律程序的基础训练外,必须教育他们像法律工作者那样去掌握法律论证和推理的复杂艺术,同时法律教育还应在这些直接目的之外为学生打开从职业角度来面对法律问题的视角,这一视角的打开是通过实践性教学来实现的。诊所式法律教育强调从实践中学习,因此常被称为“在行动中学习”。在法律诊所中,学生能够从初步的案件受理和当事人陈述开始,通过亲身体验案件的处理过程,学会从职业法律人的角度审视案件。第三,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教学方法上更加多样化。教学方法的新颖性和独特性,是诊所法律教育区别于以往法学教育的特色地方。除了坚持传统讲授式教学方法外,诊所式法律教育采用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教学方法,主要包括提问式教学法、对谈式教学法、互动式教学法、模拟训练教学法、个案分析教学法等等。第四,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教学效果上更加突出丰富性。受应试教育模式的影响,法学专业学生的主要精力大多放在教学计划内的各门课程上,以求完成学业,没有精力广泛参与到社会法律实践中去;学校对学生的检验也仅仅是通过考试考查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缺乏对学生能力的检验。诊所式法学教育采取多种教学手段,让学生体验多重角色,进行不同角度的思考,获得更多收获。同时在法律诊所中,学生可以看到自己的表现、别人的表现,可以进行自我评价,也要对其他人进行评价,教师也能在这个过程中全方面了解学生的实践能力。 "

三、诊所式法律教育对财经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意义

1.能够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诊所式法律教育将学生重新定位,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角,学生有机会处在真实和有压力的环境巾,当遇到一些疑难问题时,学生会主动查阅资料,或者向诊所教师求助,学生完全沉浸其中,学习兴趣得到培养。同时,学生对知识的接受由被动思维转变为主动,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个性和创造性。

2.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社会正义需要守护,法学教育就是要培养信仰法治、忠诚于正义的法律人,由他们去守护正义,凭借智慧与理性、良知与勇气,搭建社会的正义之梯。在诊所教育的故乡美国,法律诊所常依托于法学院的法律援助中心,旨在提升法律职业者的职业道德。

3.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传统法学教育以传授法学理论为主,强调从学理上分析各种法律现象,重视掌握理论分析的能力,这种方式为学生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但法学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如果只停留在理论上,就会出现与实践脱节的现象,学生在未来的工作中也需要很长时间去适应社会。“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诊所式法律教育通过具体情境的设定,为学生提供解决实际问题的机会,让学生在模拟练习中扮演各类角色,培养了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4.有助于培养经济法律复合型人才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贯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逐步法制化,社会对法律人才提出了更多的要求,需要法学专业学生掌握例如房地产、会计、金融、税务、公司兼并与转制等相关专业知识,而培养经济法律复合型人才正是财经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和特色。诊所式法律教育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在法律诊所中,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体验律师、调解员、法官、检察官等角色,学会怎样接待当事人、怎样梳理案件思路、怎样查找相关法律与法规、怎样应用法律与诉讼技巧,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更重要的是,通过开设财经知识背景的法律诊所,如金融法律诊所、会计法律诊所、税务法律诊所等,由专业的教师加以辅导,可以让法学专业的学生更好地了解相关业务。

四、财经院校法学专业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开展

诊所法学教育引入中国已近10年,开展诊所式教育的院校一直在借鉴美国、印度、日本等国家的成功经验。但是中国的法学院缺乏美国诊所特殊的司法、教育、文化和政治背景,大多数院校法律诊所存在资金来源、师资力量、外部协调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并不是所有院校的法律诊所都是成功的。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当正确定位诊所式法律教育,诊所法律教育作为一种成功的实践教学模式,不能孤立于传统的法学教育,也不能完全取代传统的法学教学,诊所教育是对传统法学教育的一种补充和完善,诊所课程只有融入法学院的全部课程,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2007年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开设了法律诊所教育课程,开始把诊所式教学方法引入法律教学实践的实验。法律诊所课程由具有实务经验的“双师型”教师与实务部门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担任,主要培养学生的案件策划能力、诉讼策略、会见当事人的技巧、谈判与调解的技巧。通过法律诊所课程的学习,培养了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司法考试的通过率有所上升,该课程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社会效果,成为吉林财经大学法学专业教学课程改革的一个新的尝试和亮点。

1.吉林财经大学开设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具体做法

2.开展诊所式法律教育的体会

总结吉林财经大学前两期诊所式法律教育开展情况,笔者认为,要想更好地发挥诊所式法律教育的优势,应当注意以下方面:第一,诊所教师要有很高的热情和积极性,要有很强的主动性和奉献精神。与传统教学“一个老师教一个班”不同,诊所法律教育要求在极低的师生比例基础上实施“一对一”的直接指导。相比“灌输一接纳”式的课堂传授,“监督一操作”式的诊所教学则要求教师投人更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因此教师在诊所课程教学上要付出更多的努力。第二,加强诊所教育的适应性。教师首先自身要有办案的经历、法律职业素质的成长历程,并不断进修理论和实践水平。只有这样,才能灵活地把握学生学习与成长中不同阶段遇到的问题,抓住学生设问中所反映出的理论、经验、态度或价值取向上存在的问题,并给予超出设问本身的回应、指导与教育。只有实现了教育的适应性,也才能与学生达到情感与体验的共鸣。第三,诊所应当拓宽门路争取资金支持。诊所法律课程较其他法学课程开设付出的成本都大,学院必须多方面地支持并有一定的投入。除继续争取学校和福特基金会的支持外,还可以考虑与校外的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横向合作获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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