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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高职院校全员绩效考核的原则与方法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13-12-18 18:48:50
试析高职院校全员绩效考核的原则与方法
时间:2013-12-18 18:48:50     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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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在高职院校进行全员绩效考核,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和难点问题。厘清高职院校绩效考核概念与内涵,明确绩效考核的程序性原则与指标体系设计原则,对目前绩效考核的常用方法进行梳理,能够推动高职院校全员绩效考核的规范开展。

[论文关键词]高职院校 绩效考核 程序原则 指标原则 考核方法

一、高职院校绩效考核概念与内涵

1.全员绩效考核概念。绩效考核(Performance Appraisal),又称绩效考评,是指按照预先制定的考核标准和程序,采用科学的方法检查和评定被考核人对岗位职责的履行程度,以确定其工作能力和工作成绩的过程。高职院校全员绩效考核是在全面质量管理理论指导下,根据高职院校各岗位应承担的工作职责,设计一套全员评价的指标体系,由考核主体对照工作目标或绩效考核标准,对全体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科学诊断与定性、定量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反馈给被考核对象,进而采取措施提升其绩效的价值判断的过程。

2.高职院校全员绩效考核内涵。在高职院校开展绩效考核,是人力资源管理中技术性最强、最复杂、最重要的一环。其内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高职院校全体工作人员及其工作状况进行评价;二是对全体人员在组织中的相对价值判断或贡献程度进行评价。高职院校全员绩效考核要符合高职教育特点,遵循高职教师工作性质和特点及职业发展规律,建立系统、全面、科学的指标体系,创立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的竞争氛围。

二、高职院校全员绩效考核程序性原则

1.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公正原则就是在绩效考核时,站在公正的立场,以事实为依据,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全体人员进行全面的考核,对全院所有单位或人员都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公平原则就是在考核过程中,客观地评价每一位考核者,避免或减少主观因素和感情色彩,防止用感情和偏见来代替政策。公开原则就是绩效考核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结果都要对被考核者公开,并做到考核过程的公开、透明。在考评过程中,既要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更要接受群众的监督,防止暗箱操作。

2.客观、全面、奖惩结合原则。客观性原则是指从可以验证的资料获得考核依据,进而保证考核过程与结果公平、公正。全面性原则是指要从多方面收集被考核客体的信息并加以分析,全面而综合地考核每位管理人员与教师。奖惩结合原则是指把考核结果作为全员浮动薪酬和其他奖惩措施的主要依据,让绩效好的教职员工得到适当的回报,激发全员的工作积极性。

3.反馈、沟通、面谈原则。反馈原则就是将考核结果向被考核者进行说明与解释,肯定成绩和进步,使被考核者了解学院评价目的与期望,根据要求来不断提高绩效,做得好的方面就再接再厉;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给他们指明今后的努力方向。沟通原则是实现考核目标的催化剂,通过有效沟通,被考核者了解自己的工作业绩与存在的不足,也了解学院对个人工作绩效的期望,明确预期目标与实绩间的差距,有利于配合学院更好地完善绩效计划,提高自己对组织的贡献水平。面谈原则就是根据考核结果,由绩效考核小组成员通过一对

一、面对面的谈话,及时把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通过面谈及时与被考核者沟通,听取他们的自我评价与意见,使他们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成绩和缺点,并且完善考核方案。

4.经常性、动态性、发展性原则。经常性原则就是要设立绩效考核组织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全员绩效考核工作,科学合理地选择考核周期,并及时进行检查和抽查,将绩效考核作为日常工作来抓。动态性原则就是在绩效考核时,不能仅注重静态考核,而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被考核者,要善于发现被考核者的亮点与闪光点,尤其是注重被考核者的发展趋势与行为的变化。在考核的方式上也要与时俱进,善于运用科学手段与先进设备掌控、捕获动态信息。发展性原则是指绩效评价的立足点应放在激励全员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学院内涵发展上来。明确个人的绩效与学院整体服务能力与水平提升的关联性,才能促进教师与学院的共同发展。

5.广泛参与、可接受性、可操作性原则。广泛参与原则是指在制订绩效考核方案时,广泛听取被考核者的建议,并将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全体教职工公开;在绩效考核的具体执行过程中,让被考核对象的直接领导参与,必要时也可以让本人参与;考核结果向被考核者所在部门及本人反馈,并赋予被考核者申诉的权利。可接受性原则是指绩效考核方案的设计,必须获得广大教职员工的理解、支持,考核的主要指标能被大众所接受,这样才能实施推行,否则事与愿违。因此,绩效考核方案必须经教代会(工代会)通过,才具有执行的效力。可操作性原则主要体现在结合高职院校的特点,充分考虑自身的客观条件和发展目标,制定适合学院自身发展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合理确定关键指标与权重,定量性指标设计要合理,在评价中方便应用、便于操作。 "

三、高职院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计原则

1.科学性、系统性、可测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是指要用科学的理论来指导绩效考核,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计时,必须做到科学、严谨、全面、合理,能够客观地反映高职院校各类岗位的本质特征,并具有针对性。系统性原则是指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计时,应能系统、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及各部门的工作绩效,既能反映被考核者工作的直接效果,又能反映管理与教学质量等间接效果,以保证综合测评的全面性与可信度。可测性原则是指教师是个动态性群体,其素质和能力是不断变化的。考核指标内涵界定要明确、易于理解,所需数据便于收集整理、成本不太高,操作相对简单、具有相对稳定性。

2.独立性、层次性、可比性原则。独立性原则是指绩效考核指标之间要具有相互独立性,避免主要考核指标之间有交叉,描述性语义互相包含。层次性原则是指将各个考核要素分配在不同层次中,各个考核要素的排列方式要符合逻辑,结构和功能方面要有等级秩序,具有种属关系,这样有利于指标权重的确定,并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最能恰当地反映目标工作特点和完成程度的内容,并尽可能避免显现和重叠关系。可比性原则是指各项指标参数的内涵和外延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变,用以判断各指标相对值的各个标准值是不变的,以一致性和客观性原则为依据和基础。横向比较要符合岗位的可比性,按照共同点设计考核指标体系;纵向比较要按专业分不同职称等级,各项指标、参数的内涵和外延保持稳定,总标准值不变,但要分不同层次。

3.可控制性、趋势性、适用性原则。可控制性原则是指全员绩效考核指标应是管理人员和教师都能够控制的因素,尽最大努力避免主观因素、不可控因素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一切绩效考核过程由考核主体所控制。趋势性原则是指绩效考核指标应该依据学院不同发展时期的战略性目标来调整,要从发展的眼光来预测趋势性变化,使绩效程序与指标达到最优化。适用性原则是指绩效考核指标的确定,要保证在具体考核过程中适用,数据资料容易获得、可统计量化,尽量避免套用不同行业、不同类的单位所采取的指标群,使指标适合高职院校的实际。

四、高职院校全员绩效考核常用方法

2.360°反馈法。360°反馈法(360-degree feedback)是1982年由美国通用公司杰克·韦尔奇所发明。360°考核也被称之为全方位考核,是指通过收集与被考核人有密切工作关系的来自不同层面的人员的信息,全方位地评介被考核者的工作行为与结果的过程。绩效考核主体不仅是被评价者的上级领导,也包括与服务对象密切接触的人(如本系部、同专业的老师与学生等),同时也包括自我评价。当然,不同考核指标所处观测点位置不同,具有不同的视角优势,而权重分值也不相同。

3.平衡记分卡。平衡记分卡(简称BSC)源自哈佛大学Robert Kaplan教授与诺朗顿研究院的执行长David Norton于20世纪90年代所从事的一种绩效评价体系。它作为一种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战略管理绩效评价工具,也被称为企业战略管理体系的基石。确定平衡记分卡的指标体系是记分卡编制过程的重点,而确定各个指标的权重则是编制记分卡的难点,涉及将专家定性的群决策转变为定量决策。

4.关键绩效指标法。关键绩效指标(简称KPI)是现代企业最常用的一种业绩考评方法,主要是通过分析各岗位工作绩效的特征,抓住影响工作绩效的几个关键性指标,以此为基础来开展绩效考核。KPI提炼了若干个最能代表战略实施的“二八原理”,将组织战略目标转化为组织的内部行为,通过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全体员工持续改进。关键绩效指标法体现了量化和抓主要矛盾的管理思想,因此,高职院校在设计绩效考核时标体系时,对关键指标所占的权重要相对高一点。

5.目标管理法。目标管理(简称MBO)由美国管理专家彼得·得鲁克最先提出。目标管理法现被企业广泛采用,是一种现代经营管理理念和应用较多、成熟的绩效管理模式。对高职学院来说,就是围绕学院发展总规划或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及全体教职员工,激励被考核者为达目的而努力工作,通过实现个人和本部门完成目标任务,从而推动学院整体目标的实现。

6.重要事件法。重要事件法是指考核主体通过收集被考核人的“重要事件”,也就是对工作绩效有重要影响的事件,进行数据的科学处理,及时、准确地考核,进行加分或减分处理。在高职院校全员绩效考核时,应掌握和发现一些有突出贡献的事例进行加分,以体现对贡献者的特别奖励;对违纪方面的重要影响事件进行处罚,以警示被考核者遵循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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