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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土司制度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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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土司制度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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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景东土司制度是傣族土司在元、明、清时期随着封建王朝土司制度的推行而积极努力争取设置的。设置过程中积极维护封建王朝的统治以及做出重要的贡献,在云南“三江之内宜流不宜土,三江之外宜土不宜流”政策的改土归流大潮中受到宠爱,得以一直世袭沿续。期间,从贫苦大众中剥削榨取的物质财富,除朝贡封建王朝外,再追求奢侈糜烂生活的同时,建造了宏大的府宅和墓葬,为当地留下了丰富的文化历史遗产。

关键词:景东;土司制度;推行

地处云南省西南中部的景东彝族自治县,历史上傣族陶氏土司的世袭设置,推行时间长达500多年。为当时祖国的统一和边疆的繁荣稳定,以及民族关系的处理和顺应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当然,它始终是一种为当时统治剥削阶级服务,代表少数人利益的制度,具有腐朽坠落的一面,最终被历史车轮所抛弃。

已淹没在历史长河中的景东土司制度,虽然在云南省的土司制度推行中,不是地位和贡献最突出,但与其他地方设置的土司制度相比较,在具有共同性的前提下,它具有自己突出的历史文化特征。

1 土司制度历史特征

中国土司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社会产物,是封建王朝中央在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分封各民族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当地人民的一种带有照顾性的民族政策,它适应于统一的中央集权统治政权与少数民族地区尚未进入封建地主经济阶段的实际情况。由于当时内地与边疆的历史发展极端不平衡,把适应于内地生产关系的一套行政管理制度,强行推行到边疆,就会造成政治制度与生产关系的不协调,势必引起多方面的矛盾和冲突,严重影响到边疆的繁荣和稳定,不利于国家的管理和统一。封建王朝中央在维护国家“大一统”的集体政治制度前提下,针对各地少数民族不同的社会形态,从社会发展演变规律角度出发,借鉴古代“以夷治夷”的羁縻经验成果,制定出以各地原有民族、部族为基础,设立名目,任命土长、土官,授于少数民族首领印符,使其充当地方各级政权机构相应长官的既互相联合又斗争妥协形式的土司制度。

在土司制度背景下,相应的土司管理地方过程中,政治上不改变原有民族的内部政治制度,归附中央王朝,保卫边疆,享有多种特权,拥有军队,私设监狱,世袭统治地方等权利。经济上不变动地方上原有的经济体系,承认奴隶主和封建领主剥削制,土地和人民暂时归土司所有等特权。军事上土司拥有的武装,除保境安民外,平时须服从相应卫、所的调练,战时须服从国家对土兵、粮款和象马等自备的征调,且不得自行领兵越境的制约。

历代封建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土司制度,不是政治目的,只是一时权宜之计和政治手段,最终目的是“改土归流”政策的推行,达到封建大一统的集权统治,可以说当土司制度开始实施之时,也是改土归流即将到来之日。

2 景东土司制度历程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岁月中,景东傣族由小变大,由弱变强,为元、明、清时期,景东傣族土司的设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 景东土司制度亮点

历史上景东傣族陶氏土司家庭世袭统治当地长达500多年的历史,成为云南地方土司制度推行中一朵亮丽的花朵,是有多重原因造就的。

政治上表现在均能较主动地与封建王朝中央靠拢,保持一致和融合在一起,深得朝廷的爱戴,在相应的运动浪潮中,永得世袭封位。元代时期,阿只弄经历朝廷的教育改选,清醒认识到,与强大的封建王朝对抗是没用出路的,只有顺应时代的要求,才是自己得以生存和发展之道,这在云南土司制度开始推行中是少见的情况。明代时期,俄陶在多年的祖父辈教育熏陶下,头脑更加清醒,充分表现出了对明王朝的忠诚,获得了“颁印知府世袭”的职位,成为云南当时地方土司中率先归顺典范,为其家族的土司世袭统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到了清代时期,家族中第十七任知府陶玺,顺应局势的发展,抛开对明王朝的感情,于公元1659年清军进入云南之际,归顺朝廷,仍得世袭知府之位。更重要的是不骄傲自大和犯上作乱,深得历代封建王朝中央的宠爱和纵容,在云南“三江之内宜流不宜土,三江之外宜土不宜流”的“改土归流”过程中,使得地处澜沧江之内的景东始终未进行实质性的改土归流。即使个别土司有违法乱纪的情况,也只给予警告而未进行革职,成为云南推行的地方土司制度中一种极少有的情况。

经济上表现在随着国家军事机构景东卫、所的设置,大量的中原人士纷纷进入景东,家族奉让出土地,带领当地各族人民配合进行大规模的开发和经营,农业生产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各项社会事业建设蒸蒸日上。社会形态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以土司为代表的封建领主经济日渐衰退,产生了与中原一带相似的封建地主经济模式,出现了土地买卖和自由农民,生产力得到相应解放,进一步促进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成为滇西南地区著名的鱼米之乡。

军事上表现在都顺应历史发展大局,不阻碍和参与叛乱,积极配合朝廷的平定和维护国家的统一稳定,既避免了当地人民的流血牺牲和财产损失,也在云南的地方土司中树立了“滇各土司,唯景东世勤”的楷模。恭请明军入境,让宅为城,奉田为屯,设立国家军事机构景东卫、所,自己则迁出另建府第,在云南直至全国土司制度推行中是极少见和值得敬佩的做法。土司家族中的武装力量,平时服从景东卫所的调练和保境安民,战时服从国家调配,积极筹备率军参与相应战役,为当地书写了可歌可泣的历史篇章。

景东傣族陶氏土司家族,不论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上,都积极主动地配合当朝统治者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繁荣稳定,做出重要贡献,捞到长期世袭统治当地的政治资本。但是,景东傣族陶氏土司家族的世袭统治,是在压迫和剥削劳苦大众血汗的物质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带有消极的一面,终就被前进的历史潮流所终结,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

4 土司制度下景东傣族陶氏土司家族遗产

景东傣族陶氏土司家族世袭统治当地时间长达500多年,创造了丰富灿烂的历史文化,但只给后人遗留了家宅遗址、家族墓地遗址和墓地遗址上出土的部分珍贵文物,向人们诉说着它曾经多么辉煌过的影子。随着人们对具有较大历史、艺术和科学研究价值地位的墓葬出土文物的重视,土司家族留存给后人的相关历史文化遗迹也越来越受到很多人士的关注。

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俄陶奉宅为城,退居川河东岸凤山之麓开阔台地,建立新的府宅。国家军事机构景东卫、所,应用较高建筑工艺在俄陶旧宅修建了当时云南著名的景东卫城。随着时间的推移,被废变成遗址。于1986年和1998年分别被景东县人民政府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是当地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之一。

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俄陶带领家族在新址,按照中原的建筑风格,修建了规模宏大,工艺较高的多个庭院式建筑群土司府宅。可惜的是具有近500年历史、艺术和研究利用价值的雄伟建筑群,于清末随着土司家族的灭亡而被彻底焚毁。至今,遗址上不时有相应的水井、孔道、柱础石、珍贵文物等发现,对研究景东傣族陶氏土司家族历史文化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景东傣族陶氏土司家族世袭统治当地的辉煌历史虽已成为过去,但通过对他们创造的丰富多彩灿烂的万一历史文化进行初步探讨整理,能达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可以便于人们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使当地人认识到自己的历史文化根源在哪里,今后的文化发展方向出路施向何方,最终实现地方传统文化的健康传承和应用,促进地方文化建设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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