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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平等受教育权与异地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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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平等受教育权与异地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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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国家有义务保障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并且提供相应的教育资源和设施来保证该项权利的实现。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高考制度都是以户籍制度为基础,考生需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损害了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不利于实现社会公平。于是实施异地高考政策的呼声越来越高。从整体层面上看,异地高考政策有利于平等受教育权的实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因此要切实落实好这一政策。

关键词 异地高考 平等受教育权 高考移民 户籍制度

作者简介:马颖慧、周小琳,青岛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一、平等受教育权

(一)平等受教育权的涵义及历史发展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具有受教育的权利。实现平等的受教育权已经成为当今教育改革的重点和目标,在当今已经受到了普遍的关注。广义上讲,受教育权既包含每个人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也包含要求国家提供教育教育机会的请求权。从狭义上讲,受教育权是公民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受教育权它是一种积极的社会权利,是与福利国家的国家观相对应的人权,为了保证每个人都能过上合理的生活,而要求国家采取形影的措施以保证该项权利的实现。

从平等受教育权的发展来看,它已经发展为普遍意义上的人所享有的权利,是每个人为了人格的全面发展都应该享受的权利。最早把受教育权作为国家义务的宪法是德国的1919年魏玛宪法。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则明确受教育权为每个人的基本人权。1966年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不仅重申了受教育权,而且公约的第13条还对受教育权的内容作了全面的规定,这也是迄今为止关于受教育权内容最为详尽和全面的叙述。二战后,各成文宪法国家纷纷把受教育权写入宪法,成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二)平等受教育权的意义

1.平等的受教育权是实现其他权利平等的基础。通过实现受教育权的平等可以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水平,解决社会弱势群体的地位,缩小社会贫富差距。

2.它符合公民社会的契约精神,能够充分体现公民作为国家主人的政治地位,是人民主权的体现。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处于当家作主的地位。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国家应当提供必要的教育资源和教育设施,以更好的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

3.它符合人类寻求个人全面发展的价值追求。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理想的权利,实行异地高考,为他们个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其个人的发展提供了足够的空间,人们通过教育以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

二、异地高考符合平等受教育权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推行户籍制度下的高考制度。但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进城务工人员的增多,使该制度的弊端暴露无遗,严重影响我国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因此推行异地高考政策是必要的:

(一)保障和实现宪法赋予公民的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国家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的权利。国家有义务保障公民行使该权利,此外国家还应颁布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提供必要的教育资源配置来帮助公民实现基本权利。

(二)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符合进步精神

实现平等受教育权是当代教育的主流思想,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将平等受教育权列入宪法之中。社会应尽其一切的可能来赞助公共理智的发展,并使各个公民都能享受教育。

(三)符合我国现阶段发展的要求,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我国现在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越来越高,社会贫富差距拉大,人口流动大,市场经济繁荣的历史时期,人们越来越注重社会公平和个人的发展。推行异地高考政策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修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增强我国的国际竞争力。

三、从平等受教育权的角度审视现行异地高考政策

在21世纪初,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乡发展不均衡,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差距拉大,由此导致大量的落后地区的人口涌入经济发达的地区务工,使得地区间流动人口增多。大多数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从小就跟随父母进城。四部委的《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教育考试工作的意见》把制定随迁子女的升学考试的具体政策的责任交由地方。各省份均通过设置“门槛”来限制外来考生在本地区参加高考都要求随迁子女或其父母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在本地区参加高考,这与实现平等受教育权有一定的距离,并且异地高考方案的推行还是有难度的。

(一)异地高考政策的推行难点

异地高考是我国高考制度的一次改革,此次改革必然会受到其自身条件不足和现存高考制度的阻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高校招生制度是异地高考推行的内在阻力。现行高校招生制度是以省份为单位进行录取,各省份自主制定招生政策,划定录取分数线,不同的省份所指定的标准有较大的差异,尤其是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区的差异更是明显。各省份都会向本地区考生倾斜,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对外来考生采排斥的态度。同时,我国高校招生制度采用以高考成绩作为唯一的标准,忽略了过程性评价的重要性。因此,仅靠高考成绩作为评价标准的招生制度成为推行异地高考的内在阻力。

(二)异地高考政策的出路

异地高考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困难的,因此我们在实施的过程中要有相应的对策来解决异地高考所出现的问题。一方面,要改革现行的户籍制度。尽管户籍制度对我国社会的稳定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近几年户籍制度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问题,因此要改革户籍制度以适应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我国的高考制度是按省份分配录取名额,使得教育资源丰富地区的考生享有更多的机会进入名牌大学。因此,笔者认为,应当打破这种现状,要按照各省份考生报考人数的比例来分配高校的录取名额。同时,也要增强对考生学籍的要求而弱化对考生家长住所、工作等方面的限制。

(三)从平等受教育权评价异地高考

到目前为止,各省份均已经出台了关于异地高考的政策,虽然各省的门槛有所不同,但都对现行的制度进行了改革创新,都实行有条件的异地高考。实行异地高考政策既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但随之也会带来些许不利之处,但总体来说利大于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有利于推进高校招生制度的改革。我国实行按省份分配招生,伴随着异地高考政策的实施,大量的考生跟随父母来到务工的地区接受教育并且参加高考,影响本地考生的高考录取率,使得现行高校招生制度面临巨大的挑战与威胁。因此,为了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有必要改革现行的招生制度,建立公正合理的教育制度。

其次,有利于平等受教育权的实现。各省份所制定的异地高考政策虽然都设置了一定的条件,或许会让一些对异地高考抱有很大希望的人们感到失望,但对于随迁子女来说,异地高考却是场及时雨,有利于公民享受公平的教育资源,实现平等的受教育权。

最后,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现实中,实行异地高考有利于满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异地升学的诉求,便利随迁子女就地高考,为我国户籍制度改革,解决农村地区留守儿童的成长提供条件,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四、结语

推行异地高考政策是教育改革过程中的一个难点,它不仅涉及教育领域,而且还与社会区域发展等问题有密切的联系。异地高考与高考移民不同,异地高考制度所要解决的问题是随迁子女跟随父母在流入地参加高考,获得平等受教育权,是满足平等受教育权的价值要求的。在实施异地高考方案的过程中,要突出对学籍条件的要求,而不是强调考生家长的工作、住所、社保等问题。因此,笔者认为,推行异地高考有一定的难度,但我们要及时的排除这些妨碍。实现平等受教育权的正确做法是不能拖太久,也不能过于急躁,应当根据因地制宜的方针,各省份在本地区社会发展允许的情况下,有计划地推行,分步实施,以达到最理想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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