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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积极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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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积极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研究
时间:2023-08-06 04:56:30     小编:

摘 要 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顺利实现意义非凡。辩证分析看待当前基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运用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基层要求,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办事能力、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和全民法治观念入手,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关键词 基层治理 法治思维 基层党组织

作者简介:李进莲,山东省茌平县委党校。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进行了全面详细的部署,其中就加强基层治理社会化问题作出了具体安排,指出,基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基础和重点。所谓基层治理法治化,是指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意识,充分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基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一切事务的管理活动全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切实依法依规用权、做到权为民所用。依法治国的具体实践在基层,重点在基层。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研究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顺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意义非凡。

一、准确理解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基本要求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客观命题。积极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必须准确把握其基本要求。

(一)法治中国建设是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逻辑基础

法治中国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就新时期法治建设提出的新的战略目标,它是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于一体的系统工程,不能将其简单理解为各地区、各部门法治建设任务的总和。基层治理必须以“法治中国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整体意识和大局意识,反对将局部利益凌驾于整体利益之上,破坏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和尊严。

(二)党的领导是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的最根本保证。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必须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政治优势和理论优势,努力提高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把基层社会治理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三)依法约束公权力是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关键

“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是行政权力行使的基本遵循。基层各级政权机关必须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基本准则,严格遵循法定权力和程序依法办事。同时加大对基层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监督制约机制。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建立高效便民的基层公共服务体系。

(四)激发社会活力是基层治理法治化的价值目标

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政社分开原则加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开展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强化对基层社会组织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其服务社会的能力。创新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促进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良性互动。

(五)培育法治文化是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基础

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基本前提和动力源泉,决定法治建设的方向。基层法治建设必须抛弃“权大于法”、“情重于法”、“利先于法”的错误观念和“法律工具主义”、“法律实用主义”错误倾,敬畏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培育法治信仰,坚守公平正义。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重视发挥道德的调节作用,强化道德对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带动。

二、加强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战略意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环节是基层,反映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情况和社会民主法治建设的进展状况。基层治理法治化程度的高低直接影响法治中国的建设。

第一,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环节。基层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是依法治国的直接体现。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刻的社会转型期,社会阶层和社会价值观日益多元,一方面,法治中国建设的薄弱环节在基层。基层社会法治力量薄弱,基层群众法治观念淡薄,基层社会矛盾多发易发,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道路曲折,任务重大。另一方面,基层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动力来源。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基层广大干部群众直接参与依法治国的具体实践,其创新性的举措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实践在法治建设中的丰富和完善,只有基层的各项基层性工作充分落实,才能把人民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完美结合,切实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使基层单位的各项工作具体体现依法治国的各项目标要求任务,才能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和不断发展的活力。

第二,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是维护基层群众合法权益的战略举措。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社会阶层、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群众的利益诉求和表达方式日益多元,利益诉求的解决愿望更加急迫。国内外法治实践充分证明,实现诉求的最好方式是诉诸法治,而法治也是保障利益实现的最优选择。为群众合理表达诉求提供更好的沟通协调机制,使群众利益诉求充分表达,从而为利益和纠纷的解决提供更加规范的途径。各级政府对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能无视,更不能压制,要畅通渠道,协商沟通,给民众合理表达诉求的机会,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发挥法治在社会建设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群众合法合理的利益。

第三,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是顺利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基础环节。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环节在基层,基层治理能力高低直接影响整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进程。通过对基层法治实践中成功经验和做法总结推广运用,提高基层治理的规范化程度和水平。顺应群众新期待,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实践,培育基层群众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使基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敬畏宪法法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推动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氛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不断完善治理体系,为顺利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基础。

三、当前基层治理法治化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度重视基层法治建设,投入大量财力物力提高基层法治建设的水平,成效显著。具体表现为: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社区自治不断成熟和完善,村委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基层群众自治法律法规不断修订完善,得到贯彻实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等文件先后下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相关法律体系基本建立,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维权意识已经大为提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不断健全完善,基层司法服务更加高效便民。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基层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程度逐步提高,逐步迈入法治化轨道。

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基层治理的局势日益纷繁复杂,其治理任务更为艰巨和繁重。目前,基层治理法治化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立法存在相互抵触和不合时宜的现象;基层法治队伍力量薄弱,执法司法公信力不高;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不足。部分领导干部人治思维仍然浓重,凭经验和个人想法作决策、下命令;有些不懂法、不用法,片面理解“稳定压倒一切”,信奉“摆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稳定、妥协就是和谐”直接影响着法律在群众中的威信和群众对民主法治建设的信心。

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新时期如何有效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是当前我们亟待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基层党组织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能否在基层得到全面贯彻和落实、落细,使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在基层的理论优势、思想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扩大党组织的覆盖区域,加强社会组织党的思想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重视基层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选拔培养,把具有法治素养,知法守法尊法的人选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人员,坚决祛除基层党组织没有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人员。

(二)提高基层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

切实注重培育基层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积极引导他们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优先提拔重用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的基层干部,强化基层党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意识,真正把依法办事作为行动自觉和行为准则。培育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树立自觉守法懂法用法的法治观念,重视其法治思维的培育和应用,丰富法治教育形式,拓宽法治教育渠道,培养和树立法治观念。健全基层法治工作体制机制,积极选派优秀法治人才服务基层,扎根基层,逐步落实法治工作下基层制度。

(三)完善基层法治机构人员配备和工作队伍建设

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基层法治机构的设置和工作队伍建设和人员配备。健全经费保障和物质装备。加强基层司法工作机构队伍人员建设,整合基层司法工作力量,组建联动的法治网络。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完善村干部议事制度。

(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基层法治社会建设

坚持不懈抓好全民守法和普法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加快形成基层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环境。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推进多层次多领域治理,提高服务民生法律服务质量和效果,完善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基层群众依法维权,建立维权和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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