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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摩擦的特征及我国的对策(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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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摩擦的特征及我国的对策(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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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本文围绕21世纪国际贸易摩擦的特征及我国的对策

(1)这一中心,探讨了近年来国际贸易摩擦的显著特征。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运用WTO规则,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加快制度的调整与创新;注重自主创新及技术认证工作;建立政府、行业、企业的多元应对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我国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对策措施。

论文关键词:贸易摩擦;特征;对策 步入21世纪,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六年来,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持续增长,产品的出口数量和品种迅速扩大。在积累了巨额贸易顺差的同时,也迎来了国际贸易规则的挑战和压力。

据有关资料统计,自2004—2006年间,我国企业遭遇的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已居世界首位,知识产权争端、技术壁垒、宏观经济政策等方面的摩擦也呈迅速上升的趋势。为此,认真研究和分析近年来国际贸易摩擦的主要特征,并从多个不同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对于推进我国对外贸易又好又快地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近年来国际贸易摩擦的显著特征 1.国际贸易摩擦数量急剧增多 从国际贸易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分析,由于相互间经济利益和贸易活动本身的要求,一国由以往单一经营的国内市场走向复杂多变的国际市场,就极有可能受多种外在因素影响而导致贸易摩擦增多。据有关资料统计,从2001----2006年间,世贸组织成员共发起反倾销调查1468起,与1995----2000年相比,增加了3.9倍。

同时,共有39个世贸组织成员国启动了206起反补贴立案调查,采取反补贴措施186起,与1995----2000年相比,增加了4.7倍。从参与的国家类别分析,2000年以前启动反倾销或反补贴立案调查的多数为经济发达国家,2001年以来一些发展中国家相继参与到这一活动中,并于2005---2006年间呈现出超过经济发达国家参与数目的趋势。

2.国际贸易摩擦领域不断延伸 从1995---2006年国家有关部委的调查统计资料表明,贸易摩擦的领域呈现出三个明显的变化:其一,由单一产品或企业转向产品群或产业集群,最终表现为产品群或产业集群之间的较量。其二,由单一的产品贸易转向以产品贸易为基础的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

在这一转变过程中,一个国家或地区产业集群的高新技术研发及应用水平、信息系统和服务系统的配套与完善水平都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其三,由单纯微观层面的问题转向宏观层面的问题。

2005---2006年这一特点尤为突出,一些国家由单一产品或技术、服务的摩擦与协调转向针对宏观经济政策、经济体制与制度等诸多方面,将社会保障问题、社会成员福利、劳动者权利与保障、货币汇率制度、财政金融政策与调节机制等问题也纳入到贸易摩擦中来。 3.国际贸易摩擦的国别和地区日益多元化 纵观20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初期,从全球范围分析,参与国际贸易活动并成为我国外经贸摩擦主体的国家多为经济发达国家,集中体现为美国、欧盟、日本、加拿大。

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这些国家一直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主体市场。因而,我国与这些国家之间的贸易摩擦也相对较多。

值得注意的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国际贸易摩擦的国别和地区日益多元化,墨西哥、印度、南非、土耳其、巴西、阿根廷等发展中国家相继启动了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并在国际贸易摩擦的国别类型比重中呈上升的趋势。仅1995---2006年间,发达国家对我国的反倾销立案调查的188起,占我国所受反倾销立案调查的41%;发展中国家对我国的反倾销立案调查为270起,占我国所受反倾销立案调查的59%。

4.绿色贸易壁垒增加了不同国家、地区、集团之间的贸易摩擦 21世纪以来,绿色贸易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渗透在这些国家的贸易活动中,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很难进入发达国家市场。据有关资料表明,2001—2011年间,北美自由贸易区以其对食品进口注册通报制度的严格规定,限制了41个发展中国家相应食品对这一地区的出口,引发直接贸易摩擦1982起。

日本通过限制性的技术检验检疫措施,严格限制了38个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和水产品向这一地区的出口,引发直接贸易摩擦1587起。由此可见,由于绿色贸易壁垒在全球贸易活动中产生时间较短,许多内在机制本身就很不完善,再加上发达国家过于运用这一手段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出口进行限制,就很难避免诱发贸易摩擦。

5.WTO以及贸易救济机制的作用不断扩大 随着全球范围内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快,一个值得注意的突出特征是传统贸易手段及调节机制的作用逐渐弱化,以反倾销、反补贴、绿色贸易壁垒及其它相应辅助措施的调节作用逐步增强。仅2001—2006年,经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运用这一手段和机制实施有效调节的国家为106个,调节贸易摩擦与纠纷2878起。

这就使得众多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必须加大对反倾销、反补贴及其它相应保障措施的研究,并使之在国内相关行业或企业中普及应用。

二、我国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对策 1.运用WTO规则,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从2001年我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至今六年的发展实践表明,任何一个国家要想自主地立足国际市场,减少贸易摩擦对本国经济的负面影响,单纯依靠本国的政策、法律、规则,都是远远不能实现的。要想真正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力的位次,不仅来源于本国经济组织的核心竞争力水平,同时还必须下大力量研究和驾驭WTO规则。

为此,应做到以下三点:其一,在国内各行业及相关企业,组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培训WTO规则及其相关知识。结合本企业产品、技术及服务的出口面向,研究各相关区域、集团或国家的外经贸政策、法律、惯例和规定,并以此为基础安排相应的经贸活动。

其二,自觉运用WTO规则,围绕贸易实务中商品属性、价格条款、运输保险、检验索赔、谈判签约等方面进行洽谈和磋商,在充分尊重国际规则的前提下,努力寻求双赢的互利合作机制。其三,对于在外经贸活动中使我方利益受到损失的事件或行为,要认真分析造成这一事实的直接或间接原因,自觉运用国际法律规章和WTO规则,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加快制度的调整与创新 制度既是引发贸易摩擦的原因,也是解决贸易摩擦与纠纷的关键。其一,应按照外向型经济发展的规律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从多方面转变政府职能,为企业全方位进入国际市场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方面要自觉克服传统意义上的保护意识,放手让企业自觉地在国际市场上学会自主生存、自主发展。为此,应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在积极为企业创造外部良好环境的同时,鼓励本企业与国外同类企业之间在竞争、比较和创新中得到发展。

另一方面,除极特殊因素影响外,要避免使用补贴等扶助方式,否则也是直接导致贸易摩擦的因素,有时还会产生事与愿违的效果。其二,按照我国“入世”之初的有关承诺,逐步放开国内市场,积极吸纳国外先进的技术、产品、管理和服务进入我国市场。

在这方面 ,浙江省积累了成功的经验,仅2005—2006年间,相继吸纳国外资金和先进技术13起,直接用于省内紧缺或关键的企业之中,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 3.注重自主创新及技术认证工作 从2000---2006年间我国贸易摩擦分析,85%左右为工农业初级产品和低附加值的工业制成品。

这些产品本身自主创新的水平相对不高,且替代性较强,一旦进入他国市场便极容易被他国同类产品所替代。因而,当这些产品对进口国市场造成冲击时,往往被进口国运用反倾销或保护措施的相关限制条款加以规范。

为此,我们必须在外贸出口过程中牢牢把握自主创新这一主导思想,立足所进入区域市场的质量、技术要求,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人新我特”。具体地说,应注重以下三点:其

一、按照WTO规则和所进入国家的市场要求,培育自主创新理念,明确自主创新定位。从近年来我国沿海省市外贸企业成功应对国外贸易摩擦的实践分析,自主创新的关键是观念的突破与创新。

要在创新发展中善于另辟蹊径,即在国际市场竞争中要想取得在某个领域、某个方面的创新优势,就必须根据企业自身的状况,尽是回避所进入国家的大企业、大公司共同关注的热点项目,选择他们易于忽略而又有一定经济效益的“缝隙”项目,这样就易于发挥我国企业自身的技术优势,取得相应的经济效益。同时,要在创新发展中善于运用逆向思维。

从创新学的角度分析,逆向思维方式通常是人们在一定条件下,从最终结果入手,分析实现的步骤过程,从而找出必要的前提条件。对于那些与企业自主创新有关的信息和线索,我们也可以大胆运用逆向思维加以分析,从而拓宽创新的思路。

在此基础上,还应准确制定企业自主创新定位。企业应结合所进入国家或区域市场的要求,将目标定位在产品核心技术能力的自主创新与研发。

其二,自主创新领域及内容要符合WTO规则的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经过必要的调查分析,要立足于所进入国家消费者的需求习惯和心理行为活动规律。以这方面,德国众多企业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2000---2006年间,德国相继有11个行业的196家企业通过自主创新与研发,将产品打入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市场。由于他们善于分析对方市场的心理行为活动方式和惯例,并制订了行之有效的活动方案,结果当产品投入相关国家市场后与该国质量技术标准完全一致,且有些功能还优于当地产品的水平。

不仅没有一例发生贸易摩擦,而且还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其三,通过采用国际标准,缩小出口产品同发达国家进口检验标准之间的差距。

据国家有关部委统计,从我国2001---2006年间26个省、市、自治区众多出口企业采用的产品标准分析,只有40%左右的企业采用国际标准;26%的企业开始接触国际标准,但尚未在企业中加以应用;34%的企业根本就没有接触国际标准,甚至有些企业采用的产品标准与所进入国家的检验标准差距极大。在这六年中,第一类企业发生贸易摩擦的比例仅为3%左右,第二类企业高达60%左右,第三类企业在出口过程中几乎都在不同程度上出现比较明显的问题。

而我国涉案的贸易摩擦又多发生在上述第

二、三类企业之中。 4.建立政府、行业、企业的多元应对机制 从2001—2006年间我国外贸企业的出口业务调查分析,面对近年来以反倾销、反补贴、绿色贸易壁垒等方面的国际经贸摩擦,国内企业必须建立相应的应对机制。

一方面,借助国内相关高等院校的专家,协助企业进行国际经贸市场调查。收集所涉及国家、区域集团商品检验、技术标准、评价指标体系等资料。

另一方面,聘请相关专家根据国际标准和对方检验检测及处罚规定,逐项推敲分析评价检测报告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运用逆向思维的方式,从结果入手反向查找各种问题或不足。在形成相关疑点问题之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根据问题所涉及到的相关内容,逐项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与此同时,还必须充分发挥行业组织、政府相关机构的职能作用,及早调研,及早预警,及早应对,为外贸企业打破贸易壁垒、扩大出口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据国家有关部委的调查分析,目前国家及省级行业组织中,能较好地发挥上述职能作用的仅占30%左右,70%左右的行业组织本身在传递信息、沟通联络、指导服务等方面存在着相当严重的问题,有些行业组织只是虚设的机构,很难起到应有的作用。

面对这一状况,要想在短期内形成行业组织的指导优势,的确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要想改变这一状况,必须注重以下四点: 第一,明确行业组织的职能,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

根据近年来发达国家组织行业协会的经验和我国一些省、市行业协会发展的实践,行业协会的职能可归纳为四个方面 :

(1)协助政府部门搞好行业规划,站在国际行业发展的高度,对本行业的发展提出科学可行的要求。

(2)向政府组织报告行业内企业的基本情况,反映企业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政策性建议和改进措施,切实解决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不同的角度给企业以方向性、政策性的帮助。

(3)根据国内、国际市场的发展动态和要求,为企业提供经济信息、技术信息和人才信息,搞好咨询服务,促进企业自主地走向国际市场,切实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水平。

(4)组织企业间的技术交流、信息交流,立足行业发展的前沿,为企业制定战略规划和生产、经营、技术发展方案提供有价值的指导和服务,协助企业进行技术经济评价和综合分析。在这方面,韩国的众多行业协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据有关资料统计,自2001-2005年,韩国相继有138个国家和地方的行业组织,立足国际行业发展的前沿,在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16689条加速本国行业发展的对策。到目前为止,先后有1345条措施已得到了应用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有2698条已引起了国家和地方两级行业组织的高度重视,并组织专门人员逐项加以落实。由于近年来韩国行业组织的积极推动,极大地促进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全面提升。

第二,建立健全区域范围内的行业组织机构,加强国内行业组织与国外同行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我国行业协会是行业领域内一个群众性的社会经济组织,它的组成不受部门、地区和所有制等条件的限制,凡是同行业企业和生产经营者,不论其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如何,都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加入 行业协会,获得多种帮助。

根据行业发展的要求,行业协会可建立健全各种咨询服务中心,如信息中心、咨询服务、技术中心,培训中心等。行业协会还可根据行业、企业发展的需要,设立跨地区的区域行业组织,研究、解决相关区域范围内企业的各种实际问题,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技术、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帮助。

上述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与能力,并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素质。 第三,加强同国际行业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从2001年我国“入世”至今的许多事例表明,面临“入世”后复杂多变的国际市场,涉及不同类型国家或区域集团的贸易摩擦,单纯凭借企业自身的力量,有些问题是很难得到解决的。在这种情况下,迫切需要行业组织立足行业发展的前沿,加强同国外同行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捕捉最新的行业发展动态信息,并为企业提供直接的指导与服务。

第四,发挥行业组织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为企业解决各种复杂棘手的技术难题。一方面,行业组织应积极协助企业征集各种复杂的技术难题,组织行业内专家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共同攻关,联合解决。

行业的科研课题来自于行业内不同类型企业,行业的科研成果直接转化为这些企业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行业组织应根据国内外市场发展的动态,进行企业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企业技术、管理人才的素质。

在发挥行业及企业作用的基础上,针对近年来国际间贸易摩擦的突出特征,还必须强化政府组织的宏观调节作用,解决行业和企业本身不能解决的贸易摩擦问题。 参考文献: 〔1〕杜芳芳、刘菲林.我国面临的国际贸易摩擦实证分析〔R〕.商务部信息中心,2006,11:11-13. 〔2〕杨杰.国外对我国反倾销的特点及成因分析〔J〕.中国市场,2007,6:6-7. 〔3〕杨杰.中国企业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策略研究〔J〕.经济与管理,2006.9:79-82. 〔4〕杨杰.我国企业成功应对反倾销的途径〔J〕.经营与管理,2007,7:51-53. 〔5〕郑林波.关于我国外贸摩擦的思考与分析〔J〕.江苏经济论坛,2006,12:25-28. 〔6〕乔珊珊.我国外贸摩擦中失利原因的理性分析〔J〕商务部信息中心,2007,2:5-8. 〔7〕小岛昭二郎.德国应对外贸摩擦的成功做法及启示〔M〕东京:日本经济综合书社,2006.78-79. 〔8〕金昭德.韩国应对外贸摩擦中的行业职能〔M〕汉城:中央经济出版社,2007.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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