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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中的刘志军仕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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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中的刘志军仕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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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中的刘志军仕途

2012年的报告是审计署2009年-2011年对该项目跟踪审计的最后一批结果。京沪高铁查账三年,伴随着铁道部部长的落马,问题一年比一年暴露得多。资金额由2009年不到10亿元,飙升至今的近100亿元。黑洞也由当初揭露管理不规范,到现在揭开腐败案原委。

刘志军至今还在看守所,等待司法程序的审判。随着最后一批审计报告的公开,京沪高铁项目终于落下帷幕。审计报告爆出招标不规范、巨额资源闲置浪费和地方政府套取征地补偿款等问题,谁才是真正的受益者,谁又在为违法乱纪买单?

审计报告与刘志军仕途 在全球经济一片混乱的2009年,中国铁路的大手笔投资震惊世界。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刘志军给京沪高铁下达了献礼令,要求京沪高铁在国庆节前开通,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献礼。那一年的刘志军可谓走到了人生的巅峰期。

2009年京沪高铁审计报告显示,当年只审计出了项目投资控制不严、分项目发包不规范以及假发票三个问题。在发布审计公告时已经通过整改全部纠正,至于第三项,以假发票入账结算涉及金额高达5.2亿元,在发布审计报告时已纠正了4.56亿元,未处理的仅剩0.64亿元。

作为献礼工程,京沪高铁处理问题的高效性,从审计出问题到发布公告,纠正完4.56亿元的假发票入账问题不足半年的时间。若只看2009年的审计报告,看不出京沪高铁还会有什么大的问题。但这种情况良好的审计结果并没有得以延续。 2010年审计报告显示,此次项目审计中发现最大的问题是违规招投标,涉及金额总计高达49.36亿元。最为荒唐的是,有很多项目招投标尚未开始,就有所谓的中标单位“提前”开工了。例如:南京大胜关长江大桥工程土建及监理1标、京沪高铁咨询业务、南京南站应急工程土建及监理1标的招标时间分别为2006年7月、2007年12月、2008年12月,但中铁大桥局、中铁十三局、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中标单位在此前的2006年3月、2006年2月、2008年3月就已分别进场开始工作。 2011年2月,刘志军被调查,在2011年3月审计署公布了京沪高铁2010年度的审计报告。到底是审计署的审计揭露了京沪高铁的问题,导致刘志军落马?还是刘志军的下马,让审计署进一步揭开了铁路建设招投标形同虚设的暗角? 2011年的审计报告显示,违规招投标问题依然存在,这些问题全部可以追溯到被免职的铁道部前部长刘志军在任期间所存在的问题。还有与山西女商人丁书苗的共同案发,使京沪高铁从丁书苗掌管的公司那里已经采购的风屏障也没有继续安装、并进行了部分拆除,最终造成4.13亿元物资闲置也浮出水面,至于挪用资金和拖欠工程款也都是刘志军系列案牵出的问题。

丁书苗案浮出水面

2012年3月14日,涉嫌以“打捞”铁道部落马官员何洪达为名的刘琳诈骗案,系刘志军系列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 侯军霞钱款共计3000万元及沃尔沃吉普车一辆。其中,第一被告人刘琳曝出,指使为何洪达疏通关系的是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

刘志军与丁书苗之间到底有什么样的关系呢?刘志军为何让丁书苗去打捞已经落马的铁道部官员何洪达呢?之前有媒体曾报道,刘志军把贪来的钱全部交由丁书苗保管,对钱的使用丁书苗则完全听刘志军的安排。那么刘志军和丁书苗贪腐案的利益链到底是如何形成的呢?

以丁书苗、刘志军被查为拐点,权力更迭又引起拆除风屏障风波与拖欠工程款事件,高铁项目建设的权力之手如影随行。争议颇大的声(风)屏障工程被部分拆除,最终造成15亿元安装完的风屏障被拆除,以及4.13亿元物资至今闲置。 泰可特的前身为山西金汉德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山西金汉德”),山西金汉德成立于2006年9月,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丁书苗名下的博宥集团是其实际控制者。

丁书苗这个仅有初中文化、上世纪90年代中期在山西靠搞车皮起家的农村妇女,在发迹之后移居北京,后又介入高铁项目,从利润较高、最为核心的“轮对”到技术含量不高的声屏障项目,均可见丁书苗的身影。

2007年,山西金汉德花2000万元引进德国旭普林工程公司的声屏障技术。山西金汉德进入声屏障行业之前,铁路声屏障主要以非金属声屏障为主,南京新光是其中技术的领先者。山西金汉德则引入了金属声屏障的相关技术。在高铁声屏障建设规划方案的选取中,山西金汉德参与的以金属声屏障为主的规划胜出。此后的高铁招标,皆为金属声屏障。

山西金汉德本是国内声屏障企业中的新企业,直到2008年,在京津城际声屏障项目中,从未做过相关项目的山西金汉德声名鹊起。此后,山西金汉德在高铁声屏障招标中屡战屡胜。2010年9月,博宥集团将35%的山西金汉德股权转让给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更名泰可特。

股权变更后,丁书苗的实际股权大幅下降,泰可特冠以“中铁”之名,但其实际获得更大的空间——即凭借与铁道部的关系,暗中操纵。

京沪高铁声屏障在招http://wWw.LWlm.Com标上做了“改革”,将技术标和材料标分开,声屏障企业参与的是材料标,即以价格为主。不过,主导者设立了新的招标条件,主要体现在对注册资本、施工经验的要求上。能拿标的公司,甚至演变成中介,衍生出了寻租空间。以金汉德为例,虽有技术和拿标能力,但其在生产能力不足的情况下,难以完成的工程则分包给其他公司,从中赚取“管理费”。

在京沪高铁声屏障招标中,层层分包的现象亦有出现,如江苏一家分包公司的产品上贴的是成都一家公司的标签,但合同却是与徐州一家公司签订,问其缘由,系成都公司将部分项目交由徐州公司,后者再转包给江苏这家公司。层层转包之下,分包企业利润空间则进一步压缩。另外,层层分包不仅使一些关系户坐享其成,利用关系变现,也造成声屏障工程质量难以保证。 这批被拆除的风屏障,在京沪高铁声屏障招标伊始,即发生过有无安装风屏障必要的争论。而这批总预算由23亿元增加到50亿元左右的风屏障,此刻又因上述通知以“建得过于密集”为由拆除过半,决策之反复令人吃惊。

3月19日披露的审计报告显示,至今仍有4.13亿元风屏障物资闲置。审计报告公告了关于风屏障整改的情况:铁道部、京沪公司提出,京沪高铁全线已设置风监测设备系统,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风速监测,根据风速监测结果采取相应限速措施,以保障列车运行安全,并计划将闲置的风屏障材料统筹调配至其他客运专线铁路使用。

但拆下来的风屏障,由谁来支付款项?这成了铁道部、京沪高铁及各安装公司来回踢的皮球。事实上,不仅被拆除的风屏障款项未结,还有部分声屏障的货款也未落实。从调查来看,在2011年11月,江苏一家分包风屏障安装的企业在完成近一年后仍未拿到货款,此供货商曾打出“不给钱就上访的牌子”,但经过多次与京沪高铁项目承包商追索,截至目前这些货款也没有全部落实。

高铁工程招投标亟待改革

从京沪高铁三年的审计报告看,招投标的违法行为是近年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这也是铁道部前部长刘志军案发的主要原因。

中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而京沪高铁却发生了“未招标,先开工”涉及金额高达50亿元的违法行为。在铁道部公布的《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中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从审计报告披露的问题来看,京沪高铁项目虽然是通过“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的,表面上是公开招标采购达成的,而实际上则是通过暗箱操作的方式进行的。在招投标市场中,一些行业和部门既是政策的制定者,又是资金的安排者,也是代理机构的遴选者,还是许多项目的招标人,同时又是部分投标人的领导者,招标工作的仲裁者,集决策、执行与监督权力于一体,在这种情况下,极易在市场经济中引发权钱http://wWw.LWlm.Com交易的腐败行为。

在中国现行的招投标管理体制中,对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管由多个部门负责。这种多部门管理的格局,造成了多头管理难以避免的弊端,使建设工程招投标各自为政、部门分割问题突出,形成行业垄断,从而在客观上为权力寻租提供了机会。

对于京沪高铁招投标违法行为,2011年审计报告也公告了整改情况,铁道部表示,在今后的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招标投标工作中将严格做到依法合规,并出台了《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和《铁路工程施工招标标段抽签规则》,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铁路建设招投标管理

虽然目前审计署有监督的功能,但是并没有实际处罚的权力,需要相关的部门依法再进行处罚。监督主体和惩处主体的分离,使得监督效果削弱。

但是对于这种违法行为,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国目前铁路系统的政府采购,基本上还没有纳入《政府采购法》的管辖体系。在《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双轨制运行的情况下,对于同样使用公共资金进行采购的,究竟适用哪部法律,人们往往会无所适从。现行《招标投标法》所建立的招标采购机制,所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没有建立起统一、有效、独立的第三方监督体http://wWw.LWlm.Com系,也没有形成有效的供应商权利救济机制。

京沪高铁招投标暴露出的问题值得深思,权力制衡机制缺失、监管机构的设置不合理、法律制度不够健全、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严厉等都是导致近年来工程招投标腐败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因此,应从多方面着手完善现有体制。应对工程招投标加强监督,使决策和执行过程公开透明,而不只是事后的曝光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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