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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互联网治理问题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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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互联网治理问题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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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互联网治理问题浅析 当前,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深刻改变着全球的经济、安全和利益等格局,越来越成为人们学习、工作、生活的新空间,越来越成为获取公共服务的新平台。[1]1但同时,互联网作为新兴的公共领域,是一把双刃剑,在一定程度上给人类现实社会带来不容忽视的影响。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我国有7亿多人上互联网,肯定需要管理,而且这个管理是很复杂、很繁重的。[1]1所以,在此情境下,如何实现对互联网的有效治理是我们党和国家必须要高度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互联网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具发展活力的领域[2]1

作为现代社会的标志性产物,互联网把人们生活、学习、工作等的场域从现实社会延伸到了虚拟社会,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活观念、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引领了社会生产新变革,创造了人类生活新空间,拓展了治理新领域[3],展现出独特的时代优势。

第一,互联网滋生了许多新的产业和新的业态,促进了新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出现。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传统的产业和经营方式受到了很大程度的挑战,有的甚至面临着颠覆性的风险。当前,网络金融、网络商业、网络公共服务等新的产业和经营模式已经逐步融入人们的生活,为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提供了诸多便利,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迸发出的新型生产力将为人类创造无穷的新资源、新财富、新空间。数据可以复用,信息可以共享,这是网络空间超越实体空间的本质特征,也是可以撬动人类走向新文明的最大杠杆。[4]

第二,互联网丰富了民众信息获取和信息传播的渠道。互联网具有跨国、跨地域、跨文化的全球性特征,是一个巨大的资源库,拥有海量的信息。同时其具有的便捷性、即时性等特征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传统媒体的传播运行方式,使世界信息传播的物理鸿沟不复存在。可以说,在互联网时代,人们接受的信息量和获取信息的方式是过去任何一个时代都无法比拟的。因此,互联网作为有史以来最为强大的信息平台正在发挥着集聚和共享人类智慧、资源和能力的重要作用[3],深刻改变着人们的信息获取方式,为民众提供了有效的信息收集、传播和交流的渠道。

第三,互联网拓展了民众政治参与的有效渠道和平台。政治参与的逐步扩大是现代国家发展的必然趋势。一般来说,尽管各国基本都在宪法和其他相关法律中赋予了民众的参政议政、监督政府、发表意见的权力,但民众对政府有一种天然的畏惧感。实际上,这种畏惧感和其他一些因素使得传统的政治参与方式并不能够充分发挥出其应有的价值和作用。对于社会主义中国而言,长期以来由于党和政府始终处于话语权的掌控地位,加之信息传递的隐秘性、传统参政议政的形式成本较高等因素都在不同程度上压制了民众的民主诉求欲望和政治参与的实际行动。互联网的出现和发展打破了传统媒体的时空局限,民众个人的话语权得到提升。同时互联网改变了传统信息传递和发布模式,为民众更好地介入政治、参与政治提供了一种便捷的沟通交流、宣泄情绪、表达诉求的渠道,架起了公众、政府、社会之间沟通对话的桥梁,增强了民众参与政治的热情。网络政治参与背景下的网民不但是信息的接收者,同时也是主动传播者,改变了其在传统议程设置模式中的被动从属地位[5]2。

第四,互联网为政府网络问政,了解民情民意提供了便利。互联网不仅体现了一种技术层面的进步,也推动了现代政治生活的变迁和发展。政府可以通过互联网这一新兴的传播媒介发布信息,利用网络有效实现对党和政府政策法规的正面的引导作用,传递正能量,使党和政府能够更好更直接地了解社情民意,降低民意获取的成本,提升政府的治理绩效,有效弥补政府触角向下不够等问题,促进政府执政效能的提高,更好地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

二、互联网发展对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出了新的挑战[6]1

互联网在体现着人类发展的现代文明成果的同时也衍生出消极的一面,大规模的数据泄露令人担忧,对公共基础设施的网络攻击不断,用户隐私及儿童和青少年上网保护不足,新型网络犯罪、网络恐怖主义等日趋严峻,全球互联网发展不平衡、规则不健全、秩序不合理等问题依然存在[3]。这些问题都对我国现实社会诸多方面产生了深刻影响和冲击。

(一)互联网的隐匿性特征容易造成民众非理性行为的出现

互联网打破了传统的传播壁垒,在社会中形成了多中心、碎片化的网络生态情境,使原有的信息传递方式发生了质的改变,为民众提供了便利的信息获取和舆论表达平台。但在虚拟的互联网社会中,人们的网络身份是随时可以变化的,有时甚至仅以代号出现。由于网络世界与现实社会的互动频繁,互联网的这种隐匿性特征在激发民众用网热情的同时,在实践运行中也容易带来民众由于身份虚拟所造成的一系列隨意性、无序性、非理性甚至是违法的行为。在虚拟网络社会中,人们很容易忘记现实社会中真实的身份、道德、法律约束,习惯于网络盲从和网络无意识参与,甚至有少数人利用网络的匿名性,在网络发言或信息发布过程中,肆意散布一些有害信息。有的甚至为了吸引眼球、获得关注,以虚假、夸张的手段在网络上哗众取宠。还有一些别有用心之人通过使用替代字、拼音、使用空格及标点等方式规避屏蔽信息,使互联网信息面临着失序和失控的危险。互联网的这种隐匿性特征为一些非法政治参与提供了相应的便利,容易滋生网络谣言、网络犯罪等问题,一定程度上给社会稳定和发展秩序带来影响。因此,有人说网络上的欺骗、机会主义行为超过了任何一个领域[7]。

 (二)互联网的娱乐性特征容易带来网络内容的低俗化

互联网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娱乐需要。但当人们过度去追求娱乐的时候,互联网的内容也就会为了迎合人们这种需求而变得更加世俗,甚至为了吸引人们的眼球而出现一些色情、暴力和反动的信息,呈现出网络内容功利化和低俗化倾向。这种倾向给广大民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成长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对人们的思想道德造成冲击和损害,也在很大程度上消解着民众对传统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关注和对社会事务的参与热情,侵蚀着中华民族赖以生存的根和魂,网络所建构的是一个无边界的社会,它不仅在侵蚀着国家的地理疆界,也在侵蚀着民族的文化传统。[8]正如尼尔波兹曼所言,我们看到的是使信息简单化的一种媒介,它使信息变得没有内容、没有历史、没有语境,也就是说,信息被包装成为娱乐[9]。

(三)互联网的交互性特征容易使民众行为集聚性增强

互联网的交互性特征使任何一个团体和个人都有可能成为新信息的来源。美国学者戴安娜克兰说:媒体的巨大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传播过程自身性质产生的,传播过程本身不可避免地以某种方式改变了被传送内容的特征。[10]而且由于互联网具有的交互性特征可以使人们之间的联系变得便捷和简单,这种去中心化的传播效应能够短时间内将一件事情成几何倍数地放大和扩散。当前,随着我国网民数量的增加,网络信息的泛滥,不同群体对于同一问题的解答可能存在着差异,导致民众对于事件真相无法辨识清楚,使信息甄别难度加大。而普通民众在网络不明信息的煽动下,可能会对一些事件的真相产生误读,甚至一些事件有可能会被无限放大,衍生出诸多新的子议题,产生的联动效应,有的网络舆情能够在短时间内发展成为全国性的新闻,有的单领域问题可能会发展成为多领域的舆情需求,可能会在短时间内引起民众过激的行为反应,聚集起巨大的力量,带来现实生活中的非理性集体行动,造成较为严重的社会后果。

(四)互联网的全球性特征容易使互联网治理面临国际合作困境

国家有国界,但互联网威胁无国界。当前,互联网打开了世界各国相互交往的新通道,但在看似杂乱的互联网信息和分散的话语权背后,往往会隐藏着世界不同文明的较量,始终存在着难以调和的各种国家利益、群体利益的矛盾以及世界不同的文化习俗、法律规范等方面的冲突,在网络空间成为第五维疆域以后,网络空间安全威胁已经上升为主权国家第一层级的安全威胁[4]1。尤其对于我国而言,在互联网运行过程中国际间利益的冲突、法律的冲突、文化的冲突等都不同层次和程度在互联网上有所显现,使互联网成为了社会矛盾呈现的新领域。西方一些敌对势力和一些别有用心甚至隐藏着政治目的、政治诉求的人或利益群体,通过技术、金钱等优势妄图通过网络左右我国社会的司法公正、政策制定,不断通过互联网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的渗透和攻击。这都影响着我国人民的利益和国家的安全,使我国互联网的治理始终面临着国际合作的困境。

三、大力推进互联网治理,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人民[1]1

在推进中国互联网治理过程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效把握互联网发展的基本趋势,从顶层设计入手,树立动态、综合的治理理念,完善网络安全战略规划,构筑良好的网络秩序,有效应对互联网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一)推进互联网治理必须要着力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大力提升网民素质,真正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

互联网的参与主体是广大网民。一定程度上来说,网民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互联网发展的程度和水平。有学者就曾指出,真实时空中的善、恶、美、丑、奸、诈、欺、哄、骗等现象一定会被复制到虚拟时空中,毕竟不管是在真实时空还是在虚拟时空,人的主体性是不变的,因此,人性的善和恶必然一样地会表露无遗,只是虚拟时空中的表现方式与真实时空中的表现方式与表现样态有所不同而已。[11]因此,加强互联网治理的关键就是要注重提升网民素质,加强网络理性、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从源头上解决互联网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营造良好的网络生态。要改进网络宣传方式,积极培育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加强网民的素质教育,着力弘扬主旋律和正能量,以此实现对民众互联网行为的正确引导和规范。

(二)推进互联网治理必须要着力加强制度建设,营造包容有序的治理环境

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美国著名学者亨廷顿就曾指出,最为重要的政治问题,是政治制度的发展落后于社会和经济的变革[12]。当前,正确有效地处理我国互联网治理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必须要着力推进互联网治理的相关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营造包容有序的治理环境。第一,推进国家互联网治理体制改革,建立起统一的网络管理机构。互联网时代,传统的自上而下的分级管理、分类管理、属地管理等治理模式受到了很大的挑战,因此,必须统筹规划互联网治理的相关要求,明确互联网治理的分工和权限,避免出现网络治理和网络监管的空白地带。第二,提供制度化的利益表达和利益诉求机制。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因此,在互联网的运行过程中,必须要充分考虑民众的意愿和利益诉求,通过有效的手段构筑适合民众表达利益的網络平台和网络规则,促进党务、政务公开,为更好地实现互联网治理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同时,要加强网络舆情的分析监测及回应机制,使互联网能够吸纳和释放不同群体的利益要求,确保公民上网言论自由和避免有害虚假信息的出现,从而使互联网获得更多的拥护和支持,成为民众参政议政、表达民情民意、进行舆论监督的重要阵地。第三,提供多元治理的制度规范和保证,动员多元主体参与互联网治理。要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力量的培育建设,创新互联网治理方式和手段,有效调动社会各方积极介入互联网治理,实现互联网社会的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增强互联网治理的有效性和协同性,构建多元共治的局面,这不仅是互联网治理更是现代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13]

(三)推进互联网治理必须要始终加强法治建设,确保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法治是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互联网治理的内在要求和必须遵循的根本保证。实现互联网运行的科学有序就要高度重视法律的规范引导作用,提升互联网的依法治理水平,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第一,加快互联网领域立法进程。互联网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完善的法律是互联网良性运行的重要保证,是维护网络安全和秩序的重要手段。当前,互联网的发展速度非常迅猛,也进一步凸显了互联网治理过程中法律的滞后性。这就要求互联网的法治建设要有很强的前瞻性和主动预研的意识,绝对不能被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牵着鼻子走。要从中国国情出发,围绕着互联网治理的法律需求及其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不断推进互联网治理的法律创新,建立起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发展要求的互联网治理法律体系。第二,注重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执行效果,加大网络执法力度,提升执法质量。要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使用互联网的行为、过程、结果等进行全方位的依法依规监督管理。第三,要加强互联网法律宣传,始终强化法律权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在新时期提升互联网治理法律实施的效能就要大力开展互联网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全民知法信法守法的社会氛围,提升全民网络法律意识,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使用互联网,真正实现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实现互联网运行的规范化、法治化、系统化。

(四)推进互联网治理必须要始终注重网络技术的创新发展,确保我国在互联网领域拥有技术优势

互联网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领域,实现互联网的有效治理,不仅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为依据,还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从技术层面控制和维护互联网的安全与良性运转。第一,要着力加强互联网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互联网普及的速度,加紧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等建设工程,扩大网络的覆盖率、提高网络速度、降低网络成本,保证网络的服务功能和作用,促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的进一步融合发展。第二,加大互联网新技术的研发力度。由于互联网产生于国外,因此在互联网核心技术方面,我国还受制于人,这是我们互联网治理面临的最大隐患。当前我们必须要有效把握互联网发展动态,加大网络技术研发、网络安全防护、网络风险监测评估等方面的自主创新力度,研发自主知识产权网络技术产品,实现技术手段的不断升级,加快增强网络空间安全防御能力,从而推进互联网信息的有效分类,科学应对和处理网络危机和网络风险,确保个人的信息和隐私得到有效的保护。第三,加强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建设网络强国、加强网络治理离不开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指出,网络空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竞争。建设网络强国,没有一支优秀的人才队伍,没有人才创造力迸发、活力涌流,是难以成功的。[1]1因此,我们必须要下大力气加强互联网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培养,提升网络治理人才的能力和素质,改革人才流动和引进措施,实现人才的合理配置和使用,为互联网治理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五)推进互联网治理必须要深化国际合作,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互联网是人类的共同家园,是世界各国人民共同使用的活动空间,互联网的安全、稳定、繁荣对于世界各國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价值意义。因此,加强互联网治理并不是哪一个机构、哪一个地区,或是哪一个国家的独立责任,而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的视频讲话中谈到的那样,互联网发展是无国界、无边界的,利用好、发展好、治理好互联网必须深化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2]1第一,要在和世界各国集思广益增进共识加强合作的基础上,坚持平等自主、合作共赢、反对网络霸权的原则,寻求国际互联网社会的最大公约数,共同构筑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互联网空间,推动网络空间互联互通、共享共治、有序发展。第二,要高度重视和积极借鉴其他国家网络治理的先进经验,立足中国国情,从我国的传统文化和民众的习惯素养出发,积极参与国际互联网规则制定,为互联网国际治理秩序的重塑提出中国方案,提升我国在互联网治理方面的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第三,要坚持促进开放合作和构建良好秩序,共同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国际网络合作,增进对话协商,大力弥合数字鸿沟,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推动实现互联网的全球治理,让互联网更好地造福全世界,开创人类发展新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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