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查字典论文网 >> 解析列宁斯大林在建立联盟问题上分歧

解析列宁斯大林在建立联盟问题上分歧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08-27 04:42:03
解析列宁斯大林在建立联盟问题上分歧
时间:2022-08-27 04:42:03     小编:孙红光

十月革命后在帝俄废墟上建立了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格鲁吉亚等独立的苏维埃共和国。在苏联成立前,各个苏维埃共和国都是独立的国际法主体。它们独立地与外国发展外交关系,互换代表①。当时俄罗斯与这些苏维埃共和国的关系是以在军事、经济和政治问题上相互合作的双边条约维持的。内战结束,世界革命冲动逐渐消退,统一各苏维埃共和国的任务被提上了议事日程。1922年8月11日,在俄共(布)中央组织局下成立了拟订统一各个苏维埃共和国方案的专门委员会。时任民族事务人民委员的斯大林,起草了该委员会的《关于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与独立共和国的相互关系》的决议草案,即有名的自治化计划②。

斯大林的自治化计划的出台引发了列宁和斯大林在联盟国家建设问题上的意见分歧。斯大林开始不赞同列宁对自己方案的修改意见,最后迫于列宁的压力,接受了列宁提出的修改意见。10月6日,俄共(布)中央全会批准了斯大林按列宁的意见修订的新方案。列宁与斯大林对联邦制的认识以及在以联邦制形式统一各个苏维埃共和国的问题上没有分歧。他们的主要分歧在于建立一个什么样的联邦:是各个独立的苏维埃共和国以自治共和国的身份加入俄罗斯联邦,还是俄罗斯与其他各个独立的苏维埃共和国一起平等地加入新的联邦?对于联邦制,1917年革命前,列宁和斯大林都持否定态度,认为联邦制方式将使民族差别长期存在,不能解决民族问题。他们更多地强调任何形式的民族分离的害处,民族文化自治的害处,民主集中制的好处,大的国家和国家联盟的好处。

十月革命后,由于旧帝国内存在着广泛的离心倾向,列宁考虑到各民族的情绪,转向了联邦制,要求把不愿意完全脱离俄罗斯的各民族按联邦制的形式重新统一起来。不过,列宁在革命后虽转向了联邦制,肯定联邦制的积极作用,但他只是把联邦制看作是向单一制的过渡形式,目标仍是单一制国家。这在革命后列宁的论述中表现得非常明显。如列宁在1918年3月《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一文初稿》中明确指出:实际上,民主集中制不但丝毫不排斥自治,反而以他在1918年的文章中指出,沙皇时代的强制性的单一制正被自愿的联邦制所代替,俄国的联邦制也同美国和瑞士的联邦制一样注定要起过渡作用,过渡到将来的社会主义单一制①。

由此可见,革命后列宁和斯大林对联邦制的认识是一致的,对以联邦制形式统一各个苏维埃共和国没有分歧。列宁和斯大林在建立联盟问题上的主要分歧在于建立一个什么样的联邦:是各个独立的苏维埃共和国以自治共和国的身份加入俄罗斯联邦,还是俄罗斯与其他各个独立的苏维埃共和国一起平等地加入新的联邦? 斯大林1922年8月提出的各个独立的苏维埃共和国以自治共和国的身份加入俄罗斯联邦的自治化的联邦形式,即以俄罗斯联邦为样板建立新联盟的构想,列宁在1918年也曾有过。他当时也认为:俄罗斯苏维埃共和国的例子特别清楚地表明,我们目前实行的和将要实行的联盟制,正是把我国各民族最牢固地联合成统一的、民主的、集中的苏维埃国家的最可靠步骤1922年列宁反对斯大林的自治化,只是认为斯大林的做法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有些操之过急,会加深民族矛盾,加剧离心倾向,不利于向单一制过渡。他从避免各个共和国独立的角度考虑,主张不去助长独立分子,也不取消他们的独立性,而是再建一层新楼平等的共和国联邦③。而斯大林认为,如果我们现在不用形式上的(同时也是实际的)自治取代形式上的(名义上的)独立,那么,一年之后,维护各苏维埃共和国的实际统一将无比困难①。由此可见,列宁和斯大林的最终目的都是要维护这个大的国家联盟,建立社会主义单一制。只是联合的方式不同,不存在根本性的分歧。

上述看法如今己为很多俄罗斯学者认同。俄罗斯科学院俄国历史研究所的通讯院士萨哈罗夫(A. H. Caxapos)主编的教科书中认为:列宁和斯大林在解决民族问题上的两种不同观念的斗争在很大程度上具有策略性。列宁提出的联邦制原则在苏维埃政权处于不稳定状态时适用,因为可以利用民族运动来巩固各地新制度的社会基础。斯大林的原则在很大程度上符合马克思主义的丧失民族特征和在将来建立单一制国家的意识形态方针。布尔什维克在形式上接受了列宁的联邦制原则,实际推行的是建立单一制国家和逐渐把各共和国的权力缩减到自治的其他几个独立的苏维埃共和国的平等性,主张俄罗斯将同它们一起平等地加入新的联盟,新的联邦,以争取少数民族的信任。列宁的建一层新楼的构想无疑可以保证这几个独立共和国的平等地位,赢得这几个独立共和国的信任,但却忽视了俄罗斯联邦及外高加索联邦处于自治地位的各个共和国的民族感情,根本无法保证各个民族的平等。

因为按列宁的方案,一方而承认了民族共和国存在的权利(如乌克兰和白俄罗斯),另一方而又保留了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外高加索联邦①。苏维埃政权建立之初颁布的《俄国各族人民权利宣言》是要保证国内各民族人民无一例外地享有平等、主权、自由自决及自由发展的权利。而列宁的方案也只是允许四个联邦主体,即四个共和国的平等地位,也不是各民族的平等;而且,在保证四个联邦主体平等之时,并不能保证多民族的俄罗斯联邦及外高加索联邦内各民族共和国处于平等地位,而是造成了加盟共和国与自治共和国两个等级,造成了新的不平等。由于加盟共和国和自治共和国在权利和地位上的差别、自治共和国和加盟共和国的划分没有明确的标准,导致了自治共和国纷纷要求变身为加盟共和国。格鲁吉亚不通过外高加索联邦而直接加入苏联的要求,就是不甘于自己的自治地位而要把自己的地位提高到加盟共和国的水平。不仅格鲁吉亚人有变自治地位为加盟共和国地位的要求,俄罗斯联邦的自治共和国的领导人也意识到,解决这些共和国的经济发展问题,最后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取决于它们的独立程度,他们根据新经济政策所确立的市场关系,提出了赋予俄罗斯的自治共和国以及大州和地区以共同的苏联联邦内的加盟单位的权利②。

斯大林根据列宁的意见制订并通过的联盟方案的这个问题,当时党内的很多人就己经意识到了。穆赫塔罗夫(MyxTapos)在1922年12月26日的全俄苏维埃第十次代表大会上,就反对把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外高加索联邦和白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四个国家联合成联邦国家,认为如果不想把自决和独立的口号简单地变成民族自治,就应当谈各个己经自决成民族自治共和国、自治州的民族单位必须直接地、不通过任何一级直接加入苏联、加入苏维埃社会主义系列外国总部的代理机构的苏丹一加利耶夫集团案(苏丹一加利耶夫本人在1940年被枪决)。

在乌克兰揭发了乌克兰民族主义者斯克雷普尼克(H. A. CKpbIHHHK)集团。在白俄罗斯展开了与当地的白俄罗斯共产党(布)内部的白俄罗斯的、犹太的和波兰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者进行的斗争。当时对民族倾向主义者进行的没有充分根据的镇压使各个民族都蒙受了巨大损失。对这种结果,苏丹一功口利耶夫在1923年4月25日的俄共(布)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就己经预料到。他在会议上曾指出,大国沙文主义者将会以巴什基尔民族主义为借口,打击巴什基尔共产党人同地方民族主义的斗争有可能采取不正常的形式①。

对于苏联联邦制的缺陷,早在苏联成立后不久,侨居国外的H.阿列克谢耶夫就意识到了。他在1927年就曾指出:共产党人在联盟范围内建立了大量的民族共和国有助于地方民族主义的觉醒,地方民族主义不可能没有变成独立力量的危险这是非常可怕的现象。也许,不仅对苏联政府的命运,而且对未来的俄罗斯的命运都是最危险的现象之一。苏联的政策应当致力于逐渐把它的联邦制从民族的联邦改革成区域联邦。应当成为联邦制原则的不是民族而是真正的以州或边疆区为形式的地理和经济整体。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相关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