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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长的“经营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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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长的“经营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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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这些正常的招生工作,以前曾是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原局长李伟明非法牟利的重要手段。

李伟明虽然级别不高,却将手中的权力“经营” 得出神入化,以至于一些和他打交道的行贿者,对李伟明索取好处费的暗示心领神会。十年间,李伟明收受的贿赂款达1200余万元,他因此也成了当地一个“小官巨腐”的典型。

“经营”权力

“他无论是当教育局长,还是文化局长,都把手中的权力经营得出神入化。”天河区一名熟知李伟明的中学老师这样说。据了解,在1200余万元的贿赂款中,其中有一半是通过帮助房地产开发商暗箱操作学位配套等方式获取的。

2002年,广州市47中要将初中部剥离出来,某集团公司下属公司的老总得知此消息后,找到了时任天河区教育局局长的李伟明,请求其将47中的初中部放在该集团公司开发的汇景新城楼盘,同时暗示,事成之后会送一套房产给李伟明,李当即答应。

汇景新城楼盘完成后,该集团公司地产执行总裁将一套复式房产送给李伟明,李觉得复式房产太过张扬,后将房产以300万元的价格卖掉。

再如,广州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为解决其开发的天誉花园小区的教育配套问题,找到时任天河区教育局局长的李伟明。2002年8月,李伟明收受了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一套价值人民币90万元的房产。

同时,利用写条子安排学生学位,也是李伟明非法牟利的手段之一,他还创造出解决30多个“条子生”上学,轻松赚取200万元好处费的纪录。

李伟明在调任天河区文化局局长、天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后,又开始经营起了手中的行政审批权。

经法院审理查明,李伟明在任天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期间,先后为广州某娱乐有限公司、广州市某酒店有限公司等十多家公司(个人)在办理或申办《娱乐经营许可证》、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249万余元。

含蓄索贿

“索贿不需明说,行贿者一听就明”,广州当地一些商人在与李伟明长期交往后,已练就了对李伟明索贿 心领神会的本领。

李伟明含蓄索贿的一个典型,是一个酒店老板花了20万元,买下了李伟明办公室里的一个破花瓶。

“你们酒店在法律上已经符合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就在林某光以为李伟明会继续谈论酒店的办证条件时,李伟明却话锋一转,将话题移到了他办公室的一个破花瓶。

“这花瓶是晚清时期的,价值十多万元。”李伟明指着办公室里一个缺失了两只耳朵的青花瓷花瓶,邀请林某光“鉴赏”一下。

看了花瓶后,林某光立即意识到了那花瓶根本不值什么钱,这只是李伟明向其索要财物的借口。林某光当场把花瓶买下来,第二天便送了20万元“货款”给李伟明。

“以物换物”也是李伟明隐性受贿的手段之一。

2006年,广州市某饮食娱乐有限公司股东何某民认识了李伟明。

2009年的一天,李伟明与何某民在凯悦酒家吃饭,李伟明在与其聊天时提出看中了一对卡地亚手表,如果何能买到,他可以用两块香港回归纪念情侣表交换,何某民表示同意。

之后,何某民在香港买下李伟明要的那对卡地亚手表,在国会俱乐部门口送给了李伟明。李伟明收下卡地亚手表后,拿两块国产手表给了何某民。

案发后,何某民坦言,他之所以愿意赔钱跟其换表,主要是想和其搞好关系,希望李伟明能够关照其参与投资的国会俱乐部。

除了通过“以物换钱”“以物换物”手段受贿外,向有求于他的商家“借钱”“借车”也成了李伟明的敛财手段。

小官巨腐

虽然职务不高,但因为掌握了一点实权,李伟明在一些商家的簇拥下,过上了腐化堕落的生活。

广东媒体披露,李伟明贪图美色,十分喜欢嫖娼和桑拿,经常在桑拿场所谈论工作,更是多次奔赴东莞嫖娼,十万元的住宿费和嫖资均由老板黄某平支付,李伟明则为黄某平获得天河区多个学校的建筑、维修工程提供帮助。

无论担任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局长、文化局局长还是文广新局局长,李伟明都能把权力轻松自如地转化为个人财产。

一个科级干部,任职十年间,受贿上千万元,李伟明也成了当地一个小官巨腐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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