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有不少著名的“自劾”。这种检举自己过失的行为,因其饱含“严格要求自己”的成分,所以经常受到社会舆论的一致褒奖。
南宋洪迈的《容斋随笔・卷六》里说,东汉献帝建安年间,曹操任命钟繇为司隶校尉,监察关中各路军队。后来朝廷召河东太守王邑回京,另派杜畿继任,而王邑认为天下尚未平定,不愿应召。河东郡的属官和老百姓也到钟繇那儿请求留任王邑,钟繇没有答应。于是,一气之下,“邑诣许自归”,“繇自以威禁失督司之法,乃上书自劾”。
钟繇的“自劾”蕴含另一层意味――“王邑自说自话,无视朝廷法度”。洪迈评论道:“像钟繇这样的奏章,大概和被别人所弹劾的没有什么不同。这是因为钟繇身为掌管刑狱的司隶校尉,职责就是察举不法,所以才这样做的”――也就是说,此乃钟繇份所当为。而现在读到此篇的人们却把钟繇“拔”得更高、更邪乎――“后世子孙再也没有像钟繇那样严格要求自己的人了”。此番感叹就有些灰色了。
真正将“严格要求自己”的精神发扬光大、承先启后的人还是有的。譬如《旧唐书》里当过温州代理“一把手”的李皋,擅自开仓放粮救济百姓之后,“以擅贷之罪飞章自劾”;又譬如现在的安徽退休检察官孟宪君,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自己“办错案”――办案期间所做决定都非自己本意,而是“依领导意见做出”的。与古人有所不同,前检察官虽然也稍稍拐了个不大的“曲线”,却敢于直戳某“领导”的肺管子。
检察官在“领导意见”面前畏葸不前,是因为“胳膊扭不过大腿”的无可奈何,但对于曾经的过错,却如芒在背、如鲠在喉,这是良知未泯的表现。有位学者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在这个时代,也许最重要的不是忙着去叫醒别人,而是时刻扪心自问为何要装睡。”装睡且鼾声如雷的人们,真该学学前检察官的大梦初醒。
但是,什么问题,都只能放到“致仕”之后,才揭露出来,还是蕴含了另一层重要的意味――“法治”的建设、民主的氛围,仍有提升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