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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你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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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你缺了什么
时间:2023-08-07 17:54:55     小编:

贫富论

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黑格尔、奥古斯丁、莎士比亚、培根、爱迪生、林肯、萧伯纳、卢梭、马克思、罗斯金、罗素、梭洛……

古今中外,几乎一切思想者都思想过贫与富的问题。以上所列是外国的。至于吾国,不但更多,而且最能概括他们立场和观点的某些言论,千百年来,早已为国人所熟知。不提也罢。

都是受命于人类的愿望进行思想的。

从前思想,乃因构成世界上的财富的东西种类欠丰,数量也不充足,必然产生分配和占有的矛盾;现在思想,乃因贫富问题,依然是世界上最敏感的问题――尽管财富的种类空前丰富了,数量空前充足了……

这世界上政治的、经济的、军事的、外交的,以及改朝换代的大事件,一半左右与贫富问题相关。有时表面看来无关,归根结底还是有关。那些大事件皆由背景因素酝酿,阶级与阶级、国与国、民族与民族之间的贫富问题常是幕后锣鼓、事件主题。

贫富悬殊是造成年代动荡不安的飓风。

不平等的经济现象是形成那飓风的气候。

从前那飓风往往掀起暴乱和革命,就像灾难席卷之后发生瘟疫一样自然而然。

从前处于贫穷之境无望无助的一部分人,需要比克服灾难和瘟疫大得多的理性,才能克制揭竿而起的冲动。

从前“调整”贫富悬殊的是仇恨,现在是经济水平。

在动荡不安的年代连宗教也无法保持其只负责人类灵魂问题的立场,或成为可利用的旗帜,或成为被利用的旗帜。比如太平军起义,比如十字军“东征”。

一个阶层富到了它认为可以的程度,几乎必然产生由其代表人物主宰一个国家长久命运的野心。

那野心是它的放心。

一个国家富到了它认为可以的程度,几乎必然产生由其元首主宰世界长久命运的野心。

那野心也是它的放心。

符合着这样的一种逻辑――能做的,则敢做。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的世界史满是如此这般的血腥的章节。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结束其实不是由胜败来决定的,是由卷入大战之诸国的经济问题决定的。诸国严重的经济虚症频频报警,结束大战对诸国都是明智的。

二战的起因尤其是世界性的贫富问题引起的,这一点体现于德日两国最为典型,英美当时的富强使它们既羡慕又自卑。对于德日两国,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快地富强起来的“方式”,在它们想来只有一种,那是一种凶恶的“方式”。它们凶恶地选择了。

希特勒信誓旦旦地向德国保证,几年内使每户德国人家至少拥有一辆小汽车;东条英机则以中国东北广袤肥沃的土地、无边无际的森林以及丰富的地下资源诱惑日本的父母,为了日本将自己的儿子送往军队……

海湾战争是贫富之战,占世界最大份额的石油蕴藏在科威特的领土之下,在伊拉克看来是不公平的……

巴以战争说到底也是民族与民族的贫富之战。对巴勒斯坦而言,没有一个像样的国都便没有民族富强的出头之日;对以色列,耶路撒冷既是精神财富,也是将不断升值的有形财富……

柏林墙的倒塌,韩朝的握手,不仅证明着统一的人类愿望毕竟强烈于分裂的歧见,而且证明着希望富强的无可比拟的说服力……

台湾不再敢言“反攻大陆”,乃因大陆日渐昌盛,“反攻”只能被当成痴人说梦……

克林顿的支持率始终不减,乃因他是使美国经济增长指数连年平稳上升的总统……

欧盟之所以一直存在,并且活动频频,还发行了统一的欧元,乃因它们认为――在胜者通吃的世界经济新态势前,要在贫富这架国际天平上保持住第二等级国的往昔地位,只有联盟起来才能给自己的信心充气……

阿尔诺德曾说过这样的话:“几乎没有人像现在大多数英国人持有这么坚定的信念,即我们的国家以其充足的财富证明了她的伟大和她的福利精神。”

但狄更斯这位英国作家和萧伯纳这位英国戏剧家笔下的英国可不像阿尔诺德说的那样。

历史告诉我们,“日不落帝国”曾经的富强,与它武力的殖民扩张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阿尔诺德所说的那一种“坚定的信念”,似乎更成了美国人的美国信念而不是英国人的英国信念。美国今日的富强是一枚由投机和荣耀组合成的徽章。从前它靠的是军火,后来它靠的是科技。

一个国家在它的内部相对公平地解决了或解决着贫富问题,它就会日益在国际上显示出它的富强。哪怕它的先天资源不足以使其富,但是它起码不会因此而继续贫穷下去。

中国便是这样的一个例子。

中国改革开放最显著的成果,不是终于也和别国一样产生了多少富豪,而是各个城市里都在大面积地拆除溃疡一般的贫民区。

中国只不过是一个正在解决着贫穷人口问题的国家。

否则它根本没有在世界面前夸耀什么的资本,正如一位子女众多的母亲,仅仅给其中的一两个穿上漂亮衣裳而炫示于人,那么其虚荣是可笑的。

贫富的问题一旦从国际谈到国家内部,先哲们不但态度和观点相左,有时甚至水火相克誓不两立。

耶稣对一位富人说:“你若愿意做仁德之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财富分给穷人。”

否则呢,耶稣又说:“骆驼穿过针眼,比财主进上帝的国门还容易呢。”

耶稣虽不是人,但是他的话代表着古代的人对贫富问题的一种愿望。比之一部分人后来的“革命”思想,那是一个温和的愿望。比之一部分人后来在发展生产力以消除贫穷现象方面的成就,那是一个简单又懒惰的愿望。

人类的贫穷是天然而古老的问题。因为人类走出森林住进山洞的时候,一点儿也不比其他动物富有。

一部分人的富有靠的是总体生产力的提高。

全人类解决贫穷现象还要靠此点。靠富人的仁德解决不了这一点。 苏格拉底是多么伟大的思想家啊!

可是他告诉他的学生阿德曼托斯:当一个工匠富了以后,他的技艺必大大退化。他并以此说明富人多了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危害。

他的学生当时没有完全接受他的思想,然而也没有反对。

但事实是,一个工匠富了以后,可以开办技艺学校、技艺工厂,生产出更多更好的产品。那些产品吸引人们去消费,提升了人们的消费水平,甚至可引领消费时尚。人们为了买得起那些产品,必得在自己的行业中加倍工作……

人类社会基本上是按这一经济的规律发展的。

因而我们有根据认为苏格拉底错了……

经院哲学的集大成者阿奎那不但赞成苏格拉底,而且比苏氏的看法更激烈。

他说:“追求财富的欲望是全部罪恶的总根源。”

如果人类的大多数至今还这么认为,那么比尔・盖茨当被烧死100次了。

但是财富和权力一样,当被某一个人几乎无限地垄断时,即使那人对财富所持的思想无可指责,其合法性也还是会引起普遍的不安,深受怀疑。

普通的美国人自然不可能同意阿奎那的神学布道,但是连明智的美国也要限制“微软”的发展。幸而美国对此早有预见,美国法律已为限制留下了依据。

比尔・盖茨其实是无辜的。

“微软”其实也没有什么“罪恶”。

是合法的“游戏规则”导演了罕见的经济奇迹,而那奇迹有可能反过来破坏“游戏规则”。

美国限制的是美国式的奇迹本身。凡奇迹都有非正常性。

一个国家成熟的理性正体现在这里。

培根不是神学权威。但睿智的培根在财富问题上却与阿奎那“英雄所见略同”。连他也说:“致富之术很多,其中大多数是卑污的。”

他的话使我们联想到马克思的另一句话――(在资本主义制度之下)资本所积累的每一枚钱币,无不沾染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按照培根的话,比尔・盖茨是卑污的。

但全世界都不得不承认他并不卑污。

按照马克思的话,美元该是世界上最肮脏的东西了。但是连我们中国人,也开始用美元来计算国家财政的虚实了。而且,一个中国富豪积累人民币的过程,就今天看来,其正派的程度,肯定比一个美国人积累美元的过程可疑得多。因为一个中国富豪积累人民币的过程,太容易是与中国的某些当权者的“合作”过程了。

任过美国总统的约翰逊说:“所有证明贫困并非罪恶的理由,恰恰明显地表明贫困是一种罪恶。”

萧伯纳在他的《巴巴拉少校》的序中则这样说:“穷对一个人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让他虚弱,让他无知,让他成为疾病的中心,让他成为丑陋的展品,肮脏的典型,让他们的住所使城市到处是贫民窟,让他们的女儿把花柳病传染给健康的小伙子,让他们的儿子使国家的男子汉变得有瘰症而无尊严,变得胆怯、虚伪、愚昧、残酷、具有一切因压抑和营养不良所生的后果……不论其他任何现象都可以得到上帝的宽容,但人类的贫穷现象是不能被宽容的。”

而黑格尔的一番话也等于是萧伯纳的话的注脚。他说:“当广大群众的生活低到一定水平――作为社会成员必须的自然而然得到调整的水平――之下,从而丧失了自食其力这种正常和自尊的感情时,就会产生贱民。而贱民之产生同时使不平均的财富更容易集中在少数人手中……”

他还说:“贫困自身并不使人必然地成为贱民。贱民只是决定于与贫困为伍的情绪。即决定于对富人、对社会、对政府等等的内心反抗。此外,与这种情绪相联系的是,由于依赖偶然性,人变得轻佻放浪、嫌恶劳动。这样一来,在他们中便产生了恶习,不以自食其力为荣,而以恳求乞讨为生并作为自己的‘特权’。没有一个人能对自然界主张权利。但是在社会状态中,怎样解决贫困问题,当然是贫困人群有理由对国家和政府主张的权利……”

怎样回答他们呢?

林肯1864年在《答美国纽约工人联合会》时说:“一些人注定的富有将表明其他人也可能富有。这种个人希望过好生活的愿望,在合法的前提之下,必对我们的事业产生巨大的推动力。”

在一切不合法的致富方式和谋略中,赎买权力或与权力相勾结对社会所产生的坏影响是最恶劣的。

这种坏影响虽然在中国正遭到打击,但仍表现为相当泛滥的现象。

它使我想到,若林肯是今天的中国总统,究竟有多少贫穷的中国人会相信他那番话?

我个人的贫富观点是这样的――我承认财富可以使人生变得舒服,但绝不认为财富可以使人生变得优良。―个瘦小的秃顶的老头儿或一个其貌不扬的男人娶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娇妻,那必在很大程度上是财富“做媒”。他内心里是否真的确信自己所拥有的幸福,八成是值得怀疑的。对她亦如此,财富可以帮助人实现许多欲望,却难以保证每一种实现了的欲望的质量。

当然,我也绝非那种持轻蔑财富的观点的人。

我一向冷静地轻蔑一切关于贫穷的“好处”的言论。

威廉・詹姆士说:“赞美贫穷的歌应该再度大胆地唱起来。我们真的越发地害怕贫穷了,我们蔑视那些选择贫穷来净化和挽救其内心世界的人。然而他们是高尚的,我们是低贱的。”

我觉得他的话即使真诚也是虚假的。

我不认为他所推崇的那些个人士全都是高尚的,不太相信贫穷是他们情愿选择的,尤其是,不能同意贫穷有助于人“净化和挽救其内心世界”的观点。我对世界的看法是,与富足相比,贫穷更容易使人性情恶劣,更容易使人的内心世界变得黑暗,而且充满沮丧和憎恨。

我这么认为一点儿也不觉得我精神上低贱。

中国从古至今便有不少鼓吹贫穷的“好”处的“文化”。

最虚假可笑的一则“故事”大约是汉朝末年,讲管宁和华歆同窗时,某日锄地,挖出了一块金子,管宁视之与瓦砾无异,锄地依旧。而华歆却捡起来端详一番后,才随手扔掉…… 这则“故事”的褒贬是分明的。

中国文人文化的一种病态传统,便是传播着对金钱的病态的态度。

但是我们又知道,中国之文人,一向对于自身清贫的自哀自怜也最多。倘居然还未大获同情和敬意,便美化甚至诗化清贫以自恋。

而我,则一定要学那个遭贬的端详金子的人。倘我的黄金拥有量业已多到了无处放的程度,起码可以送给梦想拥有一块黄金的人。一块金子足可使一户人家度日数年啊!

何况,古文人的“唯有读书高”,最终还不是为了仕途吗?

所谓仕途人生,还不是向往着服官装、住豪宅、出马入轿、唤奴使婢、享受俸禄吗?俸禄又是什么呢,金银而已。

我更喜欢《聊斋志异》里那一则关于金子的故事,讲的也是书生夜读,有鬼女以色挑之,书生识破其伎俩,厉言斥去;遂以大锭之金诱之,掷于窗外……

明智的人总不能拿身家性命换一夜之欢、一金之财啊。

但若非是鬼女,或虽是,信其意善,则另当别论了。比如我,便人也要,金也要。

还是不觉得自己低贱。

但我对财富的愿望是实际的。

我希望我的收入永远比我的支出高一些;而我的支出与我的消费欲成正比;而我的消费欲与时尚、虚荣、奢靡不发生关系。

不知从哪个年代开始,我们中国人,惯以饮食的标准来衡量生活水平的高低。仿佛嘴上不亏,便是人生的大福。

我认为对于一个民族,这是很令人高兴不起来的标准。

我觉得就人而言,居住条件才是首要的生活标准。因为贪馋口福,只不过使人脑满肠肥,血压高,脂肪肝,肥胖。看看我们周围吧,年轻的胖子不是太多了吗?

而居住条件的宽敞明亮或拥挤、低矮、阴暗潮湿,却直接关系到人的精神状态的优劣。

我曾经对儿子说――普通人的生活值得热爱。也许人生最细致的那些幸福,往往体现在普通人的生活情节里。

一对年轻人大学毕业了,不久相爱结婚了。以他们共同的收入,贷款买下70平方米居住面积的商品房并非天方夜谭,以后10年内他们还清贷款也并非白日做梦。之后他们有剩余的钱为自己和儿女买各种保险。再之后他们退休了,有一笔积蓄,不但够他们养老,还可每年旅游一次。再再以后,他们双双进入养老院,并且骄傲于非是靠慈善机构的资助……

这便是我所言的普通人的人生。

它用公式来表示就是――居住面积70平方米的住房+共同的月收入×元。

我知道,在中国,这种“普通人”的人生对90%的当代青年还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事。但毕竟,对10%左右的青年,已非梦想。

什么时候10%的当代青年已实现了的生活,变成90%的当代青年可以实现的生活,中国就算真的富强了。

贫富也就是多余的话题了……

中国档案制度质疑

事实上,每一个中国人都有两份户口。一份证明身份;一份记载个人历史。那第二份“户口”,即每一个中国人的档案。它从我们的中学时代起即开始由别人为我们“建立”了。以后将伴随我们的一生。两份户口都与中国人的人生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20余年前,户口简直可以说驾驭着我们的一生。

第一份户口就不多说了。当年对一个城市人最严厉的处罚,便是注销户口。这种处罚每与刑律同时执行。现在不这样了,乃是法律的进步。现在某些城市,已开始松动户口限制,乃是时代的进步。

这里谈谈我对中国人的另一份“户口”的看法。

倘谁的档案中,被以组织(比如团支部、团委、党支部、党委)的名义,或单位或单位领导个人的名义塞入一份材料,对其一贯的或某一时期的工作表现、生活作风、道德品质以及政治言行等方面做歪曲的、甚而带有恶意的某种所谓“结论”,更甚而编造了情节,而其人始终蒙在鼓里,全然不知……

倘此类事发生在从前,即“文革”结束以前,恐怕是没有哪一个中国人会觉得惊讶的。我们从前的中国人,对这种现象已是见惯不怪。从前中国人档案里的种种材料,因为代表着组织、单位或领导,其真实性简直是丝毫不容怀疑的。一言以蔽之,不真实也真实。“文革”中对许多人搞“逼供信”,每以档案中的材料为证据……

复旦大学有一位老师,与徐景贤开过几次会,且曾“有幸”同室。徐怕鬼,却又爱听鬼故事。偏那位老师擅讲鬼故事,在徐的央求下,讲了几则给徐听,“文革”中就成了审查对象。审得他稀里糊涂。后来终于明白,档案中多了一份材料,上写着“对领导怀有不良心理”。 “领导”怕鬼,还讲鬼故事给领导听,当然是“怀有不良心理”了。再后来经暗示方恍然大悟,于是从实招来,结果因而被定为“坏人”。再再后来被下放农村改造,贫下中农以为他惯耍流氓,一点儿好颜色也没给过他……

我们原儿影厂的一位老大姐,年轻时档案里被塞入半页纸,其中仅一行字――“常与华侨出双入对,勾勾搭搭”。

就那么半页纸,就那么一行字,无章,无署名,无日期。然而对她的人生产生了匪夷所思的作用。看过她档案的领导皆以为她“作风不正派”。后来人们才搞清楚,其实她仅“经常”与一位华侨“出双入对”,而且那华侨也是女性,而且是她母亲……

电影界的一位老同志去世,我为其写小传,接触到其档案(已故之人的档案就不那么保密了),内中一封信使我大为奇怪――那不过是她年轻时写给她亲兄的一封亲情信,纸页已变黄变脆。只因其兄当年是香港商人,那信竟成了“政治嫌疑”的证据入了她的档案……

但,倘诸如此类的事发生在“文革”后呢?暴露于今天呢?

人们也许就不太相信了。

然而这是真的,并且就发生在我身上。

不必说此事使我当年的所有厂级领导们多么震惊,多么生气……

不必说显然地,当年领导班子内部的一些矛盾,怎样成了导致那样一份材料被制造为一种“事实”的诸种因素……

不必说此后某些事体现在我身上我也曾觉困惑……

倒是想说,我也给不少人做过所谓“政治结论”,且至今都在他们的档案里。那是“文革”时期,我下乡前,以班级“勤务员”资格,与军宣队一道,给我们全班五十几名同学作过“文革”表现之鉴定。算上我两名学生,一名军宣队员,还有一位是校“革委会”成员的老师。那样的一份鉴定,对我的全班同学们后来10年的人生道路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我没有利用我当时的“特权”以报私“仇”。恰恰几名曾欺负过我的同学,将可能因某些莫须有的言行被列入政治另册。我为了避免这样的结果,在他们到外地打小工的时候,替他们多方取证,使他们未被列入另册……

正是由于我那样做了,老师和军宣队员,才在我的档案中写下了“责人宽,克己严”一条。

由此我想到,在将来,我们目前的档案制度,是要改变改变为好的。起码,自己的档案里记载了些什么,在什么情况之下由谁们记载的,自己应是有权一清二楚的。并且,有权想什么时候看一下就看一下,想提出质疑就可以提出质疑,可以要求重新调查了解。当然,如果某人被列为对国家安全构成危险的分子,另当别论。

为什么现在就不能改变改变呢?

因为现在,我这种年龄以上的许许多多中国人的档案中,古古怪怪的记载仍在其中,而自己仍不知。不知道也好,如果都知道了,该怎么想,怎么说呢?历史的痕迹,莫如就那样保持原状。

我希望那么一天早一些到来,一切的中国人,看自己的档案,随时了解自己的档案之中记载了些什么,像到图书馆借一本工具书一样,成为一种最一般的权利。

而这一天的到来,肯定标志着中国的进步达到了更高的层面……

给自己的头脑几分尊重

读过《安娜・卡列尼娜》这部名著的人,必记得开篇的两句话――“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这两句话,在中国也早已是名言了。最近我因授课要求,重新翻阅该书某些片段。掩卷沉思,开篇的这两句,仍是全书中最令我联想多多的话。

曾有学生问我――为什么这两句话会成为名言?我的回答是――首先, 《安娜・卡列尼娜》成为了名著,这个前提很重要。学生又问――如果《三国演义》没有成为名著, “凡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就不成其为名言了吗?如果范仲淹的《岳阳楼记》没有成为名篇,“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就不成其为名句了吗?

当然,还可以举出另外许多例子。名言名句不仅出现在小说、诗词、歌赋中,也出现在戏剧、电影电视中,甚至出现在法庭诉讼双方的答辩中,出现在演讲中的时候更是不胜枚举……

关于《安娜・卡列尼娜》这部小说,托尔斯泰曾写下过30几段的开篇文字,最后才选择了“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两句话。据说,倘用俄语来朗读这两句话,会有诗一般的语韵。这大概也是俄国人特别认同托尔斯泰的原因吧。

我的回答究竟使我的学生满意了没有?进而使自己满意了没有?不是这里非要交代清楚的。

我想强调的其实是这样一种思想――喜欢提问题的人一定是喜欢思考问题的人。人类倘不喜欢思考,我们至今还都是猴子。历史上有人骂项羽“沐猴而冠”,正是恨他遇事不动脑子好好想一想。

窃以为,错误的思想是相似的,正确的思想各有各的正确。

当然,正确和错误是相对的,姑妄言之而已。

这里所说“错误的思想”,确切地说,是指种种不良的、甚至邪恶的思想。比如以为损人利己天经地义,以为仗势欺人天经地义,以为不择手段达到沽名钓誉之目的天经地义,于是心安理得,皆属不良的邪恶的思想。是的,在我看来,这样的一些思想是相似的。它们的共同点乃是――夜半三更,扪心自问,有时候还是怕遭天谴的。谢天谢地,迄今为止,这样的一些思想从来不是大众思想的主流。比如“无毒不丈夫”一句话,你不能不承认它也是一种思想。然而真的循此思想行事的人,其实是很少很少的。何况此话原本似乎是“无度不丈夫”――如果如此,恰恰是提醒人要善于思考的话。

迄今为止,人类头脑中产生的大部分思想,指那类被我们大部分人所能接受的、认同的、以指导我们行为和行动的后果来判断,是对社会进步有益的――那样一些思想,它们不应只是少数人头脑中产生的思想,而应是我们大多数人,甚至每一个人头脑中都会产生的思想。

我们中国人依赖少数人的头脑为我们提供有益的思想――实在是依赖得太久太久了,而这几乎使我们自己头脑的思考能力变得有点儿退化了。

这意味着我们对于自己的头脑失去了尊重。

现在这个现象似乎也在全球化。有个美国学者写了一本书,叫《娱乐至死》,说的是大家都远离思考,都进入了娱乐状态,从生下来就开始娱乐,一直玩到死。他认为,人类的思想和文化并非窒息于专制,而是死于娱乐。这实在是非常智慧的警世之论。窃以为,不智慧的人是相似的,智慧的人各有各的智慧。

我们需要将我们每个人对于自己的头脑的尊重意识重新树立起来。

我们将会发现――正确的思想是人类思想的主流。正确的思想不但各有各的正确,而且也经常形成于我们自己的头脑之中。 给自己的头脑几分尊重――于是,我们不仅仅只是思想的被动接受者,也可以是思想的主动提供者。

给自己的头脑几分尊重――于是,我们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别人的头脑里产生的别种的思想,只要不是邪恶的,也是必须予以尊重的。

给自己的头脑几分尊重――于是,我们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即使我们确信自己头脑里产生的思想是正确的、睿智的,即使别人也认同,那也只不过是关于世相,甚至是关于一件事情的许多种正确的、睿智的思想之一而已。

给自己的头脑几分尊重――不仅不会使我们因而变得狂妄自大,恰恰相反,将使我们变得更加谦逊和温良。因为我们的头脑里会产生出对我们的修养有要求的思想。

给自己的头脑几分尊重――将使我们在对待人生、事业、名利、时尚、爱情、亲情、友情等方面,不再一味只听前人和别人怎么阐释怎么宣讲,也有自己的独立的见解了。

我们难道不是都清楚这样一种关于世事的真相吗?――别人用别人的思想企图说服我们往往不是那么容易的,只有自己说服了自己,自己才是某种思想的信奉者。

这世界上没有不长叶子的根和茎。

我们的头脑乃是我们作为人的“根”,我们认识世界的愿望乃是我们作为人的“茎”。

我们既有“根”亦有“茎”,我们为什么不让它长出思想的叶子来呢?

给自己的头脑几分尊重――我们因而发现,不但人类的社会,连整个世界都需要我们这样;我们因而感受到,不但人类的社会,连整个世界都少了某些荒诞性,多了几分合理性。

给自己的头脑几分尊重――我们因而发现,娱乐使我们同而不和,思考使我们和而不同。

给自己的头脑几分尊重――我们将会发现,思考的过程、产生思想的过程,是一个非常快乐的过程。这种快乐是其他快乐无从取代的。

给自己的头脑几分尊重――我们将因而活得更像一个人,更愉快,更自然……

论敬畏

畏是连动物也有的表现。畏极于是害怕;怕极于是恐惧。

畏之表现,不敢轻易冒犯耳。

此点在动物界,比在人类社会更加司空见惯。因所谓动物界,乃杂类同属。而人类的社会,毕竟是同类共处。

在动物界,大到虎豹狮熊,象犀鳄蟒,小到蜈蝎螳螂,甲虫蝼蚁,若遭遇了个碰头对面,倘都是不好惹的,并且都本能地感到对方是不好惹的,便相畏。常见的情况是,彼此示威一番之后,各自匆匆转身而去。

在人类,这种情形每被说成是――各自心中掂量再三,皆未敢轻举妄动,明智互避。

确乎,此时之互避,实为明智选择。

但如果一方明显强势,一方明显弱势,那么无论在动物界还是在从前的人类社会,后者之畏,不必形容。

为什么要强调是从前的社会呢?

乃因从前的社会,人分高低贵贱的种种等级。这一种分,延及种族、姓氏与性别。

在奴隶社会,奴隶见到奴隶主,是不可能不畏的;在封建社会,小官见到大官、大官见到皇帝乃至皇亲国戚,也是不可能不畏的;在种族歧视猖獗时代的美国,黑人远远望见白人,通常总是会退避开去的。大抵如此。

在特别漫长的历史时期中,畏是人类社会的潜规则,也是人类心理的一种遗传基因。故那时的“民”,快乐指数是很低的,须活得小心谨慎,战战兢兢。因为他的天敌不但有动物界凶猛邪毒的大小诸类,还有天降之灾,更有形形色色自己的同类。“宦海多厄”“如履薄冰”“官大一级压死人”“伴君如伴虎”,这些文言俗语,或是受畏压迫的官们的自白,或是看得分明的非官场人士们的观察心得。官们尚且活得如此不潇洒,百姓们又哪里来的多少快乐呢?故很久很久以前的“民”,又被称为“草民”“愚民”“贱民”。不仁的权贵者可践踏也,可羞戏也,可欺辱也。

现代了的人类社会的标志之一是人格的互尊,人权的平等。人格是译语,最直接的意思其实是“界”,暗示着“彼人也,吾亦人也,同属‘人’界,勿犯于我”的思想。一言以蔽之, “天赋人权”,人皆站在同一地平线上。

由是,在人类的社会中,人畏人的现象,便渐渐少了许多。

人遭动物的进攻和伤害的几率少了;人对自然灾害的预知能力提高了,抗击能力增强了,控制能力加大了;人对人的畏,如上所述,也几乎全变成历史记忆了――那么,人是否就可以变得天不怕地不怕了呢?

人类感到人类还不应该这样。

因为现代了的人类,头脑是更智慧了。而天不怕地不怕是反智慧的,正如宇宙是无边无际的不符合人的逻辑思维。

于是我们人类从以往的宗教中、文化中、习俗中,筛选出某些仍有必要保留,保留将有益无害的成果,加以补充,加以修正,加以完善,加以规范,使之成为原则,并以另一种畏的虔诚态度对待之,便是敬畏。

由畏而敬畏,意味着一种主动,也意味着一种更温暖的情怀之成熟。

值得人类敬畏的事已经不多了,却更有质量了。

比如法律,人类每曰之为“神圣的法律”。法律无情,故人畏之;法律公正,故人敬之;法律的天平一旦歪斜,全社会的心理平衡便紊乱了。

所以人需要对法律保持敬畏。这种敬畏符合普遍之人的理性。

但世界上所有的法典加在一起,也还是不能尽然解决人类社会的全部是非问题。有相当多归不进法律的是非问题,依然和人类的心是怎样的有关。

所以除了法律,人类的文化主张还要敬畏良心的谴责。良心者,好的心。善为好,故良心首先是善良的心。倘不善良,一颗搏动了80年的心,即使还像运动健将的心一般跳得强劲有力,那也只能说是一颗好的心脏而已。这样的人,是没良心可言的。没良心可言的人难以长久,虽不好但也不至于坏的人,其坏是迟早之事。因为,他以为他没犯法,而实际上,他已站在法律电网的边沿,任何一阵诱惑的风,都极可能使他跌入犯法的罪过坑里。并且,站在法律边沿之人,每有一种试探法律权威的冒险念头,以及擦边而过的侥幸者的沾沾自喜,这也都是最终导致其跌下去的原因。 良心不在法律的边上。良心在法律的上空,无时无刻地照耀着法律。故良心又叫“天良”。虽无形,但有质。倘无良心的照耀,连法官也会成为坏法官,结果导致法律腐败。

故,人类也要敬畏天良之谴责。

生命不仅对人只有一次,对一切生物也只有一次。故一切使地球现象丰富的、美好的、有趣的生物,不但是宝贵的,而且具有神圣性。除了不仅有害于人类,同时也有害于绝大多数别种生物的害虫、病菌,人也应对一切生命予以珍视。爱一物之生,怜一物之死。此曰敬畏生死。敬生不等于畏死,畏死乃指不敢于轻生。既不轻人类自己的生,也不轻别种生物的生。并且,连对尸体也当尊重。

“天地有定律,四季有成规,万物有法则。”人还应敬畏于自然界的秩序。急功近利地或无端地破坏自然秩序的行为,将使人类受到严厉惩罚。所幸,今日之人类,对此已有共识。

敬畏非是由畏而敬。害怕的心理,其实不能油然转化为敬意。敬畏乃指由敬而生的尊重,不是畏别的,畏己之冒犯之念也。

一个人也罢,一个民族也罢,一个国家也罢,倘几乎没有什么敬畏,是很可怕,最终也将是很可悲的。

我们中国,时至今日,是有敬畏之心的人多呢,还是无敬畏之心的人多呢?

这是一个我们中国人必须正视,并且必须作出诚实回答的问题。由此想到――几年前,有轻生少女犹豫于高楼,我同胞围观, “白相”者众,且有人喊:“姐们儿快跳啊,别让大家等急了!”

由此想到――不久前,七八个大学学子为救溺水儿童,其中3人献出宝贵生命,所谓“捞尸船”上的人,竟以铁钩钩肤、绳索系腕,任几小时前还是朝气青年的尸体浸泡江中,却指手画脚,狮子大张口,在船头、岸上抬高其价!

那3名大学生孩子,真是死得让人心疼,死后还让人心疼!

那些个“捞尸人”,那样子对待同胞,那样子对待同胞中的殉身的孩子,还有半点儿天良吗?

这等事,我敢说,除了发生在中国,在21世纪的今天,断不会再发生于别的任何文明国家。

鲁迅说:“救救孩子!”

而我要说:“救救大人!”

谁帮中国的某些大人们,找回敬畏之心,找回天良?

连大人都越来越丧失了的,又凭什么指望我们的孩子们会自然而然地有?

沉思鲁迅

在阴霾的天穹上,凝聚着一团大而湿重的积雨云――我常想,这是否可比作鲁迅和他所处的时代的关系呢?

那是腐朽到了糜烂程度而又极其动荡不安的时代。

鲁迅企盼着有什么力量能一举劈开那阴霾,带给他自己也带给世人,尤其中国底层民众,又尤其许许多多迷惘、彷徨,被人生的无助和民族的不振所困扰,连呐喊几声都将招至凶视的青年以光明和希望。然而他敏锐的,善于深刻洞察的眼所见,除了腐朽和动荡不安,还是腐朽和动荡不安,更不可救药的腐朽和更鸡飞狗跳的动荡不安。

他环顾天穹,深觉自己是一团积雨云的孤独。

他是他所处的时代特别嫌恶然而又必然产生的一个人物。正如他嫌恶着它一样。

于是他唯有以他自身所蕴含的电荷,与那仿佛密不可破的阴霾,亦即那混沌污浊的时代摩擦、冲撞。中外历史上,较少有一位文化人物,自身凝聚过那么强大的能量。对于中国,那能量超过了卢梭之对于法国。然而相对于他所处的时代,那也只不过是一种凄厉的文化的声音而已。他在阴霾的天穹上奔突着,疾驰着,迫切地寻找着或能撕碎它的缝隙。他发出闪电和雷鸣,既使那时代的神经紧绷,也义无反顾地消耗着自己。既不能撕碎那阴霾,他有时便恨不得撕碎自己,但求化作多团的积雨云,通过积雨云与积雨云,也就是自身与自身的摩擦、冲撞,击出更长的闪电和更响的雷鸣……

这,是否便是中国近代文化史上的鲁迅呢?

鲁迅当然是文学的。

文学的鲁迅所留下给我们的文本,不是多得足以“合并同类项”的文本中的一种;而是分明地区别于同时代任何文本的一种。

鲁迅的文学文本,是迄今为止最具个性的文本之标本。

它使我们明白,文学的“个性化”意味着什么。

鲁迅尤其是文化的。

文化包括文学。

所以鲁迅是很“大”的。

倘仅以文学的尺丈量鲁迅,在某些人看来,也许鲁迅是不伦不类的;而我想,也许所用之尺小了点儿。

仅仅鲁迅一个人,便几乎构成中国现代文学和文化史上不容忽视的一页了――那便是文化的良知与一个腐朽到糜烂程度的时代之间难以调和、难以共有的大矛盾。

倘中国近代文学和文化史上无此页,那么我们今人对它的困惑将不是少了,而是多了。

文学体现于个人,有时只需要一张写字桌。

文化体现于个人,有时只需要黑板和讲台。

文学和文化,有时只需要阴霾薄处似有似无的微光的出现;有时仅满足于动荡与动荡之间的假幻的平安无事。

文学和文化处在压迫它的时代,那是也可以像吊兰一样,吊着活的。这其实不必非看成文学和文化的不争,也是可以换一个角度看成文学和文化的韧性的。

然而鲁迅要的不是那个。满足的也不是那个。倘是,中国便不曾有鲁迅了。

鲁迅曾对他那时代的青年说过这样的话:第一是要生存;第二是要温饱;第三是要发展。

其实在某些时代的某些情况之下,一切别的人们,所起码需要的并不有别于青年们。

鲁迅的激戾,乃因他每每地太过沮丧于与他同时代的文化人士,不能一致地、迫切地、义无反顾地想他所想,要他所要。因而他常显得缺乏理解,常以他的“投枪和匕首”伤及原本不愿与他为敌,甚至原本对他怀有敬意的人。

于是使我们今人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事实――战斗的鲁迅有时候也是偏执的鲁迅…… 在四月的春寒料峭的日子里,在沙尘暴一次次袭扑北京的日子里,在停了暖气家中阴冷的日子里,我又沉思着鲁迅了。

事实上,近几年,我一再地沉思过鲁迅。

这乃因为,鲁迅在近几年的大陆文坛,不知怎么,非但每成热点话题,而且每成焦点话题了。

不知怎么?

不对了。

细细想来,对鲁迅重新进行评说的文化动向的兴起,分明是必然的。有哪一位中国作家,在半个世纪之久的中国,尤其是在80年代以前的30年里,其地位被牢牢地神圣地巩固在文化领域乃至社会思想理论领域甚至政治意识形态领域呢?除了鲁迅,还是鲁迅。在中国,在80年代以前的30年里,在以上三大领域,鲁迅实在是一个仅次于毛泽东的名字。而鲁迅的书,则是仅次于《毛泽东选集》的书。而鲁迅的言论,则是仅次于《毛主席语录》的言论。在“文革”中,鲁迅的言论被正面引用的次数,仅次于《毛主席语录》被引用的次数;《论资本家的“乏”走狗》这一篇杂文,曾被同仇敌忾地当成声讨“走资派”的“乏走狗”们的战斗檄文;《论“费厄泼赖”应当缓行》这一篇杂文,曾被红卫兵们视为毛泽东《将革命进行到底》的姊妹篇。不消说,在当年,“将革命进行到底”便是将“文革”进行到底。而确乎,那时,除了《毛主席语录》,还有另一种同样是红色的“语录”本儿广为存传,即《鲁迅语录》……

我确信,倘鲁迅当年还活在世上,肯定是不情愿的。倘不情愿而又无可奈何,那么他内心里肯定是痛苦的吧?其痛苦肯定大于他感到被曲解、误解、攻击和围剿的痛苦吧?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某些著名的人物,生前或死后被当成别人的盾别人的矛的事是常有的。鲁迅也被不幸地当过,不是鲁迅的不好,是时代的浅薄。 “文革”不仅是疯狂的时代,而且是理性空前浅薄的时代。那样一个时代的特征就是特别的需要可披作“虎皮”的大旗,鲁迅在死后而不是生前被当成那样的大旗,又未尝不是他的幸运……

又,鲁迅生前论敌甚多,这乃是由鲁迅生前所惯操的杂文文本决定了的,或曰造成的。杂文是议论文本。既议人,则该当被人所议。既一一议之,则该当被众人所议。纵然论事,也是难免议及于人的。于是每陷于笔战之境。以一当十的时候,便形成被“围剿”的局面。鲁迅的文笔尖刻老辣,每使被议者们感到下笔的“狠”。于是招至以眼还眼,以牙还牙。鲁迅是不惧怕笔战的。甚至也不惧怕孤家寡人独自“作战”,而且具有以一当十,百战不殆的“作战”能力,故在当时的中国文坛,形象就很无畏。“东方不败”的一种形象。又因他在当时所主张的是“普罗文化”亦即“大众文化”,而“大众”在当年又被简单地理解成“无产阶级”,并且他确乎地为他的主张每每剑拔弩张,奋不顾身,所以后来受到毛泽东的高度评价,称颂之为“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化的战士和旗手”。

有人对鲁迅另有一番似乎中性的客观的评价,那就是林语堂。

他曾写道:与其说鲁迅是文人,还莫如说鲁迅是斗士。所谓斗士,善斗者也。闲来无事,以石投狗,既中,亦乐。

大致是这么个意思。

林语堂曾与鲁迅交好过的。后来因一件与鲁迅有关、与自己一点儿关系都没有的稿费争端之事,夫妇二人欣然充当斡旋劝和的角色,结果却说出了几句使鲁迅大为反感的话。鲁迅怫然,林语堂亦怫然,悻悻而去。鲁迅在日记中记录当时的情形是“鄙相悉现”四个字。

从某些人士的回忆录中我们知道,鲁迅其后几日心事重重,闷闷不乐。

鲁迅未必不因而失悔。

而林语堂关于“斗士”的文字,发表于鲁迅逝后,他对鲁迅曾是尊敬的。那件事之后他似乎收回了他的尊敬。而且,二人再也不曾见过。

林语堂不是一位尖刻的文人。然其比喻鲁迅为“斗士”的文字,横看竖看,显然地流露着尖刻。但若仅仅以为是百分之百的尖刻,又未免太将林语堂看小了。我每品味林氏的文字,总觉也是有几分替鲁迅感到的“何必”的意思在内的。而有了这一层意思在内, “斗士”之喻与其说是尖刻,莫如说是叹息了。起码,我们后人可以从文字中看出,在林语堂眼里,当时某些中国文坛上的人,不过是形形色色的“狗”,并不值得鲁迅怎样认真地对待的。如某些专靠辱骂鲁迅而造势出名者。那样的某些人,在世界各国各个时期的文坛上,是都曾生生灭灭地出现过的。是一点儿也不足为怪的。

鲁迅讨伐式或被迫迎战式的杂文,在其杂文总量中为数不少。比如仅仅与梁实秋之间的八年论战(与抗日战争的年头一样长),鲁迅便写下了百余篇长短文。鲁迅与论敌之间论战,有的发端于在当时相当严肃相当重大的文学观的分歧和对立。论战双方,都基于某种立场的坚持,都显出着各所坚持的文学的,以及由文学而引起的社会学方面的文人的或曰知识分子的责任感。有的摆放在今天的中国文坛上,仍有促使我们后代文学和文化人士继续讨论的现实意义。有的由于时代的演进,自行化解,自行统一,自行达成了共识,已无继续讨论,更无继续论战的现实意义。而有的论战的发端,即使摆放在当时来看,也不过便是文化人和知识分子之间的一项文坛常事。孰胜孰败,是没什么非见分晓的大必要的……

然而1949年以后,鲁迅的名副其实的论敌们,或准论敌们,或虽从不曾打算成为鲁迅的论敌,却被鲁迅蔑斥为“第三种文人”者,都纷纷转移到香港、台湾乃至海外去了。我们今人,谁也不能不说他们当时的转移是明智的。而没有做那一种选择的,后来的人生遭遇都是那么地令人唏嘘。连曾是鲁迅的“战友”,曾是鲁迅的学生的人们也在劫难逃,更何况鲁迅当年的论敌了。

并且,现当代的中国文学史,曾几乎是以鲁迅为一条“红线”,进行了相当细致的梳理和相当彻底的删除。其结果是,一些与鲁迅同时代的文化人士和文化学者,从现当代的中国文学史上销声匿迹了。他们的书籍只有在极少极少的图书馆里才存有着。寻找到它们,是比敬职的道具员寻找到隔世纪的道具还难之事。有的文学史书虽也记载了当时中国文坛的风云种种,但也只不过是一笔带过的,仿佛铁板钉钉的结论。而且是纯粹政治性的,异化了文学内容的结论。致使我这一代人曾面对的文学和文化的史,一度是以残缺不全而充完整的。甚至可以说,那是一种史的“半虚无”现象…… 然而我确信,鲁迅若活到了1949年以后,他是绝不会主张对他的论敌、准论敌,以及被他蔑斥的“第三种文人”实行一律封杀的。我读鲁迅,觉得他的心还是特别的人文主义的。并且确信,鲁迅是断不至于也将他文坛上的论敌们,视为不共戴天的仇敌,时刻欲置于死地而后快的。他虽写过《论“费厄泼赖”应当缓行》,那也不过是论战白热化时文人惯常的激烈。正如梁实秋当年虽也讽鲁迅为“一匹丧家的‘乏’牛”,但倘自己得势,有人主张千刀万剐该“牛”,甚或怂恿他亲自灭掉,梁实秋也是会感到是侮辱自己的。

我近日所读关于鲁迅的书,便是华龄出版社出版的《鲁迅梁实秋论战实录》。正是这一本书,使我再次沉思鲁迅,并决定写这一篇文字。书中梁实秋夫妇与鲁迅孙子周令飞夫妇的台北合影,皆其乐融融,令人看了大觉欣然。往事作史,尘埃落定,当年的激烈严峻,现今竟都变得轻若绕岭游云了。我想,倘鲁迅泉下有知,必亦大觉欣然吧?

鲁、梁当年那一场持久论战,在我读来既是必然发生的“战役”,也未尝不是“剪辑错了的故事”。

鲁迅的经历,决定了他是一位深深入世,抛尽了一切出世念头,并且坚定不移地确定了自己人世使命的文化知识分子。

鲁迅书中曾有这样的话:

说从前好的,自己回去;

说现在好的,留在现在;

说将来好的,随我前去!

那与其说是豪迈的鼓呼,毋宁说更是孤傲的而又略带悲怆意味的个人声明――他与他所处的“现在”,是没什么共同语言的。他对社会、国家和民族的寄托,全在将来!而他的眼从“现在”的大面积的深而阔的伤口里,已看到正悄悄长出的新肌腱的肉芽!

曾有他的“敌人”们这样地公开暗示他的“赤”化:“然而偏偏只遗下了一种主义和一种政党没嘲笑过一个字,不但没有嘲笑,分明的还在从旁支持着它。”

梁实秋在与鲁迅的论战中引用了那很阴险的文字,并在文中最后质问:“这‘一种主义’大概不是三民主义吧?这‘一种政党’大概不是国民党吧?”

这不能不说是比“资本家的‘乏’走狗”更狠的论战之招。因为这等于将鲁迅推到了国民党特务的枪口前示众。文人之间的意气用事,由此可见一斑。这一种文化现象,也是非常“中国特色”的。而且在后来的“文革”中登峰造极。此点与西方是不尽相同的。在西方,文人或文化知识分子虽也每每势不两立,但政治的嘴脸一旦介入其间,那是会适得其反的。论战的双方,要么有一方开始缄默,要么双方同时表达对政治干涉的反感。比如二战前后的美国,一批知识分子同样被列入了亲苏的政治“黑名单”,但他们的某些文化立场上的“敌人”,也有转而替他们向当局提出抗议的……

今天,我们当代中国之文化人和文化知识分子,与其非要从鲁迅身上看清他原来也不过怎样怎样,还莫如以历史为鉴,照出我们自己之文化心理上的不那么文化的疤癞。

当然,鲁迅斥梁实秋为“资本家的‘乏’走狗”,也是只图一时骂得痛快,直往墙角逼人。研读梁实秋与鲁迅的论战文字,谁都不难得出一个公正的结论,即梁实秋谈的是纯粹的文学和文化之事。如其在大学讲台上授课。二十四岁从美国学成回国的梁实秋,当年显然是属于这样一类知识分子――只要垫平一张讲课桌由其讲授文学的课程,课堂以外之事是既不愿关心更不愿分心枉为的。当年此类文化知识分子为数是不少的。《青春之歌》中的余永泽,身上便有着他们的影子。当然在持革命人生观的当年的青年们看来,那是很不足取的。其实,倘我们今人平静地来思考,却更应该从中发现这样一种人类普遍的生存规律,那就是――只要天下还没有彻底的大乱,甚或,虽则天下业已大乱,但凡还有乱中取静的可能,大多数人总是会一如既往地做他们想做和一向在做的事情的:小贩摆摊、游民流浪、瘾君子吸毒、妓女**、工人上班、农夫下田、歌女卖唱、叫花子行乞、私塾先生教《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大学教授背课授课、学子们孜孜以学……哪怕在集中营里,男人和女人也要用目光传达爱情;哪怕在前线的战壕里,有浪漫情怀的士兵,也会在冲锋号吹响之前默诵他曾喜欢过的某一首诗歌……梁实秋的“悠悠万事,唯文学为大”,正符合着人性的较普遍之规律。深刻如鲁迅者,认为是苟活着并快乐着。但是若换一种宽厚的角度看待之,未尝不也是人性的普遍性的体现。对于梁实秋的“文学经”的种种理论,鲁迅未必能全盘驳倒批臭。因为分明的,仅就文学的理论而言,梁实秋也在不遗余力地传播着他自美国接受的一整套体系,并且认为是他的使命和责任。正如鲁迅认为自己做“普罗文学”的主将和旗手是义不容辞之事。

如果说鲁迅倡导“普罗文学”,无论当时或现在都有积极的意义,那么他根本否定“第三种文人”也就是根本否定第三种文学和文化,亦即超阶级意识的文学和文化的存在价值,则是大错特错了。在此点上鲁迅其实是自相矛盾的。因为他甚至连对古代艳情禁毁小说都曾笔下留情,表现包容的一面。在此点上,他使本来尊敬他的某些人,后来也对他敬而远之了。而此点对建国以后的中国文学和文化的负面影响之深远,当然是鲁迅所始料不及的吧?令我们今人重审鲁、梁之间当年的“持久战”,不能不替我们这一代人特别崇敬的鲁迅感到遗憾,甚至感到几分尴尬。

如果说梁实秋传播经典文学之所以成为经典的某些确是真知灼见的理论,尤其试图引西方的文学理论指导中国的文学实践,此念虔诚,并且是有功之举,那么他当年同时以极为不屑的态度嘲讽“大众文学”的弱苗是在今天也有必要反对的。按他当年的标准,《阿Q正传》《骆驼祥子》《祥林嫂》《为奴隶的母亲》《八月的乡村》等等简直就登不了文学的大雅之堂了。

而可以肯定的是,梁实秋现在会放弃他当年的错误的文学立场的。

他比鲁迅幸运。因为他毕竟有矫正错误的机会。

永远沉默了的鲁迅,却只有沉默地任后人重新评说他当年的深刻所难免的偏激和片面而已。

正应了“文章千古事,落笔细思量”一句话。

想想令我替文人们悲从中来……

一位在自身所处的时代鱼缸里的鱼似的,游弋在文学的,而且是所谓高雅的那一种文学的理论中;一位在自身所处的时代,倍感周遭伪朽现实的混浊,以及对自己造成的窒息;一位在当年专以文学论文学;一位在当年借杂文而隐论国家,隐论民族。――根本是表象上“杀作一团”,实质上狭路撞着各不礼让的一场论战。是文学和文化在那个时代空前浮躁的一种现象。正如今天的文学和文化也受时代的影响难免浮躁。

俱往矣!

社会之所以不管怎样地病入膏肓,却毕竟总还“活”着,乃因有人在不懈地做着对我们和我们的下一代极为必要之事;而时代之所以变革,则乃因有勇猛的摧枯拉朽者。

两者中都有值得我们钦佩的。

鲁迅――旧中国阴霾天穹上,一团直至将自己的电荷耗尽为止的积雨云。

鲁迅又如同星团,而别人们,在我看来,即或很亮过,也不过是星。

星团大过于星……

摘编自《中国人,你缺了什么》梁晓声 著 中华书局2013年4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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