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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中的“乱象”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15-08-24 16:53:56
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中的“乱象”
时间:2015-08-24 16:53:56     小编:

[摘要]农家书屋工程是一个长期伟大的惠民工程,自2007年全面启动伊始,建设工作基本保持公开、公正、透明,各工作环节有序开展,农家书屋建设已见丰硕成果。然而随着书屋建设的推进,出现了“图书以次充好、地方保护、强势垄断、图书中介渗入”等现象,造成国家资金的部分流失。我国政府、行业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督,对各地农家书屋建设加以约束、规范,让农家书屋工程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基层百姓,及时提供百姓真正所需的质高价廉的图书。

[关键词]农家书屋;图书;建设;“乱象”

[作者单位]董夫才,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周伟,北京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6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行司司长王岩镔在“农家书屋目录分析会”上发表讲话,通报农家书屋编、选、配当中的主要特点和问题,明确指出当前农家书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可见,农家书屋建设中的“乱象”不仅已经存在,而且也确实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本文以此为背景,以一个出版单位人员的工作经历简要分别述之,并以此提出个人建议,以期后续加以有效规范之。

一、农家书屋建设中的“乱象”体现

乱象一:以次充好。在农家书屋建设初期,国家下发到省内的农家书屋建设要求主要倚重的是图书品种和相应复本量,这纵然给一些省内“处心积虑”的有关单位钻政策空子的良好机缘。这些单位往往采取非正规技术手段追求自身利益或是裙带利益的最大化,其结果是一些高质量图书由于人为原因无法入选农家书屋工程建设。

(2)所配送图书与所提供样书时有不符。譬如,农家书屋建设过程中已出现所提供样书为彩色印刷,而所配送图书却为黑白印刷。对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管理司吴尚之司长在2014年5月16日大会上对涉及相关单位做了通报批评,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3)强行“打包”。有的出版单位将本属于一个系列的多种单册图书另行包装,勉强捆绑成一个系列参与农家书屋选配,一旦中标,其配送码洋之大是可想而知的。

(4)滞销书、库存书“改头换面”。有的出版单位将滞销书、库存书(畅销新书可以较高折扣走市场)通过改封面、版权页、序或前言,另作新书出版,参与农家书屋选配。虽然这些图书内容已非常陈旧,但制作成本相对低廉,终以“低定价与低折扣优势”挤兑掉一些高质量图书。

(5)“变相”修订。通过删减内容或调换章节顺序,修改序或前言等对图书进行非正常修订再版,使得图书字数减少,但定价通常不变。如此,其图书质量出现问题也就在所难免。即便如此,相较长期从事服务“三农”的专业图书,该类图书依然具有潜在的“价格优势”与“折扣优势”。

乱象二:地方保护。在农家书屋建设图书选配环节,省内出版单位通常占尽地方资源优势。当然这些地方资源优势体现的是“利益共享”下个别地方上层行政参与,致使图书的评选认定平台从工作开展伊始就已失衡,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农家书屋办公室出版的《XXXX―XXXX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也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指导意义。

(1)品种多。当前有的省份在启动当年农家书屋选配前已私下明确了“潜规则”:外埠出版单位图书最多不超过3―5种,实际是3种以下(这当然是在外阜单位自行努力运作的前提下)。

(2)单品种复本量巨大。譬如,假设某省份当年拟选配的图书单品种复本量为24000册,通常承办方会把其分成6个“大小包”:即每个“大包”单品种5000册,合计3个;每个“小包”单品种3000册,合计3个。这看似正常,实际情况却是若外埠出版单位中标一个品种,其复本量或是5000册,或是3000册;若是省内出版单位中标一个品种,其复本量却是24000册。

乱象三:地方强势垄断。这体现在强压折扣、“霸王”合同、延付或拒付书款。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少许承办农家书屋建设工程的单位通过强势挤压供货方,最大化地攫取本不属于自身的利益。

(1)强压折扣。当前的农家书屋建设中存在省内农家书屋建设的承办方利用行政资源对拟参与选配的出版单位做出苛刻的折扣限制:拟中标图书(两年内的新书)折扣由原先不超过40%,降为不超过35%,更有甚者不超过30%,否则,图书在上农家书屋目录前就已被拒之门外。而实际上那些服务“三农”的图书的正常成本多年以前就在33%以上,随着人员、纸张、出片、印制等成本的上扬,加上出版新书的首印数均大幅下滑,其定价较其他图书往往偏低。如此一来,这样的苛刻中标折扣又怎能确保图书高质量呢?

(3)延付或拒付书款。在后期结算时,有些省份的农家书屋建设承办方对供书出版单位设置障碍:通常以某基层书店未能回传配送图书验收单,或是财务账上没钱,或是签字领导出差为由等不予结算,实际上国家已把相应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资金按不同比例拨付到各省。尽管国家明确要求专款专用,但图书配送出版单位也只能无奈,努力不懈地追讨书款。 乱象四:图书中介。所谓图书中介,指专门全权代理出版单位图书参与省农家书屋建设项目,具体包括上目录、竞标、配送、印制等。通常一个图书中介会同时代理多家出版单位的图书,但被代理出版单位需要支付给图书中介一定比例的“分成”,该比例通常依据中标品种数和相应复本量的不同而上下浮动。通常情况下,图书中介的“潜在能力”非同一般:具有丰厚的多省上层路线行政资源,往往能使被代理出版单位中标图书品种数远高于出版单位的自行努力。对于图书中介,出版单位既矛盾又无奈。出版单位不会轻易“得罪”图书中介,但可以有选择性地暂时委托“潜在能力”强的某一图书中介。

乱象五:“跟风”出版。这里的“跟风”出版,主要指那些不具备出版资质、专业资源优势和缺乏相关专业编辑人才的出版单位,为进军农家书屋建设粗制滥造出版大量相关图书。这些图书往往缺乏前期的市场、专家、读者等多方调研,至于书稿来源也大都不是原创。同样,这些图书相对权威社或专业社的同类图书,往往具有低定价和低折扣的优势。

二、对农家书屋“乱象”建设的思考

当前在政策上,国家已将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到国家层面,形成了国家意志,这表明国家将在经费、人员保障、管理体制和考核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新的重大进展。在资金上,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文化的投入力度,这意味着对农家书屋等重点工程的资金投入将会相应持续增加。在此大好利势下,为规避上述“乱象”持续存在,最大限度地保障农家书屋建设的高质量,笔者建议如下:

(1)完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推荐必备书目,充分体现推荐书目的持续主要指导作用,强化对图书质量的总体把关。

(2)依据农村发展实际主导选书方向,所选图书内容要求突出原创性、科学性、知识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3)严格把关,即由各省新闻广电出版局和文化局等全程主导,吸收相关专业专家和相关农民代表对图书进行多方面的综合评选。

(4)各地应积极探索省级统筹与基层选书相结合的新机制,推动基层管理部门参与选书。

(5)依据“三农”的实际需求,可采用重点倾向对农家书屋“量身定制图书”的模式。

(6)出版单位要本着对国家、对农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促进农家书屋工程进一步建设好,积极把中央政策解读好,把农民群众的关切解答好,多出书、出好书。

如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业已形成较为完善的选书标准。比如,政经类选择通俗易懂、图文并茂、实用性强的书;科技类优先选择权威专家和专业出版社的图书;养生保健类严格从具备出版资质的出版单位中选取;文化类多选畅销书和知名作家的作品等。因此,我国政府、行业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督,对各地农家书屋建设加以约束、规范,让农家书屋工程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基层百姓,及时提供百姓真正所需的质高价廉的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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