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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贯钨而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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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贯钨而流明
时间:2023-05-20 00:58:08     小编:

我看六十年代之前出生作家的创作谈或访谈,有一趣象:因书本稀缺,阅读量受限,他们写作的源头大都清晰明确。就那么一两本书的影响,促使一个作家的形成,也保证了此后风格的稳固。比如说沈从文,是被一部残破的《圣经》开启文学之思;比如说莫言,《百年孤独》和《喧哗与骚动》有如左膀右臂,支撑他最初的写作;又比如余华,是被卡夫卡《变形记》导引,改变了文学思路,迅速进入创作成熟期。在他们的经历中,早年阅读的匮乏,反而使得自身文学创作有一坚硬的核。但在以后,八零后九零后作家,巨大的信息量使得他们个个转益多师,门派杂糅,出手就是迷踪拳,写作传承不好再作血统论式的考究。

东西第三部长篇小说《篡改的命》,牢牢地镶嵌在他写作谱系当中,仍然是鲁迅余绪的铺陈,以笔为刀,解剖世象,探究个体命运时顺带勾勒出一群人、一层人甚至一代人的命运轨迹。东西对鲁迅的钟爱,从不跟人含糊,写作之初曾专门模仿鲁迅的艰涩句式,被同好夸赞太像鲁迅。对于鲁迅的追从,使得东西笔下人物,同样具有写谁不像谁,都像指代了我们全体的意味,构思时必然提炼,成文时也作了符号化的处理,是寓言式,以简驭繁。所以,他的小说,大都可以提炼出最核心的关键词,以此出发,搭起一个大框架,再往细部填塞相应内容。当然,我们通常以为,“主题先行”是为文之大忌,我们大多数人遵从的教导,应从细节生发,故事连缀,再以整体呈现思想。但我们也是知道,文无定法,诗有别裁,在文学史上,体量庞大无匹的鲁迅和陀斯妥耶夫斯基,写起小说,都是“主题先行”的代表。鲁迅的小说,控吃人社会,写以血疗众,惜妇女困苦,叹乡民愚木,都是集中了火力,字字无虚落,篇篇对症下药。陀翁笔下,行文必服从他前置的思想表达,细节必服贴于主旨规定的范畴。据此,他才得以汪洋恣肆,发力稳准狠,将小说写成一篇篇蛊惑人心的东西。但这是写作者的险路,大多数人若先起主题,细节必散,行文必空。“主题先行”是过于小众的路径,甚至是畏途,大多数人进入不了,但得以进入的,必是天性使然,能够凭借强大的叙事能力,能够随手拾来妥帖的细节与故事,将主旨完好地呈现。

这让我想起书法家白蕉的诗:风籍草以见势,电贯钨而流明。“钨”具有强烈的工业意味,几乎不入律诗韵文。乍看这一联,明显“膈”了一下,再一想,又是工整和妥帖。黑色的钨丝接电而亮开,映入白蕉眼里,竟出古意盎然的句子,新与旧巧妙融会,翻生奇突而雅致的意境。

《篡改的命》语言也如此,一面好用层出不穷的网络语言,比如全书一共七章,有三章的名称来自网络热词:弱爆、潘亢推吹,显然有意为之。另四章,必是找不出恰好的网词,才安放了常规词语。许多作家对网络用词存有警惕,生怕这些词来得快消失得快,若为文章千古事,这些速生速朽的词会不会拉低文本的价值?这一点上,东西显然荤腥不忌,一切皆拿来我用,而且这似乎是他一个嗜好,一个新词出其不意的安置,又隐含着他对语词的敏感和焦虑。而在另一面,东西又不惮于将古典和现代的诗词文句,成段地植入农民嘴里。比如,汪长尺会说:如果我们想要大志出污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溢清,亭亭净植,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儿子交给他们培养。又比如:文盲小文一张嘴竟然也讲这样的话:我也想干净,但你养得活全家吗?你要养得活全家,我就买一水缸酒精来消毒,从此做个幸福的人,劈柴喂马周游世界,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显然,这样的话语难以出现在日常生活,更不会是农民工、文盲的口头语言。东西行文至此,仿佛暴露出一个话痨的不管不顾,停不住嘴。但往细处一咂,作家讲网民的话,农民讲诗人的话,这种乱象,何尝不是我们这个难以命名、难以指称的奇葩时代最真实的语言生态?文不对题、言不由衷、引喻失据、表义艰涩……网络热词和诗文词句生硬而又合理地杂糅一块,形成一种狂欢式的表达。每个人都有一张失控的嘴,却找不准自己该讲什么话,于是,在一片聒噪的表象之下,隐藏了一个时代的失语和孤独。

毋庸质疑,若用一个词概括《篡改的命》,必是“进城”。东西显然下了一番狠劲,删繁就简,披沙拣金,最后将城乡的冲突矛盾,浓缩进这一个词语。就像余华在《活着》之中一再写出非正常的“死亡”,又在《许三观卖血记》中紧紧抓住“卖血”。汪槐叹自己错过进城机会,把希望寄托到汪长尺身上,前仆后继。汪长尺一番努力白费,进城之路难于登天,就把希望放在下一代。妻子怀孕,一定要带去城里生产。汪长尺跟汪槐表决心:不要说生孩子,就是一个屁,我也要憋到城里去放。能在城里生,难在城里养,汪大志放回村里,不吃乡下女人的奶,而且患上乡村过敏症,只有进城才能脱敏,转危为安。在汪槐看来,这是志气,是仍然持续着的希望。汪长尺发现一切努力都将落空,最后祭出必杀招:把自己儿子送给城里人养。从此,他成为一个影子父亲,离儿子很近,但不需儿子相认。儿子成长后对自己的拒绝,在他看来仍是希望所在,仍是命运改变的迹象。当此计划暴露,林家柏看穿了汪长尺的目的,汪长尺为保全儿子城里人的身份和富家子弟的命运,他毫不犹豫去死。

汪长尺死后的投胎,无疑是全书最悲凉的一笔,是作者忧愤郁结日久的爆发。但是,在东西笔下,死亡和投胎搅在一起,又是充满希望,莫名地欢悦,甚至还有欣欣向荣的气势。汪长尺作为一个进不了城又回不了乡的游魂,其实早已死亡,早死早投胎,他以死换来转运之机。所有的乡亲,都送他往城里去,投城里人的胎。城里人何尝不这样?当有明星产子的娱乐新闻爆出,无数网友会在跟帖上感叹:又一个投胎高手。汪长尺投胎变成林家柏的私生子,他和自己亲生儿子,成了难兄难弟,为了进城,丢了脸面,失了尊严,又遑论伦理天道?表面上,将城乡矛盾,农民与城市人的冲突提炼而为“进城”,仿佛有融合矛盾的迹象,将复杂的问题也符号化了。只要进了城,我就成了你,乡里人就变成城里人。实际上,最后这一笔,又回归了问题的复杂性:改变了身份,也不能改变命运;乡里人永远是城里人的儿子,穷人永远是富人的儿子。 这个长篇最大的看点,不在故事,尽管故事已是如此惊心动魄,小人物的命运已推向极致,无以复加。整个小说,处处充满两个方向的张力:语言上的张扬与凝炼;整体色调应是阴冷,却有扑面的暖意;人物个性鲜明,又有符号化的统一;故事波诡云谲,却又统摄于极为平静的叙述;文风写实气息浓郁,又处处存在四两拨千金的巧劲,写实和荒诞气质水乳交融。拿故事这一点说,汪长尺知道小文**,从始至终从未说破,完全包容,行径与所有男人都不一样。甚至,谈论小文的职业(当妓女),竟成了他们交流的热门话题……当安都佬要验汪长尺的性无能,汪长尺也是不假思索,全力配合,所有的耻感,都在生存和“进城”的欲望中压缩到可有可无。如果从行为本身看,汪长尺已是不堪入目的失败者,但能将这一形象拗救回来的,正是汪长尺身上一种近乎天真的气质。他的包容和忍让,是出于临事时的利弊取舍,更是出于一种本性,一种在任何压力下都改变不了的天真。这种天真,是从东西的叙述腔调中生发而出,这种腔调,包含一种假痴不癫、大智若愚的通脱态度,几近达观。正是这种腔调,包容了文本中诸多相背而驰的张力,形成有奇观之效的文本。这个故事,故事中诸多突兀意外,让人乍一眼会发蒙的细节,都被这腔调熨平,成为可能。同样的故事,换一种腔调,换一个讲述者,必将难以为继。由此,小说的腔调成为牵引阅读的核心动力。

而汪长尺身上具有的天真,也是东西小说中一脉相承的气质。在《后悔录》中,曾广贤一直在后悔,却从不在后悔中成熟,就体现出这种天真,后悔凭藉这种天真的力量,形成一种近乎宗教的情绪:所有人的后悔都会指向别人,而曾广贤的后悔从来都是自责。在《篡改的命》中,汪长尺的天真,幻化为一种悲悯的力量。他也愤怒,他也一直在控诉,但因有此天真的叙述腔调,愤怒与控诉的同时,原谅就已同步生成。他有很多埋怨,却能在重重逆境、事事不遂中化解了恨。所以,他无条件地包容小文,他能把儿子送到林家柏家里。

小说中,汪长尺打算把儿子送到林家柏家里之前,有大段的独白,要说服自己,林家柏没有这么坏,可以接受。看到此处,同为写作者,我不自觉生出感触:何必这么大一段自我说服,不是有个词叫鹊窠鸠占吗?换一个思路,让林家柏养自己的儿子,让儿子脱离穷命变成富人,针对林家柏,岂非一场快意恩仇?全文看罢,再一思索,原谅比报复更能说服汪长尺。这个人物,就因这态度转换时的几微之差,得以丰满、独特,让人难以忘怀。

文章最后,林方生,也即汪大志,追查汪长尺旧案,查出自己身世。他赶紧毁掉汪槐家中所有自己的旧照,抹去自己作为汪大志的存在。他只能是林方生,只能是城里人,只能是有钱人。一切对于真实的的追索,都在利己处断开。读罢全书,周天寒彻,悲从中来,缓过这一阵,心中却生出表达的热切,写作的热情。好的小说,对于写作者,就是一剂兴奋剂,会被激发,会重拾写作的快意。就像“电贯钨而流明”,白蕉写出这句的一刹那,其实也契合了若干年后顾城《一代人》的表述: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这种遥远的呼唤,突然又灌注心头,尽管已是有些不合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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