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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荀子乐论中“礼”与“乐”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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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荀子乐论中“礼”与“乐”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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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荀子对于中国古典美学有着深远的影响,继承了孔子的观点,并且也产生了自己的观点,将孔子的思想发挥的淋漓尽致,对后世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本文通过荀子乐论中“礼”与“乐”的关系,阐明“礼”与“乐”同样重要,不仅关系到个人,也牵连着到国家的命运。

关键词:礼乐;仁义;社会秩序

一、荀子乐论美学思想的形成基础

由于在战国时期,人与自然的关系得到了诸多思想家的探讨,但是荀子的命题“明于天人之分”的命题,得到了世人的认可,既批判了宗教唯心主义、又批判了庄子一派的宿命论,荀子的这一哲学命题,让他更好的去探索美学,认识到了审美主客体的关系、艺术和现实的关系,并且在审美问题上,荀子着重讨论关于人的审美。“相形不如论心,论心不如择术”,这里就是指一个人的思想方法和人生道路,相形的美丑对于一个人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心术的善恶。为此荀子列举了好多例子来证明。最后得出:人的本性是恶的,只有经过后天的修养才能变成善,其实荀子对于美与善是有些混淆的,但是却存在着合理的因素,他认为人的审美应该不在于自然天生的容貌,应该注重后天的道德学问修养,所以人的美具有社会性,是社会的产物。

二、 荀子乐论中“礼”与“乐”的关系

(一) “礼”与“乐”的差异

“礼”从孔子开始就强调其中的重要性,古代人祭祀问神,都讲究礼的重要性,到了周代以后就用“礼”形成一种权利关系,叫“周礼”,周建立王权之后,建立了一系列的礼仪规范,为了巩固其王权地位,在春秋战国时期,国家战乱,诸侯争霸,礼崩乐坏的现象出现了,但是荀子认为应该推崇儒家学派,恢复礼制,强调“性恶论”,并且加强礼乐来统治规范人们。礼相对于乐比较而言,是具有等级性的,这是与礼的文化传统相关,礼不断地发扎变化,由刚开始的神世活动,变为后世的各种仪式,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的伦理观念,在礼的框架结构内,人们也变得尊卑有序,礼的体系自然就形成了,所以要重视礼的约束作用,塑造我们个人的君子人格,从而使社会达到井然有序的程度。“乐”作为一种审美的艺术,一般来说都指的是音乐,古代就有宫、殇、角、徵、羽,但是随着思想家的探寻,包含的范围又多了一些,将“诗”、“歌”、“声”、“律”都统称为乐,而且也要将道德内容包含在内,后来总结为乐自身之“和”,其作用是把不同等级的人群区分开来,“乐”的作用是使不同等级的人或者同一等级的人保持一种和谐的社会关系,荀子一直说“分”才是最重要的社会原则之一,因为只有“分”才能消除社会的纷争战乱,才可以消除社会不和谐的根源。

儒家一直认为“礼”具有区分社会等级的作用,荀子的乐论之所以总提及“礼”是由于要想了解乐在礼制社会中的价值,就必须要探索“礼”。荀子在乐论中阐述“乐”是让人们相同的,而“礼”则是将不同的事情区别开来的,只有对“礼”的差别性了解,才能完整的把握《乐论》中的思想内涵。而“乐”则是内在的感情修养,“礼”是外在的法则秩序,儒家的礼乐传统是以乐及乐感精神为内在的精神实质,而以礼作为外在的规范,那么“乐”是针对我们内心的想法的,但是“礼”是针对我们社会层面的,由于受文化传统的限制,所以“礼”是有鲜明的等级性的,是占社会的主要文化生活方式,从祭祀之礼到政治束缚之礼,让人们感觉到很受束缚,所以荀子在乐记中反复提到应该“大礼必简”,就是对个体人的束缚,只有这样才能统治国家,让“礼”成为国家机器运用的管理方法,因此春秋时期作为统治方法。但是荀子再说到礼的时候认为礼应该是返璞归真的,不仅仅局限在外面的形式,更应该重视内在的“真”,只有“礼”变的简单了,“乐”发挥着主要的作用,以乐节礼,就是要尽可能删去繁琐的礼仪规定,使人在对乐的感受中体会礼的规范,乐既肯定了音乐审美方面的功能,也给人们带来心灵的愉悦感和审美感,在社会上产生各种各样的影响,荀子认为音乐带来的审美感受不仅仅是感官上的娱乐,而且也可以培养锻炼人们的心理审美,让人们欣赏音乐的同时,还能够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音乐是最真实检验个人道德修养的标准。所以总的来说,礼注重的是等级的差异,而乐是对精神的把握,这是最大的差异性。

(二) “礼”与“乐”的共同性

荀子认为,“礼”与“乐”的作用是相辅相成的,而“礼”和“乐”就是为了保证实现“分”的原则,礼的不同是为了保证实现分的原则,乐的相同也是如此。荀子认为“乐”是通过人的情感起作用的,人的本性是天生的,可以产生喜怒哀乐,这些都是天生存在的,是自然的情感。这种自然的情感如果任其发展,每个人就会无限制的追求自己的欲望,所以社会就会产生纷争战乱,荀子认为不让人有情感欲望是不合理的,不符合人性的,但是人们必须对这种欲望进行规范和克制,所以音乐就可以起到这样的作用,所以荀子认为“以道制欲可以得到真正的美感,但是”以欲忘道“就不可能得到真正的美感,也就是说,人通过自然欲忘满足而产生的快感并不等于美感,这一点上完全继承了孔子的观点。可见平“礼”主外,“乐”主内,两者和谐统一,统一的落脚点是“仁”,荀子的乐论认为人的内在要求就是仁,礼作为外在规范,最终目的也是仁,所以两者相辅相成。在《论语》中,就曾经说道:“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认为修身的最高层次就是“成于乐”,乐是比礼要高一个层次,所以儒家学派都提倡“成仁”,这些就是“礼”与“乐”的共同之处,就是成仁,其内在的内涵就是从主体的身心出发,发掘内在的本质,获得无拘无束的快乐的自由感,这份随心所欲的快乐就是仁的本质的最重要的内涵。

其次一个重要的共同性就是两者的内在要求都主张通过对社会中个人的影响,来达到对整个社会的干预。荀子继承了孔子的观点,认为礼仪就是仁义,把外在的礼仪改造为人内心的心理想法,要让所有的人都有自我意识,意识到个体在社会中所发挥不同寻常的作用,发掘个人的价值、意义、与他人好好交往接触,通过个人的改变让社会整体都有新的变化,将个人的品质推广到社会,这也是儒家所谓成仁的根本,所以在荀子乐论记载中,说过礼乐与仁是相通的,乐与仁的关系是天然相近的,乐的价值得以在礼制社会中得以实现全依赖于“仁”的作用,是从个体人格的不断完善来使礼乐得以在社会中实现,要维护社会的秩序,必须要将三者统一起来。

(三) 小结

荀子在乐论中反复强调礼乐之间的关系,主要是想阐述乐是继承了儒家礼的发展,并且与礼之间有着很多相同和差异,但是目的都是想让人们通过音乐可以加强社会政治,帮助国家统治百姓,达到国泰民安的效果,成为一个统治国家的重要手段,因为在荀子眼中,乐是情感的外在表达,从音乐中可以展现出个人的思想内涵、音乐的创作与个人所处的社会地位是紧密相连的,在乐论中提到“亡国之音”,其实都是社会现状不同的写照,如果太平盛世,那么音乐也会出现同样祥和的景象,所以乐与礼一样不仅反映着一个人的行为品德,而且也关联着一个民族的命运,荀子的乐论其实更注重音乐对国家的影响,因为音乐最容易触动他人的心灵。综上所述,在荀子乐论中,“礼”与“乐”是相辅相成的,两者结合的结果就是所秉承的儒家传统“仁”,通过”仁“让个体在社会中变得有价值,应该将眼光放在社会中,使礼乐同样在社会中成为最有价值的统治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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