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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土生子》的空间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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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土生子》的空间叙事
时间:2022-08-26 04:48:25     小编:

摘要:理查・赖特是美国享有盛誉的作家之一,被西方文学界誉为“现代非裔美国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土生子》成为了 20世纪反映种族问题和社会问题的经典小说。因着小说本身的社会影响,外界对于该小说的研究也经久不衰,而从空间叙事理论角度来解读该小说的作品却寥寥无几。本文运用空间叙事理论,从地质空间、心理空间、权力空间三个方面分析《土生子》中的空间叙事艺术。

关键词:《土生子》;空间叙事;地志空间;权力空间;心理空间

理查・赖特是美国享有盛誉的作家之一,被西方文学界誉为“现代非裔美国小说之父”。赖特的创作对黑人文学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后人称他的创作为“城市现实主义”(urban realism)或“抗议现实主义”(protest realism)。《土生子》不仅是赖特最优秀的代表作,而且被认为是黑人文学中的里程碑。小说出版后,不仅震动美国文坛,也震撼了美国社会。西方评论界都认为《土生子》意义深远,它把对美国社会制度的控诉包含在一个描写黑人青年犯罪故事的寓言里。随着该小说的深远影响,外界对小说的研究也经久不衰,数以千计的研讨作品的内容涉及到小说的主题、小说中哥特艺术、象征艺术、语言艺术等各个方面;所采用的批评方法多种多样,包括存在主义哲学、精神分析、女性主义、后殖民理论、话语权理论、文化研究,特别是种族主义研究,等等。不过很少有人运用叙事空间理论来分析该小说。

在许多小说中,空间性具有十分重要的叙事功能。作家不仅把空间简单看成故事发生的地点,而且利用空间来表现时间,利用空间来谋划小说的布局,甚至利用空间来推动整个故事的发展。“作品中的时空交叉和时空倒置的方法, 打破了传统的单一时间顺序, 展露了追求空间化效果的趋势”。(秦林芳, 1991:I)

一、《土生子》的地志空间

地质空间是作为存在物的人类最先感觉到的物理生活环境,它由人的空间意识决定。地质空间最主要的特征在于其物理属性,它的存在为人物的言行和叙事的展开提供基础,形成小说叙事中的所有空间场景。小说作品中的人物与现实生活中的人一样,必须在一定的物质环境中进行相互交往的日常活动。因此,小说中的地志空间就是作为个体存在的人生活其中的物质环境。它既是人物活动的舞台,也是小说叙事展开的基点。

在《土生子》中,理查・赖特主要采用把地志空间并置的手法对比地表现地志空间的差距和象征意义。作者在小说的开头就借别格的口,把黑人居住区和白人居住区加以并置,指出这座城市以第四十六条街为分界线,往东是白人居住的区,在这个白人居住区里,代表就是道尔顿先生一家的别墅;而这条分界线以西,就是广大黑人的居住区,同样这一居住区的典型代表就是小说主人公别格一家的房子“住印第安纳路3721号,付钱给南区房地产公司,一星期8元,一间房,一家四口住,出门就是胡同,窗外就是大街”在第一次别格要去道尔顿先生家报道的时候,别格第一次跨过了这条地质上的分界线,走到了白人居住,相比于整个黑人居住区,整个白人住宅区给他的感觉就是安静、宽广。“他经过的那些地方宅子都很大,窗内射出柔和的灯光,街上空荡荡的,偶尔有辆汽车滚动橡皮轮胎飞驰而过。”

除了城市东西部的对比,作者更是具体描写了道尔顿先生的房子和别格家的房子,通过把典型的白人家和典型的黑人家进行并置。小说伊始,我们就看到了“灯光着照亮了房间,屋子里有两张铁床,铁床中间只是隔着很小的狭隘地带别格一家四口挤在一间房子里居住,各自没有自己的空间,母亲和妹妹换衣服的时候别格和弟弟需要转过身去”这样的房子里“一尺多长的老鼠是常客,经常出来咬坏东西,甚至还会咬人;即使是大冬天,房间里的暖气永远都不好,而收租金的房东永远都很准时”。与别格家相比,道尔顿先生的大宅则完全不同。“德莱克赛尔林荫路4605号,大宅外是一道防护宅子的黑色高栅栏”“门厅有柔和的灯”。作者以别格的视角,从五官对于大宅内部的感受,展现了大宅内部的设置。“脚下的地毯那么软、那么厚,他每走一步仿佛就要摔倒似的”;椅子是他从没坐过的,甚至在他“坐椅子时,刚一坐下就觉得身子深陷下去”视觉上“暗淡的光线;光滑的墙上挂着几幅画”听觉上“隐隐约约飘出钢琴奏出的乐声”。这些地志空间的描绘表明了城市东部和西部白人和黑人的居住环境有着明显的差距,这些地址空间的差异暗示了小说中黑人白人的对立,别格杀害玛丽,小说情节的展开做好了铺垫。

二、《土生子》的权力空间

“权力空间”由小说文本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权力关系构成,体现权力控制的运行方式。具体而言,权力属于统治阶层。在《土生子》中,权力属于性别、种族、阶级中处于优势地位的男人、白人和富人。最具权威的则是集三者于一体的富裕白种男人,小说中的典型代表就是道尔顿先生;其次是白种女人代表人物为道尔顿夫人和,黑人处于权力阶层的最底层。小说中作者把地志空间上设置东西对立,而这种地志空间差距的背后,是黑人白人权力空间的差异。

小说中,抢劫布鲁姆是他们所有行动中最棘手的一次,因为他们过去从没抢过白人,总是黑人。他们觉得抢劫抢劫本民族的人要容易安全得多。因为他们知道只要是黑人侵犯黑人,白人警察从来不认真搜捕。如果这次抢劫,他们讲触犯最后的禁忌,一越过禁区一个陌生的白人世界将向他们倾斜全部怒火。这将是对统治他们的白人世界的一次象征性挑战,他渴望,但是害怕。当别格看见白人男孩飞飞机时,羡慕他们有机会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感叹“要是不是黑人,要是有钱,要是也能进那所航空学校也能开飞机”随即就认识到,这些都是不可能的。当时的社会结构和社会背景已经决定了,白人是社会的主宰者,他们在权力的那头,控制着社会的资源,权力机关,统治者整个美国社会,是社会权力的象征。相反,黑人处在权力的这头,处于被压抑,被统治,被奴役的地位。别格抱怨“我们住这里,他们住那里,我们是黑人,他们是白人。他们什么都有,我们什么都没有。他们干啥都成,我们干啥都不成。就像关在监牢里似的。有一半时间,我觉得自己想在世界外边,巴着篱笆眼儿,在往里瞧。”从这些言语之间就可以感受到,别格已经对当时的社会权力构成看得一清二楚而且充满了不满和无奈。当谈到白人居住在哪里时别格说的话更是破含深义“每次只要一想起就能感觉到他们,在你的胸膛里和喉咙里,像火似得,有时候都难以呼吸了”可见,社会权力的分布已经超越了地志空间上的对立,白人的权力不仅在白人社区,已经深入到了每一个当时社会的个体,作为黑人个体的别格已经每时每刻感受到了来自白人权力的压抑。

三、《土生子》的心理空间

“心理空间”指外部生存空间和人物生命体验投射于人物内心之后产生的对某事或某人的感悟和认识。文学作品中人物不仅和现实社会中的人一样生活在一定的地志空间,也和现实中的人一样会在自身所处的社会意识形态作用之下,往往会在心理上作出不同的反应,从而形成各式各样的心理空间。美国黑人在社会历史中的特殊境遇,是导致他们的心理空间异化的重要因素。在充满种族歧视的社会环境中,《土生子》黑人主人公别格遭遇了生命体验中的情感缺失,从而不能形成正确的自我认识与评价,也不能对外界进行正常的认识。人物的内在心理空间往往呈现出纠结甚至扭曲变态的特征,因而无比自卑,缺乏自我自信和自我认同感。主要表现为压抑和害怕。

首先是爱的缺失导致的压抑。别格作为在一个单亲家庭的长子里却感受不到家人的爱护和重视。他的母亲是一个自私而又逃避现实,没有因家庭困境检讨自身,反而把责任一味推卸给别格,当别格没有满足她的要求,她责骂“别格,有时候我心里想,我干嘛要生你下来;你要是有点男人气概,我们就不会住在这个垃圾堆里啦。”诅咒“你是我这一辈子见到的最没出息的男人”她反复唠叨,反复确认,换着法子威逼,嘲讽,哄骗来逼着别格接受工作。在这样的环境里,别格的内心,只有压抑。当别格母亲叹息痛苦妹妹安慰她时,有意不去听他们的,因为他知道她们在受苦,而他自己去无力帮助他们“他知道一旦让自己体会的可耻和悲惨,他就会绝望的失去自持。所以他对她们采取铁一般坚硬的态度,隔着一堵墙,一副帷幕”其次是对于白人的恐惧。商量一起抢钱的时候别格一直说格斯害怕其实是自己害怕,被格斯说中心事后,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于是他心里歇斯底里,自信心消失,只有冷暴力才能使他忘怀一切,恢复他的自信心。当他第一次要去道尔顿先生家去时,觉得带了枪才会更安全”要去跟白人打交道要带着刀子和枪才使他觉得自己跟他们处于平等地位”。作为长期受白人奴役的黑人种族,无法与白人平等相处的心理烙印,沉淀在他们的集体潜意识里,因此别格很难理解和接受来自白人世界的平等召唤,于是道尔顿先生家对于他的善意在别格看来似乎别有用心。正是这种这种压抑恐惧纠结相交织的扭曲的心理空间下,别格杀害玛丽才引发了后面的悲剧。

结论

庞蒂在《知觉现象学》中指出:“一部小说,一首诗,一幅画,一支乐曲,都是个体,也就是人们不能区分其中的表达和被表达的东西、其意义只有通过一种直接联系才能理解、在向四周传播其意义时不离开其时间和空间位置的存在。(梅洛・庞蒂, 2003)”他强调了时间和空间对于文学作品意义的产生和传播意义深远。通过对《土生子》中的空间问题的探讨来剖析作品的意义,从地志空间、权力空间和心理空间三个方面可以看出该作品在叙事艺术,小说氛围的描写、主题思想的表达和人物塑造的成就上都与空间叙事的多种方式联系紧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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