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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等教育市场化的思考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15-08-28 12:45:19
对高等教育市场化的思考
时间:2015-08-28 12:45:19     小编:

摘要:随着高等教育走入大众化时代,高等教育市场逐步形成,高等教育市场化是指通过引进市场机制使高等教育的运营具有某些市场特征。本文试图通过分析教育的产品属性、高等院校的市场运行与高等教育的市场化等概念,来探讨我国高等教育市场化的发展前景。

关键词:高等教育;市场化;产品属性

一、教育的产品属性与高等教育市场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在1954年提出了“公共产品理论”并对其进行了系统论述,依据公共产品理论,全部社会产品可划分为三类:公共产品、私人产品和准公共产品。萨缪尔森认为:“公共产品是这样的物品,扩展其服务给新消费者的成本为零,且无法排除人们享受的物品。”[1]根据公共产品的定义,人们归纳出公共产品的两个特征:一是非竞争性;二是非排他性。同时具备着两个特征的产品就属于公共产品;这两种特性都不具备的产品属于私人产品;介于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之间的产品属于准公共产品。

将教育置于产品属性的规则内进行划分,教育这种产品在消费上具有特殊性。消费教育产品会产生一定的效用,这种效用被称为教育的功能。在通常意义上,教育功能是指教育活动对社会发展和个体发展所产生的各种影响和作用。

就教育对个体的消费效用而言,受教育者在接受教育后在知识、技能和价值观念等方面都有成长。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中提到,通过教育的投资,使得劳动者在知识与技能等方面得到了提升,从而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能够获得更大的受益。此时教育消费是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属于私人产品。因为在教育资源一定的情况下,每增加一个学生,就会降低原有学生得到的教育服务水平。

另一方面,教育还具有能使社会经济更快增长、社会发展更加和谐、社会文化更加繁荣等功效,这是教育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全体社会成员均可受益。此时教育消费具有一定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并且它带来了极大的正外部性,属于准公共产品。教育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需要政府的参与和支持,最直接的参与方式为参与教育的生产,如政府使用财政资金开办公立学校,对学生免费或只收取低于成本的学费;另一种方式是财政补贴,政府对非公立学校或学生提供财政资助。

高等教育市场是高等教育机构根据高等教育需求与供给的均衡状况,进行高等教育服务的生产和各种交换关系的总和。高等教育市场上的产品是高等教育服务, 因为“教育服务是教育产品, 它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2]在高等教育精英化时代,高等教育服务的供给量小,消费人群少,无法形成充分竞争的市场。而当高等教育走向大众年代, 高等教育的供给量和需求量都不断增大, 尤其是随着人们接受高等教育需求的激增,刺激了高等教育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从而产生了高等教育的市场。

二、高等教育的市场化与高等学校的市场化运作

教育的市场化就是要把教育推向市场,让学费和社会捐赠来承担教育开支,政府不向或基本不向这类教育拨款。美国的高等教育市场化是世界上最彻底和程度最高的,所有的公立、私立和营利性院校都在为生源和财政经费竞争。

教育市场化需要政府不参与提供教育,由竞争来完成教育资源的最优配置,而学校的市场化运作则可以在政府提供教育的框架中逐步进行。就目前中国高校的办学情况而言,我国的社会捐赠比较有限,所以我们的教育市场化要依靠学费来维持,教育市场化往往伴随着学费的大幅度上涨。因此我国大多数高校并没有做到完全的市场化,而是在办学的某些环节中增加了市场化的运作。

事实上市场经济环境中不存在完全非市场化运作的学校,当判断一个学校是否进行市场化运作时,除了看它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以外,还要考虑到产品的供给和生产要素的获得是否市场化。目前, 在我国高等教育市场中, 公立学校的数量远多于私立学校,由税收支持的公立学校在价格上比私立学校更有优势,这一优势能够形成一定的垄断,市场机制无法得到充分的发挥。因此, 高等教育产品目前不可能市场化。

三、我国高等教育市场化的发展前景

市场机制最关键的是竞争机制的建立,竞争可以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优。广义的资源配置最优除了生产效率这一评价标准之外,还包括公平与稳定这两个方面。效率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实现,公平主要是社会价值判断来决定,稳定是经济政策运行的一种状态。在教育学领域中,由于教育质量的度量标准不一,学校与学生的信息不对称,学校市场化运作具有较高的交易成本,因此采用非营利组织形式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教育资源配置效率。[3]

市场竞争的确能够提高办学效率,但是高等教育的特殊性表明:市场手段并不能完全地为公共利益服务。若将高等教育的发展完全交由市场来决定,就必然导致高等教育市场的失灵。高等教育市场的主体表现为学校、学生和社会,他们之间形成一种利益统一体,高等教育市场化应当在引入市场机制的同时,协调政府、市场和大学三者之间的关系。

我国已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但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市场,无论是高等教育机会还是高等教育产品都存在着供求关系的失衡。从供应上来看,我国高等教育机会总体上供不应求,高等教育的普及率依旧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从需求上来看,个人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主要集中在普通的公立高校,对民办高校、高等职业院校以及独立学院所提供的入学机会需求不大,这也造成了高等教育市场无法进行充分平等的竞争。高等教育市场化概念的本意主要是通过市场式的竞争手段,来强化市场供给方的产品或服务质量应有实质性的提高, 并通过竞争获得再生产的资源和生存空间,这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存在的供需矛盾。高等教育的市场机制应以市场价格信号为主来调节供需平衡,通过价格机制的刺激,促使高校关注自身所提高的教育服务产品的特色及质量。

就政府层面而言,要想在高等教育规模扩大、高等教育市场化深入的大环境下,保证高等教育的质量,就应当对不同层次的学校、专业制定不同的质量标准,建立质量控制、监管体系,对整个教育过程进行有效地监督。就学校层面而言,高等学校要想参与市场竞争,进行产业化经营,就必须取得独立自主的法人资格,拥有办学的自主权。在招生名额、人事管理、薪酬分配、学科专业设置等方面根据市场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自行决定。就我国教育市场发展的基本状况而言,我国高等教育的市场结构仍属于垄断竞争型。长期以来,公立学校对于高等教育市场的垄断,一方面使得教育机构不能开展公平竞争,致使多元办学的局面难以形成;另一方面也限制了选择权,使得家长与学生失去了自由选择的机会。因此要想改变这种现状,就必须建立办学主体多元化的社会参与机制,鼓励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发展民办高等教育不仅能够弥补我国高等教育资源短缺的问题,还有利于培育高等教育市场、促进市场竞争、提升整个高等教育的质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国家教育市场化的程度是由政府在教育中作用的大小决定的。政府和市场在教育中作用的大小,是该国公众和政府对教育价值取向的选择。不仅是教育和经济的问题,更是重要的政治和社会问题。尤其是高等教育的发展对一个国家经济、社会、政治的发展具有很强的先导性,市场机制对高等教育的要求,在于确立多元办学体制和成本分担机制,建立按市场规律配置的学校组织和营运体制,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提供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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