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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库玛尔路鄂伦春佐领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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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库玛尔路鄂伦春佐领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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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鄂伦春族是东北地区世居的少数民族,其人善捕猎,精骑射。清末民国时期鄂伦春族分为四路,即库玛尔路、毕拉尔路、托路和阿里多布库尔路。每路设协领一员,专管此路鄂伦春各项事务,协领下设佐领、骁骑校、领催等官员辅助协领管理该路鄂伦春。保忠系库玛尔路鄂伦春镶白旗二佐佐领,工作勤勉,为人诚厚。其任职四十余年,在改善库路鄂民生活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库玛尔路鄂民中具有重要影响。

[关键词]库玛尔;鄂伦春;佐领;保忠

清末民国时期鄂伦春族分为四路,即库玛尔路、毕拉尔路、托路和阿里多布库尔路。其中库玛尔路鄂伦春人数最多,约四百五十余户共计二千余口,库玛尔路鄂伦春下设四旗八佐,分别是镶黄旗头佐、镶黄旗二佐;正白旗头佐、正白旗二佐;镶白旗头佐、镶白旗二佐;正蓝旗头佐和正白旗二佐。路设协领,佐设佐领。沿用清代的旗佐制对鄂伦春人进行管理。

清末民初时局动荡,鄂民的俸饷拖欠已久,广大鄂民依然靠捕猎为生,可是此时动物数量也在逐渐减少,有时根本打不到猎物,鄂民的生活越发困苦。保忠佐领等有识之士认识到必须改变鄂伦春人的生活方式,捕猎的不稳定性较大,惟有弃猎归农设屯开垦才能拯救广大鄂伦春人。

保忠首倡于喀尔通屯教导鄂民,苦心经营多年。民国五年保忠在喀尔通屯建房十二撮,开垦荒地五十余晌,民国六年保佐领具文呈请库路协领喀尔通鄂民所垦地亩免交地价且请拨荒地二井及缓十年后升科,因该请求符合民国政府收笼鄂伦春的政策,得到了省署的应允。至民国八年已建房二十余撮,开地三百余垧,实为库玛尔路开通之先步。民国十一年库玛尔路鄂伦春协领公署给黑河道尹的咨文中云:库玛尔路鄂伦春十二屯共计开垦熟地四百五十垧,其中喀尔通屯开垦熟地二百五十垧。库玛尔路鄂伦春协领协领于多三曾在给黑河道尹的咨文中褒奖保忠称:“鄂民弃猎为农尤非容易,幸该佐领闻令首倡于喀尔通屯引导各户建房兴垦,渐有成效,实为鄂民之中不可多得之员”。可见保忠佐领对弃猎归农的倡导是卓有成效的,这种变革生产方式的尝试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民国六年保忠佐领具文呈请协领于喀尔通屯设立官办小学(第四鄂民小学校),以资教育,以便进化。后经协领转呈黑河道尹,道尹转呈省长后,便石沉大海再无音信。民国九年监察鄂伦春学务委员邹召棠督饬佐领保忠由本佐筹款创设库玛尔路鄂伦春公立第一国民学校,校址位于喀尔通屯西面,民国九年五月开办,校舍一所,草正房五间。保佐领自筹江钱五千吊,招生二十五人。该校环境整洁,教员景元颇为尽心,学生均粗通汉语,所学汉字亦能认识。[1]在经济条件艰苦的情况下保佐领为了让鄂民学生有学可上,尽心尽力去争取省署资金,虽没能达成心愿,但通过自筹经费创办了库玛尔路鄂伦春公立第一国民学校,使该佐鄂民学生享受定居后的近代教育。

保忠佐领后拟筹办地方游击队又拟筹款维修校舍,各事不遗余力因操办过急以致积劳成疾,事未竣而身先殁,甚为可惜。保协领胆识过人,精明强干。库玛尔路鄂伦春协领于多三曾在给黑河道尹的咨文中称:“本路佐校之内惟有保忠、察尔吉善二员明干老城,堪以委派”。足见保忠佐领是库玛尔路鄂伦春中不可多得的干员。他倡导的弃猎归农在鄂伦春族发展史上虽如昙花一现,但数十年的实践已使农业文明的某些成份深深地扎根在鄂伦春狩猎文化的机体中,对鄂伦春族的社会发展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2]保忠是发展鄂伦春近代教育的先行者,其为变革库玛尔路鄂伦春生产生活方式和兴办学校等方面突出贡献,是一位值得库玛尔路鄂伦春民众怀念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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