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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型群体性事件应对策略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15-08-19 16:55:56
生态环境型群体性事件应对策略
时间:2015-08-19 16:55:56     小编:

【摘 要】随着社会转型的不断深入,经济繁荣伴生着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文章以环境污染为主要利益诉求对象的群体性事件即环境群体性事件为研究对象,以邢台市为例,研究环境群体性事件应对策略,包括政府污对于污染项目的有序治理,完善环境法律体系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坚持教育和打击并举、掌握环境保护工作主动权,畅通民众利益诉求通道等多方面策略。

【关键词】生态环境;群体事件

始发于去年年初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报告,将位于晋冀鲁三省之中的河北邢台推到聚光灯下,环境群体性事件偶有发生。伴随着全国范围内雾霾等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环境群体性事件因其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处理难度较大,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生态环境型群体性事件以年均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速度递增,对此问题的研究势必成为生态系统研究的重中之重。

首先,政府污对于污染项目的有序治理策略。如,把污染源迁离市区,对企业新上项目严格审批,严把环境关;彻底整治涉及污染的企业,严格规划企业经营用房,强制企业设置排污特殊渠道;规范商贩经营场地及经营项目,特殊经营特殊处理,让商贩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对放射性污染严重的垃圾进行专项管理,有必要的话,政府有奖收购污染严重的垃圾,专业人员特殊处理;倡导绿色出行,为公交车开辟绿色通道,人流密集的单位、学校等增加公交车线路,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发放免费公交卡,私家车较多的单位,在市区限号的同时,不防辅以单位限号,鼓励私家车主拼车出行,开辟网络拼车平台等。随着收入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如邢台民众越来越关心环境保护,已经在维护生存权的同时将宁静权、眺望权、享有清洁空气和水权等环境权纳入维权意识,他们已经不再仅仅把高质量住宅作为居住的首选地,也开始关注小区及周边环境,其具体表现就是:首先有一大批邢台人不惜斥资在海边城市购房,仅仅是为了节假日能够呼吸到海边新鲜的空气;其次,在邢台市,桥西区住房价格高于桥东区,而达活泉公园周边的住宅价格普遍高于其他地区。实际上,政府的治理策略直接影响着市民的消费指向。

其次,完善环境法律体系,严格环境执法监管策略。加强环境立法和执法,强化法律在环境问题中的作用;建立完善的环境问题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避免环境问题引发不必要的负面影响。环境法虽早已出台,但只是针对严重违法情景或是企业重污染,而对于生活中的污染(如乱丢废弃的电池,塑料袋等),却没有纳入执法范围之内。邢台源于环境的群体事件也时有发生。如,邢台市仁和小区的居民就曾因某开发商违法开发,使他们的宁静权、眺望权受到侵害而多次上访;邢台市众多居民对非法占道经营的小商小贩强烈抗议,路边烧烤屡遭抵制;更为严重的是规模化对抗性的趋势已经出现,有居民跳到施工人员挖的坑槽里,用身体乃至性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难看出,邢台民众的环境意识与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因此,环境执法绝不能以罚代管,也不能时管时不管,环境监管必须贯穿始终,对屡教不改者屡禁不止者,不能一罚了之,而应该让他付出远远高于罚的代价,如对造成环境污染者进行强制学习培训;对家庭困难的从业者免费提供除污指导,优先解决经营场地等。更为重要的是防止污染事件的发生。

第三,坚持教育和打击并举,掌握环境保护工作主动权策略。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市民的素质也在不断提高,尽管破坏环境事件屡有发生,但,这并不是市民本意,而是不了解,或者说是没有认识到,比如在邢台很多生活小区,普遍会看到很多就有人乱放垃圾,甚至把垃圾环配电箱等重要设施放置。如果把警示语打出来贴到配电箱上,就会发现还是有很多人还是改变了原有的习惯。假如,只是代为清理,而不说明那样的危害,可能还会有人在那堆放垃圾。不难看出,与其代劳、代清不如晓之以理,环境的改变来自于每个个体自身的改变。不要等恶性事件发生后进行再教育和惩罚,应防患于未然。一方面,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如,在人口聚聚地(如住宅区,公园,商场进出口,楼梯等)做好宣传,可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栏等进行宣传,也可以利用市民必不可少的水电暖消费单据进行宣传,总而言之,要让环保进入每家每户,让环保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建立相互监督的管理机制。建立全民环保,人人都是监督员的机制。使居民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产生自我监督的意识。还邢台青山绿水,还邢台市民安宁和谐的家园。

第四,畅通民众利益诉求通道策略。采取多渠道多途径对存在利益冲突进行调节,强化司法机关在环境纠纷调解中作用。在环境司法实践中,立法者是宏观思维,是全局,是整体利益。而民众利益诉求是微观的,是具体而微的,甚至包括公共绿地转化为私有,建筑遗址遗留的隐患,被破坏了的安全设施等。这些都不在立法者思考范围内,却也切切实实的危害了公众的环境利益。面对如此现实,一方面,立法者应深入民众,广泛听取民众利益诉求;另一方面,立法者还应多与具体执法者沟通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让环境法具有更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防环境污染于未然。环境型群体性事件一旦发生,相关部门一定不要推诿扯皮,互相推脱责任,使得民众诉求无门。那样会激化矛盾,正确的做法是,畅通民众利益诉求通道,采取多渠道多途径对存在利益冲突进行调节,强化司法机关在环境纠纷调解中的作用。

生态环境型群体性事件并非偶发事件,其成因是多方面的,有GDP至上,污染项目不能得到有效治理的原因;也有政企利益公连,环境问题历史陈因;还有在环保方面执法不力,监管失职,监管失灵;政府和企业没有及时回应民众的合理诉求也是重要原因之一。面对生态环境越来越差的现象,以及环境型群体性事件屡发的现象,相关部门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法。

基金项目:河北省邢台市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课题研究成果(课题编号:XTSK1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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