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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政府”:特大城市移动服务微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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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政府”:特大城市移动服务微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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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指尖政府”作为移动政务模式的新坐标在国内得到迅速普及。这种趋势除受移动政务全球化的影响外,也有技术、需求和政策三个内生变量的共同作用。目前,移动政务主要有两个面向――服务与微治理,而这与特大城市的发展需求具有强耦合关系。我国移动政务尚处于发展之初,主要存在技术问题及信息上的风险、法律缺失及制度上的迟滞、水平不一及功能上的失衡、软件不足及能力上的短板等制约因素。因此要注重技术开发与安全保障、强化法律供给与制度建设、鼓励系统优化与模式创新、提升政府能力与软件质量,使移动政务实现更好的服务微治理效应。

关键词:

“指尖政府”;移动政务;特大城市;服务微治理

中图分类号:D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168(2016)01-0010-10

一、“指尖政府”的兴起及其解读

2014年,以“电子政务成就我们希望的未来”为主题,联合国发布了《电子政务调查报告》。该报告显示,2012年~2014年,使用移动应用程序和移动门户网站的国家数量增加了一倍,移动技术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农业、应急救险、教育、社区服务、医疗卫生等领域[1]。此外,以脸谱、推特为代表的社交媒体的蓬勃发展也为移动政务开辟了新途径。2014年已有118个国家使用社交媒体进行在线咨询,其中70%的国家将其用于移动政务层面。

因应全球移动政务的浪潮,中国近些年也有不俗的表现。“2011年是政务微博元年,2013年是政务微信元年,2014年则迎来了政务‘双微’联动发展新元年。”[2]由于其作为移动应用的一部分存储在手机上,人们触手可及,因而可以形象地称之为“指尖政府”,其已成为移动政务最新的代名词。其实,移动政务并不是一个新话题,在2003年,库施在《政府的移动响应模型研究》中指出“移动政务是通过移动平台提供的电子政务服务,是使用各种无线与移动技术、服务、应用和设备的战略及其实现,其目的是提升电子政务各参与方――市民、企业与所有政府单位的收益”[3]。由此拉开了移动政务的序幕。黄慧等认为“移动政务是传统电子政务和移动通信平台相结合的产物,是移动技术在政府公共管理工作中的应用,是将移动和无线通信技术运用到政府管理过程中,向市民和企业传递服务和信息”[4]。虽然定义不完全相同,但依然可以从中找出移动政务的一般要素,即政府是主体,通过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技术实现服务和治理。

既然不是新事物,那么以“指尖政府”为代表的移动政务为何能有如此快速的发展呢?当然,移动政务全球化是一个无法忽略的参考变量,因为移动政务更多的是技术层面的治理创新,很少涉及意识形态,这就为国家之间相互学习模仿与技术共享减少了阻碍,促使其成为各国政府创新的潮流。本文试图从国内的角度考察“指尖政府”兴起的内生型原因,即技术变量、需求变量和政策变量。

(一)技术变量:移动政务发展的基础

技术的变革总会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作为公共部门的政府也不免受到影响,最明显的例证就是信息技术的发展对政务模式的改变。网络和电脑技术的发展催生了“网络治理理论”,戈德史密斯和埃格斯在《网络化治理》中指出,政府利用网络技术推行数字化革命去求解公共治理之道,这是一种公共部门的新形态。如今,移动互联网、智能技术和传媒技术的崛起进一步丰富和扩展了网络治理理论,催生了移动政务模式。2006年,欧盟召开的“第二届移动政务研讨会”集中研讨了“电子政务发展的公众、社会和技术推动”、“电子政务向移动政务转变”、“电子政务与移动政务的集成”等问题,继而提出了一些相关的可行的决策与方案[5]。这标志着移动政务模式已经得到了学界的广泛认可。与此同时,我国移动政务模式在近几年也发展得如火如荼,截至2015年第一季度,政务微博总数超过10万个,政务微信总量已达40924个。这种趋势的背后是技术进步所引起的共变。

首先,移动设备的普遍应用导致网络社会移动化。2014年是我国接入国际互联网20周年。截至2015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6.6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8.8%,手机网民规模达5.94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占比达88.9%①。此外,移动设备在性价比、操作性和便携性上都要优于电脑。因此,网络公民很自然地由PC端转移到移动端,这直接导致了网络形态的重组,移动化成为当前网络的主流形态,庞大的虚拟社会开始流动起来。

其次,移动互联网、智能技术和传媒技术推动网络社会原子化。当前,移动系统已进入第四代通信技术时代,且WiFi网络得到迅速普及,这都给手持移动终端的公民上网提供了便利条件。在技术应用上,即时通信如微信、微博已成为最受公众青睐的两大应用,截至2015年4月,手机微信博客用户数近2亿,手机微信用户达5.49亿,且覆盖90%以上的智能手机。相比于网络时代的信息爆炸和权威的去中心化,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移动微媒介带来了信息的碎片化、短暂性以及话语权的个体化,可以说移动网络社会是原有虚拟社会的进化版,呈现原子化的趋势; 同时使私域与公域的界限更明晰了,个体直面公域的距离更近了。

最后,在技术驱动下,网络社会的移动化和原子化极大拓展和延伸了人们公共生活的场域,指数级的数据增量和高效的传播速度重塑了公众的认知维度。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技术建构了一种新的公共领域,这一命题才得以成立。在这个新的公共领域里,作为提供公共服务和维持治理的政府依然必不可少,且其在场对公共领域的健康有序发展至关重要。因此,政府采取嵌入式的移动政务模式便是技术驱动下的政治发展逻辑。

(二)需求变量:移动政务发展的动力

“各级政府部门在决定是否发展移动政务,在公共服务中安装应用移动终端的首要驱动因素就是政府工作人员从事的公共服务性质,及公众对该项服务及时性和方便性的需求。”[6]从工具理性的角度看,移动政务是政府为满足社会的公共服务和治理需求创造出来的政治产品。从价值理性的角度看,移动政务满足了社会对政治价值的追求。移动政务在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两个层面的体现均符合登哈特夫妇提出的新公共服务理论要求。该理论认为,政府的职能是服务,而不是掌舵;公民是公共服务的接受者、参与者和监督者;除公共物品外,政府还应满足公民对权利等政治价值的诉求。只有满足公众的需求,移动政务才能获得民众的认同,也才有发展的动力。 首先,移动政务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传统的网络政务相较于早期窗口排队办事,打破了时空的局限,减少了公众的时间成本与政府的行政压力。但固定网络的限制,使公众由排队状态转向电脑屏幕前的定点操作,公民的“地域成本”仍然没有解决,且应急之需也不能得到有效反馈。随着社会流动性的加快,这些问题愈加凸显。移动政务将公民从电脑前解放出来,在无线网络连接的情况下,公民可以随时随地获得政府的服务。

其次,移动政务实现了“为人民服务”到“为每个人服务”的升级。传统网络政务服务信息的更新与公民的初始关注存在时间差。因为政府只是完成了网站的自我更新,并不能一一告知民众,再加上网站更新的频率不固定,这就会使政府服务不能有效、全面地送达给公众,造成服务资源的配置不均甚至浪费;而从社会的角度看,公民只能通过主动关注政务网站才能获得相应的服务,这容易导致公民的政治冷漠以及政府服务的消极怠慢。移动政务总是处于开机状态,后台由系统操作运行,行政服务程序被镶嵌在办公自动化的智能系统之中,不仅能实现“一对一”式的信息推送服务,而且满足了“实时公众服务”[6]的需求。

最后,移动政务满足了公众民主权利的需求。“公共领域的问题是对任何一种民主进行再定义的核心所在”[7](p.187),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建构了新的公共领域,在此领域里,公民的监督权、知情权、参与权、问责权得到保障。政务微博是开放式的交互平台,面向所有微博户主开放,自动置于被监督的位置。在保障监督权的同时,一些政务信息会出现滚动式和补充式的发布,并在下面设有评论环节等,让微博用户在知情的基础上广泛参与讨论;政务微信是封闭式的对话平台,其服务具有私密性、客服性、精准化等特点,这保护了民众的隐私权,同时也为问责政府与检验其行政作为提供了试金石。

(三)政策变量:移动政务发展的杠杆

移动政务的发展离不开政府政策的支持,2012年,美国政府发布“数字政府”战略,其首要目标是确保美国公民和日益增多的移动用户能使用任何终端随时随地获取高质量的数字政府信息与服务②。欧盟一些国家将移动政务定位为推进“多渠道传递公共服务”战略的主要环节,将移动电子签名、移动支付以及移动网站平台作为电子政务的基础架构来建设[8]。新加坡《电子政务总体规划(2011-2015)》将移动互联网技术作为电子政务的重要内容,提出一站式的政府移动网站建设,目前汇集了

三百多项移动服务,同时将移动媒体作为政府民意征集、新闻发布、公民参与政务的重要途径和渠道[1]。在我国,移动政务的发展也与国家政策有很大的相关性。

首先,移动政务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技术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技术的变革是现代化最明显的特征,政府是国家治理最重要的主体,在这个意义上,国家治理现代化其实就是政府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手段实现治理的现代化。米丽娅姆认为,信息化政府的形成需要有两个条件:一是领导层将信息技术放在治理国家的中心位置;二是承诺提供必要的支持机制[9]。移动政务由于融合了先进的媒介技术和政府治理元素,成为对治理现代化最好的注解,从而得到国家顶层的支持。

其次,移动政务是促进依法治国实施的路径方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将依法治国看做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政府今后的所有行为将纳入法治的轨道中去。哈耶克认为“法治的意思就是指政府在一切行动都受到事前规定并宣布的规则的约束”[10](pp.7374)。移动政务将政府服务和治理程序纳入事先设定的系统和软件运行中,保证行政程序和行政信息的客观性,摆脱了“人治”的主观因素。虽然尚未完全依靠系统的法治理念、制度去实现政府的服务和治理,但是移动政务体现的技术路径不失为政府法治转型的缓冲方案。

最后,移动政务是具体政策鼓励的行政模式。2013年10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各地区、各部门应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与公众进行交流③。2014年9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大力推动即时通信工具政务公众账号的建设、发展和管理。积极鼓励县级以上教育、公安、民政、社保、环保、交通、卫生、工商、食药监、旅游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部门开设政务公众账号④。以政务微信为例,数量从《意见》提出之时的几千个,发展到2014年底的四万之多。可见,移动政务的井喷式增长离不开国家政策的鼓励。

以上从宏观角度和理论层面阐释了移动政务兴起的原因,也从侧面展现了移动政务在服务和治理两个面向上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但是,移动政务在现实的政府服务和治理中是如何进行的呢?下文将以指尖政府与特大城市的发展为例,从微观和实践层面来解析这个问题。

二、“指尖政府”服务微治理与特大城市的发展

(一)特大城市概念

特大城市是我国按照人口规模分类的城市类型之一。按照2014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城区(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包括上海、北京、天津、重庆、广州、深圳、武汉7座城市;城区人口达到500万~1000万为特大城市,包括成都、南京、佛山、东莞、西安、沈阳、杭州、苏州、汕头、哈尔滨10个城市。虽然两类城市数量仍有区别,但从公共服务与治理的角度讲,这两类城市基本都达到了难度的最高级,所以本文将它们一起归入特大城市范畴内。

(二)“指尖政府”服务微治理与特大城市发展的耦合

特大城市存在的服务治理困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人口过度膨胀,公共服务资源分配无法在广度和深度上充分兑现;人口流动性大,城市治理不确定性因素增加;政府部门的行政力量相对于饱和的城市承载能力而变得力不从心,行政压力陡增;城市规模较大,政府服务和治理无法触及公共领域的末端及微观层面等。 在移动政务时代,上述问题被“微治理”所破解。移动政务最大的特点就是“微”,政府不再是“庙堂之高”,而是掌握在手中的移动治理工具。微治理与以往的政府治理不同。第一,它强调微观层次的治理。福柯认为,“治理就是治理事”。只有微观层面的事情处理好了,宏观层面的事情自然就处理得当了。移动政务的微治理正是从小事着手的,如道路上的违章停车的举报、城市环境卫生的维护、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上报等,这些都是和民众距离最近的公共事件。第二,微治理鼓励公民参与,每个公民能将社会治理乱象通过移动政务平台投射给政府,政府会根据这些信息的输入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理予以反馈。这种模式激活了社会作为潜在治理主体的活力,延长了城市治理的触角。第三,微治理始于微观终于宏观,是整体治理的微观表达。整体治理是为了应对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治理危机”而提出来的替代方案,波利特将其定义为“一种通过横向和纵向协调的思想与行动以实现预期利益的政府改革模式”[11]。整体政府强调功能部门间的整合机制、组织机构间的协同效应以及信息技术的工具作用。

将移动政务微治理模式具体运用到特大城市发展中,就会显现出巨大的优势。首先,移动政务使城市“由大变小”。移动政务消除了地理上的隔离,城市不再以空间距离作为规模的标准,而是通过无线网络和智能技术转换成了移动终端的内存空间。城市中居民的身份认同逐渐由地理划分转化为ID认证,不仅城市的居民在外地可享受原城市的服务,甚至非本市的居民也能参与到该市的治理中来,这适应了当前特大城市流动性高的特点。其次,移动政务使政府“由一变多”。从数量的角度看,在移动政务时代,一个手机就可以是一个微型政府,政府与公众的关系不再是一对多的关系,而是一对一的关系。公众与政府的直接接触转变成了公众与系统的直接接触,这就缓解了行政力量与城市承载能力之间的张力。从功能的角度看,大政府分化为多个小政府,如党建、宣传、团委、公安、司法、纪检、工商、税务、文教、环保、交通、旅游、气象、人社、卫生等基本上覆盖了所有公共领域。这有利于公共服务资源细致而充分的分配。最后,移动政务使服务治理能力“由弱变强”。在传统行政中,政府组织结构呈现一种纵向分层、横向并立的立体式复杂形态,甚至有时还不乏交叉混乱的局面,这样不但递增了政府与公民的接触空间与心理距离,同时也递减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治理的质量。然而移动政务解构了这种传统结构,将错综混乱的多维组织形态降至一个手机的二维屏幕上。政府部门之间因自身的职能设定获得同等程度的权力与地位,这使部门之间可进行平等的信息沟通与共享,消除了“信息孤岛”的局面,服务治理变得更精准、快速和高效。

(三)目前特大城市移动服务微治理发展现状

指尖政府服务微治理与特大城市发展之间存在着一种天然的耦合,因此,移动政务最先在特大城市发展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目前,17个特大城市均已开启了移动政务模式,作者通过网络和移动设备搜索数据的方法整理了这17个样本的移动服务微治理发展现状。数据采集的时间是2015年8月7日,搜索的数据库是新浪微博和腾讯微信。由于每个城市的政务公共号数量太多,且水平不一,所以选取每个样本微风指数⑤最高的政务公共号,其能代表地方移动服务微治理的水平和特点。作者通过关注每个政务微博和微信,进入其官网页面,整理出各自服务和治理的内容取向。由于政务微信较政务微博在类型化取向上更多元和明显,所以对政务微信做了类型划分,以更完整地表现政务微信的发展现状(参见表1、表2 )。

从表格和搜集的资料中,可以作进一步的分析。第一,各个城市移动政务服务与治理的内容丰富多样、各具特色。有的侧重民生,有的侧重安全,有的侧重出行,有的侧重宣传,有的侧重参与,在充分满足民众基本公共需求的基础上,各个城市发展出了自己的移动政务之道。第二,在各个城市移动政务服务与治理的内容中,资讯发布是其公约项,这凸显了移动政务比传统政务有更多的传播属性。这说明目前的政府比较注重对公民知情权的保障。第三,政务微博的微风指数相差不大,而政务微信的微风指数差异性很大。这是因为政务微博更具开放性、舆论性、关联性、传播性,能够通过“击鼓传花”的方式吸引更多的民众关注,其影响力差异化不明显;而政务微信相对具有封闭性、互动性、私密性、更新慢等特点,借助“一对一”式的直线通道进行服务和治理。这就使得公民个体在接触政务微信的机会程度不同,其影响力就会显示出差异化。此外,政务微信毕竟是政务微博之后的产物,在发展程度上,前者优于后者,公民若关注了政务微博,很少再重复关注同一个政务微信。第四,在政务微博与

政务微信公共号的比较中,二者有很大的重合性,如上海发布、西安发布等。一方面,它说明此类移动政务账号在归属地的影响力深远;另一方面,此类账号多为综合性移动服务微治理平台,整合了其他单一类型移动政务平台的服务和微治理内容,所以吸纳了更多的民众(参见图1、图2)。第五,除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外,又出现了诸如政府手机网站、移动政务APP等新模式,可见当下的政务不断地向移动化发展,而且也不断推陈出新。

三、目前特大城市移动服务微治理存在的问题

移动政务不仅实现了政府办公的“无纸化”,而且实现了城市服务和治理的“无址化”。这种政府与社会的双赢效应足以让人们相信移动政务能够成为一条特大城市治理之道。然而,移动政务作为一种新型政府模式毕竟还不太成熟,难免存在一些问题,如技术问题及安全风险、法律及制度的缺席、发展水平的失调、政府驾驭能力的短板等。

(一)技术问题及信息上的风险

我国的无线网络普及率很高,但是传播速度并没有得到同等程度的提升,且资费较高。此外,无线传播容易受物理设施的阻隔,导致网速延迟和不稳定,导致政府的服务与治理信息不能及时有效地送达,这使得民众在选择政务微博和微信时不得不考虑成本问题。虽然,目前特大城市基本上实现了WiFi在公共场所的覆盖,相较于其他城市有其优势,但这也引来了新的安全问题。数据传输链路方面,移动政务是一个将政府的服务与治理信息化、网络化、公开化、标准化的系统工程,它不可避免地涉及国家的机密信息等。政府与公民通过运营商的无线网和移动运营商的运营网络进行服务与治理信息的交流和传送时,容易被黑客截获和攻击,造成政府与公民信息的双泄露。在移动终端方面,我国软件行业还没有达到批量生产的规模,各软件厂商的技术标准各异,接口规范繁多,无法形成全面整合,厂商之间也无法形成相互间的有效支持。在安全性方面,传发内容加密、文件传发格式、终端接收安全控制、软件漏洞等因素都对移动电子政务系统应用造成极大的威胁[12]。 (二)法律缺失及制度上的迟滞

我国传统电子政务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移动电子政务领域更是空白[13]。移动电子政务是行政工作的移动化和电子化,虽然电子文书的实质与作用并没有发生改变,但其形式、成立与生效、电子数据、签章、履行等方面都属于传统行政法中未能触及的全新领域[14]。移动政务所发生的服务与治理是否与传统政务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政府在移动政务中应该遵守哪些行政程序和规范,公民怎样合理合法地输入服务与治理的需求,对于信息泄露行为应该怎样规制和惩罚,这些关键问题均未见诸法律和制度层面上。然而,我国移动政务若想长期健康发展,就不能有法律与制度的缺席。

(三)水平不一及功能上的失衡

移动政务在模式、用户和功能上出现一定的失衡。一是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两种模式发展不协调,虽然微信用户比微博用户多,但这与政务微信的影响力不成正比,政务还未显示出其足够多的社会效应。同时,政务微博与政务微信在服务与治理内容层面有很多重合之处,浪费了公共资源,增加了行政成本。二是数字鸿沟导致的公共服务配置不均依然存在。无线网络的覆盖、移动智能终端、智能系统的操作这几项要求就排除了一部分民众,如网络较差的山区居民、非智能手机用户以及为智能操作系统困扰的老龄群体等。他们与有能力运用移动政务系统的民众之间出现了一条数字鸿沟――信息丰富与信息匮乏,这样自然导致了移动服务微治理资源分配的不均。三是移动政务多重服务、轻治理。这与移动政务系统的设置和公民的参与意识有关。相对而言,服务更多的是以政府为主体的主动输出政策,所以政府在设置移动政务系统时会侧重服务选项;而治理更多的是公民将社会乱象输入给政务系统,但目前民众的参与程度并不高。这就导致了服务和治理功能的失衡。

(四)软件不足及能力上的短板

在移动政务时代,“各政府部门应高度重视以移动技术为代表的普世计算技术给公共管理与服务代理的机遇和挑战”[15]。然而移动政务在政府端的应用上并非易事。一方面,技术是移动政务的“硬件”,然而技术发挥作用需要借助使用者的智慧,这就涉及“软件”的问题。政府部门间对移动政务的结构、操作、流程等并没有统一的认识,各部门尚未协调一致,这导致移动政务的“整体治理”没有发挥最大效应。另一方面,政府工作人员对移动政务技术的驾驭能力不足,现代信息技术更新换代较快,如移动网络技术、流媒体技术、地理信息技术、二维码技术、数字水印和数字墨水技术等,政府在对这些新技术的驾驭能力不如市场高,这容易导致移动政务发展的迟滞。

四、移动服务微治理问题的解决方略

《2014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显示,中国的电子政务发展指数(EGDI)为0.5450,排名世界第70位。这可以看出我国目前的电子政务发展水平不高,但它作为发展最快的国家有能力克服所面临的困难在移动政务上有所作为。鉴于移动政务初期出现的上述问题,本文着力从技术、法制、模式、能力四个层面提出对策,以使其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注重技术开发与安全保障

移动政务的存在、发展以及问题的出现都离不开技术因素,所以问题的解决也理应依靠技术。如加快网络硬件和软件设施建设,提升网速,降低费用。李克强曾在2015年5月就此问题发表意见。一是计划实施宽带速率免费提升40%以上,降低资费水平,推出流量不清零、流量转赠等服务。二是推进光纤到户和宽带乡村工程,加快全光纤网络城市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建设,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在加快信息传输的同时,也要加强传输的安全性。如采用加密传输和使用国家规定的加密算法,并由运营商提供安全的专用信道保证其通信安全。三是在移动终端处,保持高标准的检测和性能测试,可建立动态设备管理系统来提升终端管理的安全性。四是在使用者身份认证上,防止非机主人员进入移动政务系统,“控制非政府信息通过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发布和接收”[16]。

(二)强化法律供给与制度建设

“互联网的本质就是链接,只要在法制的前提下给它一个开放的环境和自由的空间,它就有无穷动力去链接一切供给和需求,剔除中间无谓的渠道浪费。”⑥可见,法制供给对移动政务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在立法方面,应建立专门的移动政务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政府的行政权限、行政内容和行政程序等。健全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安全、个人隐私、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在制度方面,建立相应的标准和规范。如移动政务行政规章、移动政务评价体系、移动政务发展规划等。在法制供给上,不应该只有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也要发挥特大城市的地方自主管理。特大城市可根据自身的发展特点出台相应的法规、政策等来规范自身的移动政务行为。只有给予法律和制度的保障,移动政务才能成为一种长期有效的行政模式,创造更多的社会效益。

(三)鼓励系统优化与模式创新

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各有优点和弱点:微博信息更新快、传播广、速度高,但信息送达率很低,约10%,这就使服务微治理的质量大打折扣;微信在民众与政府沟通层面更具有私密性、便捷性、个性化强的特点,信息送达率高达90%,但是其受众范围较小。基于此,二者可进行模式整合,即“双微政务”模式。目前“北京微博微信发布厅”在腾讯网上线运行,在全国率先实现了这种模式:网友既可以通过微博获取政府信息与服务,也可以通过微信获取政府信息与服务,实现了公共资源的整合与优化。此外,移动政务可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的特性,即根据公民需求决定移动政务的发展导向、移动政务的模式要体现市场的自由性和竞争性。目前依循移动终端市场的发展逻辑,一些新的移动政务模式已经开发出来,如移动政务APP、手机政务网站的开设等,相信在市场的指导下,一定会产生更多的模式创新以满足民众多样化的需求。

(四)提升政府能力与软件质量

对于政府部门而言,移动政务仍然是一种新事物。他们虽然熟知现实行政程序,但并不一定能熟练地在移动政务平台上进行操作。因此应该加强行政人员的业务培训,熟悉移动政务的模式。国务院领导批准由国办秘书局和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开展全国政务信息化培训工作,培训政府系统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办公厅(室)负责人和技术人员,为政务系统人员更新知识、交流经验创造条件[17]。在对组织机构的管理上,政府部门要统筹发展,设立专门的移动政务运营机构负责协调各部门间的关系,并且以政府的名义向社会提供服务和治理需求。在法制理念方面,政府要宣传移动政务行政法规、服务型政府理念,将其内化为移动政务模式的价值理性,从而获得民众更多的合法性认同。 五、结 语

当前时代是技术革新与政府转型共变的时代,前者体现的是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后者体现的是生产关系的变迁。按照马克思主义“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唯物史观,技术革新必将导致政府服务治理模式的转变。而在我国的实践逻辑即是移动互联网技术、传媒技术和智能技术的进步催生了以“指尖政府”为代表的移动政务模式。移动政务跟上了信息时代发展的步伐,满足了公众对服务型政府的期待,迎合了国家政策的设计,这使得其在短时间内成为政府创新的趋势和潮流。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是目前

我国移动政务模式最主要的两个代表,两者的发展水平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我国移动政务的发展水平。

刷刷屏幕就可获得公共服务,动动手指随即实现共治。虽然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独特的移动在线服务以及“微治理”路径在化解特大城市的治理困境层面展现了相当大的优势,但是受制于技术、法律等因素的束缚,我国的移动政务还处于中等发展水平。因此,机遇与挑战是并存的,移动政务体系的完善需要硬件和软件协调发展,这其实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技术、法律、理念、制度、能力以及具体的实践过程。当前,我国需要走出一条适合时代发展、顺应社会需要的移动政务模式。在改革的浪潮中,既要更新政府服务和治理技术,也要注重政府自身的改革;在大数据背景下,互联网要做加法,而政府要做减法;在政治发展上,既要注重提高政府执政水平,也要激发公民个体以及全社会的服务意识与治理责任。这样移动政务的发展才能真正实现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有机统一以及国家治理能力的整体提升。

注释:

①参见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5年7月发布的《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②参见Roadmap for a Digital Government.http://www.whitehouse.gov/blog/2012/05/23/roadmapdigitalgovernment,2015年8月10日。

③参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10/16/c_125544547.htm,2015年7月4日。

④参见《“双微时代”来临,国家大力推动政务公众账号》,http://www.eeyy.com/chanye/20140918/53045.html,2015年7月4日。

⑤微风指数主要由用户的关注率(指活跃用户关注的比例。如某微博关注率是30%,代表100位活跃用户有30人关注该微博)、PR值(peoplerank值,是粉丝质量指数,PR>1代表粉丝质量高于平均水平)、互动的质量以及活跃度构成。微风指数可以直观反映移动政务的影响力。

⑥参见《互联网+政府》,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506/08/c_1115548564.htm,2015年7月4日。

参考文献:

[1]王Z璇,杨道玲.国际电子政务发展趋势及经验借鉴[J].电子政务,2015,(4).

[2]张志安,曹艳辉.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传承与协同[J].新闻与写作,2012,(12).

[3]Kushchu, L. Borucki.A Mobility Response Model for Government[J].Proceeding of European Conference on EGovernment,2004.

[4]黄慧,王欢.论移动政务的应用和发展[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6).

[5]丁慧.移动政务在政府公共服务上的应用研究[D].南京:南京邮电大学学位论文,2012.

[6]刘淑华,詹华,袁千里,武明戈.移动政务与中国城市治理[J].电子政务,2011,(6).

[7][美]马克・波斯特.互联网怎么了?[M].易容.郑州:河南大学出版社,2010.

[8]陈立松.政府网站,你“移动”了吗?[J].信息化建设,2013,(6).

[9] Lips M. EGovernment is Dead: Long Live Public Administration 2.0[J].Information Polity,2012,17(34).

[10][英]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M].王明毅,冯兴元,等.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11]Christopher Pollit.Joinedup Government: a Survey Political[J].Studies Review,2003,(1).

[12]王海豹.移动电子政务发展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J].电子政务,2011,(11).

[13]刘纬纬.移动电子政务与信息安全问题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15,(1).

[14]刘晓纯.基于3G技术移动电子政务的法律问题研究[J].科技与法律,2011,(4).

[15]宋刚,李明升.移动政务推动公共管理与服务创新[J].办公自动化,2006,(17).

[16]郭零兵,邓德胜.我国移动电子政务发展现状分析[J].生产力研究,2007,(8).

[17]徐绍史.提高政务信息化应用能力,促进政府管理创新[J].信息化建设,2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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