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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清代学政案——以“俞鸿图案”等为典型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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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清代学政案——以“俞鸿图案”等为典型的考察
时间:2023-08-06 13:30:36     小编:段炼

关于清代的学政,在制度方面,学界探讨得比较充分,成果也较为显著。但是,关于清代众多学政案的研究,直至目前看来,还显得很不充分。

清代的学政,是提督学政的简称,始设于顺治(1644-1661)初,直至光绪三十一年(1905)废除科举时,才随之裁撤,可以说与清王朝的历史命运相始终。学政隶属礼部,地位与督、抚平行,是清代在各省设置的负责举办学校和科举事务的最高职官。清代学政,省各一人,为钦差之官,其职责,据《清史稿》卷一百十六《职官三》之学政条载,主要是:掌学校政令,岁、科两试。巡历所至,察师儒优劣、生员勤惰;升其贤者能者,斥其不帅教者。凡有兴革,会督、抚行之。由于学政一职不同寻常的重要性,故清代历朝统治者都十分重视,尤其是雍正帝,曾在五年(1727)专门颁发上谕强调:学政一官,所以化导士习、养育人才,职任关系甚重。十三年(1735),又明文规定并进一步强调:各省学政有训导士子、校阅文艺之责,关系甚重,非才守兼优、素有学问者不克胜任。

虽然统治者重视,并不遗余力地进行建设、规范及维护,但由于种种原因,清代的学政制度还是弊端丛生,各种违纪案件亦屡见不鲜。清代的学政案,典型者有:

一、俞鸿图案

俞鸿图(?-1734),字麟一,浙江海盐人。康熙五十一年(1712)进士,时为二甲赐进士出身五十名中的第十八名。雍正十年(1732),选庶吉士,散馆授编修,升侍读,出任河南学政。

关于俞鸿图案,《清史稿》卷九《世宗本纪》亦云:戊戌,河南学政俞鸿图以婪赃处斩,其父侍郎俞兆晟褫职。《清史稿》卷二百九十四《列传八十一王士俊》又云:(雍正)十年,擢士俊河东总督,兼河南巡抚。十一年,疏劾学政俞鸿图纳贿行私,命侍郎陈树萱按鞠,得实,鸿图坐斩。

二、喀尔钦案

喀尔钦(?-1741),籍贯不详。雍正元年(1723)进士,时为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一百八十名中的第一百零三名。喀尔钦任山西学政的具体时间,还不清楚。后来,在乾隆六年(1741),因贿卖生员败检淫泆等罪名而被处斩。

(乾隆六年)三月初七日壬申(4月22日),山西学政喀尔钦因贿卖文武生员,并买有夫之妇为妾,被革职。乾隆帝命礼部侍郎杨嗣璟前往,会同山西巡抚喀尔吉善严审定拟具奏。本年七月,喀尔钦被解赴刑部即行正法。

三、朱荃案

朱荃(?-1750),字香南,浙江桐乡人。由监生应乾隆二年(1737)丁巳鸿学博词补试,取列二等第一名,改翰林院庶吉士,授检讨。朱荃何时出任四川学政亦不详,后来在乾隆十五年(1750),因勒索告病告顶生员银两,贿卖生员,卖书渔利等罪名而被褫职、处死。

四、梅立本案

梅立本(1722-1769),字秋埃,安徽宣城人。乾隆十七年(1752),顺天府乡试中举,任内阁中书。乾隆二十二年(1757),中丁丑科一甲第二名进士,累官广西学政。

乾隆三十四年(1769)四月,主持郁林科试,由陆川知县承办接待,梅立本作威作福,滥索银两,鞭打差使王升、陈忠等人。最后县令不堪其辱,在轿内自刎死。事发后,梅立本被以鄙琐不堪,任意滥取,擅作威福,逼死县令而被处死。可见,梅立本案的恶劣之处,乃在于当事人作威作福以致酿成命案,但主要罪名,核心的仍然是滥索银两的经济问题。对此,《清史稿》卷三百三十九《列传一百二十六钱度传》亦曾有反映,其云:学政梅立本按试郁林,索供应,民聚閧。可知,人命官司固然干系重大,但梅立本利用职务之便,任意滥取,压榨老百姓,以致激起民变,这恐怕才是乾隆痛下杀手的根本原因。

五、徐松案

徐松(1781-1848),字星伯,号孟品,顺天大兴(今北京市大兴区)人。嘉庆十年(1805),二十五岁时应乙丑科,中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后授编修,入直南书房。嘉庆十四年(1809),二十九岁时,受董诰举荐,派入全唐文馆,任总提调兼总纂官,奉诏纂辑《全唐文》。嘉庆十五年(1810),三十岁任湖南学政,但由于年轻气盛、品行不端及官场的复杂,嘉庆十六年(1811),三十一岁为御史赵慎畛(1761-1825)所纠,于嘉庆十七年(1812)底被遣戍伊犁。这就是徐松案,亦称星伯学案。

关于徐松案,在上世纪三十年代,陈垣先生在《记徐松遣戍事》一文中,曾利用军机处档案进行过细致考辩,发现赵慎畛所纠徐松罪状,分为九款:一是乘轿进櫺星门,二是重价发卖诗文,三是优等生员缴钱,四是加增红案陋规,五是滥取佾生索费,六是家丁陵辱士子,七是卖给熟食索钱,八是强取弓箭发费,九是出题割裂经文。对于这九款罪状,徐松曾做过亲供,除了第一条乘轿进櫺星门、第六条陵辱士子两款外,其余概加认罪。第一款,那是大不敬之罪;第二款,是重大民族问题。徐松还是很聪明的,非常熟悉朝廷法制,极力将这两款重罪洗脱了。

清代统治者这种对学政案的处罚由严到宽、由强到弱的态势转变,实际上反映了清代科举制度的日趋腐朽,对教育界的控制日益显得力不从心。清代自康乾盛世后,国势渐趋衰微,各种社会弊端开始浮显,而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官场贪污之风,更是随之蔓延开来。这种情况,学政界亦不能幸免,学政制度的弊端也日益暴露,难以维系,最终,随着科举制度的废除而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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