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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为马克思辩——犯罪到底生产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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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为马克思辩——犯罪到底生产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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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题】学术争鸣

【 正 文】

一、引言

二、正本清源 毛信庄指出,通观马克思对这个问题的全部论述,完全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罪犯 生产说”(“犯罪功能说”)不是马克思的思想观点,而是持“对资产阶级有用的一切职 业都具有生产性”的观点者和其辩护论者的见解。具体地说,主要是十九世纪初资产阶 级庸俗经济学家和政治活动家施托尔希、加尼耳、西尼耳、罗西、特拉西伯爵等人的观 点。

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家和政治活动家施托尔希、加尼耳、西尼耳、罗西、特拉西伯爵 等人的这一观点是针对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着名代表亚当·斯密(以下称斯密)关 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理论而发的。

斯密把劳动区别为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这成为他全部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基础 。他把生产劳动看成是直接同资本交换的劳动,是物化在商品中的劳动。马克思在评价 斯密的这个理论时说:“斯密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见解在本质上是正确的,从 资产阶级经济学的观点来看是正确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2 29页。)经济学家中的二流人物如施托尔希等人反对斯密的理论,把生产劳动理论进行 令人难以容忍的庸俗化,从而挑起了一场论战。施托尔希在他的《政治经济学教程》中 ,把人的文明要素如体力、智力和道德力看成“内在财富”,认为在没有这些内在财富 之前决不会生产财富。因此他说:“内在财富的生产,……是促进国民财富增加的有力 手段。”意思是说,精神生产者是物质财富的直接生产者。一切职业都具有生产性。所 以他说,医生生产健康,诗人、画家等等生产趣味、道德家等等生产道德,传教士生产 宗教。君主的劳动生产安全,等等。同样也可以说,疾病生产医生,愚昧生产教授和作 家,乏味生产诗人和画家,不道德生产道德家,迷信生产传教士,普遍不安全生产君主 ,等等。法国庸俗经济学家加尼耳则把一切得到报酬的劳动都纳入生产劳动的范畴。他 认为,只要劳动能引起用以支付它的那些产品的生产,即能得到相应的报酬,那么“任 何劳动都必然是生产的。”(注:转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第209 页。)英国庸俗经济学家西尼耳更是露骨地宣称对资产阶级有用的一切职能都是生产的 ,他说:“有些国家,没有士兵的守卫便根本不可能耕种土地”。(注:转引自《马克 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第300页。)意大利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家罗西在他的 《政治经济学教程》中说得很明白:“在街上巡逻的宪兵、坐在法庭上的法官、关押犯 人的狱吏、守卫国境防卫敌人侵犯的军队,所有这些人都促进生产。”他把“按照一定 的方式,使用一种力量,生产一种满足人的需要的结果”都算作是“生产的”。马克思 在批判罗西的这个论调时进行了辛辣的讽刺:照你那么说的话,那么“假誓约对那个靠 假誓约获得现金的人来说是生产的。伪造文件对那个靠伪造文件赚钱的人来说是生产的 。杀人对那个因杀人而得到报酬的人来说是生产的。诬陷者、告密者、食客、寄生者、 献媚者,只要他们的这种‘服务’不是无酬的。他们的这些勾当对他们来说就都是生产 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第306页。)马克思说:“这里我 们又看到了那种胡说八道,好象每种服务都生产某种东西:妓女生产淫欲,杀人犯生产 杀人行为等等。”(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第311页。)

显然,马克思肯定了斯密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的合理性及其理论意义。 批判了其他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对这个问题的庸俗化。在批判的同时,马克思对生产 劳动和非生产劳动下了一个科学的定义“如果从较狭窄的意义上来理解生产劳动者和非 生产劳动者,那末生产劳动就是一切加入商品生产的劳动(这里所说的生产,包括商品 从首要生产者到消费者所必须经过的一切行为),不管这个劳动是体力劳动还是非体力 劳动(科学方面的劳动),而非生产劳动就是不加入商品生产的劳动,是不以生产商品为 目的的劳动。这种区分决不可忽视,而这样一种情况,即其他一切种类的活动都对物质 生产发生影响,物质生产也对其他一切种类的活动发生影响,——也丝毫不能改变这种 区分的必要性。”(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册),第476—477页。)马克 思认为,所有的辩护论者(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家)所提出的反驳,要么纯属胡说八道, 把自然意义上的产品同经济意义上的产品混为一谈;要么就是现代经济学家向资本者大 献殷勤。根据前者,那么小偷也是生产者了,因为他间接地生产出刑事法典;而后者正 是辩护论者的实质所在。

毛信庄总结说,从理论上弄清了关于生产劳动这场论战中反对斯密的那一派为自己辩 护的观点,说明了“罪犯生产说”(“犯罪功能说”)恰恰是庸俗经济学家的胡说。从中 ,我们已经可以准确地把握马克思在这个问题上的原则立场了。

有了上面的论述,足以说明马克思在犯罪作用上的观点并非象一些人从表面上看到的 那样。但是毛信庄同志没有点明这场论战的根本背景及其根本意义,仍使人难以深刻理 解。为此,笔者再简要介绍一下这场论战的最初起因及其根本意义,再次证明“犯罪功 能说”不是马克思的观点。

首先应当说明的是,《剩余价值理论》的内容就是《资本论》的第四卷,而整个《资 本论》是马克思经济学说的核心,其中虽然也体现了马克思在其他方面的思想,但,其 他方面在《资本论》中都是围绕马克思的经济学说而存在的,是为马克思的经济学说服 务的,经济问题也一直是马克思恩格斯研究的重点,因为“在现代历史中至少已经证明 :任何政治斗争都是阶级斗争,而争取解放的政治斗争,尽管它必然地具有政治的形式 ,归根到底都是围绕经济解放进行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47页 。)所以,考察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关于犯罪的思想或其他方面的思想时都不能脱 离马克思经济学说。

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以及资产阶级社会中,统治者总为自己的统治去寻求合理的依 据,为自己的剥削寻找科学的借口。当然,经济问题就成了统治者为自己寻求依据、为 自己寻找借口的最终焦点与根据地。于是,“正统”的经济学家门也纷纷为自己主人的 统治与剥削提供各种各样的理论依据。

在古希腊,奴隶主阶级思想家色诺芬、亚里士多德都对经济问题发表了许多论述。色 诺芬最先使用经济一词。他的《经济论》是西方历史上第一部经济着作,这部大约公元 前401年写成的着作,主要讨论奴隶主的经济任务以及怎样经营奴隶主的家政问题。西 方古代经济思想集大成者亚里士多德的经济思想,主要发表在《政治论》和《伦理学》 这两部着作里。他视主奴关系为首要关系,他研究了奴隶制生产关系和奴隶制社会生产 力,从维护奴隶制自然经济出发,论述了财富的性质。这个时代的思想家所关心的一个 主要经济问题就是如何组织和管理奴隶,以便剥削到更多的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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