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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程招投标问题研究探讨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29 01:03:36
对工程招投标问题研究探讨
时间:2023-01-29 01:03:36     小编: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深入发展,工程招投标已经普遍展开。建筑工程项目一般都是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确定施工单位以及工程项目的具体的施工细节问题,而科学、规范、合理的招投标,对降低工程的成本,提升工程的质量,以及最大限度的实现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着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探讨

引言:我国投招标工作现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整个市场制度得到了规范和完善,成功推动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以形成了市场经济体制,使得整个经济发展更加适合社会的发展。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意义

建筑工程招投标是指以建筑产品作为商品进行交换的一种交易形式,它由唯一的买主设定标的,招请若干个卖主通过秘密报价进行竞争,买主从中选择优胜者并与之达成交易协议,随后按照协议实现招标。

建筑工程招标:是指建筑单位(业主)就拟建的工程发布通告,用法定方式吸引建筑项目的承包单位参加竞争,进而通过法定程序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筑任务的一种法律行为。

建筑工程投标:是指经过特定审查而获得投标资格的建筑项目承包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单位填报投标书,争取中标的法律行为。

建筑工程招投标程序,一般来说,招标投标需经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与定标等程序。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特点

1、程序规范性

招投标程序是由固定的招标机构组织实施,招标机构拟定招标投标程序和条件,在招标投标双方之间具有法律效力,一般不能随意改变,当事人双方必须严格按既定程序和条件进行招投标活动。

2、多方位开放性

招标人一般要在指定或选定的报刊或其他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邀请所有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提供给承包商的招标文件必须对拟招标的工程作出详细的说明,使承包商有共同的依据来编写投标文件;招标人事先要向承包商明确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以及选定中标者的标准。

3、公平竞争性

招投标全过程自始至终应该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出后,任何有能力或资格的投标人都可以参加投标。招标人不得有任何歧视投标人的行为。同时,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必须公正、客观,其在组织评标时也必须公平、客观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严格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单独谈判,防止不正当的交易行为。中标人的确定由评委会负责,能很大程度上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一般要求的交易往往在进行多次谈判之后才能成交。交易主动权掌握在招标人手中,投标人只能应邀进行一次性报价,并以合理的价格定标。

三、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1、相关行政部门监管不到位

在招投标过程中,把建筑领域以立法形式引入竞争机制,规范了一系列工程的招投标的范围、方式、程序,全社会对招投标工作的认识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从当下的实际情况来看,从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来说,对招投标进行监察、仲裁以及规章制度尚不明确,而且其自身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很多工作难以展开,致使监督力度不到位,监督工作严重滞后。

2、施工单位弄虚作假

很多业主十分重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被视为评标的主要依据。所以就有一些施工企业抓住这一特点,为了拿到项目,低价抢标,而投标单位能不能在这个价格水平内完成工程,业主又没有实事求是地去考察,导致了盲目或有意降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中标。这些中标的投标单位之中,如果碰见的是讲信誉的施工企业,他们会通过加强管理、提高工效、节省管理费用等来弥补工程承包资金的不足,然而,对于有些承包商则通过偷工减料的不正当手段达到有利可图的目的。这样完成的工程质量就不过关,甚至出现豆腐渣工程,后果不堪设想。

3、以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招投标

将一个工程分解为多个标段,使各标段的造价低于招标限额,将招标项目化整为零,使之达不到法定的招标工程规模标准。还有将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仅在较小的范围内或者在本系统内发布招标公告。另一种是想方设法将造价降低至招标限额以下,等确定施工队伍后,再进行项目调整,最后据实结算,然而招投标监管部门在审核建设单位的拦标价时只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备案,缺少严格的审核把关。使得依法强制招投标难以落实。这些行为都严重扰乱了招投标的秩序,是应该受到约束的行为。

4、转包现象严重

转包就是中标人将由其承包的项目转让给其他人,使他人成为中标项目实际承包人的行为。转包主要有三种形式:中标企业擅自转包、中标企业的项目经理私下转包和不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转包或分包手续。承揽工程项目的企业为了减少成本,承揽到项目后,就直接转包或分包给各专业施工队或小型企业,自己派出管理人员。小型企业为维持企业正常运转,在无法进入一级市场的情况下,只有参与分包。无论哪一种转包情况,都是擅自变更合同主体的行为,有可能直接导致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达不到施工要求,甚至有些没有足够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市场,后果严重,因此转包具有很大的危害性,直接违背并损害招标人的利益.

四、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措施

1、加强招投标规则

要想将招投标规则加强,那么首先就必须依法行政,开展规范的监督和管理。相关监管部门以及行政部门应当严厉的处罚招投标竞争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其次,应当将公正、公平、公开的招投标建筑市场建立起来,致力于竞争有序、统一开放大市场的创设,严格禁止滋生腐败现象,最大限度的确保市场的公正、公平和公开;再次,应当规范中介代理机构。要大力的复发规范化、独立性的招投标代理机构,根据市场经济原则来对这些代理机构予以规范,构建起公正公开、竞争有序的招投标代理市场,而监管部门则需要强化监管招投标代理机构,严格确保招投标代理市场的有序运转。

2、提高招投标信息的透明度

就企业的招投标管理方面而言,建筑工程招投标信息透明度有着相对较高的等级指数,这便表明该企业有着较高的信用信息公开程度,而投资者在对该地区投资时便会面临较低的不确定风险,进而有助于较高信用信息透明度企业的发展,有助于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吸纳能力的加大,从而将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对企业“失信”的恐惧消除。所以,在招投标过程当中,应当将信息的透明度提升,应当通过信息化的商务管理程序,完善招投标信息网,以此提高信息透明度,提高评标、投标和招标的效率,节省交易成本和签约成本。在建设信息透明制度的过程中,应当注意设计公开招投标制度的初中,将市场公开竞争机制引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工期,实现整个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化。

3、规范招标模式

其一,最低价招标。在建筑工程招投标具体工作中,最低价招标模式应当较多在小成本建筑工程中应用;其二,综合招标。该模式是组织专家综合化的分析建筑团队、建筑价格和建筑设计,将综合预审方案提出,最终将中标单位确定。因此,综合评分法比较适合应用在技术难度大、投资较大以及要求招标企业技术力量、业绩和资质等条件严格的建筑工程项目,比如复杂市政道路、大桥以及大型房屋建设项目等;其三,次低价中标。该模式为新型的一种招投标模式,通常是对最低价位加以考虑的同时,将相对化的招标质量控制予以进行,中标单位有着相对较为合理的利润空间,这样便能够充分的确保施工合同的切实履行。

五、结束语

总之,我国正处于大发展大建设时期,建筑工程通常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方以及其他实施实施细节,科学规范的招投标能够在最大程度上降低工程成本、提升建筑质量,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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