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三关” 坚持“八个必谈” 文章作者:yj_lyx 文章加入时间:2005年9月22日16:22 严把“三关” 坚持“八个必谈” 确保领导干部清正廉洁 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杜绝“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防止干部“带病提拨”、“带病上岗”,×县前移监督关口,做好事前防范,力争把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严把“三关” 一是廉政鉴定关。
纪检部门对拟提拨干部通过认真调查,严格审查后作出廉政鉴定。廉政鉴定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有不廉洁问题存在,即取消任职资格。
二是任前公示关。对拟任职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和拟任职情况进行7-15天的社会或内部公示,拟提拨对象有举报且经查实有影响任职的违纪违法等行
为的,一律不予提拨使用。 三是廉政宣誓和廉政承诺关。
每位调整提拨对象,纪委都要认真组织廉政谈话,对新提拨干部坚持实行廉政宣誓制度,并由本人签名承诺。 坚持“八个必谈” 一是对所分管和挂钩联系的部门必谈。
县级五套班子领导、组织部门领导对分管及挂钩联系部门和乡镇科级干部每年必须进行一次谈话,了解干部思想动态,消除干部思想疑虑,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 二是干部职务变动必谈。
由县委、组织部及纪委领导对职务变动对象进行谈话,对新提拨干部进行如何洁身自爱、勤政廉政和如何处理好利益关系、人际关系等问题进行谈话,要求他们“清清白白做官,踏踏实实做事”;对退下来的同志,讲明道理,疏通思想。 三是重大事项处理之前必谈。
县级联系领导深入工作任务较重的乡镇和单位,与科级领导班子独立或集体谈话,帮助县直单位和乡镇在处理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之前,理清发展思路,以明确工作方法。 四是对工作不力者必谈。
县委及其组织部门领导对于贯彻上级组织决议、决定不够坚决,工作主动性不够的班子和个人,针对不同情况进行谈话。 五是团结有问题的班子必谈。
县委及其组织部门对认识不到位,思想不够统一,不注重增强团结,不讲究团结方法,不很好维护团结局面的班子和个人,有针对性的进行个别及整体谈话,达到化解分歧,团结一致。 六是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的必谈。
县委及其组织部门对民主意识不强的班子和个人,采取与主要领导个别谈及班子集体谈话方式解决相应问题,形成各方协调,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局面。 七是犯有小毛病,群众有反映的必谈。
针对干部存在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分别由分管领导或组织部门找干部本人谈话。属一般性问题,给予批评教育;达到诫勉条件的,按制度规定进行诫勉处理。
八是干部和家属有困难必谈。针对干部和家属存在各种不同畏难情绪,由分管领导或组织部门找干部本人及家属谈话,对存在疑虑和情绪的,加以说服教育,对需要解决实际困难的,适时给予组织关心和帮助。
文章出处: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