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区建设始于XX年,于XX年正式启动。县辖3镇8个社区,其中县城所在地**镇4个社区(文化东路社区、文化西路社区、**路社区、**路社区),建制镇可可托海镇3个社区(文化东路社区、文化西路社区、团结路社区),恰库尔图镇1个社区(迎宾路社区)。社区居民26620人,党组织8个,其中党总支4个,党支部4个,党员398人。
驻区单位188个。社区干部103人,其中国家干部48人,聘用人员55人,平均每个社区工作者达到10人以上。社区现拥有自主产权办公活动场所8个,建筑面积均在400平方米以上。
近年来,随着**县工矿业的崛起,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大量“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城市间流动人口加剧,社区居民成分多样化,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提高,使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越发突出。社区党组织是党在城镇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党的建设,不断加大对社区建设的工作力度,社区党建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城镇社区大党建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一是城镇社区党建工作合力不断增强。在县委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县级成立了社区大党建指导委员会,负责对全县社区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具体协调、组织、监督、落实指导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在各镇建立社区党建协调委员会,加强对社区工作的协调。实行成员单位“委员制”,由辖区内各成员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委员,负责研究、部署、协调本镇社区党建工作,通报情况、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协商议事等。建立了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行了县领导联系社区工作制度,为每个社区确定了3名县领导,每季度参加一次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指导、督促、协调、解决社区在党的建设和自身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社区党组织与驻居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结对共建”,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居委会为民主自治议事层,社区工作者为管理操作层,社区内党员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党建工作合力共建的局面。
二是社区党的建设工作基础不断夯实。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原恰库尔图镇文化路社区、迎宾路社区,原**镇富兴路社区、文化东路社区、文化西路社区进行整合,整合后,社区总数由原来的10个减少为8个。在XX年高标准完成3个社区阵地建设的基础上,XX年投入270万元为5个社区新建建筑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活动场所,使全县8个社区办公活动场所面积全部达到400平方米以上。投入16万元为8个社区添置了电脑、打印机、照像机、移动硬盘等办公设备,社区办公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将社区办公活动经费纳入到县财政预算,大幅提高社区办公活动经费,县城所在镇社区年办公活动经费达到6万元,建制镇社区年办公活动经费达到5万元。多渠道解决社区“留不住人、人才不足”的问题,从县直事业单位调剂50名事业编制,从乡镇调剂12名行政编制作为社区专项编制,人员采取公开招聘、下派后备干部和新招录公务员下社区锻炼相结合的办法,从县直部门单位选调12名机关干部到社区工作2年;同时,结合“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的开展,向3镇选派了4名国家机关干部到社区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使每个社区国家干部平均达到5-7人。
三是社区党建活动载体不断丰富。全面开展以“八进社区”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共驻共建活动,全县188个驻区单位与社区结对,在社区党组织的牵头下,XX年共举办大型文艺活动20余场次,开展各类科普宣传、义诊活动160余次,投入资金10余万元为社区贫困居民修缮危房20余间,送去大米、面粉、衣物等折合资金20余万元。在社区积极开展以“文明社区”、“平安社区”、“爱心社区”等为主题的八大社区创建活动,增强社区服务功能,逐步建立健全了无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社区服务网络体系。各社区通过成立社区服务中心、开办“爱心超市”、开通服务热线、发放“爱心”服务卡、开展党员奉献日、设立“百姓心声站”等形式,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在党员中广泛开展以党员申诺、集体议诺、上级审诺、公开示诺、党员践诺、分层评诺为内容的党员承诺“六诺”制活动,在社区设立了“治安巡逻岗”、“政策宣传岗”、“义务教育岗”、“社会公德岗”、“便民服务岗”、“纠纷调解岗”、“参政议政岗”等14个岗位,党员根据个人特长、兴趣爱好,选择岗位,进行岗位承诺和实事承诺。各社区广泛开展了“选择一岗、贡献一技、奉献一日”、“串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困、办百件事”等活动,形成了治安巡逻有人管、扶贫济困有人问、文娱活动有人搞、卫生督查有人促、民事纠纷有人调、后进对象有人帮的和谐局面,有力地促进了社区党建工作的开展。
但从党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来看,社区党建工作也面临许多新的情况、问题,不同程度影响到社区党建工作的战斗力,需要我们加以重视和改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社区党务干部不足,社区工作者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不强,部分辖区单位共建意识薄弱,共驻共建形式单一,共同参与社区建设的氛围不够浓厚;社区职能不清,服务功能没有得到深层次的拓展,社区党组织领导、指导、协调作用还没有得到全面发挥。
党的xx大提出要“高度重视社区党的建设,以服务居民群众为重点,构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党的xx大强调,要全面推进农村、企业、城市社区和机关、学校、新社会组织等基层组织建设,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加强城镇社区党的建设,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加强和改进城镇社区党建工作,必须坚持以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目标,全面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完善社区服务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构建服务居民群众的第一平台,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防线,为城镇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以城镇社区党建3621党建工作模式为架构,全面提升城镇社区党建工作水平
3621即“三个领导议事机构”(社区大党建委员会、社区党建协调委员会、社区联席会议)、“六项共驻共建活动”(党建联创、思想联做、服务联办、治安联防、环境卫生联抓、文体活动联营)、“两类社区服务体系”(社区便民利民服务体系、社区党员服务体系)、“筑牢一条防线”(社会稳定防线)。
(一)建立和完善三个领导议事机构,构建城镇社区大党建格局
一是建立和完善社区共驻共建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大党建指导委员会、社区党建协调委员会、社区党建联席会的指导、协调作用。原则上,社区大党建指导委员会每年年底召开一次会议,对全年社区共驻共建活动情况进行通报、表彰,研究共驻共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下一年度活动指导意见;社区党建协调委员会由镇党委牵头,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分析社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调解决有关事项,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社区党建联席会由社区党组织牵头组织,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也可根据社区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内容主要是通报驻区单位共驻共建活动开展情况,研究安排近期工作任务。
二是认真落实县领导联系社区工作制度。联系社区县领导要加强对社区共驻共建的指导、监督,每季度对社区工作进行一次督查、指导,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社区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是建立社区共驻共建活动档案。建立和完善共驻共建活动台帐、大事记,详细记录驻区单位及在职党员干部开展共驻共建活动情况、群众对共驻共建活动的意见和建议等,及时对共驻共建活动中的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以简报的形式向有关单位和领导反馈。县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三会”运行情况的监督指导,对无故不参加共驻共建会议的单位及个人,将按照《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年度被通报批评2次以上的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
(二)开展六项共驻共建活动,丰富社区共驻共建活动内容
一是实行党建工作联创。驻区单位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从物质条件上、政治思想上、工作制度上、工作水平上、工作方法上帮助、指导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经济上有条件的,要支持社区搞好硬件建设,改善社区办公条件和环境;人才上有优势的,要帮助社区开展党员教育和居民文体活动,开辟社区教育基地;活动场所便利的,要向社区开放。每年各单位至少要为社区办1件实事。建立党员共管机制,全面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活动,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组织党员到社区报到,积极主动参与社区事务和志愿者活动,在职党员每年为社区办1-2件实事、好事。对不主动到社区报到、不服从社区党组织安排工作任务的党员,驻区党组织要严肃批评教育,拒不履行党的决议和服从组织分排的,要按照《党章》第一章第九条“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是实行思想工作联做。辖区单位、社区党组织要共同担负起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职责,组织开展好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文明小区、“万人学礼仪”、“十佳公民道德模范”评比等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共同营造健康向上、文明进步、团结协作的社区教育氛围,共同培植健康、文明、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和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舆论力量、价值观念、道德规范。
三是实行社区服务联办。由社区党组织牵头,辖区单位党组织配合,共同开展帮困助学、扶贫救弱、便民服务等活动,向弱势群体和困难职工献爱心,使“五保”对象、残疾人、贫困户和下岗职工的生活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助。驻区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党员的能力、特长及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党员自愿和组织指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与困难人员“一对一”帮扶,每名在职党员至少要联系帮扶一户困难居民;驻区单位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每年深入社区和居民家中开展义诊、修理、咨询等服务不少于2次。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捐款捐物,办好“爱心超市”,积极帮助困难群众,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四是实行社区治安联防。在重大节日期间,以在职党员为主组成联防队伍参与社区治安联防。共同开展“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平安学校”等系列创建活动,健全楼院看护、群防群治等责任制,划分党员责任区,消除不安定因素,共创安全社区。
五是实行环境卫生联抓。以社区环境绿化、净化、美化、硬化为目标,搞好社区内各单位的绿化工作;由社区党组织牵头,辖区党员干部共同参与对卫生死角定期进行清理,做到无乱堆乱倒、乱搭乱建,无卫生“死角”。
六是实行文体活动联营。积极挖掘社区文化资源,兴办社区文化事业,组建独具特色的社区文化队伍;以百日广场文化、小区文化、家庭文化等活动为载体,精心设计,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文体联谊活动和社区文化艺术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社区新风尚。各驻区单位要在场所、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为社区开展各种活动提供方便。
(三)完善社区共驻共建活动考核激励制度
建立城镇、社区党组织对驻区单位监督评议制度。赋予城镇、社区党组织对驻区单位党组织的监督权和评议权,组织、人事、宣传部门,县直党(工)委要将驻区单位共驻共建情况纳入各级党建目标考核,创建文明单位、群众满意“五个好”县直部门、“五个好”党组织考核评价体系,分值应不低于总分值的20%。同时,在发展党员、在职党员评优、干部选拔任用中,都要征询社区党组织的意见。开展社区共驻共建“星光榜”评比活动,由社区党组织根据驻区单位参与共驻共建活动情况,按照五个星级进行评定,对评定为“五星”的驻区单位,由县社区大党建指导委员会进行表彰,并将其事迹在党建网、政府网及县电视台进行公布。
(四)完善社区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社区党组织的服务能力
1、围绕社区居民、弱势群体、辖区单位三类主体,建立社区便民利民服务体系。一是加强社区服务站建设,大力发展家政服务、物业管理、养老托幼、医疗保健、日常维修等社区服务;结合党员为民全程代办服务的实施,不断完善功能,丰富内容。二是大力发展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贫困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建好低保站、社保站等基层民政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三是积极开展面向下岗失业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充分利用辖区单位资源,开展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增强下岗失业居民再就业的能力。探索建立“辖区单位提供岗位+社区经纪人负责组织+待业人员提供劳务”的社区服务和就业再就业模式。四是围绕辖区单位的工作需要和干部职工的生活需要,发挥社区联系群众密切的优势,协助辖区单位做好日常绿化、卫生保洁等工作,免费为辖区单位提供会议、培训、文化娱乐场所,为在职干部职工子女入托、日常生活等提供便利服务。
2、围绕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下岗职工党员、流动党员、困难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健全党员服务体系。一是根据在职党员职业特点、专业特长,设置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党建和社区活动岗位,广泛吸收他们参与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二是根据离退休党员身体状况、特长和社区实际,开展“一人一职”活动,设立政策宣传员、学生政治辅导员等认领岗位,发挥他们的余热。三是在下岗职工党员中开展“学技能、增党性”活动,根据县域矿业用工需求和市场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再就业能力。四是建立流动党员外出登记,支部成员、离退休党员和社区党员志愿者与流动党员结对联系,流动党员活动证三项制度,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帮助他们协调解决实际困难、传达上级有关精神、通报情况、征求意见,记录他们活动内容和效果。五是对年老体弱和生活困难党员的要在政治上、生活上给予关心和爱护,继续深入开展“送学”活动,建立节假日慰问制度。党员互助金要重点向有发展项目的社区困难党员倾斜。
(五)筑牢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不断提高社区党组织的控制力
全面推行社区“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各乡镇党委、社区党组织要按照社区“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的要求,坚持社区干部“一岗双责”、分片包户(工作职责和包片、包户、联系居民责任)、社区干部工作“错时制”,明确社区干部需要掌握的内容。结合辖区实际,合理划分片区,指定专人负责,深入辖区了解情况,每名社区干部联系居民应在500人以内,每月走访片区居民不少于1次,重点人员社区党组织书记要亲自包,定期进行走访。按照居民人数1:500的标准建立社情联络员队伍,完善社区信访、民事调解和社会稳定信息反馈制度,建立健全居民信息、工作台帐,形成维护稳定的预防机制。坚持重心下移,按照“一社区一民警”的要求配齐配强社区警力,设立社区警务室,加强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社区党组织要与警务室、物业管理等社区组织紧密配合,协同管理,真正做到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动态清晰。
二、推动社区党组织实体化进程,全面夯实社区党建工作基础
一是明确社区党组织实体化管理职能。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工作的领导核心,对社区各类组织负有领导、指导、协调的职能。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和各类民间组织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行使职权。与职能部门派驻社区的工作机构如低保站、社保站、计划生育服务站、党员服务分站、警务室等是双重领导关系,对派驻社区工作的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与驻区单位党组织在开展共驻共建活动上是指导、协调关系,积极引导和激励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共同推进社区建设。与辖区内无主管部门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是政治领导关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指导协调社区内新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党的组织,积极开展党的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抓好流动党员服务,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二是保障社区干部编制和经费。要根据社区发展和工作需要,不断增加社区干部编制数量和社区办公活动经费。县城所在镇社区国家行政编制不少于2名,事业编制不少于7名,社会公益性岗位不少于12名(其中:计生宣传员不少于2名、社会保障协管员不少于2名,社会治安信息员不少于8名);建制镇社区国家行政编制不少于1名,事业编制不少于4名,公益性岗位不少于8名,(其中:计生宣传员不少于2名、社会保障协管员不少于2名,社会治安信息员不少于4名)。社区办公活动经费每年应按照县城所在镇不低于6万元,建制镇不少于5万元的标准配备。同时,社区国家干部编制由县委从乡镇、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调剂,或采取连人带编的形式划拨到社区;社区办公活动经费由县财政统一划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挤占社区办公活动经费、社区国家干部编制和人员,社区国家干部编制不因人员调动而减少。
三是加强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建设。按照“一厅一校四室”(全程为民代办大厅、市民学校、党员电教室、阅览室、活动室、警务室)标准合理规划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充分发挥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办公议事、党员活动、便民服务、能力培训、文化活动、治安防控“六个中心”作用。加强社区办公活动场所的管理,保持社区办公活动场所整洁。根据社区办公活动需要,合理配备办公用品。建立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固定资产台帐,加强对社区资产的管理。
四是理顺社区工作职能。一是下放事权。对政府职能部门直接服务居民的各类事项的初审权、城市建设的建议权和监察权、流动人口入住和辖区房屋租赁业务的协管权和管理权,与社区密切相关的其他有关事项的知情权、检查权、监督权,以及部分社会公益性工作,连同相关的经费、人员、工作设施下放移交到社区,理顺职能部门与社区的关系。二是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对临时需要社区协助或完成的工作任务,有关部门应与镇党委、政府协商后,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延伸到社区工作的任务、质量、标准、期限,并按照“事权转移、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把事权、责任与工作经费一同下到社区,由社区完成工作。对没有签订委托合同或合同没有规定的工作任务,镇党委和政府、社区有权拒绝接受和办理。
三、加强社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一是配强社区领导班子。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开展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选拔工作,从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拔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热爱社区工作、热心服务群众的国家干部到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对选拔到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国家干部,由县委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一聘三年,聘用期间享受副科级待遇。
二是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下社区帮助工作制度。将没有基层工作经验的新招录的国家公务员和副科级后备干部分期分批选派到社区工作2-3年,选派到社区工作的国家干部与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干部同等待遇,县财政可适当为每名选派到社区工作的国家干部发放200元/月左右的岗位补贴。
三是加大社区干部培训力度。把社区干部纳入基层公务员培训工程,县财政每年拿出5万元用于社区干部培训。建立社区干部三级培训机制,社区干部每年在县党校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0天;在镇党校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0天;在社区建立经常性的学习制度。重点加大对新招录社区干部的培训力度,注意在内容上不断更新,贴近当前社区工作实际,不断提高社区干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素质。
四是提高社区聘用人员的生活待遇。社区聘用人员的工资、生活补贴应不低于当地城镇职工收入的平均水平,并参加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建立社区工作人员激励机制。开展“最辛苦社区干部”评比活动;对表现突出的选派到社区国家干部和聘用的社区工作者在提拔、录用时优先考虑。
五是深入开展 “五个好”社区党组织和党建示范社区的创建活动。广泛开展以“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为内容的“五个好”社区党组织创建活动。镇党委要针对不同社区类型,对创建活动进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对基础较好的,要在提高服务水平,创新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对基础相对薄弱的,要努力在完善制度、开展活动上下功夫。在开展“五个好”社区党组织创建活动的基础上,评选一批党建工作示范社区。镇党委、社区党组织要不断探索适合本地实际、各具特色的党建工作模式,进一步创新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县社区建设始于XX年,于XX年正式启动。县辖3镇8个社区,其中县城所在地**镇4个社区(文化东路社区、文化西路社区、**路社区、**路社区),建制镇可可托海镇3个社区(文化东路社区、文化西路社区、团结路社区),恰库尔图镇1个社区(迎宾路社区)。社区居民26620人,党组织8个,其中党总支4个,党支部4个,党员398人。驻区单位188个。社区干部103人,其中国家干部48人,聘用人员55人,平均每个社区工作者达到10人以上。社区现拥有自主产权办公活动场所8个,建筑面积均在400平方米以上。
近年来,随着**县工矿业的崛起,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大量“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城市间流动人口加剧,社区居民成分多样化,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提高,使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越发突出。社区党组织是党在城镇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党的建设,不断加大对社区建设的工作力度,社区党建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城镇社区大党建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一是城镇社区党建工作合力不断增强。在县委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县级成立了社区大党建指导委员会,负责对全县社区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具体协调、组织、监督、落实指导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在各镇建立社区党建协调委员会,加强对社区工作的协调。实行成员单位“委员制”,由辖区内各成员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委员,负责研究、部署、协调本镇社区党建工作,通报情况、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协商议事等。建立了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行了县领导联系社区工作制度,为每个社区确定了3名县领导,每季度参加一次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指导、督促、协调、解决社区在党的建设和自身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社区党组织与驻居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结对共建”,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居委会为民主自治议事层,社区工作者为管理操作层,社区内党员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党建工作合力共建的局面。
二是社区党的建设工作基础不断夯实。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原恰库尔图镇文化路社区、迎宾路社区,原**镇富兴路社区、文化东路社区、文化西路社区进行整合,整合后,社区总数由原来的10个减少为8个。在XX年高标准完成3个社区阵地建设的基础上,XX年投入270万元为5个社区新建建筑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活动场所,使全县8个社区办公活动场所面积全部达到400平方米以上。投入16万元为8个社区添置了电脑、打印机、照像机、移动硬盘等办公设备,社区办公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将社区办公活动经费纳入到县财政预算,大幅提高社区办公活动经费,县城所在镇社区年办公活动经费达到6万元,建制镇社区年办公活动经费达到5万元。多渠道解决社区“留不住人、人才不足”的问题,从县直事业单位调剂50名事业编制,从乡镇调剂12名行政编制作为社区专项编制,人员采取公开招聘、下派后备干部和新招录公务员下社区锻炼相结合的办法,从县直部门单位选调12名机关干部到社区工作2年;同时,结合“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的开展,向3镇选派了4名国家机关干部到社区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使每个社区国家干部平均达到5-7人。
三是社区党建活动载体不断丰富。全面开展以“八进社区”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共驻共建活动,全县188个驻区单位与社区结对,在社区党组织的牵头下,XX年共举办大型文艺活动20余场次,开展各类科普宣传、义诊活动160余次,投入资金10余万元为社区贫困居民修缮危房20余间,送去大米、面粉、衣物等折合资金20余万元。在社区积极开展以“文明社区”、“平安社区”、“爱心社区”等为主题的八大社区创建活动,增强社区服务功能,逐步建立健全了无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社区服务网络体系。各社区通过成立社区服务中心、开办“爱心超市”、开通服务热线、发放“爱心”服务卡、开展党员奉献日、设立“百姓心声站”等形式,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在党员中广泛开展以党员申诺、集体议诺、上级审诺、公开示诺、党员践诺、分层评诺为内容的党员承诺“六诺”制活动,在社区设立了“治安巡逻岗”、“政策宣传岗”、“义务教育岗”、“社会公德岗”、“便民服务岗”、“纠纷调解岗”、“参政议政岗”等14个岗位,党员根据个人特长、兴趣爱好,选择岗位,进行岗位承诺和实事承诺。各社区广泛开展了“选择一岗、贡献一技、奉献一日”、“串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困、办百件事”等活动,形成了治安巡逻有人管、扶贫济困有人问、文娱活动有人搞、卫生督查有人促、民事纠纷有人调、后进对象有人帮的和谐局面,有力地促进了社区党建工作的开展。
但从党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来看,社区党建工作也面临许多新的情况、问题,不同程度影响到社区党建工作的战斗力,需要我们加以重视和改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社区党务干部不足,社区工作者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不强,部分辖区单位共建意识薄弱,共驻共建形式单一,共同参与社区建设的氛围不够浓厚;社区职能不清,服务功能没有得到深层次的拓展,社区党组织领导、指导、协调作用还没有得到全面发挥。
党的xx大提出要“高度重视社区党的建设,以服务居民群众为重点,构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党的xx大强调,要全面推进农村、企业、城市社区和机关、学校、新社会组织等基层组织建设,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加强城镇社区党的建设,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加强和改进城镇社区党建工作,必须坚持以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目标,全面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完善社区服务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构建服务居民群众的第一平台,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防线,为城镇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以城镇社区党建3621党建工作模式为架构,全面提升城镇社区党建工作水平
3621即“三个领导议事机构”(社区大党建委员会、社区党建协调委员会、社区联席会议)、“六项共驻共建活动”(党建联创、思想联做、服务联办、治安联防、环境卫生联抓、文体活动联营)、“两类社区服务体系”(社区便民利民服务体系、社区党员服务体系)、“筑牢一条防线”(社会稳定防线)。
(一)建立和完善三个领导议事机构,构建城镇社区大党建格局
一是建立和完善社区共驻共建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大党建指导委员会、社区党建协调委员会、社区党建联席会的指导、协调作用。原则上,社区大党建指导委员会每年年底召开一次会议,对全年社区共驻共建活动情况进行通报、表彰,研究共驻共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下一年度活动指导意见;社区党建协调委员会由镇党委牵头,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分析社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调解决有关事项,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社区党建联席会由社区党组织牵头组织,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也可根据社区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内容主要是通报驻区单位共驻共建活动开展情况,研究安排近期工作任务。
二是认真落实县领导联系社区工作制度。联系社区县领导要加强对社区共驻共建的指导、监督,每季度对社区工作进行一次督查、指导,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社区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是建立社区共驻共建活动档案。建立和完善共驻共建活动台帐、大事记,详细记录驻区单位及在职党员干部开展共驻共建活动情况、群众对共驻共建活动的意见和建议等,及时对共驻共建活动中的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以简报的形式向有关单位和领导反馈。县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三会”运行情况的监督指导,对无故不参加共驻共建会议的单位及个人,将按照《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年度被通报批评2次以上的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
(二)开展六项共驻共建活动,丰富社区共驻共建活动内容
一是实行党建工作联创。驻区单位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从物质条件上、政治思想上、工作制度上、工作水平上、工作方法上帮助、指导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经济上有条件的,要支持社区搞好硬件建设,改善社区办公条件和环境;人才上有优势的,要帮助社区开展党员教育和居民文体活动,开辟社区教育基地;活动场所便利的,要向社区开放。每年各单位至少要为社区办1件实事。建立党员共管机制,全面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活动,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组织党员到社区报到,积极主动参与社区事务和志愿者活动,在职党员每年为社区办1-2件实事、好事。对不主动到社区报到、不服从社区党组织安排工作任务的党员,驻区党组织要严肃批评教育,拒不履行党的决议和服从组织分排的,要按照《党章》第一章第九条“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是实行思想工作联做。辖区单位、社区党组织要共同担负起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职责,组织开展好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文明小区、“万人学礼仪”、“十佳公民道德模范”评比等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共同营造健康向上、文明进步、团结协作的社区教育氛围,共同培植健康、文明、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和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舆论力量、价值观念、道德规范。
三是实行社区服务联办。由社区党组织牵头,辖区单位党组织配合,共同开展帮困助学、扶贫救弱、便民服务等活动,向弱势群体和困难职工献爱心,使“五保”对象、残疾人、贫困户和下岗职工的生活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助。驻区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党员的能力、特长及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党员自愿和组织指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与困难人员“一对一”帮扶,每名在职党员至少要联系帮扶一户困难居民;驻区单位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每年深入社区和居民家中开展义诊、修理、咨询等服务不少于2次。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捐款捐物,办好“爱心超市”,积极帮助困难群众,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四是实行社区治安联防。在重大节日期间,以在职党员为主组成联防队伍参与社区治安联防。共同开展“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平安学校”等系列创建活动,健全楼院看护、群防群治等责任制,划分党员责任区,消除不安定因素,共创安全社区。
五是实行环境卫生联抓。以社区环境绿化、净化、美化、硬化为目标,搞好社区内各单位的绿化工作;由社区党组织牵头,辖区党员干部共同参与对卫生死角定期进行清理,做到无乱堆乱倒、乱搭乱建,无卫生“死角”。
六是实行文体活动联营。积极挖掘社区文化资源,兴办社区文化事业,组建独具特色的社区文化队伍;以百日广场文化、小区文化、家庭文化等活动为载体,精心设计,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文体联谊活动和社区文化艺术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社区新风尚。各驻区单位要在场所、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为社区开展各种活动提供方便。
(三)完善社区共驻共建活动考核激励制度
建立城镇、社区党组织对驻区单位监督评议制度。赋予城镇、社区党组织对驻区单位党组织的监督权和评议权,组织、人事、宣传部门,县直党(工)委要将驻区单位共驻共建情况纳入各级党建目标考核,创建文明单位、群众满意“五个好”县直部门、“五个好”党组织考核评价体系,分值应不低于总分值的20%。同时,在发展党员、在职党员评优、干部选拔任用中,都要征询社区党组织的意见。开展社区共驻共建“星光榜”评比活动,由社区党组织根据驻区单位参与共驻共建活动情况,按照五个星级进行评定,对评定为“五星”的驻区单位,由县社区大党建指导委员会进行表彰,并将其事迹在党建网、政府网及县电视台进行公布。
(四)完善社区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社区党组织的服务能力
1、围绕社区居民、弱势群体、辖区单位三类主体,建立社区便民利民服务体系。一是加强社区服务站建设,大力发展家政服务、物业管理、养老托幼、医疗保健、日常维修等社区服务;结合党员为民全程代办服务的实施,不断完善功能,丰富内容。二是大力发展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贫困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建好低保站、社保站等基层民政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三是积极开展面向下岗失业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充分利用辖区单位资源,开展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增强下岗失业居民再就业的能力。探索建立“辖区单位提供岗位+社区经纪人负责组织+待业人员提供劳务”的社区服务和就业再就业模式。四是围绕辖区单位的工作需要和干部职工的生活需要,发挥社区联系群众密切的优势,协助辖区单位做好日常绿化、卫生保洁等工作,免费为辖区单位提供会议、培训、文化娱乐场所,为在职干部职工子女入托、日常生活等提供便利服务。
2、围绕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下岗职工党员、流动党员、困难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健全党员服务体系。一是根据在职党员职业特点、专业特长,设置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党建和社区活动岗位,广泛吸收他们参与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二是根据离退休党员身体状况、特长和社区实际,开展“一人一职”活动,设立政策宣传员、学生政治辅导员等认领岗位,发挥他们的余热。三是在下岗职工党员中开展“学技能、增党性”活动,根据县域矿业用工需求和市场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再就业能力。四是建立流动党员外出登记,支部成员、离退休党员和社区党员志愿者与流动党员结对联系,流动党员活动证三项制度,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帮助他们协调解决实际困难、传达上级有关精神、通报情况、征求意见,记录他们活动内容和效果。五是对年老体弱和生活困难党员的要在政治上、生活上给予关心和爱护,继续深入开展“送学”活动,建立节假日慰问制度。党员互助金要重点向有发展项目的社区困难党员倾斜。
(五)筑牢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不断提高社区党组织的控制力
全面推行社区“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各乡镇党委、社区党组织要按照社区“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的要求,坚持社区干部“一岗双责”、分片包户(工作职责和包片、包户、联系居民责任)、社区干部工作“错时制”,明确社区干部需要掌握的内容。结合辖区实际,合理划分片区,指定专人负责,深入辖区了解情况,每名社区干部联系居民应在500人以内,每月走访片区居民不少于1次,重点人员社区党组织书记要亲自包,定期进行走访。按照居民人数1:500的标准建立社情联络员队伍,完善社区信访、民事调解和社会稳定信息反馈制度,建立健全居民信息、工作台帐,形成维护稳定的预防机制。坚持重心下移,按照“一社区一民警”的要求配齐配强社区警力,设立社区警务室,加强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社区党组织要与警务室、物业管理等社区组织紧密配合,协同管理,真正做到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动态清晰。
二、推动社区党组织实体化进程,全面夯实社区党建工作基础
一是明确社区党组织实体化管理职能。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工作的领导核心,对社区各类组织负有领导、指导、协调的职能。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和各类民间组织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行使职权。与职能部门派驻社区的工作机构如低保站、社保站、计划生育服务站、党员服务分站、警务室等是双重领导关系,对派驻社区工作的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与驻区单位党组织在开展共驻共建活动上是指导、协调关系,积极引导和激励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共同推进社区建设。与辖区内无主管部门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是政治领导关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指导协调社区内新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党的组织,积极开展党的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抓好流动党员服务,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二是保障社区干部编制和经费。要根据社区发展和工作需要,不断增加社区干部编制数量和社区办公活动经费。县城所在镇社区国家行政编制不少于2名,事业编制不少于7名,社会公益性岗位不少于12名(其中:计生宣传员不少于2名、社会保障协管员不少于2名,社会治安信息员不少于8名);建制镇社区国家行政编制不少于1名,事业编制不少于4名,公益性岗位不少于8名,(其中:计生宣传员不少于2名、社会保障协管员不少于2名,社会治安信息员不少于4名)。社区办公活动经费每年应按照县城所在镇不低于6万元,建制镇不少于5万元的标准配备。同时,社区国家干部编制由县委从乡镇、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调剂,或采取连人带编的形式划拨到社区;社区办公活动经费由县财政统一划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挤占社区办公活动经费、社区国家干部编制和人员,社区国家干部编制不因人员调动而减少。
三是加强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建设。按照“一厅一校四室”(全程为民代办大厅、市民学校、党员电教室、阅览室、活动室、警务室)标准合理规划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充分发挥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办公议事、党员活动、便民服务、能力培训、文化活动、治安防控“六个中心”作用。加强社区办公活动场所的管理,保持社区办公活动场所整洁。根据社区办公活动需要,合理配备办公用品。建立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固定资产台帐,加强对社区资产的管理。
四是理顺社区工作职能。一是下放事权。对政府职能部门直接服务居民的各类事项的初审权、城市建设的建议权和监察权、流动人口入住和辖区房屋租赁业务的协管权和管理权,与社区密切相关的其他有关事项的知情权、检查权、监督权,以及部分社会公益性工作,连同相关的经费、人员、工作设施下放移交到社区,理顺职能部门与社区的关系。二是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对临时需要社区协助或完成的工作任务,有关部门应与镇党委、政府协商后,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延伸到社区工作的任务、质量、标准、期限,并按照“事权转移、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把事权、责任与工作经费一同下到社区,由社区完成工作。对没有签订委托合同或合同没有规定的工作任务,镇党委和政府、社区有权拒绝接受和办理。
三、加强社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一是配强社区领导班子。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开展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选拔工作,从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拔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热爱社区工作、热心服务群众的国家干部到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对选拔到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国家干部,由县委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一聘三年,聘用期间享受副科级待遇。
二是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下社区帮助工作制度。将没有基层工作经验的新招录的国家公务员和副科级后备干部分期分批选派到社区工作2-3年,选派到社区工作的国家干部与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干部同等待遇,县财政可适当为每名选派到社区工作的国家干部发放200元/月左右的岗位补贴。
三是加大社区干部培训力度。把社区干部纳入基层公务员培训工程,县财政每年拿出5万元用于社区干部培训。建立社区干部三级培训机制,社区干部每年在县党校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0天;在镇党校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0天;在社区建立经常性的学习制度。重点加大对新招录社区干部的培训力度,注意在内容上不断更新,贴近当前社区工作实际,不断提高社区干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素质。
四是提高社区聘用人员的生活待遇。社区聘用人员的工资、生活补贴应不低于当地城镇职工收入的平均水平,并参加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建立社区工作人员激励机制。开展“最辛苦社区干部”评比活动;对表现突出的选派到社区国家干部和聘用的社区工作者在提拔、录用时优先考虑。
五是深入开展 “五个好”社区党组织和党建示范社区的创建活动。广泛开展以“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为内容的“五个好”社区党组织创建活动。镇党委要针对不同社区类型,对创建活动进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对基础较好的,要在提高服务水平,创新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对基础相对薄弱的,要努力在完善制度、开展活动上下功夫。在开展“五个好”社区党组织创建活动的基础上,评选一批党建工作示范社区。镇党委、社区党组织要不断探索适合本地实际、各具特色的党建工作模式,进一步创新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