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区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学校相关制度职责,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与门卫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学校门卫管理及工作人员。
二、责任内容
1、门卫管理及其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政策,严格执行学校制度职责,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本着一切为了师生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原则,积极、认真、扎实地做好本职工作。
2、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态度端正。认真做好来人查询登记与相关人员联系的工作,做好外出学生的询查工作,做好交还班的记录工作。
3、按时开关大门,妥善处理好校门口所发生的事情。上课期间,除上级领导及其车辆,任何人和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4、门卫室内,严禁聚众娱乐,不得随意接纳陌生人;有关制度责任上墙,相关记录摆放明显有序。
三、责任要求
1、明确职责,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
2、凡工作不认真或擅自离岗等而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自负。
校长: 主管副校长: 门卫工作人员: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