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会
主
席
工
作
标
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湖南三九唯康药业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的工作职责、权限、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工会主席工作岗位。
2 任职条件
2.1 具备《三九企业集团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规定的素质条件。
2.2 熟悉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工会工作的原则、制度、方法,熟悉药品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知识。
2.3 掌握工会工作业务知识及工作程序、方法,并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2.4 有一定的药品企业管理水平和经验。
2.5 从事党务、工会或行政管理工作五年以上。
3.1 工作内容与要求
工会主席在公司党委的领导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领导公司工会的全面工作,对公司工会工作负全面责任。
3.1.1负责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以及其它会议,传达贯彻公司党组织、上级工会的决议和指示;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措施,解决问题,布置任务,督促检查各阶
段有关中心工作的实施情况。
3.1.2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负责职代会的筹备、会务工作,督促检查职代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3.1.3代表公司职工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搞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协商工作,维护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和具体利益。
3.1.4负责和组织“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宣传、竞赛活动,组织竞赛的检查以及先进集体、个人的评比、表彰、总结工作。
3.1.5定期向公司党组织或公司领导反映员工思想、生活状况和要求,为员工当家作主,排忧解难。
3.1.6负责员工生活福利事业的监督和实施工作。
3.1.7负责员工技术协会的经营、技术服务工作。
3.1.8负责员工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文体活动,为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为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积极的主导作用。
3.1.9 参加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反映员工意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发挥桥梁作用。
3.1.10负责有关工会工作的信息、报表,并及时上报。
3.1.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 责任和权限
4.1 有权组织职工代表检查职代会提案落实情况和决议执行情况,对行动迟缓的部门提出批评。
4.2 有权对企业干部、员工奖惩提出建议。
4.3 有权制止损害职工利益与民主权利的现象。
4.4 有权根据工会工作的需要使用审批工会经费。
5. 检查与考核
5.1 按本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5.2 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检查与考核。
5.3本岗位由上级党委负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