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实施《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根据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XX-2015)和上级血防会议精神,认真抓好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工作,保护血防区群众身体健康,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结合我区血吸虫病流行特点,确保我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目标顺利实现——2015年达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血吸虫病防治条例》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血防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工作方针,坚持防治血吸虫病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以控制传染源为重点,落实综合治理、科学防治的策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责任,加强健康教育,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加强与农业、水利、林业工程结合,改善自然环境,切实压缩钉螺面积;加强人畜查病治病和粪便管理,切实控制传染源;加强群众性血防工作,切实建立群防群控工作机制;加强区域性防治工作,切实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大防治投入力度,切实减轻血吸虫病危害,有效控制血吸虫病流行。
二、防治目标
1、降低人畜血吸虫病感染率。到2015年底,全区所有疫区村的人畜血吸虫病阳性率降至1%以下,无急性病例发生。力争达到传播控制标准。
2、普及农村自来水和无害化厕所。到2015年底,全区所有疫区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农村沼气式或三格式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90%。
3、提高防治知识普及率,增强防病意识。到2015年底,全区中小学生和家庭主妇血防知识知晓率和正确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
4、加大人畜传染源管理力度。对人畜感染率1%以上的疫区村人畜进行查治病和扩大化疗、建安全牧场,实施以机代牛、封洲禁牧、家畜圈养、扩禽压畜等血防项目工程。到2015年底,全区所有疫区村的家畜圈养普及率力争达到100%。
三、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河市镇、黄金乡、凤凰乡、琴棋乡、营田镇和天问街道办事处6个疫区乡镇,共涉及70个行政村(社区)。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1、人畜血吸虫病查治。
工作任务:计划人群血检查病37828人次、粪检查病3307人次、治疗及化疗43490人次;牛畜查病26424头次,治疗及化疗28668头次。
责任单位:疫区乡镇政府、区血防办、畜牧局。
工作要求:根据国家血吸虫病查治病技术规范,市血防、畜牧部门要同步实施人畜查治病及化疗工作,对查出的病人、病畜建档建卡,健全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要及时调整疫区村类型,加大对人畜查治病及化疗力度,使人畜感染率明显下降。
工作指标:每年以村为单位人畜查病覆盖率达100%;目标人畜查病覆盖率达90%以上,目标人畜化疗覆盖率达95%以上。
2010-2015年人、畜查治病规划进度表
年度 人群查病(人次) 人群化疗 (人次) 家畜查病 (头次) 家畜化疗 (头次)
血检 粪检
合计 37828 3307 43490 26424 28668
2010 6200 550 7000 4404 4778
2011 6741 420 7161 4404 4778
2012 6343 698 7456 4404 4778
2013 6310 523 7387 4404 4778
2014 6127 526 7456 4404 4778
2015 6107 590 7030 4404 4778
2、安全牧场
工作任务: 建安全牧场4个,总面积3150千平方米,安全放牧牛2200头。责任单位:疫区乡镇政府、区血防办、畜牧局。
工作要求:在垸内垸外无螺草洲地带建造安全牧场。每个牧场每年都进行查螺,同时开展螺情、病情监测。每个牧场安排管理人员2-4人,由政府补助工资。4个安全牧场计划于2012年底全部完成。
2010-2015年安全牧场建设规划进度表
年度 地点 长度(米) 宽度(米) 面积 (千平方米) 放牧头数(头)
合计 3150 2200
2011 河市镇荻湖村安全牧场 XX 600 1200 800
2011 河市镇三合村安全牧场 1500 700 1050 700
2012 琴棋乡大湾村安全牧场 1000 500 500 400
2012 营田镇宝塔村安全牧场 1000 400 400 300
3、以机代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认真组织实施“以机代牛”项目,以机耕代替牛耕,逐步取消耕牛。鼓励、引导、扶持血防区肉牛等家畜养殖户弃养,转向家禽养殖,实行标准化、规模化养殖。
工作任务:购置机械1220台(套),淘汰三类村耕牛1520头。
责任单位:疫区乡镇政府、区农机局、畜牧局、区血防办。
工作要求:
(1)摸清底数,建档建卡。由畜牧部门组织专班,认真开展疫区耕牛普查工作,查清数量,并逐一建档建卡,实行动态管理。
(2)淘汰耕牛。由区农机局对以机代牛的数量逐户登记、验收,并按规定专题申报;血防部门会同农机、畜牧、财政部门逐户严格验收合格后,落实经费补贴。
(3)大力推广农机,保证耕作需要。由区农机部门搞好管理,落实目标责任,确保耕牛淘汰不反弹。
2010-2015年以机代牛规划进度表
年度 购置机械(台、套) 淘汰牛(头)
合计 1220 1520
2010 220 260
2011 220 260
2012 200 250
2013 200 250
2014 200 250
2015 200 250
4、有螺地带禁牧。
工作任务:在垸外有螺地带植树造林,禁牧围栏48000米,建监督岗亭30个,竖警示牌90块,聘请洲滩禁牧员60个。
责任单位:疫区乡镇政府、区畜牧局、农林业局、血防办。
工作要求:区委、区管委对实施有螺地带禁牧管理工作负总责;疫区乡镇政府是主要责任人,应切实加强管理和监督;畜牧部门是洲滩禁牧第一责任人。血防部门认真开展钉螺调查,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通报有螺地带,划定禁牧范围,并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设立警示标志。结合兴林抑螺工程,在有螺洲滩全部植树,对有螺洲滩每3公里设置一所监督岗亭,有螺洲滩所涉及行政村每村聘请一名禁牧员,禁牧监督人员工资列入财政预算。
工作指标:全区现有钉螺环境禁牧执行率达100%,阻止乃至杜绝牛等家畜进入有螺地带放牧。
2010-2015年洲滩禁牧规划进度表
年度 禁牧员(个) 禁牧警示牌(块) 监督岗亭(个) 禁牧围栏(米)
合计 60 90 30 48000
2010 10 15 5 8000
2011 10 15 5 8000
2012 10 15 5 8000
2013 10 15 5 8000
2014 10 15 5 8000
2015 10 15 5 8000
5、推行家畜圈养、扩禽压畜。
工作任务:完成家畜圈养1200头、扩禽12万羽、压畜600头。
责任单位:疫区乡镇政府、区畜牧局、血防办。
工作要求:积极引导农民对牛、羊、猪等家畜实行圈养,促进有螺地带禁牧工作的实施。在疫区以家畜为主要传源的流行村中,进一步强化家畜圈养管理。河市镇、凤凰乡等乡镇的垸内流行村家畜实行圈养,在重点流行村推广水产和发展养禽养殖,引导农民规模经营。全面禁止家畜在有螺洲滩敞放。
工作指标:任务完成率100%。
2010-2015年洲滩禁牧、扩禽压畜规划进度表
年度 家畜圈养(头) 扩禽压畜
养禽(万羽) 减少家畜(头)
合计 1200 12 600
2010 200 2 100
2011 200 2 100
2012 200 2 100
2013 200 2 100
2014 200 2 100
2015 200 2 100
6、强化人畜粪便管理。继续推进农村改厕、建沼气池工作,强化无害化厕所的管理和使用,切实改变农村卫生环境,有效控制血吸虫病和其他肠道传染病的传播。
工作任务:全区三、四类村中,建三格式无害化厕所9000户,建沼气6000户。
责任单位:疫区乡镇政府、区爱卫办、能源局、血防办。
工作要求:逐户核实、登记,落实目标任务。爱卫办、血防部门配合,逐村逐户建档建卡,分期分步实施,到2015年完成建设任务。
工作指标:全区三、四类村以村为单位建三格式无害化厕所覆盖率达到100%,质量合格率100%。除改厕户外,其余未改厕户全部实施沼气建设,质量合格率100%。2010-2015年三格式无害化厕所建设规划进度表
年度 改厕(座)
合计 9000
2010 1500
2011 1500
2012 1500
2013 1500
2014 1500
2015 1500
2010-2015年沼气建设规划进度表
年度 建沼气(座)
合计 6000
2010 1000
2011 1000
2012 1000
2013 1000
2014 1000
2015 1000
7、大力开展血防健康教育。
工作任务:每年建血防流动宣传栏6个,制作传播材料15000本,血防知识电视公益广告150,次墙体标语300条,对65000人开展健教活动。
责任单位:疫区乡镇政府、区卫生局、教育局、广电局。
工作要求:以《血吸虫病防治条例》、防治知识、安全用水、使用无害化厕所和沼气池等为主要内容;以“改观念、改设施、改环境、改行为”为主要目标,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血防健康教育宣传,全面普及血防知识,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促进卫生行为的形成。
工作指标:疫区村目标人群健康教育覆盖率达100%,血防知识晓率达90%以上,卫生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
2010-2015年血防健康教育规划进度表
年度 血防流动宣传栏(个) 传播材料(本) 血防知识电视公益广告(次) 墙体标语(条) 健教人数
合计 36 90000 900 1800 390000
2010 6 15000 150 300 65000
2011 6 15000 150 300 65000
2012 6 15000 150 300 65000
2013 6 15000 150 300 65000
2014 6 15000 150 300 65000
2015 6 15000 150 300 65000
8、晚血救治
工作任务:六年共救治晚血病人702人次。
责任单位:疫区乡镇政府、区血防办。
工作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因人制宜,先急后缓,科学救治,跟踪管理。加强治疗中的跟踪管理和治疗后的跟踪服务,准确把握治疗效果和病情特点及治疗规律,不断改善和提高病人的生命质量。
工作指标:晚血病人救治率达到100%。
2010-2015年晚血救治规划进度表
年度 救治晚血人数(例)
合计 702
2010 117
2011 117
2012 117
2013 117
2014 117
2015 117
五、经费预算
1.经费预算:2010-2015年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工作的总经费预算为7210.1270万元。
2.经费来源:总经费7210.1270万元主要来源中央2884.0508万元;省2163.0381万元;区2163.0381万元。
3.经费管理:各级财政和发展改革(计划)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和各的职责,分别安排落实本规划的有关项目和资金。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计划)、财政和有关主管部门定期监督、检查、稽核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对于未按有关要求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缴、没收被挤占、挪用的资金,并对有关责任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六、预期效益评估
(一)血防效益分析。
本方案实施后,可大幅度减轻疫情,压缩流行区范围,极大地保护疫区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由于项目采取的是标本兼治的措施,因此不仅会产生显著的血防效益,而且效果巩固,并对今后血防工作的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实施项目,减轻血吸虫病危害,解除疫区群众受血吸虫病威胁的痛苦,极大地改善疫区群众生产生活和投资环境,有利于保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劳动生产力,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社会安定和协调发展。
(三)经济效益分析。
1.直接效益。
通过重点项目的实施,不仅减少了疫区群众的医疗费用支出,减少了实施药物灭螺的经费,而且实施农业、水利、林业工程本身也可以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
2.间接效益。
首先,可以减少疫区居民因病返贫的机会,能有健康的身体创造财富。其次,可以改善环境加快疫区的经济发展。第三,随着洁净能源的广泛使用和湿地保护、退耕还林建设,将使水源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净化空气和防止污染等生态环境效益得到进一步的实现。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管理和工作机制。
在区血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卫生、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分别负责指导卫生、农业、水利、林业项目的实施。区血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各项目的落实,确保综合治理项目的效果。并负责审核项目地区的选择,协调、督促各相关项目的执行。严格按照项目规划选定的疫区安排项目计划、落实项目经费。区委,区管委与各有关部门也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将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和目标的实现情况纳入各有关部门任期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实行奖惩。对不按规划要求安排项目,或擅自更改项目地点和项目执行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追究主要领导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控制措施
1、严格质控标准,加强督导评估。
各级有关部门要按行业质量管理标准,对本部门负责的项目进行督导、考核、评估。工程类项目要对立项、设计、施工和完工验收等全过程实施监督。工程完成后,由承建单位提交完工报告,根据工程的覆盖范围,由区主管工程的行政部门会同区血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血防、工程专家结合工程质量和防治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和验收。
2、严格质控标准,加强技术指导。
为了保证项目执行质量,区血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单位分别成立由有关部门专家组成的项目技术指导组,负责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检查、评估和验收等工作。
(三)加强经费审查和监督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和财务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滥用项目资金。接受财政、审计等相关主管部门定期监督、检查、稽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