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景区讲解员培训方案篇一
我县各旅行社招收的讲解员
1、旅游业发展概述、导游员礼仪
2、现场导游及导游技巧
3、导游业务知识
4、导游基础知识
5、旅游法规
6、宁乡旅游概况
本着“培训有效、收支平衡”的原则,换证的讲解员每人交30元,新招录的讲解员每人交50元。
培训班学员经过考试合格,由县旅游局负责颁发“讲解员证”。
1、报名时间:20xx年3月1日—3月9日,地点:县旅游局行管科。
2、报名需填写讲解员培训登记表,需交免冠2寸彩照2张。
3、报名可通过所在旅行社集体报名。
景区讲解员培训方案篇二
为满足我县文物景点及旅游市场对景区(点)讲解人员的需求,进一步深入开展旅游服务创品牌工作,培养一支服务意识突出、服务技能精通的导游讲解队伍,推动我县文物旅游从业队伍服务水平和业务素质的整体提高,进一步提升旅游形象,县文物局、县旅游局决定举办20xx年文物景点景区(点)讲解员培训班。具体操作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县各旅行社招收的讲解员
二、培训内容:
1、旅游业发展概述、导游员礼仪
2、现场导游及导游技巧
3、导游业务知识
4、导游基础知识
5、旅游法规
6、宁乡旅游概况
三、费用
本着“培训有效、收支平衡”的原则,换证的讲解员每人交30元,新招录的讲解员每人交50元。
四、发证
培训班学员经过考试合格,由县旅游局负责颁发“讲解员证”。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xx年3月1日—3月9日,地点:县旅游局行管科。
2、报名需填写讲解员培训登记表,需交免冠2寸彩照2张。
3、报名可通过所在旅行社集体报名。
景区讲解员培训方案篇三
讲解员是红色旅游景区第一线的工作人员,每天接待着全国各地的大量游客,他们的气质形象,工作态度,讲解质量,服务水平将直接反映红色旅游景区的管理状况,对景区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因此,为提升讲解员的道德水准和专业技能,纪念馆社教部特拟定了本年度对讲解员培训的计划:
一,培训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
地点:纪念馆会议厅,社教部办公室,展厅
时间:20xx年6月---12月
参加培训的的人员有两批,其中新讲解员有:巍魏,张亚男,宋敏:老讲解员有:田悦慧,王艳清,石永华,安丽,史彩霞,耿佳,姚彩飞,任慧军,胡飞,李婧,武瑞,吴燕,韩文娟共16位,现接受培训的讲解员有14位。
二,培训的内容,方法
本次培训着重提高讲解员讲解技巧和史实知识两方面的内容.其中讲解技巧包括普通话矫正,语言发声及讲解态势等,关于这方面,社教部会印发标准普通话口诀,绕口令,朗诵及讲解技巧的材料内容,史实知识方面的学习社教部会印发一部分经典抗战故事讲解词和抗战民歌等,这是新老讲解员共同学习的材料.针对新老讲解员工作时间的长短以及对史实了解的程度,社教部计划将新讲解员和老讲解员分开培训.
新讲解员:要求其背诵讲解词,一个月背诵三个展厅,在每个星期内负责人负责指导,每月底邀请馆领导考核一次.
老讲解员:依照馆里发放的关于抗日战争史的部分材料,要求老讲解员自己组织材料,从序厅开始,一个月两个展厅,月底邀请馆领导考核一次。
考核的内容:依照这次培训发放的资料,要求讲解员当场抽签,抽取考试的次序和考试的内容.考试的内容有:一首抗战民歌,一段普通话测试稿,一篇经典抗战故事文稿,展厅的现场讲解等。
考核的方法:这次培训要考核普通话,形象着装,态势,语言组织能力以及对史实的了解程度等,领导要给予打分,评比,希望年底跟奖金挂钩。
景区讲解员培训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做好导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导游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为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夯实基础,打造海安旅游形象新名片,县旅游局决定对全县导游员、讲解员开展系统培训,具体方案如下:
一、培训目的
规范我县导游讲解员队伍管理,提高整个队伍综合素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逐步建设一支爱岗敬业、业务精湛、品德高尚的高素质职业导游队伍。
二、培训对象
全县旅行社持有导游证的专、兼职导游员、工作人员及景区(点)讲解员、工作人员以及持有导游证的部分社会人员。
三、培训内容
学习国家、省、市旅游政策法规;了解海安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民俗风情、民间故事等基本情况;熟悉、掌握海安旅游线路、各景区景点、本地特产、旅游商品;导游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带团队基本技能、技巧;礼节礼仪等基本条件。
四、报名事项
(一)提交材料
学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按要求填写《20xx年导游员、讲解员培训报名表》并加盖公章(社会人员可由县旅游协会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报名时间
20xx年7月21日—24日
(三)报名地点
县旅游局质量管理科(行政大楼1845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丰,联系电话:,传真:81868085。
五、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xx年7月26日开始每周二下午2:00—5:30。
培训地点:苏中七战七捷纪念馆报告厅
六、培训考核
本次培训考核采取学分制考核和考试,学员每堂课计2分,要求至少获得14分(满分18分)且培训结束后参加考试并取得及格以上成绩方为培训合格,合格学员将由县旅游局、旅游协会发给结业证书,作为导游年检的参考依据和县旅游局对相关单位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七、注意事项
1.请参加培训讲座时要严格遵守考勤纪律。参加讲座人员在开课前将学分手册交给工作人员;讲座结束后经点名并领取学分手册后方可获得本次学分。
2.参培人员要遵守培训单位的各项规定,将手机设置为静音或振动,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老师,认真听讲,不影响他人。
景区讲解员培训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做好导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导游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为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夯实基础,打造海安旅游形象新名片,县旅游局决定对全县导游员、讲解员开展系统培训,具体方案如下:
规范我县导游讲解员队伍管理,提高整个队伍综合素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逐步建设一支爱岗敬业、业务精湛、品德高尚的高素质职业导游队伍。
全县旅行社持有导游证的专、兼职导游员、工作人员及景区(点)讲解员、工作人员以及持有导游证的部分社会人员。
学习国家、省、市旅游政策法规;了解海安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民俗风情、民间故事等基本情况;熟悉、掌握海安旅游线路、各景区景点、本地特产、旅游商品;导游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带团队基本技能、技巧;礼节礼仪等基本条件。
(一)提交材料
学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按要求填写《20xx年导游员、讲解员培训报名表》并加盖公章(社会人员可由县旅游协会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报名时间
20xx年7月21日—24日
(三)报名地点
县旅游局质量管理科(行政大楼1845室)
培训时间:20xx年7月26日开始每周二下午2:00—5:30。
培训地点:苏中七战七捷纪念馆报告厅
本次培训考核采取学分制考核和考试,学员每堂课计2分,要求至少获得14分(满分18分)且培训结束后参加考试并取得及格以上成绩方为培训合格,合格学员将由县旅游局、旅游协会发给结业证书,作为导游年检的参考依据和县旅游局对相关单位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1、请参加培训讲座时要严格遵守考勤纪律。参加讲座人员在开课前将学分手册交给工作人员;讲座结束后经点名并领取学分手册后方可获得本次学分。
2、参培人员要遵守培训单位的各项规定,将手机设置为静音或振动,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老师,认真听讲,不影响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