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中小学全面实施感恩·励志教育和传统节假日教育,精心培育学校感恩文化,展示和传播优秀民族文化,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培养学生热爱祖国、报效祖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参与对象
全区中小学生
三、活动内容及形式
感恩·励志教育和传统节假日教育活动要相互结合,有机进行。
要充分挖掘传统节假日的内涵,精心开展感恩·励志教育和民族精神教育,帮助学生“知恩“、“感恩”、“施恩”、“报恩”,做到立志成才,报效祖国。各学校要通过主题班会、演讲征文比赛、社会实践活动、感恩歌谣传唱、感恩美文欣赏等形式开展各项活动,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主题教育。 城乡管理局将以识恩·明志—感恩·立志—报恩·壮志为序列,结合传统节假日教育,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1、“祭先人、忆先烈、颂先贤”清明节主题教育活动。清明节前后,各学校可以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清明祭扫活动,参观博物馆、名人故居等德育活动基地,观看革命战争题材影视片等主题教育活动。城乡管理局将开展全区中小学生“祭先人、忆先烈、颂先贤”征文评比活动,以“祭先人,感养育之恩;、忆先烈,励报国之志;颂先贤,行求知之路”为主题,纪念清明节传统节日,开展感恩·励志教育。
2、民族传统节日和革命传统纪念日教育活动。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充分挖掘民族传统节日和革命传统纪念日教育内涵,向学生介绍和宣传民族传统节日和革命纪念日的由来,加强民俗文化宣传,普及民族传统节日知识,组织学生参观民俗博物馆和青少年德育基地,通过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激发学生民族情感和爱国情怀,从而树立革命理想,积极投身于学习和为社会服务的活动之中。
3、“让我感动的瞬间”征文比赛。各学校要利用母亲节、父亲节和教师节等节日,组织学生参与家庭生活和校园生活体验活动,通过为家庭、学校生活服务,感受师长工作,捕捉令人感动的瞬间,撰写亲身感受,明白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的道理,养成爱劳动、会自理、乐学习的品质,城乡管理局将组织开展“让我感动的瞬间”征文活动。
4、“我让 (父母或老师等)露笑脸”故事征集活动。各学校要组织学生走进家庭、走进校园、走进社区、开展感恩·励志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帮助他人、服务社会、努力学习、报效祖国。城乡管理局将举行“我让 (父母或老师等)露笑脸”感恩故事会活动,组织学生讲述知恩、感恩、报恩的故事,引导学生以自己的真情行动,感恩你我,回报社会。
5、举行感恩·励志主题教育活动创新案例评选活动,评选优秀主题班会、团队活动、黑板报和主题手抄报等。参加黑板报、手抄报评比需提供照片资料或实物资料,主题班队会、团队活动可同时提供dv资料。
四、活动要求
1、精心策划,统筹安排好感恩·励志教育和传统节假日教育活动。各学校要结合教育质量效益年动员大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根据活动总体安排,统筹安排好各项活动。各校活动计划安排于4月15日前上报城乡管理局。
2、认真组织,确保活动质量。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感恩·励志教育和传统节假日教育活动,强化活动组织与领导,细化活动措施,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提高活动成效。各学校要及时做好参赛的作品集中上报工作。 ①“祭先人、忆先烈、颂先贤”征文活动,各校于4月18日前将评选出的优秀征文上报城乡管理局,大校10篇(大校指施中、八中、施小、八小、花园、三元桥,下同),小校5篇(小校指二小、扬子津,下同)。 ②“让我感动的瞬间”征文活动,各校于5月18日前将评选出的优秀征文上报城乡管理局,大校10篇,小校5篇。 ③“我让 (父母或老师等)露笑脸”故事征集活动,各校于7月31日前将评选出的优秀故事上报城乡管理局,大校10篇,小校5篇。 ④感恩·励志主题教育活动创新案例评选活动,各校于9月30日前将评选出的优秀案例上报城乡管理局,大校5篇,小校2篇。
3、重视宣传,营造活动氛围。各学校要重视感恩·励志教育和传统节假日教育活动的宣传,要以各种形式营造活动氛围。要加强校园感恩·励志文化建设,让学生在良好的校园文化中得到感恩教育的熏陶。各学校开展活动情况要及时上传到“扬州市中小学德育网”和“开发区教育网”进行宣传报道。
五、总结评比 城乡管理局将对各校上报的各类征文和作品进行评比,颁发获奖证书,并选择优秀作品上报市教育局参评。
开发区城乡管理局
201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