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决策,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领导干部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必须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正确的政绩观结合起来。这就要求在体制上做出调整,才能扭正目前存在的一些不正常的政绩现象和不科学的发展方式。
要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要首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一些同志为了一时的政绩,在决策中缺乏长远规划、科学规划,经常出现重大决策失误,严重地影响到了当地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专家指出,“决策腐败”是一种最大的腐败。现在我们的决策机制,是“一把手”说了算。一些所谓专家论证会,很多是走过场。一些领导听不得不同意见。而一旦决策错了,又往往以集体决策的名义逃避责任。因此,有必要建立一种科学的、负责任的决策机制,防止违背客观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自然规律的重大决策失误的发生。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就是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在科学有效的政绩中得以体现。
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往往容易流于形式,影响实效。一些同志习惯于摆形式、走过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而我们目前的政绩评价和干部选拔体制,往往是由少数领导说了算,“在少数人中选拔少数人”。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梁妍慧指出:要坚持看政绩用干部,努力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明确一个原则。因此,践行科学发展观,必须要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起来,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和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当地的人民利益结合起来。不搞形式主义,不搞形象工程,一心一意谋发展,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
要同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践行科学发展观,必须保证政令畅通。由于政府对经济、社会生活干预过多,越位、缺位和不到位现象同时并存,反映到政绩考核方面,考核指标就非常庞杂。事实上,如果政府把职能真正转变到公共服务上来,使民间资本真正成为社会投资和拉动经济增长的主体,那么,我们的政府与社会、政治与经济的关系将会更加协调。这也意味着科学发展观在整个社会得到了比较全面的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