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明确要求。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
5、工作机制不完善,合力作用没形成。从外部环境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尚未真正形成。从内部环境看,人才的选拔、评价、使用机制没有建立健全。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一方面,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尚未真正融入“大人才”工作格局,没有真正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另一方面,各类农村社会工作机构都在行政管理的大框架下,自成体系,各自为战,缺乏统一领导、相互配合和密切协作。三、工作对策和建议
全面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在组织领导上给予重视、优惠政策上给予倾斜、物质条件上给予保障,按照专业化、职业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要求,全面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把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各级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重要方面。进一步明确市、县、乡、村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要成立社会工作专门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实现有专门机构抓、专门人员管。同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明确政府和社会组织“舵手”和“划桨”的关系,政府要在着力指导、制定规范、督促检查上下功夫,推动社会工作和政府工作相辅相成、共同发展。
(二)建立健全社会联动机制。坚持与农村综合改革衔接配套,在乡镇成立综合性社会服务机构(社会事务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地社会工作。对乡村养老院,要积极探索国家、集体、个人、合资合伙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发展格局;探索建立乡村两级慈善超市,着力帮扶农村弱势群体。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成功模式,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对自发形成的一些专业协会、合作经济组织等,要加强正确引导,着力进行巩固完善和提高;对农村社会法制、养老保障、留守儿童管理和妇女权益维护等,可通过成立民间组织或建立各类基金,健全农村社会工作长效机制。同时,注重发挥村民议事会、民主理财小组、红白理事会等组织的作用,为农民群众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社会服务。
(三)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要强化舆论宣传,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深入宣传农村社会工作基本知识,宣传农村社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农村社会工作组织和个人的先进事迹。重点培养和发展一批“精英社工”,发挥他们的标杆、拉动、辐射作用。探索设立农村“社工日”,如关怀留守儿童日、妇女权益保障日、关怀孤寡老人日等,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要引导公众参与,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结合自身特长、兴趣爱好加入义工队伍。通过对口共建、“双结对”等形式,定期开展农村社会工作。通过成立爱心组织、设立“爱心基金”、发展农村社会志愿者、投资兴办社会公益机构等方式,不断增加社会工作元素,健全完善社会工作体系。
(四)建立健全选拔使用机制。坚持德才兼备,注重素质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论,真正把那些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且热衷社会工作的充实选拔到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中来。采取公开招考、市场招聘等形式,广开引才引智渠道,畅通各类社会工作人才到农村就业创业的“绿色通道”;逐步加大轮岗、交流力度,探索采取职务职级分离等办法,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综合开发。突出抓好素质能力提升,着力提高农村社会工作人才执行政策、服务发展、组织协调、工作创新“四种能力”。
(五)建立健全教育培养机制。一是科学确定学习内容。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和实用技能培训,根据农村社会工作人才的不同特点和现实需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注重围绕农村改革发展抓学习,围绕联系服务群众抓学习,围绕履行社会工作职责抓学习。二是丰富学习教育形式。积极开辟学习教育的新途径,实施“一人一技”工程、“岗位素质提高”工程,采取挂职锻炼、外派交流等形式,培养一批学得快、用得上、养得起的农村社会工作人才。三是落实学习保障措施。按照分级分层分类培训原则,坚持条条为主、条块结合,逐步加大对农村社会工作人才培训的广度和密度。在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增设社会工作专业,开设社会工作课程,培养专门社会工作人才。学习教育情况,应作为评优选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六)建立健全激励评价机制。一要推行职业评价。切实贯彻落实人事部、民政部联合发布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全面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二要科学设置岗位。各级党政机关要加快职能转变,充实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配备社会工作人才。重点围绕农村残疾人、五保户、刑释解教人员、精神病人、留守儿童管理等领域,科学合理地设置工作岗位。三要坚持激励引导。要真情关怀、真心爱护、真正重视农村社会工作人才,落实目标责任、政治荣誉、情感关怀、榜样带动和物质利益“五位一体”的激励办法,政治上,积极吸收农村社会工作人才中的先进分子加入党组织;在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适当提高农村社会工作人才比例。
(七)建立健全政策保障机制。一是完善制度体系。根据农村实际,建立包括职业资格、岗位培训、继续教育、从业规范、登记管理、人才选拔等在内的一系列制度,出台岗位开发与设置、人才使用与管理等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探索设置合理的薪酬标准,真正体现农村社会工作人才的价值。二是加大经费投入。设立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递增。发挥县级财政的投入导向作用,形成县为主体、乡为带动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农村转移支付力度,有效落实社会工作的人才待遇。各级安排的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都应把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作为重要的投入部分,予以重点保证。三是强化监督约束。制定队伍建设考核细则,纳入全市人才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加强经常性的管理和监督。同时,围绕强化村务监督,有效落实农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搞好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