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思想,提高对加快电网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二、加强领导,落实电网建设工作责任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实行电网建设责任制,将电网建设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年度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电力建设领导小组要及时、认真研究
和解决电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明确、落实本地的支持条件和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电网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掌握信息,督促工作落实,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有关部门要第一时间出具支持性文件,协助项目业主提前或按期完成征迁补偿,及时落实工程用地、线路走廊等建设条件,督促项目业主安全施工、质量创优,确保电网建设顺利推进。
三、科学规划,强化电网建设的管理
四、密切配合,协调推进电网项目建设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所属区域内电网建设项目的推进工作负责,协调和推进电网建设项目的规划选线和相关配合工作,处理好电力建设与线路沿线单位和个人的利益矛盾,保证电网建设的顺利开展。各级政府以及发改、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环保、林业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规范程序,加快审批。在项目审批、线路路径、走位、用地、电力设施保护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优先快速为电网建设项目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形成共同推进电网建设的合力。500kv和220kv电网建设工程建设用地指标按省、市重点工程有关政策优先予以保证。220kv以下电网建设项目,应根据项目具体用地情况,合理确定用地规模,尽量减少电网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的带征面积。在新建、扩建、改建道路桥梁时,有关建设单位应会同电力部门同步按规划建设电缆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