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县非公有制林业基本情况和基本经验
(二)加强组织领导,促进了非公有制快速发展。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常委会、县长办公会,对我县的林业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确定了发展思路和目标,明确了工作措施,制订下发了《2003-2005年林业发展规划》、《2003年林业生产意见》、《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意见》以及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实行了县乡两级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县级领导包乡镇,县直部门包重点项目,乡镇领导包村队,乡镇干部、村级干部包路段、地块。层层落实责任,各级领导干部都在自己的责任工程里挂牌立标,示范带动。各乡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出本乡镇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措施,为全县林业产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广泛宣传发动,转变了群众观念。以“适应发展新形势、更新观念抓调整、做大做强林产业”为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活动。一是各级领导带头宣传,切实转变了广大干部和群众观念。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乡镇领导逢会必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体宣传林业,使广大干部群众在思想上真正认识到新时期林业的地位和作用,认识到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是大势所趋,是加速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二是由林业部门组织每个乡镇扎制宣传彩车,组成宣传车队统一在全县进行巡回宣传。同时,利用过路横幅、墙体标语、印发宣传材料和技术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发展林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各乡镇采取召开动员会、乡村干部会、群众代表会等多种形式,宣传植树造林是调优农业种植结构,实现农业增收的一条有效途径,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对植树造林的认识实现了质的飞跃。
二、当前非公有制林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解放程度不够,对林业的认识不足。由于林业发展周期长、见效慢的特点,有些群众只看到眼前利益,对林业具有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认识不足,缺乏发展林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规模小,投入少,难以形成规模效益。我县非公有制林业大多是个体分户经营的小生产和分散化的经营方式,一般规模较小,投入少,加上当前贷款难,贷款期短,从而使一些造林户还未得到林业开发的回报时,就疲于还贷,生产持续投入难以为继,使林业得不到有效的发展,难以形成集约化经营,与现代林业规模经营不相适应。
3、管理粗放,经济效益低。有些经营者采取自然放任的粗放经营方式,“靠天长树,自然成材”的作法较为普遍,树木生产缓慢,低产林比重大,有的形成了残次林,降低了林地的直接经济效益。
4、技术网络不健全,先进科技成果应用率低。林业主管部门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健全技术网络,技术指导和服务滞后,一些林业新成果、新技术、新经验得不到及时全面的推广和应用,使造林成效受到一定影响。
5、缺少龙头企业,加工能力低。境内缺少大型的木材加工、果品加工企业,缺乏林业发展的拉动力。
三、林业部门需要做的工作
四、今后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思路和建议
为使非公有制林业部能够得以稳步健康发展,必须遵循林业的自身规律和特点,从有利于促进林业整体发展和致富林农出发,积极对其加以扶持和引导。
1、突出非公有制林业的重要地位,营造发展氛围。要广泛宣传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重要意义及其在整个林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宣传非公有制林业在造林绿化、发展经济、促进改革、保持稳定等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使全社会形成共识,为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2、落实林业政策,为非公有制林业拓展空间。制定优惠政策是非公有制林业巩固和发展的根本保证,认真落实林业政策是调动群众造林积极性,推动林业产业化的动力源泉。要进一步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在坚持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利用竞标拍卖、承包、租赁、返租倒包等形式,公开转让林地使用权,并制定保护林农权益的相关优惠政策,使林地使用权和活立木可依法流转、继承,确保经营者的利益不受侵害。
3、加大在资金、科技上的投入,提高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质量。当前,我县非公有制林业存在着规模小、林分差、管理落后、科技含量不高等问题,虽有总量的扩大,但质量和效益没有大的提高。因此,必须加大对非公有制林业的资金和科技扶持力度,将其做大做好,提高层次,实现质的突破,特别是一些公益林,国家补偿资金要及时到位。加强科技指导和服务,改变传统粗放型的增长方式,使非公有制林业依靠科技进步来提升经营管理层次,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不断增强市场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