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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一
校车安全管理,是关系到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事关千万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条例》的公布施行,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校车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为依法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提供了依据。从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的主要精神,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将《条例》落实到安全管理工作中,切实预防各类校车安全事故。
我园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师生、校车所有人及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等集中开展以学习《条例》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教育,发放家长《致幼儿家长乘车安全的一封信》。通过宣传学习,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乘车守则,不乘坐超员、超速、非法运营饿等安全没有保障的车辆;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监护,与学校共同做好交通安全工作;校车所有人及驾驶人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取得相应资格,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确保学生乘坐安全;随车照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全程照管乘车学生。
加大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对现行校车安全管理措施进行认真梳理,做好现有管理措施与《条例》的衔接,进一步明确工作范围,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连续性。进一步优化学生交通环境,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二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校车,是指依照本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学生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及其教学点的设置、调整,应当充分听取学生家长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
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国家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按照规定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支持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支持校车服务的税收优惠办法,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税收管理权限制定。
第四条国务院教育、公安、交通运输以及工业和信息化、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国务院教育、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共同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以及本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第六条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保障安全、经济适用的要求,制定并及时修订校车安全国家标准。
生产校车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保证所生产(包括改装,下同)的校车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出厂、销售。
第七条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是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方面应当为校车通行提供便利,协助保障校车通行安全。
第八条县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方便群众举报违反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职责的举报,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章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三
一、校车车辆要求。学校自备或租用校车都称为校车,校车应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学校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小学生安全管理,以及小学生、家长、学校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小学生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小学生接送安全。学校校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一)要详细掌握校内接送小学生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校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小学生家长手中,与小学生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二)要对接送小学生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三)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小学生,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小学生;(四)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学校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学校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小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六)学校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七)对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按规定喷涂有公安厅交警总队和省教育厅制定的统一标识。
五、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着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是民办学校的予以取缔。
六、要把学校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学校各项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八、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四
为深刻吸取“7.10”重大校车翻坠事故、沪昆高速隆回段“7.19”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镇校车安全管理,结合我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际,镇党委、政府决定,20xx年8月至11月在全镇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大检查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专项行动由县人民政府镇长罗运河任组长,邓新任常务副组长,庞祥贵、陈高君、颜少江任副组长,王长青、王晓云、贺风华、刘伟臣为成员。专项行动由中心学校、交警中队牵头组织实施,运管站、农村公路办参与,全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法人代表为整改专项行动落实责任第一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滩头中心校,接受举报电话:0739-8632***。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安全培训阶段(8月10日前)。中心学校8月2日前将所辖各校、幼儿园校车驾驶员、随车人员培训名单报县教育局综保股,要求全镇所有校车驾驶员、随车人员全部参加,任何人不得缺席,如缺席将取消校车准驾资格,取消该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培训时间为8月10日一天,培训地点:万和实验学校多功能报告厅。
第二阶段:整改排查阶段(9月1日前)。整改排查分两步走,第一步是8月17日所有过渡期内未加改装的且已取得校车准运证暨校车标牌的车辆在指定地点(长沙梅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驻隆回县非专用学生校车整改办事处)进行改装。第二步是9月1日前对全镇所有校车进行安全隐患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各学校8月22日前将校车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报县教育局综保股。
第三阶段:抽查督查阶段(10月30日前)。县校车办将采取抽查的方法对前两个阶段的工作“回头看”,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三、检查方式与内容
专项行动采取排查整改、集中改装、抽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所有接送学生的营运车辆及驾驶人,所有校车通行线路进行排查,不漏一校一车一人一路。
检查内容: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和管理情况;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批和管理情况;校车标牌、线路审批和管理情况;校车安全质量、安全技术状况;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校车日常管理情况。
四、整改要求与处理方式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按照“项目到位、程序到位、责任到位”要求对本次行动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整改。对合格的准予继续运营;对短期内(今年秋季开学前)能整改到位的,要求迅速整改,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准予运营;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短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暂停校车运营,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社会车辆接送学生的,严厉查处,坚决取缔。
1.一事一方案。对排查出的每个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内容、措施、时间和达到的效果。
2.一事一落实。每个整改项目都要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
3.一事一验收。对于要求整改的项目要进行逐项验收,确保完成时间和效果。
4.一事一报告。对于短期内确实难以消除的安全隐患要逐项报告;对于暂停校车服务后的学生上下学交通解决方案,学校及有关部门要逐级报告。
五、社会公示与组织验收
要对排查整改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整改内容、效果等情况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县校车办将于11月1日前对学校整改情况进行通报,通报结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五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接触并使用总结的人越来越多,我们在写总结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校车安全管理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本学期我园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落实“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这个工作方针,把安全放在幼儿园工作首位狠抓落实。为了进一步落实文教办对幼儿园校车安全大检查的工作,强化我园的安全工作,增强教师和幼儿的安全意识,确保幼儿人身安全,保证幼儿快乐健康成长,我园针对自身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强化了幼儿园校车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力度。我园成立了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幼儿园通过与安全分管领导、司机、跟车老师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各自责任。对校车驾驶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幼儿园还建立了完善的校车档案,并有校车、驾驶员和跟车老师安全管理制度、幼儿日常乘车记录。
(二)幼儿园严格落实校车和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规定校车驾驶人员的资格条件,对校车驾驶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按时参加车辆年审,加强车辆安全检查力度,认真做好每天的校车安全检查,校车日常维修、检查及定期检修要有记录,每次出车前和回园后的安全检查,做到小问题不放过,检查不合格不上路。
(三)幼儿园校车接送幼儿,教师严格执行上班制度,认真清点幼儿,注意管理好坐车幼儿的上、下、乘坐安全。如果幼儿无人接送,跟车的教师要负责到底,安全无误地将幼儿送到家。
(四)校车安全:上学期国内校车事件频频发生,一次一次的血的教训,时刻警告我们校车安全排查工作和整治工作不容迟缓,这是一根紧绷的弦,丝毫不能松懈,不可忽视校园校车的每一个安全整治排查的工作环节,我园每周定期给校车司机、教职工召开安全工作的会议,加强跟车教师的安全防范意识,时刻对司机们的“安全第一,宁等三分,不抢一秒”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教育,校车内的安全工作,教育司机不超载,不超车,不超时、不抢道,幼儿上下车的安全教育,教育幼儿安全带的正确使用,教育幼儿在车内不能乱动,以免碰伤,教师随时在车内实施安全教育,司机必须做到定期对校车的排查和检修,时时刻刻加强跟车教师对幼儿在车内的一切安全事项和指导。
一、明确各成员职责
行政对本园校车直接实施安全管理;落实工作岗位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对校车上所涉及的组员进行安全行车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并随时抽查各岗位人员的工作。
跟车教师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幼儿安全负责,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应积极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幼儿园汇报或者报警;阻止家长上校车。
校车司机:每天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自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和技术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好校车的例行维修保养工作。随车老师:时刻开展乘坐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劝阻不安全行为;及时化解校车内幼儿之间的矛盾。
办公室:及时收集上级对校车安全的要求,转达至车管理组长;根据需要。拟订各类校车管理制度等。
二、具体应急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家长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家长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定期检查对校车灭火器、救生锤的设施配置。
3、严格要求校车相关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组长和副组长随时进行抽检。
(二)接送幼儿安全责任状
为确保幼儿入园、离园、乘车绝对安全,杜绝一切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责任状。
1、值班教师按时到岗看护好上班之前的每一位入园的幼儿,协助跟车教师保护幼儿上下车。
2、各班统计好当天入园人数及变动情况。
3、跟车接送幼儿教师,必须提前到岗,按时、定点(记清上车人数)接送幼儿。晚离时,各班在教室前站好队,核实人数及路线准确无误,待车停稳后,把幼儿送上车,与跟车教师交接好。
4、接送时,幼儿全部上车坐稳后,由教师关好门,再示意司机起步。
5、途中不准开车门,不准幼儿将手臂、头伸出窗外。教师在车门处就坐。
6、禁止幼儿私自外出教室或者大门,外出必须有教师看护;教育幼儿不与陌生人打交道,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7、接送教师必须增强责任心,规范行事,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校园安全、校车安全关系着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的健康和幸福。
三、幼儿安全教育:
严格实行教师定期给幼儿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幼儿防范把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当中,安全知识最终要转化为安全行为才是教育的根本,才是最有现实意义的。我们的教师给幼儿开展了丰富多样的游戏、学习、训练、实践活动。
将安全工作作为教师师德考核的标准之一,同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到全园教工的日常工作的考核范围内,根据工作的有利,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在新学期中需要加强我的业务学习,希望在大家的配合中,把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安全工作做好防范措施,加大力度,“预防为主,防范于未然。”让园内的孩子们在一个安全温馨的环境中开心的度过每一天。
对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将学习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总结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
校车安全管理,是关系到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事关千万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条例》的公布施行,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校车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为依法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提供了依据。从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的主要精神,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将《条例》落实到安全管理工作中,切实预防各类校车安全事故。
二、组织召开有关人员会议
我园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条例》, 师生、校车所有人及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等集中开展以学习《条例》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教育,发放家长《致幼儿家长乘车安全的一封信》。通过宣传学习,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乘车守则,不乘坐超员、超速、非法运营饿等安全没有保障的车辆;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监护,与学校共同做好交通安全工作;校车所有人及驾驶人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取得相应资格,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确保学生乘坐安全;随车照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全程照管乘车学生。
三、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加大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对现行校车安全管理措施进行认真梳理,做好现有管理措施与《条例》的衔接,进一步明确工作范围,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连续性。进一步优化学生交通环境,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四、分别召开班主任和乘车学生会议会议。照管人员给每一班次的学生在车上固定座位,在校车上张贴学生乘车名单、班级、住址、家长联系电话。方便司机和家长联系。
为进一步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园及学生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保障师生的乘车安全,我们对我园的校车及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进行了一次彻底的大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检查小组,全面检查
我园成立了以园长为首的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开展排查活动。同时召开幼儿园老师集体会议,学习文件,要求教师提高责任意识,增强安全常识,切实认识到幼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幼儿交到我们的手中。
二、提高认识,积极发动
开学初,我园接送幼儿车辆管理小组召开了司机安全会议,我园也根据这一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全体教师会,集中力量把幼儿乘车安全工作为我园头等大事来抓,从思想上,意识上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关爱学生,关爱生命,明确责任重于泰山,不做表面文章,严禁工作不到位。
三、强化责任,加强领导
幼儿园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开学初召开了全体教师和责任教师会议,学校领导小组成员针对开学前期幼儿园工作和可能存在的实际问题,做了全面部署。各班责任教师,值班教师;负责乘车幼儿的安全教育,安排幼儿按乘车顺序站好队,监督幼儿乘车纪律,保障幼儿上下车安全。
四、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我园每学期都对校车进行检查,现有一辆接送幼儿车辆,车辆手续齐全。行使路线严格安排,车辆不存在超员现象。
我园通过观看安全录像活动,教育幼儿不坐非法营运车,上下车排好队,不拥挤,不打闹;与接送老师签订了接送安全责任书;与接送幼儿车辆驾驶人签订安全驾驶责任状;对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和安全教育;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的教师和相关人员进行严厉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引以为戒,吸取教育,常抓不懈。
吸取其他幼儿园校车的事故,引以为戒,我园各项安全工作对照要求落到实处,并制定了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学校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校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车辆要求。学校自备或租用校车都称为校车,校车应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学校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小学生安全管理,以及小学生、家长、学校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小学生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小学生接送安全。学校校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一)要详细掌握校内接送小学生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校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小学生家长手中,与小学生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二)要对接送小学生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三)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小学生,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小学生;(四)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学校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学校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小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六)学校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七)对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按规定喷涂有公安厅交警总队和省教育厅制定的统一标识。
五、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着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是民办学校的予以取缔。
六、要把学校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学校各项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八、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为进一步强化校车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幼儿乘车安全, 在学校的指导下, 我园高度重视、 强化措施、 狠抓落实、 责任到人,对幼儿乘坐校车进行了全面教育,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积极发动。 开学初为集中整治阶段,园及时召开全体教师会,集中力量把幼儿乘车安全工作作为幼儿园头等大事来抓。从思想上、意识上要高度 重视安全工作,做到关爱幼儿、关爱生命,明确责任重于泰山。
二、强化责任,加强意识。各班主任、值班教师负责乘车幼儿的安全教育,安排幼儿按乘车顺序站好队,监督幼儿乘车纪律,保障幼儿上下车安全。实行教师护送幼儿上下车制度及接送签到制度, 时刻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常规教育, 上下车排好队,不拥挤,不打闹。
三、与校车驾驶人签订安全驾驶责任状; 对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和安全教育; 根据校车的核定载客量把乘车幼儿划分车次,分批安排幼儿乘车;从组织幼儿分车站队,到
排队上车,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 的教师和相关人员进行严厉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常抓不懈。安全是园工作的第一任务,我园要与公安交警部门强化协作,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校车安 全运营,规范运营。我园各项安全工作对照要求落到了实处,并制定 了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我园行车线路:热水大队、热水塘、白坑大队、乌城、黄竹等站点不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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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六
根据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公通[20xx]144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方案。
成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彭静副组长:杨茂兰、李红星、王小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教育局法规综治股),由周兴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永喜、杨友君、丁仁满、王小山、陈启明、易芳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一组:负责中方处、泸阳处所在学校
带队领导杨茂兰 组长:周兴平
成员:舒有为、王小山、陈启明、易芳
检查对象:(19所)
桐木中心小学牌楼中心小学 中方中心小学
县幼儿园星光幼儿园 天娇幼儿园
子恩幼儿园 工业园幼儿园 小蜻蜓幼儿园
泸阳怀磷幼儿园泸阳博爱幼儿园花桥火马塘幼儿园
泸阳大风车幼儿园
第二组:负责铜湾处、铁坡处所在学校
带队领导王小林 组长:杨永喜
成员:杨友君滕卫国丁仁满
检查对象:(8所)
铁坡学校石宝学校 未来之星幼儿园
铜湾卡通城幼儿园 铜湾中心小学铜鼎学校
新建中心小学 袁家学校
4月13日—15日三天时间。
1、校车喷漆的落实情况。
2、校车标识标牌的粘贴情况。
3、校车超载情况及值班跟车教师情况。
4、座位险等保险情况。
5、校车门窗玻璃、座椅、座垫、有效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
6、校车驾驶人是否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三年任一记分周期违法记分均未达12分,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7、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及接送学生、幼儿的档案资料。
8、办理校车手续及检查车况。
县交警大队和县教育局各提供一辆。
(1)对问题比较突出的校车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2)形成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3)4月25—30日集中办理校车手续。
1、社会车辆不得在学校门口或进校园装载学生上下学。
2、各校要教育学生不得乘坐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其他车型以及拼装车、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
中方县教育局中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0xx四月七日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七
健全制度,是校车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近年来,我校在有关部门的关怀指导下,始终坚持制定各项校车管理制度,使我校校车的整治工作健康发展。
1、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校车管理工作是上级领导高度关注,涉及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我校成立了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蒋纯良校长担任;工会主席姜德春担任副组长。
2、确保制度上墙、管理规范。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确保校车安全运营的有效前提和根本保证。自专项工作整治以来,我校制定了《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校车考核方案》、《接送学生车辆重大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
3、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在规范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与校车司机、随车人员签订《校车行车安全工作责任书》,对在没有按规定行使职责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4、学校领导根据季节的变化定期召开校车安全工作会议,如雨季来临时的路面状况要引起重视,冬季冰雪路面的注意事项,是否及时更换雪地胎等,强化校车司机、随车照管员的安全意识。
(一)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家长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家长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定期检查对校车灭火器、救生锤的设施配置。
3、严格要求校车相关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组长和副组长组织相关人员随时进行抽检。
(二)常规检查:要求司机坚持做好出车前常规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严禁超载、超速,在行车途中要求学生扣好安全带。
(三)通讯畅通:随车照管员必须掌握乘车学生家长的电话号,如有的学生没能按时到指定站点时,一定要在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
通过一系列校车管理整治措施,校车驾驶员、学生、教师、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增强,校车管理规范有序,使我校校车确保平安运行。一年来,我校多次迎接省、市、县等部门的安全检查,得到了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八
一、提高认识,积极发动。开学初为集中整治阶段,园及时召开全体教师会,集中力量把幼儿乘车安全工作作为幼儿园头等大事来抓。从思想上、意识上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关爱幼儿、关爱生命,明确责任重于泰山。
二、强化责任,加强意识。各班主任、值班教师负责乘车幼儿的安全教育,安排幼儿按乘车顺序站好队,监督幼儿乘车纪律,保障幼儿上下车安全。实行教师护送幼儿上下车制度及接送签到制度,时刻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常规教育,上下车排好队,不拥挤,不打闹。
排队上车,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的教师和相关人员进行严厉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常抓不懈。安全是园工作的第一任务,我园要与公安交警部门强化协作,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校车安全运营,规范运营。我园各项安全工作对照要求落到了实处,并制定了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我园行车线路:热水大队、热水塘、白坑大队、乌城、黄竹等站点不存在安全隐患。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九
为深入开展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进一步规范全县校车的管理,确保校车安全行驶,预防和减少校车交通事故,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相关要求和部署,于9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县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行动,现将开展工作总结如下。
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工作行动方案,一是派出交通安全宣传小组进入校园,在校园内粘贴和摆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图片和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光碟、公益广告片等多种形式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并为学生上交通安全知识课,积极联系学校负责人组织召开班主任会议,要求教师要在日常授课过程中注意强化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不乘坐超员、超速客运车辆;二是向广大师生公布校车及“三车”载人交通违法行为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师生群体自觉举报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三是各中队召集辖区内的重点驾驶人召开会议,通过案例重点讲解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违法搭载学生的安全隐患及交通违法行为应受的惩罚,使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一是根据上级机关的统一安排部署,于9月15日、9月30日、10月15日、10月2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各中队积极组织警力参与集中统一行动,严查校车及其它车辆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二是结合奥运安保工作及“百日行动”,开展公路沿线中小校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加大学生上学、放学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重点加强对校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持校车违法行为查处的高压态势,确保学生出行安全。三是认真查验客运车辆,严防客运车辆超载学生,对驾驶人进行面对面教育,要求其出行前检查好车辆,并且严禁超员行驶。在此次专项行动期间,大队共出动警力1753人,查验车辆2685辆,查获校车超员及“三车”载人违法行为24起,安全转载182人,教育驾驶人200余人,确保辖区内未发生群死群伤的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