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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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黑的夜,灯火阑珊之时,田野里墙角里蟋蟀却唱的正欢。或者是圆圆的月亮挂在树梢,做一个俏皮而充满诗意的灯笼,星星闪着亮眼,天地间如笼轻纱,风儿轻轻摇着柳梢儿的梦,摇啊摇的,一切仿佛都进入了甜美的梦乡,静静的夜,真好。
静静的夜,我喜欢。不用清茶,我不会品茗,只是静静地捧着那么一本好书,整个身心全部融入了文章的意境之中了。读至妙处,如清溪奔流于心底,打着旋儿,撒着欢儿,把自己的灵魂在不自觉中送向了遥不可及的远方。严格的讲,我当算是个性急的人,特别表现于看书之时,眼珠儿不想眨一眨,恨不能一目十行,一本厚厚的好书硬生生让我生吞活剥到极致,书不读完则无法入睡,辗转反侧的结果必是开灯继续,实实的沾了点神经的边。喜欢看书应该不算是一件坏事,但当我真的读起书来,就两耳不闻窗外事了,愣是一个啥也听不见了。看书就看书吧,我却有一个可谓雷打不动的坏习惯,睡前必须看书,时间不可太短,而且还要躺在床上看,否则还是别想睡觉,两个字“难受”!以至于儿子小时候每晚都躺在我的臂弯里满书里找认识的字,晚上躺下必看书竟也成了儿子的习惯。
喜欢看书自然喜欢逛书店。走到书店门口一付魂儿自个就先进去了,双腿也就不由自主机械地跟着。满眼的书,真是美不胜收。又怎奈钱包空瘪,也只能饱个眼福,倘若狠下心来买上几本沉甸甸的捧在手里,心里惬意的倒像自己抱了一块玉石之类的宝物回去,简直傻的可以。
太阳每天都是新的,而我的一堆书却读成了旧书,人说过日子过日子,书却成了我过日子的命根子。真可谓可一日无饭而不可一日无书。枕头边堆着那么几本好书,做梦都做的踏实。读一本好书犹如品茶,一点点把它渗入到每一个细胞组织,一遍有一遍的味道,一遍有一遍的意境,存进大脑里就像存进了电脑硬盘,可随身携带又不会因潮湿而发霉。我的每一本书都读来读去的总也不厌其烦,每一遍都会读出一种新意,令自己欣喜不已。我爱读散文,读鲁迅触摸到笔锋的犀利辛辣,朱自清和冰心的抒情又往往动人肺腑;读过沈从文、读过施蜇存,读过贾平凹……风格独特,各有千秋。每每读来,我往往自问:你会写什么?虽然读读写写终究没有写出一篇象样的文字来,但从读读写写中我不也淘得了许多乐趣和做人得道理来吗。
我爱读书,可我绝不会去读言情类的书。我总是驳他们而无法认同,爱便爱死,不爱则弃之如烂履,一群不食人间烟火的少男少女,悲则悲死,喜则狂喜,整个从南极到北极,恕我不能接受。再则我从不读武侠小说,人人皆可以飞檐走壁,掌可以闪电雷鸣,不读也罢。
爱读书就读吧。不知道我不读书会是什么样子,虽不至于闷死,但也会寂寞到无法形容的地步。我为书忧,亦为书狂,书今生与我做伴,可为几多欢喜几多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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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看:在清闲午后,在落日黄昏,品一杯清茶,翻开手中的书卷,看亲情如灯,在悄无声息中照亮生命的每一个角落,直至潸然泪下;品人生似棋,在无常生活中执一颗平常心,看云卷云舒,花开花落。在不经意中,把这些美丽的方块字,组成一篇篇优美的文章,那是何等的意境啊。享受阳光明媚;享受空气清新;享受历练,深邃。
书可以使人变得聪慧,书可以陶冶情操,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里演绎着大千世界的真善美,正与邪;书寄托着前辈们对下一代是殷切希望。读书是一件快乐的事,读书的乐趣很多,就拿四大名著的两大名著来说吧!
我爱读诗,诗让我聪慧。如苏轼《题西林壁》中的“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告诉我:要想认识事物的本质,必须全面把握、冷静分析,才能不被局部现象所迷惑。我爱读小说,比如《三国演义》。虽然那刀光剑影让人心惊胆战,但魏、蜀、吴三国之争,使我学到了不少智慧和历史知识。我永远离不了好朋友:书。
我爱读书是我最大的特点。‘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我读书的信念,所以把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看书不要囫囵吞枣,否则就是一事无成,书上的知识会让你百看不厌。这就是我爱读书的原因吧。从古至今有许多名人都是以读书而成名的。记得有一次同学找我玩,‘我在看书呢,要去你自己去要多 读书 ’我说。同学叫我小书迷。
书像无数颗星星。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伟大的诗人杜甫也说过这样一句话:“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有一天,我在书房里看得津津有味,妈妈就把我的“灵魂”从书里“拉”了出来。我和妈妈大吵一架,妈妈甘拜下风,连声说“师傅”。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的瑰宝!
每当我捧起一本书,就不肯放下,甚至忘记了吃饭和睡觉,真可谓废寝忘食,简直比书呆子还要书呆子,比啃书虫还要啃书虫。前一阵子,我们班流行《淘气包马小跳》,一套丛书11本,我只花了两天的课余时间就全“啃”完了。当然,数学课上我也是全神贯注地把头伸进了抽屉。第二天,叶老师很“客气”地向我妈妈反映了这一情况,结果······
一花一世界,一书一天地,经常陶醉在自己读书的世界里是一种快乐。读书,可以寻找一块洁净地的宿营地,能安置我们的灵魂,可以寻找一方明亮清澈的天空,让我们人生快乐地飞翔,因为读书,你沉浸在书籍柔软的纸页里,那些文字就像密密地重重叠叠一刻不停地环绕着你飞舞的雪花,你带着无限的信任走进去。仿佛与世隔绝一般地感觉。随着书感动而感动,幸福而幸福,痛苦而痛苦,不知不觉一时满脸泪水,那是一种酣畅淋漓的痛快。
俗话说的好,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一本书可以陶冶人的情操,可以使人变得高尚。当你在烦恼的时候打开图书,打开绚丽多姿的图书,我就进入了知识的大门。你便会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动人的小说,美妙的诗歌,感人的童话,精美的散文,都会让你难以忘怀,给你无穷的乐趣。读书如水,是生命的源泉,读书如花,是生命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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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如听音乐来得轻松自在。而我却恰恰相反,偏偏钟情于书。在一个幽静的下午,沏上一杯茶,坐在沙发上独自沉浸于书的海洋,这可真是一种高雅的享受啊!
我爱读书,这得归功于我妈妈。
小时候,妈妈就教我背古诗,什么“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什么“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等等,等等。我每背一首,就得到妈妈一个及时的奖励:一张欣慰的笑脸,一个充满爱意的亲吻。从那时起,我就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并发誓长大后一定要读好多好多的书来丰富自己。
小时候,妈妈还常常给我讲童话故事,《拇指姑娘》、《卖火柴的小女孩》、《1001页》……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故事,使我听得如痴如醉。上幼儿园,妈妈又陪我看有拼音、有插图的幼儿读物。上一、二年级,我开始恋上了童话故事、寓言故事……现在,我又迷上了古今中外名家的作品。《罪与罚》使我看清了当时的黑暗社会;《三重门》使我领悟了应试教育的残酷,《巴黎圣母院》使我懂得了什么是真正的美,《西游记》使我惊叹于孙悟空的神通广大……我真正尝到读书的乐趣。
我遨游书海中,天南地北,四方八极都令我的心自由来往。我虽没有到过北国祁连,却有“祁连雪山在眼前”的感觉;虽没有成年,却也懂得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悱恻缠绵。我和徐志摩一起“作别西天的云彩”,和三毛—起去眺望大漠星空,和席慕容一起去欣赏那海滩上捡贝壳姑娘的身影,和戴望舒一起去雨巷中寻找那个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女孩……真是“秀才不出门,尽知天下事”。每每我与古今名贤一起来往游玩的时候,我就深深感到读书的乐趣。
书给我们这些负担过重的学生带来了太多的快乐。回到家放下沉重的书包,坐在沙发上,拿起一本小说充实自己。这何尝不是一种精神上的休息呢?
书,陶冶了我的性情;书,丰富了我的知识;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书,给予了我人生的启迪。
我不信书中会有黄金屋,更不信书中会有颜如玉,但我相信书中有一个大世界,只要与书为伴,一定可以找到答案。这是读书所能创造的乐趣,一篇篇美文使你与真、善、美心心相印。是的,广博的知识以及深邃的思考,确实能够创造一个完美的你!爱读书,是当今社会青少年应该具备的品质。我暗自庆幸我有这样一个好习惯,也庆幸自己能深深感受到它的乐趣所在,拥有此举,今生何憾?
大家都听说过一句名言,叫做"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俄国著名作家高尔基说的。我对这句话体会最为。我很喜欢读书,也从中学到了收获的乐趣。
书籍对人们来说是非常的,在书籍里,可以从中汲取的知识,领悟的道理。它给讲述许多有趣的故事,它把多彩的生活展现在的眼前,它为打开灿烂的文化宝库,它领走进辉煌的科学殿堂,它在知识的海洋里航行;它是智慧的矿藏,强壮的营养。
记得在我小学五年级的那年暑假里,爸爸从书店给我买回来一大课书,让我在暑假期间看。没想到,刚看了一本,我就被书中的动人情节迷住了,与书中的主人公同呼吸,共命运。从此,我便爱上了看书。,我看书经常躺在床上看,很不幸,我的鼻梁上又架起了一副“望远镜”。自从看书多了以后,我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作文地。这使我尝到了读书的甜头,体会到了读书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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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一门艺术,生活中很多事情,我们每天做起来都觉得理所当然,在不知不觉之间变得熟练,比如睡觉走路。读书之路,也是这样日益精进的过程,功夫从不负有心人。
本书把读书分为五个阶段:1、选书 2、购书 3、读书 4、记录 5、应用。人与书的邂逅与交流应该更多元、更浪漫一些。作者也强调了要把书中的内容融入自己的思想,作者推荐了读书笔记,准备一个普通的笔记本,看完书后,记录所有的摘抄与感想,这样每翻一遍读书笔记,就是在自己大脑深处得到了一次印证,才能变成自己的东西,为我所用。想想目前的我读书过程也是如此,每天读书,晚上写书评感想记录笔记(用手机app),然后吸收自己想要的,并应用于生活和工作。真的好美的感觉,坚持读书一周,正在看第四本书,我会坚持下去,并养成与健身一样的习惯,和我宝宝一起迈向幸福美好的明天。
书评是写给没有读过某本书的人的文章,所以需要先说明这本书的概要,之后的内容就是评论者的感想了。所以只要读懂前半部分,就能整理出这本书的主要框架或故事梗概。为了能写出精练而深刻的读书笔记,应该在读完一本书以后认真回想需要摘抄哪一行哪一页,思考怎样撰写读书笔记,这样在不断思考不断写笔记过程中,自己的思维模式也得到了潜意识,坚持下去,就会下笔如有神的。就这样,读书的目的从"读完就好"变成了"写读书笔记",读书的重心也自然发生了变化:不再是"因为读了书而写读书笔记",而是"为了写读书笔记而读书"。这也就是读《这样读书就够了》里面作者提出的主动阅读。
还有一个很难解释的现象就是:人如果坚持做一件事情(比如跑步,阅读等习惯),中途如果出现了一天的空白,或者做事的频率放慢了,那就会让人失去乐趣,情绪低落,再重新坚持下去的第一步真的会很难,这也就是我们日常经常听见有人说坚持锻炼一段时间,突然停下来,体重增长会更快。所以我们做任何事如果真的坚持下来,养成了习惯,那真的就会享受其中的。
读书笔记是一种升华工具,可以让读书活动完成从生搬硬套到独创思维的飞跃。然后通过输出(与人分享),会让自己真正享受书中学到的知识,并让自己达到新的高度。本书一句亮点:浪费时间不可怕,更可怕的浪费生命。非常值得人深思。读书是为了丰富自己的思想,而读书笔记是让自己更有深度、更有内容。这里有个很形象,思维让人眼前一亮的比喻:如果把读书比作一个"场所",那么读书笔记就是在这个场所里所拍摄的照片。在不同时间去同一个场所拍照,照片会有所不同,而过一段时间再去看这些照片,对那个场所的印象也会发生变化。这个比喻太高级了。扩宽了思维。写读书笔记可以锻炼对文章结构的组织能力、提高思想输出的质量,写作技巧就会得到大幅提升。
本书也提到了读书的最高级是通过读书获得知识见识,不仅可以用来解决自己的烦恼,找到生活中的答案,还可以帮助他人。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读书生活可以改变看待世界的眼光,写读书笔记可以改变读书方法,而读书方法的改变又会带来思考方式、思维模式的转变。养成习惯的做事,复杂的事情也会变得简单,而简单后,就会体验到快乐愉悦,让人精神饱满,精力充沛。这一点我是亲身体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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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编写组是作者吗篇5
?平凡的世界》,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情感纠葛,作者围绕着主人公孙少安与孙少平兄弟俩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不断超越自身的局限,最终获得生活上的成功,谱写了一曲充满活力又沉重的生命之歌,向人们揭示了人生的自强与自尊、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并以一幕幕催人泪下的苦难所展现出的人物的顽强坚韧的信念告诉人们:苦难与挫折只是一个外壳,真正广阔的生活意义在于我们对生活理想所保持的生生不息的虔诚与热情中所体现的坚强的信念——“相信自己能飞!”。
1、孙少平与田晓霞的爱情
他们那样的相爱,又爱的那样真诚,可命运又是这般爱捉弄人,田晓霞的离去,独留孙少安在这个世界上悲伤缅怀。
黄土高原初夏的傍晚,暖暖地春风如醇酒般令人沉醉。孙少平,田晓霞,这对黄土高原的儿女,如他们的母亲一般朴实。不仅他们的个人本性朴实,他们也爱的朴实,他们不求回报地对方付出着,无关金钱与名利。
这不禁让人感叹!在那样一个门当户对的年代里,在那样一个贫穷的年代里,开始这样一段爱情是需要莫大的智慧与勇气的。
但无疑,孙少平与田晓霞都是极具勇气与智慧的人,虽说田晓霞是省委副书记的女儿,而孙少平是个家民的儿子,他们的身份地位相差十万八千里,但他们在精神上是平等且相通的,他们拥有一样的胸怀,拥有一样的生活哲学。晓霞钦佩孙少平,因为他对生活有着非同一般的体会与感悟,他从来没有瞧不起过自己,他只是选择了一条比常人要艰难的道路去实现自己的理想。他崇尚劳动,他站在了更高的角度去理解劳动。这些都正是晓霞所需要的,她本身就不是个平庸的人,她当然不会去找一个平庸的男朋友。他们的真情,他们的结合源乃是源自共同的价值观,以及心灵的相通。正是这样,他们的爱不是盲目的,所以,他们的爱是稳固的,是长久的。只可惜这个青年没有得到命运的垂青,上帝的眷顾,还没有和亲爱的人过上几天幸福的日子,亲爱的人就永远地离去了。
美丽的花儿凋谢了也还是美丽,从此以后,她的美丽永远地盛开在了少平的心里。夜幕里,黄原城依旧如往昔般亮起了点点的灯火,像极了天上的繁星。他并没有因为这两个小人物的悲伤而停止喧闹。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好像每天都这样不停地运转着,没有什么多大的改变。但,变了,活在这个世界里的小人物们每日都在起着巨大的变化。
2、孙少安与田润叶的爱情
十三岁那年,少安参加了升初中的统考,以全县第三名的好成绩被录取了,然而,随着录取通知书的到来,也宣告了他学业生涯的终结,为了家庭,为了弟弟妹妹他做出了人生的第一次选择。那年他第一次看到了刚强的父亲流泪,那年他告别了最好的童年朋友——润叶。当润叶坐着汽车离开村子的时候,他一个人偷偷地躲在公路上,望着远去的汽车,童年多少美好的回忆,化作两行热泪在脸上肆意的流淌,从那天起,他们开始走向不同的方向。
转眼间润叶已经二十二岁了,这在当时是一个多么不可思议的年龄,可怜的人儿为了自己的最爱付出了多少勇气,等来的还是无言的结局。当少安接到润叶露骨表白的纸条时,他被一道耀眼的光芒照晕了,一股暖流充满了炽热的胸膛,然而现实的生活又让他很快清醒了:这是不可能的!“一个满身臭汗的泥腿把子怎能和一个公家的女教师在一起生活呢?”是啊,残酷的现实无情的拉开了他们之间的距离,有些故事一开始就注定它是悲剧结局。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只好听命于生活的裁决。这不是宿命,而是无法超越的客观条件。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合理的和美好的都能按照自己的愿望存在或者实现。
二十三岁的孙少安,站在高高的山顶上,望着润叶所在的县城方向,带着太多的不舍,两手紧抓着自己的胸口。他面对黄昏中连绵不断的群山,热泪在脸颊上刷刷地流淌,原谅我吧,润叶!我将要远足他乡,去寻找一个陌生的姑娘。别了,我亲爱的人……少安和山西来的大眼睛姑娘结婚了!这个消息把润叶送向了崩溃的边沿,爱情的火焰早已烧红了那片感情的自留地,想要冷却是何等的不易。经过多少个日夜感情的挣扎,润叶依然不能接受李向前的爱情,看着向前痛苦的表情,她何曾不心痛,一个不幸的人儿,你为何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
在《平凡的世界》史诗般壮阔的长卷中,爱情,这一美丽的词儿,充满了瑰丽的芬芳。路遥曾经感叹:“雪夜之中,依偎在街角的恋人是最幸福的,也是最让我羡慕的
!”读路遥的小说,便能看见这样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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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是海明威最负盛名的一部作品,曾荣获1953年普利策奖和1954年诺贝尔文学奖,瑞典皇家科学院称赞作者是“精通现代叙事艺术,文笔有力,自成一体,这在近作《老人与海》中得到了证明。”然而,我认为这部作品大获成功的关键在于它刻画了人性中永远不能被打败的坚强。
面对远比自己强壮有力的对手,老人并没有选择退缩,而是调集手头仅有的物资为保卫战力品与鲨鱼奋力一搏。也许这一群又一群打不完的鲨鱼赢了,因为它们夺走了全部鱼肉,但我坚信老人永远没有被打败,因为他在这场与整个大自然的恶战中已经实现了他的人生价值。无论他所处的环境多么险恶,面对的敌人多么强大,身边的物资多么缺乏,他都没有向命运低头或放弃为理想奋斗。“我会誓死奉陪到底”、“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这两句嘹亮的
口号
体现出了他在逆境中爆发出的可怕的巨大能量。圣地亚哥是精神上的圣者,理想上的赢家,他在这场心灵之战中完胜!至于物质上的利益,可以忽略不计了。老人的钢铁意志让我联想到了体内埋藏着几百块弹片的作者;联想到了惨遭膑刑的军事家孙膑;联想到了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又丢了手稿的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他们告诉了人们人性的强悍和生命的硬度,他们是永远不能被打败的英雄。
人生的道路荆棘丛生、沟壑纵横,数不清的困难正等待着我们。面对它们我们必须拿出人类意志中最强硬的部分,毫不畏惧地前进,正如圣地亚哥所言:“一个人可以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