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性要求
1、带头加强学习。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带头转变作风。爱岗敬业,尽职尽职,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党性修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风踏实、深入,服务热情、周到。
3、带头开拓创新。按照承诺情况,认真钻研岗位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4、带头服务群众。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征询和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群众的意见、愿望和要求,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5、带头遵章守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满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二、践行标准
1、思想认识到位。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思想,努力提高党员自警自律意识,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地位观,增强执政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工作履职到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全力以赴干好本职工作,以过硬的本领和优异的成绩赢得单位、组织和社会的广泛认同。
3、执行制度到位。把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同岗位工作落实结合起来,认真执行并模范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事、用制度用。
4、服务措施到位。建立为民服务窗口,制定和推行人性化服务举措,落实“首问责任制”和“马上就办”措施,开展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跟踪服务。
5、监督制约到位。积极发挥党员权利,认真履行党员职责,加大对单位班子成员工作行为的监督,同时勇于接受组织、同事和社会各界对自身从业言行的监督,特别是承诺事项的完成要经民主评价和组织考评。
三、违诺责任
1、对待承诺事项若因不可预见性等特殊情况难以做到的,要及时向组织书面说明情况,请求组织向党员通报赢得理解。
2、若因工作故意失职违反承诺,经党组织帮助教育后立即纠正。
3、若违反承诺情节特别严重,应由党组织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置,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