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北京工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北京工业大学招生简章篇一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中获得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的高中毕业生。
2、在文学、语言类竞赛中获全国决赛一等奖及以上的高中毕业生。
3、对人文创作有浓厚兴趣,有较好的社会科学素养和逻辑思维能力,曾经独立完成过较高水平的文史类作品、社会科学类项目并取得优秀成果的高中毕业生。
4、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才华并取得一定成果的高中毕业生。
注: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专业门类,每个专业门类下可报考1-3个具体专业。
北京工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北京工业大学招生简章篇二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25日——2016年4月5日。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申请者,须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zzbm/)进行报名。
考生严格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从报名系统打印的自主招生申请表扫描件 (该申请表须为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的带条形码的申请表,考生所在中学负责核实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由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请按页码顺序上传。)
(2)自荐报告、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和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温馨提示:因报名系统需考生填写信息和上传资料较多,请考生务必提前熟悉报名系统,充分准备后慎重进行点击确认,避免因考生个人对报名系统不熟悉出现错漏导致无法通过网审。所有材料提交后不得修改。
2.确认考试
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后,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参加考试工作,未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确认考试并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交纳测试报名费90元/人(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桂物价[2010]371号文件收费),缴费等相关事宜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另行通知。确认考试的考生自行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获取考务信息,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
3. 邮寄书面材料
考生网审通过后才可以向我校寄送报名材料,我校不受理网审未通过的考生寄送的材料。寄送书面材料要求与网上报名材料完全一致。包括:中学审核盖章后的自主招生申请表、自荐报告、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报名系统中上传的所有获奖材料,同时要求在复印件上加盖中学公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以及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考生须按以上材料顺序装订成册(a4纸,装订时将报名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不要封面、封底)。
考生须将网上申报的纸质材料原件通过ems邮寄或直接送达我校。材料须于2016年4月15日前寄到广西大学君武馆108室,以当地邮戳为准,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四、选拔程序
北京工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北京工业大学招生简章篇三
北京工业大学是首批国家重点建设“211工程”高校,2017年9月学校正式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的高校行列。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精神,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通过实行多样化的人才选拔模式推进中学实施综合素质教育,为我校建设“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目标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有关规定和要求,2018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北京市高考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对电子信息、先进制造、建筑规划和经济管理四个专业类别的相关招生专业有浓厚学习兴趣、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理工科类考生。
二、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共67人(占上年度招生总计划的2%),纳入我校年度招生总计划。
三、招生专业
1、招生专业类别:电子信息类、先进制造类、建筑规划类和经济管理类。
2、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如表1所示。
注: 各招生专业以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最终公布的数据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条件
(1) 高中阶段获得北京市级及以上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计算机等竞赛奖项。
(2) 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入选并结业。
(3) 在上述四个招生专业类别方面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能如实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报名方式
全部采取考生自行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高中理工科类毕业生,均可向我校申请参加自主招生,按要求完成相应报名手续,并须提交所在中学或原毕业中学提供的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考生可自愿提供两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熟悉考生本人情况的专家的推荐信(请附专家简历)。
3、报名流程
(1) 2018年3月21日,我校在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发布《北京工业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及报名相关文件。
请考生登录北京工业大学http://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生招生网阅读我校报名通知,并下载、填写、打印《北京工业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面试类型采集表》。
(2) 3月21日10:00起,考生可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zzbm/),并打印网上填写的各项报名材料。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报名资格以4月4日前收到以下邮寄材料为准:
a.《北京工业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面试类型采集表》(见附件1)。如未能按要求填写并寄送该表格,默认为考生只选择参加普通面试(面试a)。
b. 从“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打印的网上填写好的各项报名材料。
c. 考生的个人简历,简历撰写模板建议见附件2。
d. 考生本人签字的《北京工业大学自主招生个人陈述》。撰写个人陈述的建议请见附件3,内容可不拘泥于个人陈述撰写建议中的细节,字数不超过3000字,以独立纸版文件形式出现在邮寄材料中,不能只填写在报名表中。
e. 中学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能说明考生高中阶段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发展情况的材料。例如,考生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复印件、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复印件、以及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支撑考生说明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写实性材料。
f. 专家推荐信(附专家简历),由推荐专家亲自密封且在密封处签字确认。
注:请报名考生将以上报名材料一同以顺丰速运(sf)方式寄送至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明确标注“自主招生”和考生姓名。我校只接收以顺丰速运(sf)方式邮寄的材料,邮寄时间以收件邮戳为准,逾期无法参加初审。
(3) 2018年4月2日晚上22:00,考生报名截止。
五、选拔方式
1、资格初审
对于报名考生,我校组织专家依据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从中择优选拔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能力面试。对于考生提供的专利、论文等,我校将在此环节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并在考核环节进行深度考核。
2、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分为普通面试(面试a)和附加面试(面试b)两类。通过我校资格初审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面试,其中在上述招生专业中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还可同时自愿申请参加附加面试。
普通面试通过者获得“面试a”合格证书;普通面试和附加面试都通过者获得“面试a+b”合格证书。
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拟发放合格证书不超过100个,其中含“面试a+b”合格证书不超过18个。考生的总成绩由资格初审成绩(占40%)和面试a成绩(占60%)组成。获得“面试a”合格证书并申报参加了面试b的考生,按照各专业类别中面试b成绩排序,成绩优先者获得“面试a+b”合格证书。
3、时间安排
(1) 2018年4月底前,我校组织专家完成对报名考生的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合格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能力面试。初审合格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考生可同时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上查询初审结果。
(2) 2018年6月10日,我校组织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普通面试(面试a),申请附加面试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附加面试(面试b)。
(3) 2018年6月22日前,我校根据考生初审和面试成绩确定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考生可同时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上查询资格认定结果。我校也将按要求将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注:以上各时间段的工作具体要求和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本科生招生网,恕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面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六、录取方式
1、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北京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应达到我校在北京市本科理工科类第一批次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30分)以内且不低于北京市本科理工科类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高考成绩公布后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在自主招生所在批次填报我校志愿(按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绩确定录取,录取总人数不超过67人)。
2、获得我校“面试a”合格证书的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专业志愿只限从上述10个专业中选择填报(专业志愿以高考报名志愿为准),依据我校“对政策加分实行调档加分、进专业不加分”的总录取原则,我校按照自主招生考生的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招生计划内予以审查录取。
3、获得我校“面试a+b”合格证书的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第一专业志愿只限从考生参加面试b所在的专业类别对应的相关专业中选择填报,我校将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否则将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面试a+b”合格资格,我校将按照录取“面试a”合格资格考生的相关办法录取。
4、以“面试a+b”合格资格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若面试b成绩综合排名在前两名,录取后经考生本人同意,可直接进入北京工业大学樊恭烋荣誉学院学习,免于参加樊恭烋荣誉学院新生选拔夏令营的测试环节。
七、组织机构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部门、学院和专家参与实施。专家的遴选严格坚持师德师风和业务素质标准并执行回避制。
八、约束和监督机制
我校遵循“严格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开展自主招生工作。每名考生的报名材料由三位以上专家进行评审,面试过程全程录像,考生入场严格审查,考生面试顺序、面试专家和考生的考场安排等均由抽签随机确定。考生初审合格名单、资格认定名单、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均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按时进行公示。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我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参与并实施监督,同时设有举报电话,主动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
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选拔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同时严禁本校教职工开展或参与涉及我校自主招生选拔的辅导和培训。
九、附则
2、请考生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在材料审核和公示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或中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考生的报考和被认定资格,并通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或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做进一步处理;若该生已被录取,则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3、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联系方式
北京工业大学网址:http:///(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生招生网)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微信: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号bjutzsb)
邮政编码:100124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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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北京工业大学招生简章篇四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防权力寻租。我校成立 “广西大学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学校领导,领导小组成员由校纪检、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制定和执行《广西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实施办法》(监督电话:0771-3237062)。
2.笔试和面试的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3.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加强对考核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严格管理自主招生考评人员,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
4.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入选专业、录取名单以及相关信息等均报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广西招生考试院(网址http:///)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 http:///)上公示。
5. 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审核,要将为自主招生报名考生出具的相关材料在校内进行公示。如存在弄虚作假申请者,一经查实,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6.凡发现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北京工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北京工业大学招生简章篇五
北京工业大学是首批国家重点建设“211工程”高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精神,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通过实行多样化的人才选拔模式推进中学实施综合素质教育,为我校建设“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目标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有关规定和要求,2017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北京市高考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对电子信息、先进制造、建筑规划和经济管理四个专业类别的相关招生专业有浓厚学习兴趣、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
二、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共70人(占年度招生总计划的2%),纳入我校年度招生总计划。
三、招生专业
1、招生专业类别:电子信息类、先进制造类、建筑规划类和经济管理类。
2、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注:各招生专业以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最终公布的数据为准。高招录取期间如遇文史科类生源不足,则文史科类计划自动转为同专业理工科类计划。
四、报名
1、报名条件
(1) 高中阶段获得北京市级及以上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计算机等竞赛奖项。
(2) 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入选并结业。
(3) 在上述四个招生专业类别方面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能如实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报名方式
全部采取考生自行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均可向我校申请参加自主招生,按要求完成相应报名手续,并须提交所在中学或原毕业中学提供的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考生可自愿提供两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熟悉考生本人情况的专家的推荐信(请附专家简历)。
3、报名流程
(1) 2017年3月16日,我校在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发布《北京工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及报名相关文件。
请考生登录北京工业大学http://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生招生网阅读我校报名通知,并下载、填写、打印《北京工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面试类型采集表》。
(2) 3月16日10:00起,考生可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zzbm/),并打印网上填写的各项报名材料。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报名资格以3月底前收到以下邮寄材料为准:
a. 《北京工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面试类型采集表》(见附件1)。
b. 从“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打印的网上填写好的各项报名材料。
c. 考生的个人简历,简历撰写模板建议见附件2。
d. 考生本人签字的《北京工业大学自主招生个人陈述》。撰写个人陈述的建议请见附件3,内容可不拘泥于个人陈述撰写建议中的细节,字数不超过3000字,以独立纸版文件形式出现在邮寄材料中,不能只填写在报名表中。
e. 中学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能说明考生高中阶段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发展情况的材料。例如,考生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复印件、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复印件、以及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支撑考生说明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写实性材料。
注:请报名考生将以上报名材料一同以邮政速递(ems)方式寄送至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我校只接收以邮政速递(ems)方式邮寄的材料,邮寄时间以收件邮戳为准,逾期无法参加初审。专家推荐信(附专家简历),请推荐专家密封后自行以邮政速递(ems)方式寄送至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明确标明推荐考生姓名及中学信息。
(3) 2017年3月31日中午12:00,考生报名截止。
五、选拔方式
1、资格初审
对于报名考生,我校组织专家依据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从中选拔出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能力面试。
2、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分为普通面试(面试a)和附加面试(面试b)两类。通过我校资格初审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面试,其中在上述招生专业中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还可同时自愿申请参加附加面试。
普通面试通过者获得“面试a”合格证书;普通面试和附加面试都通过者获得“面试a+b”合格证书。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拟发放合格证书不超过105个,其中含a+b证书不超过14个。考生的总成绩由资格初审成绩(占40%)和a类面试成绩(占60%)组成。获得a证并申报参加了面试b的考生,按照各专业类别中面试b成绩排序,成绩优先者获得a+b证。
3、时间安排
(1) 2017年4月底前,我校组织专家完成对报名考生的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合格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能力面试。初审合格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考生可同时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上查询初审结果。
(2) 2017年6月11日,我校组织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普通面试(面试a),申请附加面试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附加面试(面试b)。
(3) 2017年6月22日前,我校根据考生初审和面试成绩确定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考生可同时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上查询资格认定结果。我校也将按要求将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注:以上各时间段的工作具体要求和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本科生招生网,恕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面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六、录取方式
1、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北京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北京市文、理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在高考成绩公布后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在自主招生所在批次填报我校志愿(录取总人数不超过70人)。
2、获得我校“面试a”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专业志愿只限从上述10个专业中选择填报(专业志愿以高考报名志愿为准),依据我校“对政策加分实行调档加分、进专业不加分”的总录取原则,我校按照自主招生考生的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招生计划内予以审查录取。
3、获得我校“面试a+b”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第一专业志愿只限从考生参加面试b所在的专业类别对应的相关专业中选择填报,我校将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否则将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面试a+b”资格,我校将按照录取“面试a”资格考生的相关办法录取。
4、以“面试a+b”资格被我校录取的理工科类考生,若面试b成绩综合排名在前两名,录取后经考生本人同意,可直接进入北京工业大学樊恭烋荣誉学院学习,免于参加樊恭烋荣誉学院暑期选拔夏令营的测试环节。
七、组织机构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校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部门、学院和专家参与实施。专家的遴选严格坚持师德师风和业务素质标准并执行回避制。
八、约束和监督机制
我校遵循“严格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开展自主招生工作。每名考生的报名材料由三位以上专家进行评审;面试过程全程录像;考生入场严格审查;考生面试顺序、面试专家和考生的考场安排、考生面试试题的选择等均由抽签随机确定。考生初审合格名单、资格认定名单、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均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按时进行公示。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我校纪委、监察处参与并实施监督,同时设有举报电话,主动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附则
2、请考生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在材料审核和公示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或中学存在弄虚作假,我校将取消相关考生的报考和被认定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3、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联系方式
北京工业大学网址:http:/// (登录后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生招生网)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微信: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号bjutzsb)
邮政编码:100124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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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北京工业大学招生简章篇六
长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111计划”成员高校,由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以培养公路交通、国土资源与环境、城乡建设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高水平大学,为公认公路交通领域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综合实力最强高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长安大学2017年继续面向全国进行自主招生。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
3.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bd-castic)、“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
4.高中阶段参加国家和各省级地理学会、地质学会、测量学会、地理信息学会、水利学会、环境科学学会主办的“地球小博士”、“环保之星地理科普知识大赛”、“地球科学知识竞赛”、“地质知识竞赛”、“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暨斯德哥尔摩青少年水奖中国地区选拔赛”获得省级一、二等奖。
5.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
6.高中阶段在教育部、国家科协、各省级教育厅、各省级科协主办或组织(发证单位为教育部、国家科协、各省级教育厅、省级科协)的全国、全省统一专项竞赛、科技活动获得一、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7.高中阶段在课堂内外杂志举办的科学素养大赛等系列全国性比赛获得一、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注:①以上所有获奖证书及材料须上传扫描件同时邮寄,且须由所在中学复核并盖章确认。不接受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项目和专利材料报名。
②以上所有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可信,如审核发现材料与事实不符,将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查处。
长安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数为60人(年度总计划的1%以内)。自主招生计划不做分省计划。
注: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个专业(类)。
考生须完成网上报名、邮寄报名材料两个步骤。
1.网上报名
考生必须登录指定网址“ http:///zzbm/ ”注册报名,不接受现场临时报名。
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4月1日至4月10日。
2.邮寄报名材料
材料包括(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邮寄):
①《长安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打印盖章签名);
④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第一原始产权人发明专利复印件、论文著述原刊、科学调查与研究报告原本、社会实践证明材料原本(中学签字盖章,提交原刊本的恕不退还)。
⑤浙江上海考生另需提供综合素质评价表格(中学签字盖章)。
材料须于2017年4月12日前用特快专递寄到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以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以上材料还需签字盖章后按顺序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3.初审
学校聘请相关学科专家根据《长安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初审办法(暂行)》对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邮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的考生即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考生须及时查看初审结果。
1.时间安排: 现场确认:2017年6月10日(14:00至19:00)。
面试考核:2017年6月11日。
时间如有调整,将提前通过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和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另行发布。
2.考查目标:专业素养与学科特长、创新意识与创新潜质。
提交材料中有发明专利、论文著述、科学调查与研究报告、社会实践等材料的考生另须参加专场答辩,一但发现以上材料与事实不符,将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查处。
3.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1.维护公平公正,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平、结果公平。
2.自主招生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体检结果没有与所报专业(类)相关的受限项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转发http://125.76.215.86/html/网址),高考志愿与自主招生选报专业(类)一致,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可投档,投档考生经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查通过后予以录取。
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浙江上海新高考试点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照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江苏省入围合格考生选测科目要求达到bb。浙江上海考生选科应与公布的专业选科范围一致。
3.学校根据自主招生简章,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审议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与专业类后,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1.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相关监督部门对招生考试进行监督。
2.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结果将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考生所在中学要公示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3.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建立有完善的监督机制,并公布举报渠道。凡发现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持《长安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准考证(预约)》(报名系统打印)、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报名确认,同时须出示本人各类证书原件。户口本和临时身份证不作为现场确认和考核的证件。
2.相关中学和学生本人应恪守诚信原则,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通报教育主管部门查处。
3.填报志愿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简章的要求完成。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注意生源地高考志愿表的设置,以免失误。长安大学不负责解决志愿填报失误造成的问题。
4.自主招生录取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5.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和其他讲座和咨询活动。
6.自主招生考核不收取报名考核费用。
7.简章内容由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另颁新规定,本简章将参照相关文件要求做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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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zsb82334099
温馨提示:
1.网上报名前须准备好电子版照片(请在照相馆拍摄)。
2.外地考生提前做好出行交通和住宿预订。
4.请关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后期有关自主招生考核的注意事项、交通住宿预定等信息将通过微信统一发送。
(本简章经长安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3月31日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