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汇报
海安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汇报南通市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将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巩固税费改革成果,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稳定的大事,切实加强领导,开展执法检查,解决存在问题,落实相关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特别是本月初市两办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当前农民负担工作中一些突出问题的紧急通知》之后,我们又对减负工作进行了进一步部署,下发了文件,组织全县各乡镇和县有关部门对照文件要求进行了减负工作的全面自查和督查抽查。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减负工作基本情况
1、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坚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一把手负责制”、部门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继续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成果列入乡镇三个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从执行政策、杜绝“三乱”、规范税费征收行为等方面,对乡镇党委、政府实施考核,其考核结果直接与乡镇三个文明建设成果排序、乡镇党政负责人考核评先以及乡镇机关干部年终奖金挂钩。
各乡镇党委、政府层层落实责任制,将防止负担反弹,确保农村稳定的责任落实到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落实到乡镇机关各有关部门。县级机关有关部门坚持部门一把手负总责,认真履行减负工作部门责任制,坚持不搞要农民出钱、出工的达村升级活动,不向基层下发集资摊派的文件。
县减负办切实承担起工作职能,认真组织培训,加强把关扎口,在贯彻落实政策,开展减负工作方面,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在省、市统一部署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测算和政策、业务准备,4月21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议,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财政所长、农经站长、县级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20xx年工作,对20xx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了贯彻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控减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海办发[20xx]36号),就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加强村级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强控减农民负担政策落实的监督管理、加大涉及农民负担的信访和严重事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控减农民负担工作的领导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意见,为有力地促进20xx年减负工作提供了保证。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我们先后组织各乡镇的党委书记、乡镇长参加了市统一举办的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培训班,系统学习了有关政策和业务。各乡镇的党委书记、乡镇长普遍反映,培训班时间虽短,内容丰富,贴切实际,操作性强,对掌握减负政策,统一思想认识,更好把握尺度,做好减负工作很有帮助和促进。
2、坚持执行政策,落实税改方案。年初县农办对照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制订了20xx年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方案,报送市减负办审批。
其后,县农办按照县减负工作会议的要求,组织各乡镇农经干部培训,统一政策业务,布置各乡镇制定20xx年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方案。此后各乡镇及时组织宣传动员,培训业务骨干,核实基础数据,逐村严肃把关,制定报批方案。
并在县审批的基础上,使用电脑及固定的软件进行归户计算,打印农民负担监督卡。到5月中下旬,全县22个乡镇已经全部将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到了农户。
与此同时,各地结合组织进行村务公开活动,将20xx年农民承担税费和劳务方面的政策向农民群众进行宣传,公开20xx年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方案以及归户计算结果,组织基层干部走村入户,帮助农民群众排忧解难;检查国家粮食直补、良种补贴落实情况,为做好夏季税费征收工作打好基础。
3、认真组织督查,促进政策落实。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面上执行农村税费改革情况,5月中下旬,县农办组织专门人员,对各乡镇进行了督查。
对照审批方案,核对归户结果;深入调查走访,了解发卡入户情况,听取农民群众反映。6月9日,市两办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当前农民负担工作中一些突出问题的紧急通知》之后,县委、县政府负责人非常重视,立即召集相关部门的人员进行会商,研究贯彻意见。
一是以县委办、县政府办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当前农民负担工作中一些突出问题的紧急通知》(海办发[20xx]52号)于6月9日连夜发到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求立即执行政策,并对本乡镇农民负担执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二是组织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农办、县监察局的负责人和业务人员于6月13-14日对全县进行了抽查,共抽查了角斜、洋蛮河、古贲、曲塘、南莫等5个乡镇。
二、减负政策执行情况从各乡镇自查和县抽查的情况看,今年我县减负政策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全县25.05万农户,74.27万承包人口,承担两工的劳动力为35.19万个,计税面积77.67万亩,农民承担农业税及附加3258.11万元,税率在去年7的基础上下降了3个百分点,农业税附加同比下降,农业税的计税价格和常年单产标准不变。
农业税社减实行了先减后 征。统一取消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后,村级范围内兴办生产和公益事业,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向农民筹集资金和劳务。
全县农民承担“一事一议”筹劳276.08万个工日,每劳每年不超过8个工日;实行以资代劳坚持农民自愿,严禁强制以资代劳,全县农民承担以资代劳工日140.76万工日,折代劳金1407.61万元。农民承担“一事一议”筹资1414.48万元,人均不超过20元。
从20xx年开始,我县已经停止执行向农村从事第
二、三产业的人员收取公益事业建设费的“公平负担”做法。
1、规范操作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我县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行“上限控制、民主议事、议批结合、张榜公布、监督使用”。
对于卡内以资代劳金每劳超过4个工日的,一定要求村与农户签订自愿以资代劳的协议,否则不得超额收取。
2、严格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我县农民负担监督卡全部实行电脑打印,卡上无增加项目的现象。目前监督卡已全部发放到农户。
3、切实改进基层干部思想工作作风。各地结合组织进行村务公开活动,将20xx年农民承担税费和劳务方面的政策向农民群众进行宣传,公开20xx年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方案以及归户计算结果,组织基层干部走村入户,帮助农民群众排忧解难;检查国家粮食直补、良种补贴落实情况,为做好夏季税费征收工作打好基础。
在向农民收取税费的过程中,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杜绝小分队上门收取税费,清收陈欠。杜绝运用警力和非法手段向农民收取税费。
三、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极少数乡镇、村在执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1、存在卡外收费现象。除了农民负担监督卡上规定的收费项目(农业税及附加、一事一议筹资、一事一议筹劳)以外,乡镇还普遍收取了两个项目:水利工程水费、新型合作医疗费,部分乡镇还收取了广播费和电影放映服务费。
少数乡镇还收取了农田灌溉管理费、农业综合开发费、联防保安费等。市两办发文后,我们坚决取消了广播费、电影费和机电排灌管理费。
新型合作医疗坚持尊重群众意愿,自愿参加的原则。治安联防费采取契约化办法,由公安派出所与农户签订服务协议,凭协议向农户收取。
2、部分乡镇在“一事一议”筹劳方面有强行以资代劳金的苗头。有13个乡镇的部分村每劳承担的以资代劳工日数超过了每劳4个工日的标准,县减负办已对这些乡镇提出了整改要求,凡是每劳超过4个工日的,一律凭与农户签订的书面协议向农民收取。
四、建议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重要政策,涉及到农村发展和稳定,上级有关减负的政策我们必须坚决执行。但我们建议有的项目取消后应当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
1、尽管广播费已于20xx年经省政府行文取消,但由于农村广播在我县很普及,是农村工作的重要工具,现在广播信号都是通过无线信号进行发送,各村都设立了信号接收、放大站,在设备维护和用电等成本上都有不小的支出;同时不少乡镇反映,广播信号通过无线信号发送后,这方面的收支多数由村来承担;加之农民从事粮食、油料等基本农作物的生产,其技术指导只能靠有线广播这唯一的渠道来维持,因此农民群众对农村有线广播的依附程度相当大。鉴于乡镇、村缺乏这方面的资金来源,建议在下年省财政转移支付时增加这一支出项目。
2、农田灌溉管理费原属于农田灌溉成本项目之一,应当由车口承包、经营人员在收取的灌溉水费时统一收取并上交给农机管理部门。现在上面取消的是农机作业管理费,而农田灌溉管理费是否属于农机作业管理费,是否在取消之列,要有书面文件进行确认,不能仅凭口头答复。
3、创建平安江苏涉及到基层群防群治网络,上级对基层乡镇的考核指标之一,是聘用了联防队员的数量。目前多数乡镇企业已经改制,从企业抽调联防队员,由企业承担报酬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
但是这部分联防队员从群防群治的角度来讲又缺少不了,乡镇政府及公安分局又难以解决其工资报酬。前几年一些地方创造了以契约化的形式收取治安联防费,且得到了有关领导的肯定,有关部门也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推广。
在此基础上,少数乡镇也通过与农户签订契约的方式,向农民收取联防保安费。但我们认为这些都是权宜之计,都是今后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出台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
4、建议简化一事一议筹劳的结算办法。根据我县绝大多数地区农村劳动力外出劳务较多的实际情况,建议适当调整一事一议筹劳的结算办法,实行一事一议筹劳折收代金,与本年税费上交一同收取。
村组需要用工时仍由本村组农民出工,收工后经验收当场发工钱,派工时做到均衡,出工数及工钱发放情况在每季度村务公开栏内向全体村民公布。通过实行劳务货币化核算,减少村干部工作量。
以上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海安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