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市场为导向,创建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养殖业的效益和增加养殖户的收入为核心,以养殖小区和水产片带建设为基础,着力发展养殖加工业,配套完善养殖业的技术推广体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和市场流通体系,大力推进养殖业的集约化发展、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切实转变养殖业的增长方式,努力形成产业特色更加鲜明、竞争优势更加明显、产业体系更加完备、发展质效更加显著、辐射带动更加有力的现代养殖业发展新格局。
二、创建目标
三、创建措施
(二)突出优势品种。大力发展优质三元猪、黑山羊、杂交肉牛、荷斯坦奶牛、绿壳蛋鸡等品种。沿江县(市、区)要以养殖大户和精养基地为依托。大力发展河蟹、青虾、鳜鱼、黄颡鱼、大口鲶、小龙虾、黄鳝等品种的规模养殖。
(三)建设良繁体系。实施畜禽良种工程。建设畜禽良繁基地,提高自主繁育和供种能力。要抓住国家扶持母猪生产的机遇,大力发展母猪养殖专业户、专业村、专业场,力争全市能繁母猪达到25万头以上。力争全市优质三元猪比重达到80%以上。抓好骨干苗种基地建设,重点建设好青虾、市直太白湖翘嘴红鲌、小龙虾、赤东湖、水产、市水科所苗种、热带鱼、县水产等八大种苗繁育基地,努力在完善基础设施、增加繁育品种、扩大苗种批量、提高苗种质量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年,全市水产苗种年生产量达到100亿尾,其中优质苗种生产量占到70%
(四)坚持科技兴牧兴渔。以养殖经营大户为主要对象。大力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开展经常性的送科技下乡活动,大力推广普及养殖科技知识。建立畜牧、水产科技入户联系制度,对重点规模大厂(场)要派驻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开展科技兴牧兴渔示范,建立一批科技示范点,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养殖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特别要注重利用生物链、食物链、能源链的互补互用,积极推广猪—沼—果、猪—鱼—鸭等生态养殖、立体养殖模式,发展循环高效农业,提高养殖生产水平。抓好标准化生产,年,全市养殖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
(五)加强疫病防控和病害防治。各地要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重点鱼病防治工作作为保障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确保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落实好防控工作经费、疫苗经费、乡(镇)防检“以钱养事”经费,加强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和防控网络体系建设,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做好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的强制免疫工作,落实好其他综合防控措施,指导、督促养殖户搞好畜禽防疫和鱼病防治,确保养殖业的生产安全和稳定发展。
(六)抓好加工流通。要立足资源优势、产品优势。引进加工企业、资金、技术和人才,培植一批养殖产品龙头加工企业,特别要突破畜禽产品和水产品加工薄弱环节,实现产加销一体化,推动畜牧、水产产业的产业化经营。水产业要在巩固提高传统的鱼丸、鱼面、鱼糕、鱼块等加工产品的同时,做大做强佑成、大宋、绿润、湖北神鹭、湖北海鲲等水产品加工企业,加快建设一批水产品出口创汇企业。要着力培植各类流通主体,抓紧培养、建立一批畜牧、水产业营销队伍和专业协会、经纪人、乡村合作组织等农村专合组织,充分发挥养殖专业大户、运销大户、中介协会、营销组织的桥梁作用,搞活养殖产品流通。积极发展产销直挂、配送销售、订单养殖、网上销售等现代营销方式,开展养殖产品产销、产加对接活动,帮助养殖业主建立起稳定的销售渠道。要坚持放开市场,建立鲜活养殖产品绿色通道,扩大畜禽产品对外销售。要积极创建优质养殖产品品牌,组织好绿色和无公害养殖产品的申报与认证,抓好养殖产品商标注册,依托龙头企业整合现有品牌,开拓“两个市场”进一步提高我市优势特色养殖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力争通过23年努力,打造35个在全省、全国、乃至国际市场叫得响的知名品牌和拳头产品。
(七)加大扶持力度。各地要高度重视畜牧、水产大县创建工作。同时,还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扶持专业养殖大户、重点养殖小区、规模化大场发展的优惠政策。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畜禽养殖小区、专业养殖大户,实行“以奖代补”优先提供小额贴息贷款。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形成创建合力。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为畜牧、水产养殖大县争取国家扶持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畜禽养殖小区用地,根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除兴建永久性建筑物外,按农业用地管理,优先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电力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统一电价政策;交通部门要将重点养殖小区、厂(场)道路纳入村级道路建设范围,予以重点倾斜;环保部门要将养殖小区治污纳入规划,统筹解决;农业、畜牧、水产部门要搞好技术指导,开展技术服务,优先安排养殖大户兴建沼气池;财政、税务、物价部门要清理针对养殖业的不合理税费;金融部门要结合养殖业发展特点,优先对符合发展条件大场大户、加工企业提供贷款支持;保险公司在开展生猪、水产养殖保险业务的同时,积极探索其他养殖项目的保险业务;商务部门要为外销出口养殖产品做好服务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社会治安,维护养殖业发展环境;新闻媒体对畜牧、水产大县创建工作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八)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负责畜牧、水产大县建设的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领导小组下设畜牧大县创建办公室和水产大县创建办公室,分别设在市畜牧局和市水产局。各县(市、区)要把争创畜牧、水产大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围绕创大县、争一流的目标,深入实际,深入基层,突出重点,科学制定本地区创建工作规划和创建方案,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各级畜牧、水产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和检查督办,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难点,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