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春运工作,保障春运期间“出行方便、运行安全”,为我县“十二五”开局之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家发改委、交通部和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年春运工作的要求,坚持“和谐有序、安全为先、科学组织、优质便捷”的工作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努力提高春运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保障道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运输安全,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圆满完成春运任务。
二、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 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 ,县交委主任 、安监局局长 、公安局副局长 为副组长,县交委、公安局、安监局、督查巡察办、应急办、人力社保局、旅游局、卫生局、教委、农委、发改委、报社、电视台、运管所、海事处、养路段、火车站、火车站派出所、高速公路十四执法大队、运输公司、 公司、 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全县春运工作,协调解决春运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春运办)在县政府办内,由县政府办 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下设综合协调、旅客运输、秩序维护、应急处置等四个工作小组,分别牵头负责各块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1.组织机构:由县政府办副主任 任组长,县应急办主任石泽林、县交委主任 、县安监局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督查巡察办副主任冉茂波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2.工作职责:①负责全县春运工作的统筹协调。②对相关部门春运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③负责春运工作的的信息报送。
(二)旅客运输组
1.组织机构:由县交委主任 任组长,县交委党组书记骆开发、副主任洪雪峰任副组长,火车站、运管所、海事处、路政大队、养护段、高速公路十四大队、县内运输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旅客运输组分设道路运输、水上运输、铁路运输三个工作小组,并在县交委办公室设联络处。
2.工作职责:①负责制定春运期间旅客输送工作方案(含安全管理),并组织实施。②掌握旅客动态,合理安排运力,及时输送旅客,杜绝旅客滞留,负责收集春运期间旅客运送情况(含道路、水上、铁路三个方面),整理汇总后于每日下午4点前报县春运办。
道路运输组由县交委党组书记骆开发负责,组织运管所、路政大队、养护段、高速公路十四大队、县内运输公司等单位具体实施。①负责制定全县春运道路运输及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②做好春运交通安全宣传,严把驾乘人员安全教育关。③严把站内源头管理,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④严把客运车辆安全性能检测和客运驾驶人资质审核关。⑤全面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道路畅通。
铁路运输组由县交委副主任洪雪峰负责,组织 火车站、火车站派出所、运管所、武警 县中队、火车站交巡警平台、龙潭镇、麻旺镇、泔溪镇等单位具体实施。①负责制定铁路运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②积极宣传铁路春运工作情况,营造良好的春运氛围。③严厉打击贩卖车票、扒窃等违法行为,维护站内、站外管理秩序。④合理配置火车站至县城及各乡镇客运运力,做好站前客运管理工作,确保公路交通畅通。⑤做好 火车站食品卫生监测执法,保证旅客饮食安全。⑥做好春运期间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重点加强龙潭、麻旺、泔溪等乡镇铁路过往通道人畜安全管理。⑦加强“三品”检查,加大查危防爆力度。
水上运输组由县交委副主任洪雪峰负责,组织县旅游局、海事处、渡管所、相关乡镇具体实施。①负责制定春运期间水上运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②强化春运水上运输安全源头监管,切实提高客运船、渡船、旅游船船主安全经营意识。③督促客运船、旅游船、渡船船主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督促各乡镇落实专职安全监管人员,监督船主配备完善救生设备设施。
(三)治安维护组
1.组织机构:由县公安局副局长 任组长,武警 县中队队长段庆、县交巡警大队队长陈辉任副组长,火车站派出所、高速公路十四大队、交巡警平台负责人,城南、城北及各乡镇派出所所长、综治办主任为成员。
2.工作职责:①负责制定全县春运期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②加强长途汽车站、火车站、重点公路、铁路沿线社会治安秩序监管,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格控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④加大客运枢纽地区及周边地区刑事犯罪打击力度,防止重特大刑事案件发生。⑤强化治安巡逻,对客运站场及周边环境加大巡逻防控力度。
(四)应急处置组
1.组织机构:由县政府应急办主任石泽林为组长,县交委主任 、县安监局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卫生局局长罗万明、县教委主任储再仁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县应急办和高速公路十四大队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
2.工作职责:负责春运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安全工作,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详实、细致,具有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当前,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做好春运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牵头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做好春运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把春运工作摆上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力实施,确保全县春运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各牵头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一切从大局出发,加强单位与单位之间,行业与行业之间的工作衔接与沟通,坚持相互理解与支持的理念,切忌我行我素,相互推诿。县公安交巡警、交通运管等执法部门,要打破警种和行业界限,协同作战,全力维护春运交通秩序。武警 县中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要合理配置警力资源,整合力量,切实维护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治安环境。
(三)强化督查,从严追责。县政府办、督查巡察办、安监局、公安局、交委、报社、电视台等部门要加大对春运工作的督查力度。要采取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开展督查,凡领导不重视、人员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要及时进行通报;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因春运服务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注重实效。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用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我县文化旅游资源及建设投资环境,营造一个良好的节庆氛围。
(五)严格纪律,加强值班。春运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值守,设立专门的值班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对旅客或经营者的投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核实处理。落实春运信息报告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公路、水运、铁路等运输管理部门和劳动部门要分别将春运和民工动态及时向县春运办公室报送,保证春运统计的准确性、及时性。
春运结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将春运工作总结于 年3月5日前书面报县春运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