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地质环境背景概况
县位于 省东南部。全县面积3726.5平方公里,人口25.5万,耕地41.3万亩。区域内属于大陆季风性半湿润气候,年平均降雨840毫米,径流深400毫米。全年降雨的70%集中在 月份,尤其 月下旬至 月上旬的台风,大多带来大暴雨天气,气象、地形、地貌等综合因素作用下,径流很快形成,导致山洪爆发,易发生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从而引发次生灾害。
二、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地区
地质灾害的发生具有时段性、地域性和突发性,同降雨、地下水、地质条件及采矿活动等因素密切相关。汛期地质灾害高发期,连绵细雨易于诱发崩塌、滑坡;暴雨或连续降雨易于诱发泥石流。
(一)山体滑坡、崩塌的重点地区为:各乡镇露天开采矿石场; 铜镍矿开采崩落区。
(二)泥石流重点地区流经快大镇流经大安镇的 河,通快一级路弯弯川段。
(三)矿区地面塌陷重点地区: 乡煤矿区、 铁矿塌陷区。
(四)矿山尾矿坝重点区为 公司 岔、 尾矿坝, 尾矿坝, 矿尾矿坝, 铁矿尾矿坝, 矿业尾矿坝、尾矿堆。
(五)废渣堆放场重点区各矿山的废石堆、盗采矿石点形成的废石堆、 县化工总司废渣堆放场,这些是产生泥石流的重要物质来源。
(六)重点村屯 县哈各水库和矿山尾矿坝下的村屯居民。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将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各级防汛机构中,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主要职责,明确分工及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易发生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易发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将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实到单位、分解到人;指导灾害易发地的乡镇、村(屯)学校以及厂矿、企业等具体的灾害防御和灾民转移安置方案,明确防汛救灾工作的责任人和灾民转移安置路线、地点;对所辖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中小学校舍、居民区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要立即转移疏散等措施,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并对全县15个乡镇及矿山企业的相关灾害点进行彻底清查,对各乡镇主要领导、人员,各相关部门人员已进行培训。各乡镇要及时建立以主要领导和受训人员为主的地质灾害防治机构,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坚持“以防为主,避让和治理相结合”原则
对地质灾害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和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威胁城镇或重大工程、风景名胜区安全的地质灾害,加强监测预防的同时,应有计划地进行工程治理;农村地质灾害防治应以监测预防和居民搬迁避让为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级部门要组织力量指导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屯搞好群防群测网络体系的建设,对已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应安排监测责任人,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的村民手中,提高群众的防灾水平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三)加强合作,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
按照《国土资源部和中国气象局关于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对所辖区内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和影响程度作出预警,使政府有关部门更有针对性地组织和布署防灾工作。
(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本地区地质灾害的分布特点,认真编制防灾预案,汛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和重点地段的地质灾害进行一次检查,对重点地段危险性作出判断,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制定应急防范措施,组建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抢险队伍,并配备必要的运输车辆和抢险设备,并把防灾任务落实到基层单位、村屯和责任人。
2.加强汛期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工作。认真执行专业部门与群众预防相结合的群测群防”网络。要在汛期之前将防灾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的群众手中(明白卡一式三份,加盖乡镇公章,受灾害威胁群众一份,乡镇政府留存一份,报国土资源局一份)
3.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害快报制度。汛期到来以前,矿山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度汛方案,对重点地区加强监测工作,暴雨天气组织人员巡查值班,加强防范,发现险情征兆,按规定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也可越级上报。接到报告后组织力量及时赶赴现场调查,采取必要应急措施。
4.各乡镇要在汛期到来之前对辖区内中小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可能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校舍及时上报。
5.各乡镇要在汛期设置值班电话,各村、屯安排地质灾害联络员,无线通讯电话要24小时开机,保障通讯的畅通,确保紧急时期各类信息上传下达。值班电话、联络员名单电话要与 月 日前报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