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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拜崇拜字篇一
;摘 要:熊崇拜是原始狩猎社会中的一种主要崇拜,在原始文明社会中存在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熊崇拜主要是由当时的社会经济结构决定的。随着生产力的不断进步,人口数量的增长,人类开始由狩猎社会转型至农业社会,农业生产与雨水关系密切,在这个背景下龙被人类认为是雨神的化身,随着龙崇拜与祖先崇拜和王权结合,狩猎社会广泛存在的熊崇拜逐渐被农业社会的龙崇拜所替代。
关键词:狩猎社会;熊崇拜;农业社会;龙崇拜
熊崇拜在中国上古狩猎时代普遍存在,从东北亚的狩猎民族传统看,至今仍然存在熊图腾崇拜的文化痕迹,像日本的阿伊努族,中国的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赫哲族,以及俄罗斯的埃文基族、那乃人、乌尔奇人,西伯利亚的基里亚克人,其熊祖先、熊图腾的神话故事五花八门。①熊崇拜的出现与当时社会以狩猎经济为主有直接的联系。正是由于在森林里狩猎的过程中,熊始终对猎人构成威胁,出于对熊的敬畏和当时认知水平的限制,人类为了在精神上寻找保障和安慰,熊崇拜便随之出现。人类希望通过熊崇拜加强与熊的亲缘关系,以减少遭受熊袭击的几率,并将凶猛的熊看成威猛无比的神兽,能够镇压和祛除邪恶。但是当农业经济占据主导地位的时候,龙崇拜逐渐出现并最终替代了熊崇拜。
一、龙崇拜与农业经济
学术界百年以来对于龙的起源进行了广泛研究。闻一多在《伏羲考》中认为龙源于大蛇,章太炎在《说龙》中认为龙为鳄鱼,何新的《龙:神话与真相》亦秉承此说,朱天顺在《中国古代宗教初探》中认为龙的原型为雷电,王小盾在《龙的实质和龙文化的起源》中认为龙源于胚胎原型,等等。
尽管有众多的说法,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龙的起源一定与农业的产生和发展相适应。中华文明是建立在农业基础上的一种农业文明,与西方以希腊文明为代表的海洋文明有着根本上的区别。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国,农耕经济始终占据主导地位,并且延续不断长达数千年,龙崇拜也就经久不衰,深得人心。龙实质上是先民心目中的雨神,与行云布雨密切相关。
(一)红山文化时期的农业
中国是新石器革命发生最早的地区之一,很早就出现了原始的农业,以红山文化为代表的燕辽地区的原始农业就是比较发达的,具体证据是在红山文化的遗址中出土了大量的石质农具,如石相、石耙、石磨盘、石擦棒、石斧、石铸等。在红山文化考古中发现的“天圆地方”的祭坛,其积石冢中发现了数量众多的玉器。红山古玉的基本作用是“通神”,是巫师沟通天神的媒介。“红山文化的发达,正是当地气候环境较好的时期。……而约从公元前3000年起当地气候向干旱化方向变化,加速恶化了红山文化赖以存在的环境,这也许是导致红山文化崩溃的重要原因”。由此可见,气候与降水对于一个文明的影响是多么巨大。在众多的祭祀中,祈求风调雨顺是重要内容之一,因为五谷丰登事关着部落的兴衰。因此红山古玉中龙形玉非常多,数量要远远超过熊形玉,龙崇拜在红山文化中已经占有了相当重要的地位。
(二)五帝时的农业
在五帝时,农业经济进一步发展。首先,农具数量更多,更加精细,而且发现了酒具,证明当时粮食有富余可以酿酒。有了充足的粮食,人口的数量才会增加,最终爆发了著名的牧野之战等部落之间为争夺生存空间的战争,这一切都是建立在日益发达的农业经济基础上的。
(三)五帝之后的农业
有学者认为龙崇拜的原型是闪电崇拜,其依据是以中原为中心的农耕文明以闪电在隆冬过后的第一次出现作为一个农业生产周期即春天的开始。《易经·乾卦》中有“潜龙勿用”、“见龙在田”、“飞龙在天”、“亢龙有悔”等爻辞,这应该缘于古人在不同时令条件下对闪电的观察。“潜龙勿用”,“即龙还没有出现的时候不要进行农事,其历法意义直白而实用”。②原始农业非常落后,农业收成的好坏除了与土壤质量外主要处决于雨水。根据甲骨文和其他文献,当时祭祀的主要目的都围绕农业生产来进行,其中卜问雨水是最主要的内容,商代先民早已将龙作为雨神的代表。
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等以狩猎为主的少数民族人数稀少的原因是以狩猎经济为主,生产力低下的狩猎社会不会哺育如此众多的人口。由于人口数量的增加,森林面积的减少,狩猎所依靠的环境必然遭到破坏。人口的压力促使农业发展,雨水的多少决定着粮食收成的好坏,即使在农业科技发达的现代,雨水对于农业的影响也非常大。当人类进入农业社会,迫切的需要一种神灵能够控制雨水的多少,帮助人们在农业生产中取得丰收。先民们认为龙是雨神,龙崇拜便成为了农业社会中最主要崇拜。《春秋繁露·止雨篇》:“淫雨太多,五谷不和。敬进肥牲清酒,以请社灵,幸为止雨,除民所苦。”民以食为天,华夏先民们崇龙敬龙的根本出发点是为了祈求农业生产的丰收。
二、熊崇拜在农业社会的被替代
熊崇拜在农业社会早期与龙崇拜并存,随后地位开始下降。东汉班固《白虎通义》:“黄帝有天下,号曰有熊。”《史记·封禅书》:“黄帝采首山铜,铸鼎于荆山下。鼎既成,有龙垂胡髯下迎黄帝。黄帝上骑,群臣后宫从上者七十余人,龙乃上去。”黄帝乘龙归去显示了龙地位尊崇,只有帝王才可以享受这样的待遇。此时,龙已经成为了沟通天地之间的使者,而熊则仅仅是部落图腾的代表,远远没有达到龙的尊崇地位。五帝时期农业快速发展,已经彻底取代了狩猎经济,华夏先民们离开森林,来到平原,不再需要借助熊神的庇护,而是希望龙这种神灵能很好的控制雨水,保佑一年风调雨顺。在华夏先民面对变化莫测的大自然,由于认知水平的低下,他们迫切需要一种精神上的安慰和保障。祖先神灵是先民们认为最直接、最可靠、最亲切的而且法力无边的一种神。当祖先神与龙神相结合的时候,龙的地位进一步上升。
《玄中记》载:“伏羲龙身,女娲蛇躯。”女登感神龙而生炎帝,庆都感赤龙而生尧,刘媪梦感蛟龙而生高祖等一系列龙神神话,证明了祖先崇拜已经与龙崇拜重合在一起,龙的地位更加尊崇。龙崇拜与祖先崇拜的重合与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熊崇拜与祖先崇拜重合的情况是相同的。
熊崇拜在农业社会中不如龙崇拜那样与农业生产关系密切,当龙崇拜与王权相联系时,熊崇拜地位不再。
有意将帝王与龙联系起来的是汉高祖刘邦,出身低微的刘邦夺取帝位,想要在政治上提高自己的地位,于是将个人出身与龙崇拜联系在一起。《史记·高祖本纪》载:“其先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高祖为人,隆准而龙颜,美须髯,左股有七十二黑子。……常从王媪、武负贳酒,醉卧,武负、王媪见其上常有龙,怪之。”《史记·项羽本纪》载:“范增说项羽曰:‘吾令人望其气,皆为龙虎,成五采,此天子气也。急击勿失。’”龙与王权联系在一起,地位更加尊崇。《广雅·释沽》称:“龙,君也。”汉高祖刘邦自称“龙子”,后世之帝王皆仿效之称“真龙天子”。
时代不断向前发展,随着华夏先民们走出森林,来到广袤的平原,放下手里的弓箭拿起锄头,狩猎社会已经成为历史。而作为狩猎社会主要崇拜方式之一的熊崇拜也随着农业社会的到来而被龙崇拜所彻底替代。中国的农耕文明历经数千年的风雨沧桑,经久不衰,与农业生产密不可分的龙崇拜也就自然地成为了华夏民族的标志。龙崇拜,将会同源远流长的中华民族物质文明永远的流传下去。
注 释:
参考文献:
(责任编辑 孙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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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伙子人当中,为什么孩子放过了疼爱的人喜欢的人,唯独跟老师打了招呼?因为,老师可以管着他。
大学同学聚会,一晃十五年了,大家聚在一起,亲热得不得了。有的同学开了公司,有的同学当了一官半职,当然了,有的仍原地踏步,拿着一份死工资。这次聚会,小王跟胖子表现得最亲热,虽然他俩同住一城,虽然时不时见面,但哥俩推杯换盏,嘴里有荤有素,看起来好得一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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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崇拜会坏掉好多事。它会让社会变得庸俗,让人心变得险恶。人性的每一次跌落,都会使这个世界越来越寒凉。
崇拜崇拜字篇三
也许,岁月能改变山河,但历史将不断证明,有一种精神永远不会失落。崇高、忠诚和无私,将超越时空,成为人类永恒的追求。也许,时间会冲淡记忆,但人们绝不会忘记,有一位共产党员林人崇拜。他的理想、信念、人格、情操,使千万人的心灵为之震撼。他就是原中共阿里地委书记——孔繁森。
孔繁森是我国前进的力量。他经常戴着黑白相间的礼帽,穿着整齐平坦的礼服,脖子上系着一条布有条纹的领带,整个人看上去工工整整,一点也不马虎。他表情严肃,但对待人民和蔼可亲,并且一心为党,一心为国,把工作放在第一位,丝毫不做背叛的事情,更是赢得了广大人民的喜爱与崇敬。
孔繁森还是一位一尘不染、两袖清风的好干部。他先后担任日喀则地委宣传部副部长、岗巴县委副书记等职务。日喀则和岗巴县都是高海拔地区,空气自然是非常稀薄,但他仍是努力坚持在岗位上,但第三次在西藏任职期间,意外发生了,孔繁森因车祸殉职,年仅50岁。
孔繁森在一场大地震后,父母被震灾夺走了生命。他收留了三个震灾中的孤儿,他担负起了养育责任。他的家境本来就不富裕,孔繁森收养了孤儿后,钱很快就不够花了,为了不让孩子们跟着他受苦,他悄悄地到西藏军区总医院血库献血,用于生活补贴。
崇拜崇拜字篇四
有的人崇拜歌手,因为他们有一副好嗓子;有的人崇拜画家,因为他们的作品栩栩如生,让人赏心悦目;有的人喜欢运动员,因为他们为国争光。而我崇拜的对象确实平凡而朴实的清洁工。
从小,我就看不起清洁工,觉得清洁工的工作脏兮兮的,在我改变看法是就是在不久前。
那是一个清晨,东方刚刚出现一点鱼肚白,街道上一个人影都没有,静悄悄的,偶然有一两辆汽车飞奔而过。我从美梦中醒来,想往上个厕所,走过客厅时,忽然闻声有“刷刷”的声音传过来,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这声音显得格外刺耳,激起了我的好奇心。走进窗户一看,原来是一个穿着制服的清洁工在扫地,汗水从她那瘦小的身上流下来。我看到这儿,不知不觉改变了心里的想法:清洁工真辛劳,别人都还在梦乡里,他们却起早贪黑的扫地。
早上,我迈着轻快的步子上学,走到一条小路时,看见一个清洁工在扫地,她扫得十分认真,似乎这条街上就她一个人。这时,一阵清脆的高跟鞋声由远及近,原来是一个时尚的白领女孩走了过来,当她走过清洁工身边时,清洁工的扫把不小心扫到了她的高跟鞋。“对不起,是我不小心。”清洁工连忙赔礼道歉,可那女孩却尽不领情,皱着眉头说道:“你怎么扫的,这么不小心,下次给我留意点。”清洁工还在赔礼道歉,那女孩却扬长而往。
看到这里,我不禁停住了:这还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白领吗?我忍不住觉得那清洁工很可怜,便走到她身边问:“你没事吧?”她似乎有点吃惊,随后淡淡一笑:“没事,我习惯了。”说完,又低下了头,继续扫地。忽然,我发现这条街道竟然那么干净。
在上学的路上,我想:固然清洁工很不起眼,但是他们无私奉献,努力工作,让我们天天都身处于一个干净的'环境中,难道不值得的尊敬吗?想到这儿,清晨那个清洁工瘦小的身影在我的脑海中忽然高大起来。
这就是我崇拜的对象,他虽让没有光鲜亮丽的外貌,却又高尚朴实的品质!
崇拜崇拜字篇五
曾记得,儿时和小伙伴们一起玩儿当老师的游戏,老师在我们的眼里,是那么神圣,那么伟大。也是从那时起,在我的心里对老师有着无限的崇拜。
我崇拜老师,因为您是伟大天使,毫无保留的将知识传授给学生,您是辛勤的园丁,用心培养着每一株花朵,您是无私的蜡烛,默默奉献发出光和热。
每天,我们在操场上看到那熟悉的身影,那是老师在陪我们练操。教室里传来了那熟悉的而又温和声音,那是老师在教我们知识。办公室里,看到老师那亲切的笑容,那是老师在和我们促膝交谈。夜晚,办公室里灯光依然亮着,依稀望到老师那劳累的背影,依稀看到老师那疲倦的眼神……日复一日,您坚持在平凡的岗位上,没有惊天动地,没有伟大壮举,有的只是一份平凡的坚守,一份无言的奉献。老师啊,我崇拜您!
小时候,我的成绩并不优秀,在放学后,总是能看见我被老师留在教室里补作业的背影。所以,从那是起,我就对学习失去了兴趣。直到我读四年级时,遇到那个让我崇拜到至今不能忘怀的老师,我又充满了斗志。
记得刚刚转到她所带的班里时,学校就让同学订购学习资料,当时,家里出了事,全家人都忙得不可开交,再加上我学习本不好,所以就不打算买书了。即便我已经把家里的情况告诉老师,可她还是说:“哪怕你是成绩倒数的学生,你也要买书,全班同学都要买,一个人都不能少。”“你知道吗?你是家里的长女,家里人可都把希望放在你身上了,如果你不好好学习,不是就辜负了他们的期望了吗?你放心,订书的钱,我帮你出。”我眼含着热泪,一滴一滴滚烫的泪珠从我的脸颊滑落下来,我点点头说:“老师,你放心,以后,我一定好好学习,决不能辜负了你们对我的期望。”之后,我就进入了现在的这一所学校,又认识了许多让人崇拜的好老师,他们的形象总是让我忘不了。
我崇拜老师面对困难时那坚毅的眼神,我崇拜老师宽广的胸怀,我崇拜老师美丽的灵魂。
往返多少个日月春秋,岁月悄然离去,可是老师,您在我心中永远不会磨灭,您的位置在我的心中无人可取代,老师,我崇拜您!
崇拜崇拜字篇六
她,虽然,生活在无声无色的世界中,但她坚强的活了下来;虽然,上帝给她开了个不小的玩笑,但她却以超乎常人的毅力战胜了命运!她就是——海伦·凯勒。
海伦·凯勒出生在美国,而且从小就有着极高的天赋。但是,小海伦在一岁半时被猩红热夺去了视力和听力,成了一个又聋又哑的人,而且,脾气越来越坏。就在这时,良师益友安妮·沙利文小姐出现了。她帮助海伦克服重重困难,让海伦学会了阅读、算术、书写和说话。让海伦走出了生活的阴影,并且成为了一个有用的人,最终为社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读了这篇文章,我十分感动:海伦·凯勒她坚强地面对挫折,并且有勇气去战胜它们,但我更多的是对她深深地崇拜和敬佩。海伦面对她苦难的一生,但她没有向命运低头屈服,并且顽强地与命运作斗争,最终她战胜了命运,成为了生活的强者!海伦身为一个残疾人她没有自暴自弃,而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活得比正常人更有价值,有意义。最后,海伦有着超乎常人的毅力,学会了许多技能,还学会了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说话。
比起海伦·凯勒,我羞愧地低下了头。我有着优越的学习条件和健康的身体。但为什么我不如她呢?因为,我没有珍惜舒适的条件,更没有她持之以恒的决心和态度!和她比起来我真是太幸福了。我是一个正常人,看得见,听得着,可以说话唱歌,可以正常的和别人交流。但是我没有努力,没有向着自己的目标奋力前进,没有勇敢的面对挫折,没有足够强大的自信心。所以,我要向她学习,学习她的一切优点,努力,努力,再努力!为了理想我要勇敢前进!
用“依米”(一种花名)来形容海伦·凯勒再贴切不过了。“依米”通过四年的积累开出了美丽的四色花,但花期很短。海伦·凯勒也是通过十几年的努力学习,开出了最美的人生之花。但唯一不同的是:这朵人生之花永垂不朽!它开在了漫漫的历史长河,越开越灿烂,经久不败,开遍了古今中外,它是人类的巨大财富。
崇拜崇拜字篇七
我崇拜的人 人的一生,身边有很多的人,但崇拜的人只有一个。崇拜的人像路,铺展人生道路;崇拜的人像灯,照亮人生旅程;崇拜的人像小船,滑向人生顶端。 我最崇拜的人是负责任的医生。医生,这个伟大的职业可以让人们从病痛中走出来,让人们从病魔的侵害中转危为安。有人说,医生这个职业有什么好的,每天给成百上千个人看病,就不怕自己被传染了吗?每天接受一些生命垂危、浑身是血的病人,就不害怕吗?我自己也想过这些问题,也给了自己肯定的回答:“我不怕!” 你只看到那些生病的人,自己怕传染,却没想到他们是多么需要治疗;你只看到生命垂危、浑身是血的病人,怕他恐怖的模样,却不知道,他们的内心是多么脆弱!所以我说:“我不怕!” 那些大大小小的手术,对医生来说,都是一个挑战。每一场手术,医生们都要认真地去做,对病人的家属都要有一个交代。 医生是个崇高伟大的职业,治病救人。 我崇拜的人,是负责任的医生。崇拜不是虚假的,自己崇拜的这个人就是自己的理想,我们要坚持自己的理想。让崇拜变成理想,再变成现实!